“两山”理念在湖州的生动践行
2018-02-07钟建林
□钟建林
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多年来,湖州市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以理念引领为先导、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绿色发展为核心、以共建共享为根本、以文化培植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坚定不移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条路走下去,倾心护美绿水青山、倾力做大金山银山,探索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形成了以“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培育生态文化、构建制度体系”为主要内容和标志的“两山”湖州实践模式。
推进“两山”理念生动实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真正转变,行动上才会切实跟进。这些年,湖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核心理念,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融入战略决策。2007年,湖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奋斗目标。2015年,湖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确立了生态立市首位战略。2017年,湖州市第八次党代会继续坚持这一目标,并提出要奋力率先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进一步增强践行“两山”理念的高度自觉和自信。
融入发展规划。在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到编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口计划等专项规划中,坚持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要素进行考虑,开展“多规合一”试点,从指标体系、信息平台、审批流程、考核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理顺“多规”关系,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生态文明规划体系,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变成刚性约束。
融入考核导向。率先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推行三级绿色生态考核和乡镇分类考核。率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通过编制16张表式、编填3.22万个数据,摸清了全市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家底。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发现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35个问题,处理了16名相关责任人,切实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责任。
夯实生态环境坚实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湖州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环境污染治理,通过一系列环境治理行动,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
重拳治水让水更净。大力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实行7373条、9380公里河道的四级“河长”全覆盖,2017年市县区两级四套班子218名领导全部担任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完成245公里垃圾河、259公里黑臭河治理任务,在全省率先消除市控断面V类水质,全面完成1752个挂号小微水体的整治销号,全域消灭了劣V类水体。完成河道综合整治300公里,累计清淤1200万立方米,创建生态河道748条。市控以上Ⅱ-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00%。2014-2016年湖州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五水共治”优秀市“大禹鼎”。
攻坚治气让天更蓝。在全省率先开展治霾“318”攻坚行动,聚焦治扬尘、治废烟、治尾气三大方面持续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热电企业清洁化改造、老旧车淘汰、船舶和运输拖拉机整治等18项重点任务,淘汰黄标车28014辆,淘汰燃烧小锅炉6641台,全市实现“清零”;实现秸秆禁烧,农作物桔杆综合利用率达95.8%;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除尘改造实现全覆盖;施工工地“7个100%”全面落实;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PM2.5浓度均值2016年比2013年下降了36.4%,2017年下降至3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13.3%,降幅位居全省第一。
铁腕治矿让山更青。采取“四控双停”措施,扎实推进减点、控量、治污,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全市矿山企业由612家减少到56家,减幅达91%;建筑石料开采量由1.64亿吨消减到0.48亿吨,削减了70.7%,并将逐步减量至“零开采”。在产矿山企业全部达到绿色矿产标准,其中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占了全市矿山总数的57%,实现了矿产中水回用和尾水零排放。湖州被列定全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工则工、宜景则景,分类实施废弃矿山的环境修复和生态涵养,累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11个、治理复绿1.6万余亩、复垦耕地2.4万余亩,释放了环境与经济的“双重效益”。
唱响美丽乡村建设品牌
湖州是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湖州在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了以科学规划布局美、创新增收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管理民主和谐美及宜居、宜业、宜游的“五美三宜”为特征的美丽乡村建设,走出了一条以“市校合作、社会参与”为主要特征、“美丽乡村、和谐民生”为品牌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湖州之路”,成为美丽中国建设最鲜明的细胞、最生动的实践。
着力创建美丽乡村,塑美乡村振兴之“形”。依托良好的自然资源禀赋,全域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全市建成了571个市级美丽乡村,打造了19条形象良好、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示范带,所有县区均成为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区,安吉县、德清县成为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占了当年全省的三分之一,市级美丽乡村建成率达83%。湖州市牵头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成为国家标准。
着力治理生态环境,托住乡村振兴之“底”。强势推进“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探索建立了“一根管子接到底”“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模式,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行政村垃圾收集处理、规划区外建制村整村生活污水治理均达100%。
着力培育新型农民,留住乡村振兴之“人”。建立全国首个地市级农民学院——湖州农民学院,培养了3200名农民大学生、55名“农推”硕士。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吸引了农村年轻人才务农。紧紧依靠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引领,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文化是最深远、最持久的力量。生态建设只有上升到文化层面,才能让人们从内心形成自觉。湖州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支撑,将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大力培植生态文化,增强文明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参与。
弘扬生态文化。深入挖掘湖州溇港圩田、桑基鱼塘、丝绸文化、茶文化、竹文化等地域生态文化,培育形成了“善琏湖笔”“长兴百叶龙”“新市蚕花庙会”等特色生态文化创意品牌,努力做到“一乡一品”“一村一韵”。大运河湖州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钱山漾文化遗址被命名为“世界丝绸之源”,桑基鱼塘被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太湖溇港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成功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加强教育引导。将生态文明列入干部培训的主体班次、网络教育的必修课程以及全市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两山”讲习所,编发了中小学生态文明教材,全市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的比例和学生环保教育普及率均达到100%,不断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道德观,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
强化公众参与。发布了《市民生态文明公约》,将每年8月15日设为“湖州生态文明日”。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我们先行”“寻找我们的金山银山”和“生态乡镇巡礼”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居以及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基层生态细胞创建活动,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认同感、参与度。培育壮大民间环保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初步形成了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公众共同推动的大格局。
构建“三位一体”保障体系
制度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湖州坚持从立法、标准、体制“三位一体”的角度,着力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探索推进地方立法。确立了“1+X”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颁布实施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成为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从规划建设、制度保障、监督检查、公众参与等方面作出规定。还出台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规定,并在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城乡河道管理等方面制定法规。
探索制定示范标准。湖州是目前唯一经国标委批复的全国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发布了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标准体系编制指南》地方标准,建立了26个方面、144个类别的湖州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制定发布了20项市级以上标准(其中国标4项),完成了12项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成了55个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点,建立了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市生态文明标准化研究院及生态文明标准化信息平台。
探索创新绿色制度。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方针,率先出台了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两个办法,实施了“生态+”行动、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生态补偿、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22项政策规定。在县区探索开展环保机构改革试点,建立了吴兴区环保委,强化生态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形成了管发展、管行业、管区域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还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县区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率先建立了全省首家绿色银行,组建了市级环境权益交易中心,完成了全市林业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