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特色小镇为重要载体 推进长三角区域合作
2018-02-07郑齐明唐煜茹易明波
□郑齐明 唐煜茹 易明波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作出了“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判断,提出“大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特色小镇是浙江省深入贯彻“八八战略”、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常态下浙江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已在江苏、安徽等长三角省份全面推广。长三角三省一市应把特色小镇作为谋划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
重要意义
推动长三角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强调“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求东部地区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目前,长三角各城市间分工协作不够,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推动特色小镇协同发展,既可以促进各类资源配置的优化,实现共赢发展;又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为改变产业同质化竞争、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产业分工和合作生态圈方面做出贡献。
发挥长三角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长三角具备促进特色小镇协同发展的基础条件:经济地位突出,经济发展水平长期在全国领先;区位条件优越,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交通条件便利,经济腹地广阔;资源禀赋突出,土壤肥沃,物产丰富,具有适宜发展的自然条件;城镇体系完备,大中小城市和城镇之间联系密切。长三角特色小镇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推动特色小镇协同发展,能确保长三角特色小镇继续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破解长三角城市发展空间瓶颈制约。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开发强度已达17.1%,高于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的15%。目前,上海的开发强度已超40%,远高于一些国际大都市,纽约、伦敦、东京仅为20%左右,香港仅为24%。江苏的开发强度也已超过20%,其中苏南部分地区已超过国际警戒线(30%)。“小空间大集聚”的特色小镇,完全契合解决长三角普遍面临的空间利用效率不高和后续建设空间潜力不足需要,是破解城市空间制约的重要解决方案。
形成长三角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长三角合作源于1992年的长三角15个城市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1997年升格为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参与城市由最初的15个增加到现在的30个,建立了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合作机制。面对新时代,区域合作机制要有新作为,推动特色小镇协同发展可以成为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2017年底,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率团到安徽、江苏、浙江调研,谋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建立健全更有力的合作机制、推进机制,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的竞争力”的要求。
关键所在
所谓协同发展,是指协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相互协作完成某一目标,达到共同发展的双赢或多赢的效果,也就是要达到常说的“1+1>2”效应。经过改革开放后近40年的快速发展,长三角已成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合作基础扎实,合作潜力巨大。长三角应把特色小镇协同发展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开创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成为长三角地区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展示新作为的重要战略支撑。长三角特色小镇协同发展应从凝聚共识、政策引导、共建共享、机制保障等方面出发,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加快推进。
广泛凝聚共识。目前,各地特色小镇建设热情高涨,但对推动特色小镇协同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三角特色小镇协同发展需要跨省、跨市协调,难度倍数增加。三省一市应自上而下统一思想认识,把特色小镇协同发展作为特色小镇建设升级版着力推进。
强化政策引导。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注重政府在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设施服务等特定领域的资源配置功能,为特色小镇协同发展创造条件。转变政策资源配置方向,着力支持外部性强、影响力广,有利于推动协同发展的项目建设。
促进共建共享。长三角各省市发展有梯度和差异,可以走出一条配套协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道路,形成个性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和区域一体化的产业链。特色小镇对于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需求较大,政府推进特色小镇协同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就是对相关要素资源的掌控。同时,要积极营造特色小镇发展的氛围,在更大范围内为特色小镇的协同发展创造条件。
提供机制保障。特色小镇协同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更有力的区域合作机制,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圈。这里的协同主要包括小镇之间的协同、小镇与地方发展之间的协同。推动这两个层面的协同,政府应着力探讨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协同创新机制、利益分享机制等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和协同,以及确保机制发挥作用的保障措施。
多措并举
提升发展重视程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要把特色小镇协同发展作为长三角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城市集群建设等战略的创新举措,以及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地推进特色小镇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与周边区域特色小镇发展规划的对接。进一步调整优化特色小镇政策扶持方向,着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协同发展的各类设施、项目建设。
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升小镇发展质量
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上海是长三角城市群的核心,具有高端资源集聚和国际能见度优势,要带领长三角参与全球竞争。早在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就强调,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地区合作和交流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既是上海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央赋予上海的一项重要使命。长三角各地特色小镇应利用上海这个窗口走向世界,同时通过上海引进资本、科技、人才、服务、信息等国际高端资源。
塑造长三角特色小镇区域品牌。国内已形成特色小镇建设热潮,要在众多特色小镇中脱颖而出,变得越来越困难。这时候需要品牌。特色小镇区域品牌能给整个区域的特色小镇带来溢价。鼓励长三角各省、市,通过促进小镇品牌与城市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名人品牌等的良性互动,打造特色小镇区域品牌。源自特色小镇的专业类会展,与特色小镇有天然的互动关系。支持各地按照“一镇一会”或分类合作思路,策划和举办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大会展”项目,形成与产业互动良好的专业会展群,凝聚整体影响力。
打造若干优质特色小镇集群。未来竞争是城市群的竞争。特色小镇只有抱团发展,才能构筑竞争优势。浙江基本实现了县(市、区)的特色小镇全覆盖;江苏和安徽已实现了地级市的全覆盖,客观上具备了探索跨省市特色小镇集群发展新模式的坚实基础。长三角应着力整合区域优质小镇资源,推动在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人才链、资金链等方面具有互补特质的特色小镇组团发展,形成若干“彰显地域特色、凸显人文底蕴、引领创新发展”的特色小镇集群。
支持利用“飞地经济”发展模式。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做出贡献。长三角各地应从各自优势资源出发,探索特色小镇“飞地经济”合作,实现资源互补、税收和GDP共享。着力发挥“名镇”“强镇”在利用“飞地经济”模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名镇”“强镇”加强可复制可推广借鉴的典型经验总结,支持开展从管理、技术、人才到市场的全方位共建共享。
建立多元协作机制,确保措施有效落实
增强长三角协调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协调会的覆盖面,力争做到长三角城市的全覆盖,并邀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省级主管部门参加。鼓励长三角协调会各专委会、联盟举办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活动。支持设立长三角特色小镇发展联盟,建立常态化的政策、规划、建设、融资、创新等各类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精心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小镇协同发展的沟通交流平台。
发挥各类跨区域协作机制的作用。长三角地区已有大量跨省、跨市的区域协作机制,如杭州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等都市圈合作机制,浙江为推动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施的山海协作工程,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沪嘉杭G60科创走廊等产业带沿线城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等等。长三角应充分利用这些协作机制促进特色小镇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高校、企业、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市民在推动特色小镇协同发展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特色小镇发展相关的智库、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