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数据集中共享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作用
2018-02-07鲍静
● 鲍 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集中研究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为背景,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九大把“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一项重要经验写入了党章。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战略性改革措施,《决定》集中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三大特点。《决定》在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前提下,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统筹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跨军地改革,形成了覆盖横向、纵向各大系统的改革战略;《决定》通过五方面改革,贯彻并坚持了党领导一切的精神,确保加强了党对各领域各方面的工作领导,形成了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整体性改革战略;《决定》优化了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整合了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形成了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的协同性改革战略。
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决定》的通过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贯彻实施《决定》的改革精神和任务,尤其是如何体现“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要求,成为接下来的重要工作。在数字科技日新月异、数字经济异军突起、数字社会逐渐形成的新时代,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借鉴推进“数字政府即平台”的转型战略理念,以“组织既平台”的数字化理念,更好发挥数据开放共享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重构性作用,是落实《决定》精神的重要路径。
伴随着信息革命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形态已经从上一次技术革命推动下的工业社会进入了信息社会。在2015年12月举行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每一次产业技术革命,都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首先要明确我们所处的社会发展形态,并依据生产力发展对于生产关系调整所提出的变革要求,落实改革战略,制定改革方案。
信息技术革命是推动当前社会形态演变的生产力基础,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技术可能性。在现代科技和通讯网络支持下, 数字技术对政府转型的支撑程度在不断深化,政府转型的实施在技术上已经具有可行性。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可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进而提升政府形象、重塑行政权力运作模式;可以打破组织壁垒,使得各政府部门之间能够更好的分享信息,为公众提供无缝隙的公共服务;可以改变政府的行为方式,形成主动协调、密切合作的服务机制,使数字政府服务像电子商务一样充满活力;可以对政府内部流程进行优化梳理,重新界定权力与责任,从而提高服务协调程度、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
基于信息技术革命所提供的技术可能性,转变改革思路、实施“数字政府即平台”的转型战略理念,成为实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重要路径。“数字政府即平台”并不是指政府数字服务组件或任何政府部门开发的一种技术,而是一系列可以供政府多个组成部门共同使用的共享组件、业务流程、技术平台和数据托管中心,平台就是系列标准和通用能力。实施“数字政府即平台”转型战略,就是要推动政府数字化协同建设,实现打造整体数字政府的目标。通过密切联系国家各部委,充分吸纳地方政府建议,统筹各部委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需求。通过在国家部委之间开放源代码,实现共性系统业务平台的大范围复用,并从国家层面建立数字政府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数据共享等国家标准,助推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联互通。
“数字政府即平台”转型战略的核心是数据的集中与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中指出,要“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这一论述事实上指出了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心,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部门调整,而是基于信息社会形态下政府职责和职能的重新定义,以数据的集中与共享为引导,重构国家治理的理念、行为与结构。
运用数据的集中与共享,对推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往往需要跨部门的合作,而这在信息社会形态下则体现为不同部门之间业务数据的融合与利用。因此,传统改革逻辑下的部门合并虽然有利于推动这一进程的发生,但其并未从根本上提升协同力和治理能力。通过数据的集中与共享,能够推动不同机构实现有机联动的治理“系统”、集中统一的治理“整体”、高效规范的治理“协同”。
更进一步,考虑到当前所处社会形态转变的基础性和深刻性,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推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深化改革,在客观上也要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构性”。一方面,这种要求体现为国内制度框架的重构。要实现数据的集中与共享,就要打破既有制度框架下的壁垒,尤其是不同部门间建立在部门利益或思维定式基础上的结构或理念壁垒,按照“数字政府即平台”的转型战略理念,推动整体政府的形成。另一方面,这种要求也同样体现为全球治理体制的重构。信息社会形态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全球性网络空间的形成。信息革命在使世界变成“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的同时,在客观上推动了联系更为紧密的国内、国际环境的形成。为推动网上文化交流共享、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交流互鉴、共同繁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打造“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改革主张。这不仅成为体现中国智慧、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重构方案,其同时也是指导国内制度重构的基本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0月就“全球治理格局和全球治理体制”进行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中指出,我们参与全球治理“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只有秉承一致的指导理念、形成相互促进的改革方案,才能在全球网络空间占据话语主动,不断接近实现网络强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的同时,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时代变迁的历史进程中,要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而在信息社会形态下实现改革的“重构性”,思想理念的转变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中特别强调,“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对大数据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其同样也适用于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实践者。信息技术革命的快速迭代步伐推动着新业态的不断形成,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叠加新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的统筹改革与整体协调,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机遇,也是使我们不仅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还可能实现“换道超车”的历史发展先机。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信息化相关核心技术的缺失影响了信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数字鸿沟”阻碍了信息社会发展成果的普惠与共享,“网络犯罪”影响了网络空间的秩序与和谐;而国际环境中,全球网络空间的内在冲突持续不断,治理理念的分歧、网络安全的威胁、网络霸权的干涉都在客观上要求互联网全球治理体制机制的调整乃至重构。国内、国际的发展与统筹、问题与挑战都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密切相关,互为关联。
2018年4月22日至24日,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将在福州举行。18年前,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总书记前瞻性地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决策,并提出了“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的数字福建建设目标,由此开启了数字省域建设的先河。18年后,如火如荼的“数字中国”建设不仅证实了这种探索的前瞻性,也代表了我国在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中试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与方针,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息化建设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实践经验对于世界的贡献。因此,转变思想理念,深刻认识信息革命和信息社会形态所带来变革的深刻性和全面性,来理解《决定》的改革精神、落实《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新时代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应关注和解决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