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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新时代条件下的社会建设

2018-02-07

中共党史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民生群体建设

吴 忠 民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这对改善民生领域的工作提出更高、全新的要求。

一、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与社会建设更高目标的形成

一个国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同这个国家特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准基本状况相适应的*广义上的社会矛盾也就是“宏观层面上的社会矛盾,主要是从历史演化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或是从时代中心主题、宏观历史背景、社会发展基本趋势以及时代发展必须解决的中心问题和症结这样一些大的视角着眼的,几乎全面覆盖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的大问题”。狭义上的社会矛盾,主要是指“在某个社会共同体当中,在利益或其他重要方面相互关联的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之间共生互补、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又相互排斥、对立、争斗及冲突的情形”。参见吴忠民:《社会矛盾新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4页。本文所提的“社会主要矛盾”是广义上的社会矛盾。,并能够反映出这个国家面临的特定时代主题。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功,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能够基于对社会主要矛盾具体状况的判断,确定自身努力的目标体系和行动方案。

纵观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近70年间,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有一个变化的过程。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正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341页。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历史因素的影响,这个正确判断曾一度被改变。改革开放以后,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趋势,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要矛盾重新作出正确判断,认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802页。。此后,党的重要文献如十三大至十八大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都延续了这种判断。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基于对社会主要矛盾判断而形成的正确行动方案,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健康而长足的发展。

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时至今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79年至2016年,中国的GDP以平均每年9.6%的速度递增;2001年至2016年,年均增幅为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第5页。。这在各国的现代化历史上是一个十分罕见的现象。世界银行的数字显示,按照现行汇率看,2016年中国的人均GDP约8123美元*世界银行:《人均 GDP(现价美元)》,世界银行网站,https://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NY.GDP.PCAP.CD?view=chart。。“2013年,我国制造业产出占世界比重达到20.8%,连续4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国地位。在500余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我国有220多种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工信部解读中国制造2025之二:已成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新华网,2015年5月19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05/19/c_127818497.htm。在全球GDP总量中,中国的占比为14.84%*《全球GDP总量达74万亿美元 各国占比排行榜公布》,凤凰网,2017年2月24日,http://finance.ifeng.com/a/20170224/15214241_0.shtml。。按现行汇率看,中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2016年末中国外汇储备为3.01万亿美元*《中国统计年鉴2017》,第595页。。在经济获得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社会成员自由活动的空间得到极大的扩展。

基于新形势的重大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中国目前所处的历史方位作出了一个重大判断,即:“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基于“新的历史方位”,十九大报告与时俱进,对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新的重大判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8、9页。

党关于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重大判断,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具有极为重要的提升意义,也对“五位一体”当中的社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4页。。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社会建设”的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日报》2004年9月27日。。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6年10月19日。。实际上,这就形成了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并将“四位一体”的提法列入新的党章(在党的十八大上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五位一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

在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亦即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于社会建设更是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将之放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来看待,并且形成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使其具体目标更加科学而全面。

第一,将社会建设视为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9、36页。。

第二,将社会建设视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十九大报告中占据重要位置,为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5、17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要义就是“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需要注意的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是一种理论,需要落地、具体化,而“为了人民”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就是要改善民生。

第三,对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更加全面而具体的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从社会分配结构、民生以及社会治理三个方面明确了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在社会分配结构方面,十九大报告指出,应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使“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7、23页。。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扩大中等收入阶层,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16页。在民生方面,十九大报告指出,应当“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8页。。而且,十九大报告在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五有”民生保障体系之上,又增加了两个“有”,从而成为“七有”的民生保障体系,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9页。。在社会治理方面,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9、40页。等等。

二、新时代条件下社会建设的主要着力点

中国近年来的社会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中等收入群体开始得到有效发育;改善民生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特别是十几年来政府大幅度增加用于民生的公共投入,在底线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如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富有成效;社会治理愈益受到重视并取得明显进展,如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育的成就较为明显。客观上看,在短时间内社会建设能够发展到这个地步,实属不易。

同时应当清醒看到,由于历史欠账较大以及缺乏经验等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的社会建设尚存在不少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条件下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9页。。而且同经济建设成就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7—8页。,“民生工作还有不少不如人意的地方”*《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一八年新年贺词》,《人民日报》2018年1月1日。。社会建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第一,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社会结构事关一个社会的基本力量配置结构。社会结构状况如何,不仅会影响该社会现实和未来推动力量的强弱,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全运行与否。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合理的社会结构应当是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橄榄型社会结构反映出社会成员的实际能力与收入状况之间的合理对应,因为在一个社会当中,能力强者和能力弱者均占少数,而能力居中者占多数。同时,这样的社会结构对于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也是十分有利的。在多数发达国家当中,中等收入群体的占比一般在60%以上。

针对中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较小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对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进行描述时,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目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到底有多大?投资银行瑞士信贷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2015》认为:“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虽然仅占全国成年人口的11%,但按绝对值计算却是全球最多,达1.09亿名。”*赵晓娜:《中国中等收入人数全球第一》,《南方日报》2015年10月15日。有学者认为:“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大致为23%—25%,规模约为3亿人。”*苗树彬、方栓喜:《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个大战略》,《光明日报》2013年4月23日。还有学者认为:“直到现在,根据各种定义测算的我国中等收入人群家庭或中产阶层家庭的比重,都在25%—30%。”*李培林等主编:《201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6页。虽然按照不同的测算方法,学者们的有关测算有不小的差别,但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偏低是一个共识。

影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发育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居民收入增幅相对缓慢、财产性收入的来源渠道相对有限、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等。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瓶颈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这就是作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后备队伍”——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经济处境不够乐观。2016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28171万人,城镇就业人员为41428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2017年2月28日,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4》,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第97页。。而农民工大多在城镇工作。这样看来,农民工总人数已远超过城镇就业总人数的一半。显然,农民工具体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中等收入群体的发育。问题在于,目前农民工不仅收入偏低,而且“尽管他们所从事的是非农领域的职业,但由于他们来自农村,其社会身份没有被完全认可,其身份仍然是‘农村居民’,社会身份与职业身份明显分离,因而享受不到同城市居民一样的市民待遇”*吴忠民:《论社会建设的四大基础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年第4期。。所以,妥善解决农民工收入待遇偏低及其“市民化”身份的问题,是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正常发育的重要前提之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是新时代条件下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重要着力点之一,也是中国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重要途径。

第二,改善民生尚有较大的努力空间。

一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应该与经济新常态相匹配。中国是一个后发国家,现代化是政府推动型的现代化模式。政府在现代化建设当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进一步看,在中国,政府制定怎样的干部考核指标,对于形成怎样的现代化建设结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中国亟须把经济发展上去,把“蛋糕”做大,否则改善民生无从谈起。发展经济的极端重要性,使得不少地区过度看重经济考核指标,特别是过度看重GDP和财政收入这两个指标。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曾经有效地推动了当时中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的新的时代背景下,在“五大理念”开始成为党的基本发展理念的条件下,就需要将多个方面的重要发展指标特别是民生指标一并考虑进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 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人民日报》2013年6月30日。但是应当看到,在一个时期内,一些部门和一些地区的政府并没有将民生指标列为工作的硬约束性考核指标,民生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没有形成相应的匹配。客观上,这就会使一些地区没有给予民生问题应有的重视,相应的,在民生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

二是优化公共投入顺序。现代社会的一般规律是:公共投入应当以民众的基本需求为基本着眼点,应当以民生问题为优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政等公共资金配置使用要向民生领域倾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第363页。近年来政府大幅度加大了民生支出,在很大程度上矫正了以往公共投入优先顺序明显颠倒的状况。但由于积重难返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仍然存在不尽合理之处。一方面,国家在基本民生方面公共投入的比例仍然偏低,在世界上仍然属于后列国家*中央政府公共社会保障支出在公共投入中的占比,美国是32.13%,俄罗斯是38.67%,南非是13.88%,而中国中央和地方合计的公共社会保障支出在公共投入中占比仅为11.5%,表明中国社会保障明显落后;中央政府公共医疗支出在公共投入中的占比,美国是24.31%,俄罗斯是7.88%,南非是2.69%,而中国中央和地方合计的公共医疗支出在公共投入中占比仅为7.25%,表明中国公共卫生较为落后;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美国为5.2%,俄罗斯为3.8%,南非为6%,中国为4.26%,表明中国的公共教育还可以。中国的相关数据根据财政部《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教育部《关于2015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其他国家的相关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国际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收入还包括大量土地方面的收入以及举债,而这些收入主要是用于非民生支出;不同社会群体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带有明显的“双轨制”的不平等色彩。如果把这两个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用于民生的公共投入的比例实际上更低。另一方面,不合理的公共投入比重过大,位居各个国家的前列。中国行政成本仍然偏高。对于行政成本的计算,“学术界比较认同的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和外交支出(不包括对外援助)3项相加对行政成本进行统计”。按照这种方式计算,“2007年行政成本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2.20%,此后整体来看该比例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2009年降至18.38%,2015年行政成本占比为13.2%”。*王家合、伍颖:《我国现阶段行政成本的实际测量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07~2015年省级面板数据》,《当代经济管理》2017年第7期。应当承认,近年来中国在降低行政成本上的成效十分明显,但13.2%这个数字在各国中仍属偏高水准。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在“豪华型”的城市化建设方面投入仍然过大,居各国前列。既然公共投入优先顺序错位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那么,民生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也就存在很大的障碍。

三是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社会不公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在种种社会不公现象当中,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一个十分引人瞩目的问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能够比较典型地反映出民生改善的“不充分”。其一,基尼系数居高不下。中国的基尼系数2008年为0.491,2009年为0.490,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2012年为0.474,2013年为0.473,2014年为0.469,2015年为0.462,2016年为0.465*杨文彦:《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中国基尼系数》,人民网,2013年1月18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118/c1001-20253603.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局长就2016年全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2017年1月20日,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701/t20170120_1456268.html。,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没有明显的改善。其二,富裕群体总财富占比过高。目前公布的基尼系数往往侧重于居民的收入差距。实际上,还有一个问题更加重要,是一般的基尼系数反映不出的问题,这就是居民的财富差距。目前看来,虽然基尼系数有缩小的趋向,但人们之间的财富差距却是越来越大。据西南财大和央行的联合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8月,资产最多的10%家庭占全部家庭总资产的比例高达84.6%,其金融资产占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也有61.01%,非金融资产占家庭非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更高达88.7%*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精选》,搜狐理财网站,2012年5月14日,http://money.sohu.com/upload/chinajrdcbg 0510.pdf。。其三,国家收入占比相对较高。2001年至2015年,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年,第5页。。这说明,政府实际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相对较高,居民收入相对较低。另外,民众税负过重。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6万亿元*《中国统计年鉴2017》,第5页。。如此看来,中国民众的人均宏观税负已经超过1.1万元。职工的“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京华时报》2014年12月29日。

第三,加强社会治理和创新治理方式。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治理中的作用。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的专业化以及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的各种复杂成分或子单元如行业协会、社区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及兴趣协会等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从一个原本的同质性社会转变为一个异质性社会。在异质性社会当中,越来越多的子单元具有某种特定的专业功能。对于这样一个越来越专业化复杂化的异质性社会的有效治理,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多方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的共同参与,单靠哪一方的力量已经远远不够。其中,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力量,换言之,离开社会组织的参与,亦即意味着缺少专业化的支撑,因而有效的社会治理难以实现。中国目前社会组织的发育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一方面,社会组织的“数量”较小。例如,法国每万人拥有110个民间组织,日本是97个,美国是52个,而中国仅为3个*林衍:《“让社会自己管好自己”》,《中国青年报》2012年3月28日。。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质量”也不高。中国目前的社会组织往往存在诸多的弊端,如“政社不分,社会组织自治性缺失”,“社会对新兴社会组织的认知度较低”,“支撑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完善”,“许多社会组织获取各种资源的能力不足”,“部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健全”,“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服务的能力不足”,“社会组织的类型结构不平衡”,等等*参见吴忠民主编:《社会建设概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7年,第193—195页。。自身的薄弱,使得中国目前的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以致政府难免会包揽过多的社会治理事务。而现代社会高度职业化以及极端复杂性的特点,使得政府没有精力也没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去包揽社会治理的一切事务。如果非得包揽社会治理的一切事务,那么这样的社会治理不仅不够专业、效率低,而且由于政府在一些领域是“越俎代庖”,因而也会“代人受过”,使得政府的公信力程度不同地受到损害。因此,培育社会组织并使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是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重要途径。

二是加强基层社会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得中国的基层社会建设表现出某种不平衡不充分情状。在城市,城市的整体布局在大幅度改观,大量新建小区纷纷出现,社会流动速率迅速加快,但城市的基层社会治理却相对效率偏低,城市居民相互间的关系往往缺乏必要的磨合和涵育,公共活动空间较小,公众参与意识偏弱,等等。在农村,农业生产收入增长的相对缓慢,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能人”的大量流出,村庄大规模的合并以及大规模的征地拆迁等种种问题,使得农村社会出现某种“空心化”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形下,相对城市基层社会来说,农村的基层社会建设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更加明显。比如,在原来带有亲情的邻里交往模式瓦解之后,没有相应的新的人际交往模式予以替代;再者,农村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愈益缩小,农村居民的共同体意识以及相应的参与意识十分薄弱;等等。

三是建立充分、健全的利益协商协调机制。利益问题是社会成员最为关注的事情。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协调利益关系的关键又在于,通过必要的利益协商以及相应的必要利益让渡,使社会矛盾相关方程度不同地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增进社会矛盾相关方之间的相互信任感,减小整个社会为现代化建设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参见吴忠民:《现代化进程中的妥协与社会矛盾》,《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而且,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各个群体合作共赢意识在普遍增强,整个社会愈加看重利益协商协调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0页。由此反观中国目前的利益协调协商状况,存在两个明显不足。一个不足是社会各个群体之间尚未形成有效协调协商的机制。“只能看到党和政府不断地进行利益整合,却很难看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平等地、理性地、制度化地进行沟通、协商、谈判、妥协。”*王道勇:《存量改革时期的社会建设与社会合作》,《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12期。另一个不足是面对众多的社会矛盾纠纷,一些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有时只是重视面上的“稳住”“不出大乱”。为此容易采取行政强制和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两种做法,而没有注重从社会矛盾纠纷的利益源头,从利益协调的制度层面解决问题。行政强制做法的不利影响在于: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并没有从根源上得以解决,而是由显性的社会矛盾纠纷暂时变成隐性的社会矛盾纠纷,并且相关的社会矛盾纠纷还会持续积累;会使公信力下降,加重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做法的不利后果在于,不仅相关的社会矛盾纠纷没有真正得以解决,而且会让一些不该受益者通过“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违法违规方式获益,从而产生一种劣币驱除良币的示范效应,从长远看会严重损害社会的公正。

三、推进社会建设遵循的原则

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解决好社会建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才能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化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目标。在推进社会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以经济的发展夯实社会建设进步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谈论共享及民生等社会建设问题时,无一例外地把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作为最重要的前提性条件。经济是基础,没有发达的经济,社会建设就不可能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7、24、19页。。蛋糕不做大,就谈不上分蛋糕的问题。而且,缺少以市场经济起决定性配置作用的经济基础,社会建设也就缺少诸如畅通社会流动、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等现代社会的需求和目标,相应地,社会建设本身的内容也就不可能是全面的,不可能是持续的。

第二,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对于“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言,社会公正具有“定向”“把控”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对于社会建设来说,社会公正更是具有基础性的“定向”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9页。。具体看,社会公正对于社会建设的意义在于:只有基于社会公正,才能消除各种“利益藩篱”,才能使社会流动渠道保持畅通的局面,才能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健康发展;只有基于社会公正,才能真正重视和改善民生;只有基于社会公正,才能形成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协商机制,才能形成社会多元共同治理的局面。

第三,以法治精神推动社会建设。在社会建设中,必然会遇到如何解决社会各个群体千差万别的利益诉求问题。但是,并非所有群体的所有利益诉求都是合理的,就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也并非都是合理的。鉴于此,应基于法治精神来协调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否则,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之间的协调难以进行。法治精神的要义在于客观、中立,一碗水端平,以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为出发点。不管一个人来自哪个群体,无论是富裕者还是贫困者,甚至无论是多数人群体的成员还是少数人群体的成员,只要属于基本权利范围内的事情,都应当得到一视同仁的保护。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当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平等的,都是社会合作当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在这样的情形下,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那样,应当“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1页。。从长远看,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地协调好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四,循序渐进地推动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又是由不同的具体阶段组成的,这些不同的具体阶段是前后衔接的。中国现在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之后的30年又分为两个具体阶段,即: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个阶段和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面临的具体国情有差别,因而社会建设的具体任务不尽相同。所以,应当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建设,切不可脱离具体国情而试图一蹴而就地完成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以社会建设当中的改善民生为例。说到底,改善民生能走多远,要受制于一个国家经济和公共财力实力的具体状况,要与这个国家经济状况和财政状况相适应。在一定时期,需要改变民生支出比例过小的状况,但如果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用于民生支出的比例过大而且又持续较长的时间,则会出现力不胜任、不堪重负的严重问题,其后果不仅会严重削弱经济发展的后续推动力,而且不利于社会的安全运行。因此,社会建设应当“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并且,还应当合理“引导预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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