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思想和理念的一次新发展
2018-02-07沈路涛
沈 路 涛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报告中提及“人民”一词有200多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14个基本方略中涉及人民的占了3个。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专辟一部分讲民生问题,首次阐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民生三感”,这是我们党民生思想理论的一次集中阐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民生三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相继有过一些公开的、分别的阐述。一是关于安全感。2013年1月7日召开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首次提到了安全感,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二是关于幸福感。2013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第一次讲到幸福感:经济上去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大打折扣,甚至强烈的不满情绪上来了,那是什么形势?所以,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三是关于获得感。2015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首次提出“获得感”。他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并首次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列提出。他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从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到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首次提出“获得感”,再到十九大报告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三感”并列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在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改革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在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的民生思想和理念的一次新的发展。这一发展主要表现为“四个深刻变化”。
一是主体视角的深刻变化,也就是从给予到感受的转换。这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过去,我们更多的是以政府为主体,强调的是给予,往往从政府部门的良好愿望出发,考虑能不能采取、采取什么样、怎样采取措施去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民众。而“民生三感”的提出,更多的是以民众为主体,强调的是民众的感受,努力让民众从改革发展举措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受到更多的安全。十九大报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三感”的提出,就是强调人民的实际感受,顾及人民的实际感受,要求我们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使命担当,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二是领域范畴的深刻变化,也就是从重点问题到全面覆盖的拓展。这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一项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民生领域的历史欠账较多。进入新世纪以后,我们党开始突出抓民生工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脱贫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些重点问题概括为“七有”问题,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并推动相关的各项民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变化,既包含有供给侧的变化,也有需求侧的变化。一方面,我们要把注意力重点放在供给侧,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关注需求侧,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看到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已经拓展到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是重点民生领域的工作方向,而且是整个民生领域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方向,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可以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衣食住行,任何一项政策、任何一项工作、任何一项措施,里面都会涉及民生问题,不只限定于几个重点领域,方方面面都需要我们认真考虑并努力加以解决。
三是需求层次的深刻变化,也就是从物质、精神层面到心理、情感层面的升华。这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内涵。要看到,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在需求侧不只是领域范畴的拓展,同时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质的方面有了进一步升华。我们常说的马斯洛需求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等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逐级递升。马斯洛和其他行为心理学家都认为,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求层次结构,是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关的。目前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还停留在前三个层次的需求。从我们国家看,改革开放初期首先致力于解决温饱问题和贫困问题,属于满足民众物质层面的最基本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致力于解决奔小康问题,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我们已不能再仅限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更重要的是要致力于进一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心理需要、情感需求。随着人们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民生三感”的增进之间已不是过去单纯的线性关系,如果不去顾及人民的心理需要、情感需求,简单地认为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会自然而然得到满足的观点,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正是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们的需求层次不断提高,人们对获得、对幸福、对安全的向往和期待更高了,我们在制定和实施民生政策时必须考虑得更充分、更周全、更稳当,切实照应到人民群众的心理感受和情感需要。
四是检验标准的深刻变化,也就是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深化。这实际上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发展目标使命的一种体现。过去,面对民生历史欠账较多,我们检验民生工作成效,往往是看有关民生工作有没有覆盖、有没有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所概括的“七个有”,就是做保底线的民生工作,检验的标准也是适应我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的民生标准,例如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都是从几块钱、几十块钱开始做起的。进入新时代,这种检验民生工作的标准,必然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随着我们新的奋斗目标和“民生三感”等理念的提出,从“有没有”提升到“好不好”的层次。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就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十九大报告进一步申发了这一思想,同时还突出强调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各级党和政府讲政治究竟要怎么讲呢?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人民就会失去生命,所以我们常说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而影响民心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感受和体会,就是民生工作的成效符不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民生部分的第一句话是: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可以说,能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将成为检验我们各项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成败的试金石,也是衡量民心得失的风向标。因此,我们在推进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时候,不能只是从良好愿望出发,还要关注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不能只看到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受惠群体的“三感”,还要关注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可能影响的其他群体的“三感”;不能只是单打独斗去解决民生问题,还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综合施策来推进;不能只关心改革政策举措最后的结果,还要关注改革政策举措推行过程中给民众带来的影响。联想到一些地方出台的个别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从单个视角来说愿望和出发点是好的,但用“三感”的标准来检视,就会发现在政策的制定和推进过程中还是存在这些那样考虑不周、工作不细的问题,这也是个别政策措施引起舆情关注的重要因素。这也警示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的执政理念和思维方式,包括干部的执政本领也必须随之发生变化,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三感”作为检验评价推进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试金石,使我们出台的政策措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民心的检验,否则反过来就会影响民生、影响民心,进而影响改革发展的成效、影响我们党执政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