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调研报告
2018-02-07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课题组
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课题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困、彰显政府责任的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从本质上讲就是法律扶贫。贫困人口不仅是经济上的弱势群体,更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服务获得上的弱势群体,在发展产业、教育脱贫、金融扶贫、社保兜底等精准扶贫措施强力推进的过程中,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就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重点,突出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扶贫助困工作,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合法权益,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长春市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及需求分析
(一)致贫原因分析
长春市严格实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贫情分析、实地入户调查、信息数据复核等工作,总结分析致贫原因如下:
1.因病因残致贫。部分村民因长期生病或患重大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虽有新农合保障,但因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经济负担重造成家庭贫困。部分村民身有残疾或年老体弱,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或收入极低,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来帮助脱贫。
2.自然条件限制致贫。部分贫困村土地总量和人均占有量均较少,而且自然资源匮乏、交通条件极差、基础设施落后,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严重制约了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脱贫项目难以开展。
3.自身缺乏动力致贫。部分村民因贫辍学,其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学习能力较差,缺少发展家庭经济的科学计划、必要技术和管理能力,只能选择外出打工,靠微薄薪资供养家庭。尽管有些贫困户怀揣摆脱贫困的愿望并不断努力尝试,但由于缺乏科学引导,以致增收无门路、脱贫无渠道,最终丧失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4.不务正业致贫。部分村民不劳而获思想严重,热衷参与“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以致倾家荡产、债台高筑。还有部分村民因经济收入少,急用生产生活资金,盲目选择借高利贷,结果利滚利,造成贫困。
5.信息封闭致贫。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信息来源有限,且多以打零工为主,在出现拖欠工资、受到人身伤害等情况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知如何求助于法律,致使农民害怕走出去,收入难以提高。
(二)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现状分析
据了解,2015年年底,长春市共有贫困村146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万人。2016年,我市实现76.2%贫困人口、74%贫困村脱贫。2017年,长春市实现2.7万人实现脱贫,累计减贫幅度达93%;有124个贫困村出列,占总数的85%,贫困发生率由0.83%下降到0.11%。预计2019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2020年巩固脱贫成效。到2020年末,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市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三)贫困人口法律援助需求分析
为更好了解和掌握贫困群众法律援助需求,长春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村干部、熟悉村里情况的明白人为主体,对146个贫困村进行走访和摸底调研,邀请贫困户填写调查问卷,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综合分析贫困村及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在走访摸底过程中,累计为低保人群、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返乡农民工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 经过认真梳理总结,贫困群众普遍关心而且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如,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劳务纠纷、相邻权纠纷、劳动争议及借贷纠纷等。
二、长春市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长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职能定位,结合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扶贫助困”专项行动,全力满足贫困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取得较好成效。
(一)高位统筹,主动挺进精准扶贫“主战场”
1.精心部署。为切实做好贫困村、贫困人口的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扶弱助困的社会服务职能,长春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与市扶贫办联合出台《脱贫攻坚法律援助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2.整合资源。长春市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整合北京盈科(长春)、吉林良智等律师所律师与贫困村结对,北京盈科(长春)律师所负责榆树市、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吉林良智律师所负责农安县、二道区、宽城区、绿园区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推动优质法律援助资源向贫困地区有效倾斜,使贫困群众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3.齐力推进。长春市司法局在榆树、九台、双阳、德惠、农安等地司法局,分别召开法律援助精准扶贫推进会,为全市146个贫困村书记颁发“法律援助联系人”聘书,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贫困村书记、村民开展法律援助专题讲座10余场,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联动机制。
(二)聚焦重点,精准实施法律援助“惠民策”
1.实行“一免七优先”政策。对全市14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一免七优先”优惠政策,即免除经济状况审查,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先回访等服务。
2.实现一贫困村一律师。依托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聘请67名律师组建扶贫助困律师帮扶团队,分别与146个贫困村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公布联系方式、进行入户走访、开展集中宣讲、进行远程视频、提供电话咨询等方式,为贫困村和村民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帮扶团队共走访贫困村100余个,收取调查问卷2000余份,开展法律讲座50余场。
3.建立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微信群。发挥微信自媒体平民化、普遍化的优势,建立了由贫困村、法律援助机构及社会律师事务所为成员的三方沟通联络机制,将贫困村有智能手机的群众全部纳入服务范围,由律师定期推送法律法规、及时解答在线咨询、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主动联系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累计通过微信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5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
4.开展多元化普法送法主题活动。为提高贫困群众法治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不断激发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创新开展“司法行政惠民大集”,打造集扶贫慰问、企业招聘、公益义诊、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为一体的多元化惠民服务平台,为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开展“法律扶贫解民惑,送法下乡润民心”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法定节假日、农闲时节,采取扣门送法、菜单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把法律服务真正送到贫困群众身边。
(三)搭建平台,精心织就精准扶贫“服务网”
1.完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实体平台。建立了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四级服务网络,为贫困群众就地就近提供法律帮助。建立完善“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应急服务机制,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为累计残疾、患病、行动不便的贫困群众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10余次。
2.开通“12348”法律扶贫咨询热线。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为贫困群众答疑解惑,将服务时间由原先的周一至周五早8:30至晚4:30延长为每天早8:30至晚11:30,实现146个贫困村“12348”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今年以来,“12348”热线接到贫困群众咨询3000余件。
3.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充分利用12348长春法律服务网、长春法律援助网、长春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平台,为贫困群众提供在线咨询、申请等服务。利用QQ群搭建法律援助远程视频咨询服务平台,由专职律师通过视频为贫困群众在线提供面对面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四)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1.开展走访宣传。针对贫困户关心的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选举权的行使、彩礼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法律规定,开展法律专题活动讲座。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座谈,针对他们上述个性化需求,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他们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普法交流。
2.悬挂服务标识。在全市146个贫困村村口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免费服务标识,在村部悬挂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公示板。公布法律援助范围、援助流程,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地址、电话,包保贫困村律师电话等内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宣传品,确保贫困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3.培育基层队伍。以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为主体,在全市146个贫困村培养法律援助联络员,让联络员了解法律援助机构职能、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等。通过法律援助联络员的辅助,让村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通过法律援助联络员发出宣传单28000份,解决纠纷37起,在贫困村中得到了良好的反响。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长春市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与党委政府要求、与贫困群众期望、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服务力量短缺。司法部提出“法律扶贫是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长春市城区以外的5个县(市)区共有法律援助律师12人、社会律师48人。在全市推进法律扶贫的大背景下,面临法律需求量大、法律服务资源紧缺这一实际,深入推动和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具有一定困难。
(二)宣传引导不够。农村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主战场,也是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最艰难的战场。由于困难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有限、宣传形式单一,法律援助政策还没有达到人人知晓的程度,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群众,缺少对法律援助的认知,缺乏对法律援助的认同感、依赖感。
(三)经费保障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需求逐年递增。2017年,吉林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费用标准的通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以上,虽然长春市已将法律援助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因长春属于欠发达地区,部分县(市)区财政保障资金有限,无法满足现实工作需求,制约和限制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四、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思考
目前,长春市的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订制法律援助精准扶贫服务套餐
在建立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台账时应当一并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台账。每年摸底调查精准扶贫人口,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基础台账,并随着脱贫人口和新进贫困户实行动态调整,精准法律扶贫应覆盖所有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卡”的原则,对有法律需求的属于精准扶贫法律援助台账内的贫困人口优先保障其需求,做到“应援尽援、优援速援”。
(二)培植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帮扶队伍
要想让法律援助工作接地气、解民忧,锻造一支高素质、勇担当、肯作为的队伍至关重要。全面落实“一贫困村一律师”制度,切实发挥包村律师的实际作用,采取多种方式为贫困村配备律师。招募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专院校学生、法学专家等法律援助志愿者到贫困村开展志愿服务,并由政府承担提供志愿服务的必要费用。通过发放联系卡、远程视频等方式,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法律纠纷,满足法律需求。
(三)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公益活动
组织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团,定期深入贫困村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日活动。选取贫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送法进村屯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与贫困群众面对面进行互动,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让更多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遇到问题想到法律援助,解决问题寻求法律援助。
(四)完善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联动机制
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不能仅靠司法行政部门单一力量,解决一个复杂的涉农法律问题常常需要多个部门互相配合,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单纯依靠当地的司法所、法律援助援助工作站对扶贫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是不够的。应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与公安、民政、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这样才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走向高效、良性的轨道,对精准扶贫工作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五)强化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宣传引导
开展贫困村法律援助宣传,要强化热点难点宣传,针对婚姻家庭、土地流转、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贫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知识讲座,提高贫困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强化惠民政策宣传,积极主动做好政府惠民政策的宣传讲解,特别是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力促利好政策在贫困村落地、生根、发芽、开花,使困难群众在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强化入村入户宣传,在常规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贫困群众获取信息途径狭窄这一实际,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团、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入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使法律援助真正走到贫困群众身边、走进贫困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