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为群众办事
2018-02-07刘向东
◎ 刘向东
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就是要为群众办事。怎样为群众办事?对处在保障改善民生第一线和城乡社区治理最前沿的民政干部来说,既是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也是必须经受的严峻考验。
对于怎样为群众办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棚户区项目建设和居民生活情况时,满怀深情地指出,“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要努力去办,而且要千方百计办好。”总书记特别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
总书记的这些亲切朴实、语重心长的教诲,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说明了总书记对群众的深切关爱,对民生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为群众办事,首先要懂得“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这些年来,我们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各项工作,最深切的感受,就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因为民生连着民心,民心连着国运。任何为民的事,都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安危冷暖,而且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对于任何为民的事都不能等闲视之,都要看作必须努力办好的大事。只有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我们才会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会一事当前先替群众打算,才有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尽心竭力为群众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为群众办事,不仅要“努力去办,而且要千方百计办好”。这是为群众办事必须秉持的唯一正确的态度和原则。所谓努力,是指把力量尽量使出来。所谓千方百计,是指想尽和用尽种种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不断出台一项项民生举措,不断送出一个个政策礼包,不断实施一批批惠民利民工程,坚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都是努力为群众办事,而且千方百计把事办好的生动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了满足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尤其要不断增强狠抓落实本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克难攻坚,以钉钉子精神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十九大提出的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为群众办事,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 “让人民满意”。《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为群众办事的时候,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最大追求和最高标准。具体来说,就是要让人民真正得到实惠,使人民生活真正得到改善,让人民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这也就决定了必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怎样为群众办事,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只要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我们就一定能为群众办更多的事,一定能谱写出新时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崭新篇章,一定能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