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室友午睡盗走其手机转走1万元受刑罚
2018-02-06
青春期健康·青少版 2018年2期
案 例:
18岁的赵某是建筑工人。2017年6月,赵某在宿舍内,趁冯某熟睡之时偷走其手机。后赵某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将冯某银行卡中的1万元人民币转入自己账户。把钱转走之后,赵某将该手机丢弃,并将赃款全部挥霍。2017年6月24日,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问题]
此案中,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结果如何?
[评析]
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終,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