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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

2018-02-06

中国民政 2018年19期
关键词:民政局放管服民政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张女士到市行政审批大厅民政窗口办理民办体育俱乐部登记手续,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审核张女士递交的各种材料合格后,不到半个小时,就为其颁发了民办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张女士“一次办好”民办体育俱乐部登记手续的事例,正是青岛市民政局近年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群众便利化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青岛市民政局探索建立了“立法、执法、普法”三位一体民政法治建设新模式,做到远景有规划、近期有目标、工作有措施、法规有保障、落实有效果,推动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提升了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立法—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力度。成立了青岛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机构,在机关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政策法规处,抽调精干力量从事法规工作。

二是加大立法及政策创制力度。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近年来还出台了《青岛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青岛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等政府规章,完成了《青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快了地方立法进程。同时,注重加快推进民政政策创制和理论研究,《青岛市孤儿福利事业发展研究》《青岛市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的探索与研究》等成果获民政部“民政论坛”一等奖,《长期基本养老照护保险制度研究》《关于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和工作改革创新问题》等获民政部“民政论坛”二等奖和三等奖,为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三是加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近年来,市民政局多次开展规章、市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2017年对1985年以来民政部门负责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14件,其中已废止7件、拟废止3件,拟保留4件,并及时全部对外公开发布,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对退休、调离岗位、非在编人员等逐一排查,共清理执法人员38人,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编在岗并且持证上岗。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出台了《青岛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青岛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和人性化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认真落实全过程记录,同时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及思想工作,使其能够知法、遵法,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青岛市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青岛民政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相关文件制度及执法信息,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是开展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清单。对满足上网运行的相关要素,包括权力事项、依据、网络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全面进行梳理,以保证权力网络运行、网上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监督的需要。

五是加强健全内外并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突出内部行政层级监督,重点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决策行为、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正确性以及罚没财物上缴情况等,通过监督,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加强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住重点不放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学习,建立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带头尊崇法治、带头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抓住与民政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抓住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组织学习,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抓住“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法治宣传,普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抓好结合不脱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各方联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把执法司法活动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将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抓好督查不手软。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激发起广大民政干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民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从而在全市民政系统营造出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深入开展

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了《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再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并进行责任分解。针对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事项,取消了社会组织核准名称、分支机构备案、场地勘验等环节,开办资金20万元以下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审批效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在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

二是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根据市职能办《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比对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确定了青岛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其中包括行政权力事项58项、公共服务事项31项,并在青岛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布。各区市民政部门对民政系统领域在区市层级实施的“一次办好”事项进行了梳理,统一了事项名称、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共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78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较好解决了群众办事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制定《青岛市民政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及《青岛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坚持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合法监管的原则,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托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查处社会组织违法案件10起,取缔“中国养生协会”等5家非法社会组织。

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表示,该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年底前,确保涉及民政的行政审批事项“一次办好”率达100%,群众“零跑腿”率达60%以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便利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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