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 助力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
2018-02-06赵玉枝
赵玉枝
(中央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引导、价值取向”。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担负着网上正面宣传和价值引导的重大职责,关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和亿万网民精神家园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优化传播,为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新时代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难题
(一)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多种非主流思潮的肆意挑战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要内容,但在网络环境中面临多元意识形态并存的挑战,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等各种社会思潮借助互联网的传播优势相互交织,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网络渗透、诽谤攻击,其险恶用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总是企图让我们党改旗易帜、改名换姓,其要害的就是企图让我们丢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丢掉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1],深刻指明了当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正面临严峻的斗争形势。对于普通网民来说,主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网上攻防和复杂斗争,容易引起思想上的迷茫混乱和意识形态立场的左右摇摆,这些都急需我们优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来揭露谎言、明辨是非、以正视听。目前,尽管网上网下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但面对网络传播的新方式、新特点、新挑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
(二)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西方国家借助技术优势的恶意冲击
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但在国际舆论格局中我国仍然处于“西强我弱”的不利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到,“我国新闻媒体国际传播能力还不够,声音总体偏小偏弱”[2]39。“在当前国际信息网络中,90%以上为英文信息,中文信息不足0.4%。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上具有信息和技术的优势,对我国所坚持的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制度进行颠覆”[3],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构成极大的挑战。另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打着“网络自由”的旗号,推行网络霸权主义,其主张“网络自由”的真实目的在于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实现对其他国家意识形态的监控及渗透,“西方反华势力一直妄图利用互联网‘扳倒中国’,多年前有西方政要就声称‘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了’”,“从美国的‘凌镜’‘X—关键得分’等监控计划看,他们的互联网能量和规模远远超出了世人想象”[2]28-29,反映出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斗争性和增强网络安全的迫切性。
(三)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网络传播环境“混杂”的重重阻力
网络空间是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核心场域,但网络空间中存在的种种“乱象”成为影响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阻力。例如,一些互联网平台由于主管企业监管不严,频频爆出媚俗出位的产品来博取大众眼球,使网络中充斥着大量低俗文化产品。而部分年轻网民由于缺乏区分“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意识,出现娱乐无界限和道德无底线的行为,将经典影视作品的声音和画面重新剪辑恶搞以获取点击率,正在侵蚀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2]50等违法犯罪现象既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严重污染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环境。
二、影响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几点原因
(一)网上正面宣传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主流媒体是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 “发声筒”,网络舆论亦是主流意识形态与各种社会思潮进行力量博弈的重要场所,但面对媒体格局、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一些媒体还是按老办法、老调调、老习惯写报道、讲故事,表达方式单一、传播对象过窄、回应能力不足,存在受众不爱看、不爱听的问题,时效性、针对性、可读性有待增强”,“一些主流媒体受众规模缩小、影响力下降”,“新闻舆论工作理念、方式、手段还没有跟上,管好用好新媒体能力还不够强”[2]39,使主流意识形态在极具斗争性的网络环境中出现“失语”“失声”现象。伴随互联网与网民生活的深度融合,受众需求从简单地上网搜索信息向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发展,并日渐呈现出个性化、碎片化、自主性等特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只有不断适应受众需求内容、需求特点的变化,才能使主流意识形态在多元化、海量化的网络信息传播中成为网民自觉选择的对象。
(二)网络传播中的信息技术短板有待突破
“网络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中的最前沿,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因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问题值得高度重视”[2]36,网络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是影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因素之一。美国作为互联网技术的发明国在互联网方面具有先在的技术优势,全球13条根域名服务器中1条主根服务器在美国,剩余12条副根服务器中有9条在美国,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技术制约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国正在致力于互联网信息核心技术的突破,网络传播中信息技术的短板仍然存在,需要加强信息技术创新来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度。
(三)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呈现主体间性、素质参差不齐
互联网的发展为信息的共享与交互创造了条件,普通网民都可以同时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社会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QQ、微博、微信、贴吧及论坛等自媒体用户只需要通过简单的注册申请,根据服务商提供的网络空间和可选的模版就可以在网络上发布文字、音乐、图片、视频等信息来创建属于自己的“媒体”。同时,互联网的虚拟性特征可以掩盖传播主体的真实身份,使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的传播主体变得更加隐蔽和不可捉摸,也带来传播者和接受者认知状态和用网行为的多样化。青少年群体作为我国网民的主力军,他们受到自身知识水平、社会阅历等方面的影响,在网络参与能力和责任担当方面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状况,对所接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做出正确理性的判断,在网络舆论洪流面前难免随波逐流。这些网络传受方式和参与主体的新变化,在某种意义上也为反主流意识形态的各种思潮在网络中传播提供了便利。
三、建设新时代网络强国必须着力优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
(一)做实有效供给,创新方式方法,以更具渗透力、凝聚力的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为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凝神聚气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信工作会上强调,网上正面宣传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不断“推进网上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把握好时度效”。基于此,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强其传播效力:
首先,坚持内容生产的真理性和价值性。在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中,“无论是理论研究、宣传报道,还是文艺创作、思想教育,都要把坚持正确导向摆在首位”[2]26。一是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才能正确地指导实践并为人们所信服。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三是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为使其能够深入浅出地为普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要借助大众化的语言阐述深奥的理论,利用多样化的媒介丰富单一化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优势善于将文本型的理论用生动形象的视频、音频等表达出来。四是要注重传播方式方法的创新。一方面,通过碎片化的内容迎合网民碎片化的时间,采用短小精致的内容和简洁的形式代替长篇累牍的报道,使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获得最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私人化的定制满足多元化的群体,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分类的受众群体对信息的选择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要满足多元化群体的需要,就要注重区分把握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设计出符合其群体特点的个性化内容。
(二)树立网络安全观,打响核心技术攻坚战,以筑牢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为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保驾护航
要筑牢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就必须“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公共事件的发生,要做到及时高效的舆论引导从而预防事件向着复杂化态势发展,就要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从海量化的网络数据中探求数据背后所隐藏的舆情传播方式、制定出相应的舆情预警机制,同时借助大数据来分析信息聚散的特点,从中找到网络舆情中的意见领袖,借助意见领袖的传播力为宣传主流意识形态发挥正能量。全球化的网络空间中网民的个人信息不仅涉及自身利益也关系国家安全,网民的个人情绪在网络环境中任意发泄的同时也容易被利用成为煽动民愤、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只有增强网民的安全意识才能保障网民在网络意识形态传播中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此外,核心技术是网信事业的“命门”,在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能够提高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效率,而且能减少因技术漏洞带来的信息泄露和西方国家利用技术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网信工作会议上强调的“核心技术 ‘命门’如果掌握在他人手中,隐患重重”,要使主流意识形态免于在意识形态安全保卫战中的“不堪一击”,就必须加速互联网核心技术的突破,“下定决心、保持恒心、找准重心”,以信息技术的发展来为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建好屏障。
(三)多主体参与,多手段结合,以推动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环境综合治理为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打造清朗空间
净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环境离不开提高互联网的治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网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的要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职、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格局”,为净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环境提供了新思路。首先,党对网信事业的领导是保证其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障,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环境的治理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针对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尤其是面对西方国家通过网络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严峻形势,政府要牢牢掌握传播主权,不断增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国际上的传播话语权。其次,“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绝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对于存在导向不正、格调低俗的客户端软件和相关公众号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惩处和取缔不法媒介的运营资格,全面清理违规视听节目,维护网络视听 节目的传播秩序。面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的大众化趋势,必须重视网民主体的上网规范,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在网络参与过程中具备基本的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意识,选择有效的信息并以此来进行负责任的信息传播,自觉成为网络意识形态传播中的“把关人”。此外,网民上网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对待网络平台中恶搞经典、抹黑英雄的现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为规范网民行为、整治网上历史虚无主义乱象提供了法律依据。最后,要增强线上与线下的双向互动与力量整合,“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通过“舆论引导、先进榜样的引导以及教育活动的感召”来推动形成长效引导机制,引导大众逐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使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从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