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特点·原因·对策
——以广西区南宁市为例

2018-02-06黄传英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腐败问题基层干部腐败

黄传英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广西 南宁 530007)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1]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最”,再次表达了我们党对腐败危害的清醒认识。早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是指群众耳闻目睹,能够切身感受到的,利用公共权力谋取小团体或者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在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农机补贴、水利建设、扶贫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出现了一些腐败的窝案。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危害之大,负影响面之广,令老百姓深恶痛绝。为此,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当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呈现的突出特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并首次提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这表明了中央查处农村基层腐败的坚强决心,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亟需治理。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看,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发案数量逐年增多,社会危害逐步加大

从调查情况看,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生在危旧房改造、惠农补贴、扶贫资金、征地补偿、农村低保、农机购置补贴、农业补贴、新农合、农田水利工程、饮水工程等领域,且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多之势。比如,2016年,南宁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1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21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206起。2017年,南宁市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832人,其中村支书、村主任179人,其他村组干部293人。[4]这些领域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发生在这些领域的腐败案件,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容易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作案手段多样,但方法较简单直接

通过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分析,发现作案人员作案手段呈多样化特点,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索取回扣、权钱交易、优亲厚友、巧立名目等。作案方式比较直接、大胆,有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行贿受贿。如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以“帮农户做了很多的工作”为由,向危房改造对象直接索要好处费4.8万元后两人平分。

(三)犯罪形式多样,共同犯罪突出

涉案人员处在一个非法利益的相关链条中,一个人犯罪难以得逞,经常是涉案人员相互勾结、合伙作案,群体犯罪现象频发。如某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6名涉案人员,借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之机,违反规定擅自向116户经营户收取经营权费(进场费)53.2万元,违规发包市场摊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个别基层干部把自己视为家族代表,将亲朋好友拉进“两委”班子,编织裙带关系;有的村支书把持村委会的财权,一人说了算,群众把这种现象描绘为,书记批钱,村主任管钱,会计成了保管员,出纳只见票据不见钱。有的是支部书记、村主任和会计合伙或村委班子成员共同腐败,在开展危改房改造工作中,以收取工作经费为由乱收费,所收费用村委干部均分。

(四)明知故犯较多,侥幸心理普遍

从腐败心理看,涉案人员明知故犯、心存侥幸,负罪感与侥幸心理相互交织。一些基层干部懂得法纪,却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被查处的只是个别运气不好以及不懂得钻法纪漏洞的人,自己运气好,只要小心点,就会安然无事,于是,不惜以身试法。腐败行为发生后,又老觉得迟早会出事,就不断地自我安慰,终日处于郁闷、矛盾之中。例如,在某镇危旧房改造腐败案中,当事人一方面已意识到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可能暴露,四处打听,想方设法掌握办案组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打点”相关人员,研究对策,以防被查。另一方面,错误地判断形势,一厢情愿地认为“会没事的,就算被查,也打算能赖则赖或拒不承认”。正是由于在纪律、法律面前心存侥幸,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以送礼名义违规支取现金占为己有。接受调查后才后悔不已,放声痛哭,声称十分愧对组织和亲人,负罪感、羞耻感特别强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滋生的主要原因

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发生,既有个人思想素质方面的内因,也有体制机制漏洞以及社会不正之风侵蚀的外因,部分基层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是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关键还是主观原因起决定性作用。

(一)部分基层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由于受自身政治修养、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等的局限,部分基层干部政治素质不高,公仆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法纪观念淡薄,无法抵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刺激和诱惑,理想信念动摇,最终走上腐败道路。一些干部认为,基层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工资收入较低,自己为所在镇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付出巨大辛劳,拿点用点,是理所当然,就算自己有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群众也不会责怪,组织也会“宽容谅解”;一些基层干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根深蒂固,公私不分,“公私兼顾”,甚至将公权作为替自己家族和熟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我给你办事,你给我酬劳”合情合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基层干部特别是一些镇村干部过分迷恋权力,把自己凌驾于法纪之上,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肆意突破防线,触碰“红线”,最终坠入腐败深渊。究其根由,这些干部大多平时不注意自身修养、不注重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和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从政理念出现偏差,思想防线逐步崩溃,“干事创业的热情”被“追求物质享受的低级趣味”所代替,将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完全抛于脑后。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措施存在漏洞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不完善阶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基层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意愿还不够强,这就为某些人为了自身或者小团体的利益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应当说,近年来,基层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管理措施有漏洞密切相关。有的制度,操作性不强;一些行为规范,该具体的不具体,该量化的不量化。例如,关于不准搞形式主义、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等,缺乏规范性的具体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但关于如何公开、谁来监督、不公开怎么办等,却缺乏具体规定,致使在一些乡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不能及时、规范地公开。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根本就不想让群众了解政务和财务,更谈不上村务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他们却乐于暗箱操作或避重就轻。一些村干部长期奉行“愚民”政策,致使农村普法教育和政策教育没有到位,相当多的农民不懂法、不懂政策,既不知道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不知道怎样行使民主权利与村干部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甚至屈服于村干部的胡作非为。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制约乏力

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基层组织机构相对简单,“一把手”权力比较集中,甚至包揽了管理权、话语权和资金分配权,一些基层干部不顾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一言堂”,主张“我的地盘我做主”,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大权独揽,全凭个人意愿拍板。虽然有一些对人、权、财、事的监管制度,例如,每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都明确规定如何申报审批,资金如何管理使用,都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程序,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可是,在具体工作中,这些制度规定却被人为地挂到墙上。为了自己的私利,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意去落实执行;少数基层干部对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不够,不能适应监督的制约,采取种种方式回避监督、排斥监督,致使各种监督“边缘化”“外围化”,徒有虚名,权力因此失去有效约束。有些基层,资金监管几乎成了一个真空地带,资金的使用、管理缺乏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容易出现主管部门管不来、基层政府管不了的现象。

三、新时代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策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6]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要想有效地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必须有计划的步步推进,全方位进行考虑,从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三个层次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一)高悬惩腐之“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7]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对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社会氛围。

1.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8]这里的“常”,就是指要经常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一个抓一个,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贪变成大贪,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而“长”就是指要长期抓,要全面根除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惩防并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彻底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无论是贪污金额过万,还是公款吃喝上百,必须一查到底,处罚到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相信:腐败行为,无论大小,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望而却步,让那些想暂时不敢腐的人变成永远不敢腐,从而达到以打促防的目的,真正遏制基层腐败现象的蔓延。

(二)扎紧制度之“笼”,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要想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除了一般性的治理对策外,最为关键的要从“制度”出发,对权力进行实质的限制,规范好权力的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1.坚决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防止基层干部腐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内容,在公开栏内全部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涉及财务内容的工作,要在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上,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开,防止出现形式主义。

2.完善基层财务稽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存在漏洞,容易给基层干部腐败带来可乘之机。第一,规范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不管是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扶贫项目,还是购置办公用品,均应有明细账目,定期进行公开,接受监督。第二,设立基层财务专管员,专户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的使用,让国家的惠农资金、财政补贴等专项经费直接进入农民账户,防止出现二次发放被截留的情况。第三,定期对基层组织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上级政府审计部门和纪检检查部门应履行好职责,绝不能放纵违反财务制度的财政支出问题。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国家拨款、社会捐赠、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审计的方式采用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并行,让审计成为定期化和规范化的一项制度。

(三)强化监督之“手”,建立不易腐的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9]

1.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针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层干部腐败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特别是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乏力和监督失位,基层干部腐败数量不断增多,造成极大危害。为此,第一,要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提醒、警告和处理,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第二,要按《党章》和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改革现行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的精神,建立“分片派驻,统一管理”的纪检工作新体制。让乡镇纪检书记真正履行起监督职责,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2.发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工会、妇联、共青团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自己的信息渠道,最清楚基层的情况,容易掌握基层腐败的现象和腐败者的信息。如果能够将这一股反腐败力量充分利用起来,将是非常强大的。基层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通过他们检举揭发,可以全面地将基层隐蔽的腐败行为揭露出来。

3.借助新闻媒体,监督曝光腐败行为。腐败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其最大的弱点就是怕被曝光,一旦腐败行为被新闻媒体揭露,腐败行为就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很容易被查出。媒体通过曝光一些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的方式,参与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警示意图腐败的不法分子,引导人们反腐败的方向,增强人们反腐倡廉意识。

(四)筑牢思想之“堤”,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邓小平同志指出:反腐败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意识指导健康的行为方式,错误的观念引发失范的行为。[10]从现实的情况分析,大量的群众身边腐败案例表明,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一些基层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各县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组织部门应把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大规模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时间和设置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1.充分利用县乡(镇) 级党校开展教育培训。2015年12月11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提出:“党校承担着为领导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要任务,党校工作的重心必须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理论教育是根本,党性教育是关键,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作用,通过举办有关党的理论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全会精神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培训,加强基层干部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有效利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11]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德”,如果缺失或动摇,就像“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一样,在不知不觉中信念就可能消失,人生价值就可能扭曲。为此,要将各地党风党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内容列为市、县、乡镇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有计划地进行警示和理想信念教育,时刻敲响警钟。

3.积极开展有效的廉政文化宣传。结合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釆用简单明了的宣教形式,例如,运用黑板报、公开栏、橱窗的形式进行板报图片展示,也可以话剧、戏曲、小品、电影和专员讲解的方式进行作品式的教育,在农村形成讲正气、讲诚信、讲和谐的正能量氛围,从而达到提高基层干部抵御腐败的能力。

猜你喜欢

腐败问题基层干部腐败
有坑没萝卜,有人留不住 不能让基层干部“心不安”
基层干部为何“左右为难”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基层干部“累”在哪里?——应当累在服务为民,而不是形式主义
一些基层干部“血不再热”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新形势下我国腐败问题分析以及治理策略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第一章 在腐败火上烤的三大运营商
新形势下企业应坚持不懈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