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研究
——以上虞区乡贤参与社会治理为例
2018-02-06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浙江 绍兴 312000)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互联网+”概念最早可追溯到2012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是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交互平台,促进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创造出新的发展业态。现今,“互联网+”已上升为一种国家建设发展战略,其功能也从经济发展领域拓展到社会治理领域。《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等政策性文件为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指明了方向。“互联网+社会治理”在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拓宽参与渠道、降低参与成本、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1]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就要明确多元治理主体的角色、职责及其互相关系。[2]乡贤作为乡之贤者,自古以来就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新乡贤群体在继承和扬弃旧乡贤的基础上不断涌现、成长并进一步壮大。他们作为“共建共治共享”中极为重要的参与主体,积极顺应新时代“互联网+”形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成长,并在矛盾调解、文化宣传等社会治理领域中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充当着基层群众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同样也是直接参与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
目前,我国各地新乡贤参与社会治理已逐步与“互联网+”相结合,并随着网络技术的革新得到广泛发展。“互联网+乡贤治理”逐步成为了一种新的民主治理方式,广东、浙江、福建、海南等省均率先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虽然在全国各地已有探索性的实践,但其在学术领域尚属于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笔者查找知网发现,“乡贤治理”相关文献最早出现于2014年,至今为止仅有158条数据,尚无法查找到“互联网+乡贤治理”的相关信息。由此可见,目前学术界对新乡贤的研究较少,对“互联网+乡贤治理”的研究更是匮乏,远落后于日益兴起的“互联网+乡贤治理”的实践探索。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这一新生事物的关注和研究。本文通过总结绍兴市上虞区的实践探索经验,对“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提出构建并完善“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的路径与对策,以供借鉴。
二、“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解读
(一)“乡贤”的内涵与外延。“乡贤”一词最早起源于东汉时期。根据《现代汉语字典》表述,“乡贤”是指乡里德行高尚、才能贤达之人。本文所指的“旧乡贤”即中国古代传统意义上的乡贤,与乡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在内涵和外延上有较高的重叠性,通常意义上可以互相指代。[3]作为名称而言,乡绅最早出现在北宋熙宁时期,到明朝中后期,才作为固定用词,直至清朝乡绅的外延扩展到非在乡的贤德之士。传统社会的乡绅往往被视为乡村精英,他们与中华帝国的政治权力及科举制度密切相关。[4]因此,传统社会乡绅的主体是官僚,而乡贤的主体是乡绅。概括而言,旧乡贤具有如下特征:(1)具备科举考试所形成的文化同质性;(2)与帝制国家紧密相连;(3)深受儒家文化体系的支配;(4)他们介于自身的客观支配力和当地人们对其的主观认定;(5)一般具备良好品德,说嘉言、行善事,符合乡民对他的普遍期待。[5]他们的精英地位来自于帝制国家的赋予,其职能是弥补“皇权不下县”的缺陷,参与基层社会的治理,维护帝国的秩序和稳定。[6]乡贤将帝国官僚体系与乡村治理勾连在一起,并扮演双重角色。他们一方面为地方谋利,另一方面又充当帝国政府在地方的代理人角色。
“新乡贤”是在继承“旧乡贤”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目前,学术界虽尚未对其建立统一、完整的界定。但现今已出现了五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新乡贤”是在民间基层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他们具有地域性的限制、有知名度的因素、有道德观和价值观的考评。当代乡贤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德才方面,而扩展到“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7]第二种观点认为,“新乡贤”的构成已不同于传统时代以功名身份为核心的乡绅阶层,他们是现代化进程中,在各行各业中取得成功的精英。现代化理念、前瞻性视野、优秀人生经验等是新乡贤的“新”之所在。[8]第三种观点认为,“新乡贤”是对传统乡贤的辩证否定和扬弃。他们是在新制度下成长起来的新事物,蕴含更多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现代新乡贤具有地域性、平民化的特征,社会声望高,掌握先进文化和秉承主流价值观,具有现代道德观念和民主法治意识。[9]第四种观点认为,“新乡贤”是处于地方精英的客观支配与民间权威的主观认定之间,尊重和满足当地文化观念,是当地社会中具有影响力的核心人物。他们既可以来自地方精英或基层干部,也可以来自于普通小人物。[10]第五种观点认为,“新乡贤”区别于旧乡贤,他们诞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靠自身道德水平、政治经济地位的结合获得权威,是拥有有资财、知识、道德、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之士。新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在新时代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11]笔者认为,“新乡贤”保留了传统旧乡贤的地域性、知名度、核心影响力、较高的社会地位、优秀的道德品行、某领域的突出能力或成就等特征。同时,他们也具备现代化理念、前瞻性视野、现代道德观念、民主法治意识、参政议政的热情等新时代的特征。相比“旧乡贤”,其外延也有所扩展。“新乡贤”可以是因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本土精英,也包括因求学、致仕、经商而走入城市的外出精英,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农村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他们具有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具备丰富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良好的文化道德修养。[12]“新乡贤”作为社会精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治理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将“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作为五大工作目标之首,并指出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互联网+乡贤治理”是浙江“互联网+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互联网+乡贤治理”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2016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重点行动任务。[13]2016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选送的“乡贤参事会协商文化村治模式”荣获2016年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乡贤组织运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云端存储功能等“互联网+”科学技术,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乡贤支持家乡建设,推动乡贤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健全完善自治架构体系,凝聚智慧和力量反哺家乡社会,引领乡风文明,促进传统文化传承。由此,现基本上已经形成了独具浙江特色、时代特色的“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
笔者认为,“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是指在互联网时代发展到特定阶段,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的背景下,乡贤和乡贤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将互联网、大数据、网络通讯、互联网直播等运用到乡贤治理领域,形成乡贤治理的新理念、内容、方式和体制机制,以此提升乡贤治理效能的一种新模式。“互联网+乡贤治理”不仅是乡贤和乡贤社会组织机械地运用信息技术,而是从理念、体制、技术、要素上整体突破,形成全新的信息化、智能化的乡贤治理模式。在理念上,须明确互联网的精神和价值,积极主动并擅于利用互联网思维改善现有乡贤治理模式;在体制上,须正视现有乡贤治理体制机制相对于“互联网+”时代的滞后性,从而进行深层次的改革,真正建立起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在技术上,须充分运用移动客户端、互联网集成、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科技,形成高效快捷便利的信息化治理手段;在要素上,须加强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的相配套。
三、“互联网+乡贤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乡贤治理”虽极大程度地节约了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本、拓宽治理渠道、创新治理方式、改善治理模式、引入新的治理理念和群体,但发展仍不完善,尚存在一系列有待改善的问题。
(一)乡贤素质良莠不齐。“新乡贤”外延较之旧乡贤更为广泛。他们既可以是优秀的商人企业家,也可以是有所作为的公务人员、善做学问的教师学者、能唱能演的文艺骨干、兢兢业业的劳动模范、反哺桑梓的各界人士、农村基层干部中的佼佼者等。可以说“新乡贤”所涉及的人数更多、领域更复杂,且目前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乡贤”的界定还处于摸索发展阶段。究竟如何界定“新乡贤”的“贤”,如何来判断此人是否属于“新乡贤”的范畴,至今尚未有明确定论。“新乡贤”群体中也存在鱼龙混杂、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除此之外,“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对于乡贤的划分形式简单,仅按照其收入、社会地位、从事行业等划分;管理方式粗陋,缺乏系统、科学、公平、有效的乡贤甄别机制、乡贤入会机制和监管约束机制。部分乡贤社会组织甚至还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和专业的管理人才,仅依靠个人好恶、学识高低、社会地位和利益关系进行判别管理,致使部分“乡贤”挂着乡贤之名,却并非达到了真正乡贤的标准,致使乡贤素质良莠不齐,难以把控和管理。
(二)“互联网+乡贤治理”中的网络安全问题。在“互联网+乡贤治理”过程中,网络安全极为重要。安全的互联网络有利于数据的有效存储和运行、信息的便利交流和传输,同样有利于拓展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准确反馈民意、集中收集民智、迅速解决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安全问题却较为严重,且存在普遍性、影响范围广、作用程度深远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信任问题频发。网络沟通容易造成乡贤们隔着屏幕远程交流。这种时空“脱域”、缺场环境下的人际互动让参与其中的乡贤失去了从面部微表情、动作、眼神目光、语音语调等接触沟通交流的能力,淡化了语言交流的互动。[14]除受到语言交流互动的淡化因素影响之外,网络舆论的聚集效应、发声渠道多样化、意见领袖群体构成多元化等因素同样也易使网络数据信息失真,甚至在具有煽动性舆论导向和“花钱买水军”等媒体交易手段操控下,这些信息可能向着完全虚假造谣、错误观点引导的方向发展。一旦网络信任问题爆发,会导致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时判断失误、行为失范,且由于信息的迅速传播扩散性,会影响更大范围网民的判断能力和信任情感,破坏网络环境,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失范。而且,网络信息具备传播快速、紧密连接、不确定性、不对称性等特点,易引发危机事件以呈常态化、系统化、多元化的方式出现,促使社会网络向脆弱方向发展。
2.政府与民间力量协同不平衡。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虚拟社区社会治理领域,政府较习惯于当“独行侠”和“全能手”,过度偏重于“政府主导”而忽视了民间乡贤力量的参与。乡贤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参与的次要地位,部分乡贤的意见和诉求难以得到表达、尊重和吸收。由此,也致使乡贤在虚拟社会治理中缺乏参与的信心和动力,并对政府机关丧失信任感,进而导致政府机关公信力的缺失,损害法律法规的权威和效力,破坏虚拟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三)乡贤无序参与问题。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我国公民通过网络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越来越高涨,参与人数也与日俱增。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无序、失序等现象,主要表现为:(1)个体情绪宣泄型参与;(2)群体视野狭隘性参与;(3)欺骗性网络政治参与;(4)参与过程的无序性;(5)主体部分欠缺代表性。在“互联网+乡贤治理”过程中,同样也存在这些问题。
除此之外,各位乡贤由于出生背景、学识水平、所处领域、对信息处理能力、参政议政水平等存在诸多差距,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并非所有乡贤都能够对政策意见、现象事件提出客观、科学、公正的建议。甚至部分乡贤离乡已久,对家乡社会治理情况缺乏深入、系统的了解,他们所提出的一些政策建议缺乏可实践性和推广性。若不加以进一步实地考察、科学论证,仅照搬照抄只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经济损失、社会不稳。另外,还存在部分机构和不法分子借用“乡贤”作为噱头,捆绑炒作,恶意败坏乡贤名声,扰乱社会秩序。
四、上虞区“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
绍兴市上虞区乡贤研究会成立于2001年1月6日,这是新中国第一家以“乡贤”命名的民间社团,其宗旨是:挖掘故乡历史,抢救文化遗产;弘扬乡贤精神,服务上虞发展。十多年来,上虞区乡贤研究会不断发展壮大,研究会下设六大组织:各研究中心、乡镇(街道)分会、学校组织、网络文化发展中心、青少年传承中心、村文明艺术研究中心,包含上虞区乡贤广场、上虞区乡贤之家、上虞区乡贤纪念馆等活动场地。在“互联网+乡贤治理”领域,上虞区乡贤社会组织走在全国前列,其形式多样化、活动内容和乡贤资源丰富、参与社会治理领域广泛,多次获得中央、省委领导肯定批示。
(一)“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上虞区“互联网+乡贤治理”发端于21世纪初,近年来广泛地运用大数据运行、云端存储、多媒体展示、OA系统信息交流等新科技手段,形成了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的“互联网+乡贤治理”的做法。
1.建立电子化虞籍乡贤资料库。上虞区乡贤研究会运用“社会各界寻乡贤、乡贤内部传帮带”等方式寻找天南地北的虞籍乡贤,搜罗信息,为每位乡贤建立数据条目。其内容包含乡贤的联系方式、生平事迹、所做贡献、对家乡传达的书信资料等,并上传到云端数据库以妥善保存,方便日后查找。与此同时,还将在原先的基础上,完善乡贤展示平台,丰富内容,扩充展示方式,通过多媒体循环播放、点击触摸屏查看等方式向大家展示各位乡贤的生平事迹和对家乡的贡献。
2.建立并扩充微信交流群。“上虞乡贤群”微信群自2015年建立并上线以来,成员不断增多,现已有391名。上虞区长塘镇“状元竹乡耕读长塘”等乡镇(街道)微信群也在“上虞乡贤群”的引领下,于2016年正式建立。参与到上虞区乡贤活动的人数迅速增多,乡贤遍布全国甚至全球,涉及领域十分广泛。目前,上虞地区乡贤微信交流群数量不断增多,作用的领域日益广泛,发挥的作用在逐渐增大,现已包括向区委、区政府献言献计、招商引资落地上虞、帮扶贫困家庭、推广传播上虞文化等功能。
3.构建发展网站宣传平台。上虞区乡贤研究会在2013年前就率先建立了上虞市乡贤研究会网站(http://www.xxyjh.com/),其中包括协会概况、贤哲流芳、乡土文化、资料集荟、乡亲互动、工作动态、人物访谈、视频专栏、乡贤论坛九大模块。贤哲流芳、乡土文化两个模块着重介绍上虞区古代、近代、当代乡贤的生平事迹以及上虞区梁祝文化、东山文化、春晖文化等具有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乡土文化。资料集荟模块内包含了上虞区乡贤研究会所整理编撰的虞籍乡贤资料以及乡贤文化的相关资料。乡亲互动、乡贤论坛则是乡贤们交流互动的重要网络平台。除此之外,网站还汇集《上虞乡贤报》电子版、乡贤研究会工作简报、乡贤题词、乡贤资料汇集等栏目。上虞市乡贤研究会网站通过条目滚动、超链接关联相关网站、资料快速检索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展示上虞区乡贤的信息资料,促进乡贤之间、乡贤与乡贤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交流。
(二)“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发挥着巨大的优势。
1.“互联网+”推动乡贤荟聚,集聚乡贤力量 。
一是“互联网+”为乡贤沟通交流提供便捷的平台。互联网具有时效性、便利性、交互性、可视化和超越时空限制等诸多优点,在召集乡贤、汇聚乡贤力量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上虞区乡贤微信群的建立拉近了乡贤之间,以及乡贤与家乡之间的距离。曾经的间隔沟通变成了即时沟通;曾经小范围聚会扩展到更大范围;曾经较单一枯燥的聚会模式发展到规模更大、更为正式的参观考察和座谈会议;曾经的仅仅耳闻变成了面对面交流;曾经的多年一见,现在也变得即时而频繁。
二是“互联网+”为乡贤感情维系提供有效的载体。互联网线上活动的积极有效开展,不仅节约了乡贤交流、集会的时间、精力,也降低了成本,激发更多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同时,“互联网+”庞大的数据库、每秒亿计的运行速度、便捷的操作系统、鲜明直观的展现方式等方便各类资料的保存,推进展示方式更为多样、新颖。上虞区乡贤研究会在展览馆中将乡贤们信息保存于云端数据库,并进行筛选、汇总、整理、存档,通过可视化触摸电子屏对外展示。同时,展览馆中还循环播放乡贤纪录片《天南地北上虞人》等视频。这些互联网科技集成的展示方式,不仅让参观者更好地了解上虞地区的乡贤、文化、历史等内容,同时也让各位乡贤对家乡有了更好的认同感、归属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进一步维系了乡贤对家乡的感情。
2.“互联网+”推动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模式多样化。
一是参与矛盾调解。乡贤作为精英群体,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为人称道的口碑和他人无法比拟的威望。在普通矛盾调解的过程中,乡贤们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上虞区司法局在开展“大调解”工作中就提倡“老乡管老乡,有事好商量”。上虞区乡贤研究会构建的“区—乡镇(街道)—村”的三级组织发挥三级联动作用,建立纠纷调解QQ群,群里专设法官、调解员等专业人士,进行视频面对面调解、网络在线调解等,共同致力于社会调解。
二是参与环境保护。上虞区乡贤研究会官网、各乡贤微信群、乡贤贴吧等就多次运用网络平台的快速性、时效性、便利性和广泛传播性宣传、动员环境保护。2017年5月,上虞区“状元竹乡耕读长塘”乡贤群的群公告明确写着:“近段时间开展的村庄环境卫生和乱推乱放大整治,目的是让我们的青山绿水有更整洁优美的环境,还请各位乡贤大力支持。”
三是参与学术教育。上虞区通过网络联系、邀请北京市科协张轩中赴上虞在春晖中学、上虞中学等学校多次开设讲座,为学生们讲述量子物理相关理论知识,并在“上虞市乡贤研究会”网站、《上虞日报》、上虞乡贤微信群上刊登论文,传播相关知识。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党工委书记罗长贤、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仁良、清华大学学者王哲、同济大学学者贾丽君等著名乡贤也积极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为家乡的教育做贡献,不断推动着先进文化的交流传播,促进了专业学术的教育。
四是参与经济发展。截至2015年9月,上虞区“虞商回归”工程共引进各类回归项目145个,到位资金116.6亿元。上虞区乡贤研究会会长陈秋强先生多次通过邮件拜访、视频会议、网络签约的方式帮助本土企业与虞籍乡贤建立亲密联系。2017年底,陈秋强会长帮助金科企业与朱利中院士接洽,拟在金科建立院士工作站,主攻土地修复技术。
五是参与文化发展。上虞区乡贤研究会在收集、汇总、整理资料的基础上,编撰《上虞乡贤文化》8期和《上虞乡贤》3册、《上虞名人》4本等文集,现基本已形成电子书籍,可在“上虞市乡贤研究会”官网查看。
六是参与政策制定。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经叔平生前心系家乡,多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指示。“状元竹乡耕读长塘”乡贤微信群常有乡贤直接@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并献言献计。
五、构建并完善“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的路径与对策
“互联网+乡贤治理”作为一个新领域,在激发乡贤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拓宽乡贤治理渠道、改善乡贤治理方式的同时,也凸显出乡贤素质良莠不齐、网络安全问题频发、乡贤无序参与等问题。上虞区在“互联网+乡贤治理”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笔者根据上虞区“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经验,进一步提出构建并完善“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的路径与对策。
(一)加强党委政府的引导作用,荟聚乡贤参与。乡贤参事是社会治理的历史现象、时代需求,是党委政府领导和行政的补充机制,是民主参与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精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积极支持、鼓动、挖掘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是党委政府的首要工作,也是重点工作。党委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不仅要将乡贤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同时也更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利用它们的专业力量荟聚乡贤。同时,通过实地调研、科学论证出台相关“互联网+乡贤治理”的规范、政策,使“互联网+”时代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有法可依、有政策可作参考;主动搭建“乡贤回乡参与治理”的线上线下平台,推动“互联网+乡贤治理”的有效进行。与此同时,政府还可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对优秀乡贤案例、典型乡贤治理事件、“互联网+乡贤治理”模式等的批示,进一步激发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乡贤治理方式。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调动大众媒体的关注度,引导有识之士和各类大众媒体,尤其是新型自媒体运用网络直播、贴吧灌水、抖音视频录制等方式宣传乡贤事迹、相关政策等,开拓乡贤治理的领域、渠道,进一步创新乡贤治理的方式。
(二)搭建乡贤参与治理的平台,创新参与形式。新形式开创新方式,带来新亮点,带动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和动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做好“政府搭台,乡贤唱戏”工作。政府可借助“互联网+”的优势,为他们参与搭建良好的平台,开拓更为广泛的渠道促进社会治理。
1.扩展网络问政渠道。扩展网络问政的渠道,着重需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选择合适的网络媒体和开创新型的参与互动模式。在网络问政过程中,政府不仅要通过各官方网站,还可以选择一些有影响力的大V的微博,或者与一些商业网站、商业号合作,用更加鲜明、新奇的方式去吸引大家的眼球,博得更多人参与。政府机关同样可以选取部分人脉广、实力强、有思想的乡贤作为第一波网络问政的平台和媒介,利用他们的影响力,首先将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品牌竖起来,其次再进行进一步地宣传和推广。
二是互动模式也是网络问政的一个重要方面。除现在比较常见、统计简单却在无形中为乡贤治理设定框架的投票模式外,笔者建议可多使用网络直播问政、定期收集网络舆论、开设政府邮箱、网络民意测评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集聚各方乡贤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利用好他们的长处,为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环保、社会等方面作出贡献。
2.线上线下活动结合。单一的网络线上活动,会让部分乡贤对此产生虚拟感、不信任感和不确定性。因此,在注重维持互联网线上活动的同时,也可多开展线下活动。此处所指的线下活动,不仅可在家乡本地开展,也可在外地举行。在家乡开展活动虽可极大促进乡贤们对家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却也存在缺乏新意、不利于远方乡贤多次参与等弊端。因此,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定期在外地开展线下活动,以聚集更多异地乡贤,也可以拓展乡贤研究会的影响力。
线上线下活动的形式也可更为多样化。除调研考察、沙龙聚会等活动之外,还可以开创更为多样化、有意义的活动。如:上虞区乡贤研究会举行“浙江区域互联网+企业联盟”龙山会、“墨宝赠予”“乡贤纪念馆落成仪式”“乡贤联欢会”,等等,更为贴近乡贤生活、更有新意、更多样化、更为乡贤们所喜爱的活动。如此,更能激起乡贤参与的兴趣,激发他们对家乡的认同感、归属感,推动乡贤为家乡社会治理做出贡献。
(三)做好网络管理工作,优化参与环境。
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督管理。我国尚未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网络问政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政府针对网络问政的实施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违法犯罪事件,恶性黑客攻击事件等,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可根据我国网络环境的实际,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使得“互联网+乡贤治理”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针对网络监管方面,首先要依法、依规监管,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做到公平、公正、严明。其次,应建立健全网警队伍。不仅要严格把握选拔、任用关,而且应定期对网警进行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最后,可利用互联网通讯技术对我国内部网络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时刻防范黑客攻击和一些不良言论、病毒等的传播和攻击。对一些境外网站也应时刻监管,防止反华、邪教、反社会、黄赌毒等不良信息传播入侵,警惕“翻墙”登录境外不良网站的现象。对于微信朋友圈、微博、BBS等论坛、贴吧等也要做好监管工作。
2.把握时势大事,及时规范引导。“互联网+”时代,政府的话语地位也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挑战。在一些时候,人们甚至往往愿意相信小众媒体的噱头、微博大V的传言,也不愿意相信CCTV等官媒的说法。乡贤们作为某一地域、某一领域被人们认可的人物,他们的话语也会被很多人相信、认同。因此,党委政府更应该善于把握时势大事,及时引导乡贤,利用好乡贤的喉舌为政府发声,通过他们来让更多的人爱党爱国、为国出力。如:《上虞日报》《上虞广电》《绍兴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上虞区启动新乡贤培育“青蓝工程”;上虞区还建立58个“乡贤研究会少儿学院”,开展面向10万名中小学生的“知乡贤、颂乡贤、学乡贤”主题教育活动等,以乡贤直接参与活动,学生间接学习乡贤事迹的形式,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除此之外,政府和乡贤自身都应该不断注重提升双方的配合度、配合方式等。政府应当不断提高对舆情的监管和引导能力,防止消极被动应对,尤其对于一些不良言论应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及时禁言、封贴、辟谣,宣传积极正面内容。在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引导乡贤正确发声,并根据不同乡贤的特征和力量进行指导,如对互联网不熟悉的乡贤开展技术指导,对常在国外的乡贤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等。同时,乡贤应当不断提高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着重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努力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3.定期公开信息,及时做出反馈。信息对称是“互联网+”乡贤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政府和乡贤双方都应该保证地位的对等和信息的对称。政府应建立完善官方网站、公众号。官媒在于精而不在多,对于一些没有必要建立的,或建立后长久不营运的“僵尸号”予以及时清理;完善知名度高、功能健全、涵盖范围广的官媒,时常更新人们所关心的热点、重点,开发补充网络办事模块,在允许范围内尽量公开各项信息。努力打破信息孤岛,整合各单位、各地区小型数据库,构建大数据库,做好营运维护工作,努力打造智慧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适当放宽部分乡贤在某些领域的信息权限,让他们能够以参政议政的身份更深入地了解信息,参与治理。对于乡贤所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党委政府也应该定期做好反馈工作,实现“指尖上的对话”,注重良性互动,并将此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使其成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防止消极回应、消极处理。建立健全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考核、通报,从政府方面推动乡贤参与治理,真正将乡贤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除此之外,政府也应当适时对部分做出巨大贡献的乡贤进行物质、精神上的鼓励,通过授予荣誉、颁发奖章,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报道先进事迹等方式激励乡贤更多、更好地参与到当地的社会治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