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与基层社会协同治理
——基于诸暨“枫桥经验”的研究
2018-02-06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反映了社会尤其是基层社区自身的不断发育成熟。而伴随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和功能复杂化多元化,不同社会主体的差异性和多样化需求不断增长,社会治理的任务和难度也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发挥其组织性、群众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优势特征,在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群众能动作用,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社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和良性发展,尤其受制于其同基层政府及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如企业、社区成员等之间的协同行动关系,从而避免它们相互之间的目标和行动冲突,乃至导致零和博弈,甚至盲目发展而走上不健康的发展方向,成为游离于主体社会结构之外的异己力量。在社会组织与基层社会的多元协同治理方面,诸暨枫桥同样提供了宝贵的“枫桥经验”,其反映出了社会组织应如何构建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及如何在多元协同治理框架内进行行动的重要问题,值得进行必要的梳理与总结。①
一、协同治理中的枫桥社会组织概况
(一)协同治理理论的基本原理
协同治理理论是当前在全球社会公共管理领域较有影响力的一种理论,其最初的实践和学术探讨均源于西方,但因其与我国当前社会治理潮流和基本问题的契合性,因而在我国学术界也引起了较大的关注和诸多探讨。总的来说,正如字面意思所示,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处于同一治理网络中的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行动协同性,通过目标与行动的协调合作,形成彼此耦合、相互依存、共同行动、共担风险的局面,产生有序的治理结构,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②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本身的定义也内在地包含了协同行动的含义,其认为“治理是个人、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不同利益主体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③
当前,协同治理理论本身具有丰富的内涵和详细的讨论内容,如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权威的多元性、子系统的协作性、系统的动态性、自组织的协调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诸多内容。但其核心在于多元治理主体如何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目标和行动的相互协调,从而统合实现促进公众利益的共同目标。
(二)协同治理中的枫桥社会组织概况
诸暨枫桥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意义,突出反映了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多元协同作用,虽然在此过程中基于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自身特征,政府一定程度上依然扮演主导性的角色,但社会组织的角色地位及其作用发挥越来越体现出了协同治理的平等参与和多元共治属性。
据2018年9月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枫桥共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280家,其中镇级54家,村级226家。镇级组织主要有调解维权、群防群治、公益慈善、文体类协会、行业协会等类别;村级组织除了传统的巡防、消防、应急抢险等群防群治组织外,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护渔队等公益组织也占有较大比例,文体类协会发展蓬勃,引人注目。
其中有一批较有社会影响和突出成就的社会组织,包括“老杨调解中心”“红枫义警”“枫桥镇调解志愿者协会”“娟子工作室”“枫桥镇义工联合会”“枫桥大妈”“诸暨孝文化研究会枫桥分会”等。同时也培养出了如杨光照、吕小祥、毛仲木、陈荣周、蔡娟、陈水月等众多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个人典范。
这些组织在多元矛盾化解、基层公共治理、留守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关爱、便民服务、公益帮扶、城市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各自的独特优势和显著作用,并进一步丰富了民众的社会、文化生活内容,营造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活氛围和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发了社会活力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极大增强了公众的社区认同和参与意识。
二、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治理的“枫桥经验”
上述枫桥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状况及其对当地基层社会治理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离不开政府的积极鼓励与有效引导,也离不开社会组织自身的积极参与,同时也有赖于当地厚实的志愿服务精神。这些共同构成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多元协同治理的“枫桥经验”。
(一)政府的有效鼓励与合适引导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理念,并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制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从以上基本历程来看,党和国家一直重视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与不断发展完善,明确肯定和重视社会组织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挥。在此基本政策背景下,枫桥镇政府积极作为、努力培育、有效引导,极大推动了当地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这符合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情况,并保证了其良性健康运行。
1.积极行动,有所作为。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当地政府首先积极行动,依托各种现有组织路径,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各种人才、组织和人员资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并且建立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的基本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筹划,对推动许多社会组织的产生和初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依托现有的从镇到村的传统组织体系——村级“两委”和妇联等群团组织进行组织动员;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人力资源,包括了当地的学校校长和老师、医院医护人员、企业领导和职工骨干、当地包括在外工作的乡贤文化名人等各类精英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作用;充分整合提升现有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各类兴趣爱好协会、村级传统的民间自治组织等。以上这些在“枫桥大妈”“枫桥镇乡贤联合会”“枫桥镇心理关爱协会”“枫桥镇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枫桥花木盆景协会”“古镇枫桥三贤文化研究会”“枫桥镇应急志愿者协会”“枫桥镇消防志愿者协会”“枫桥镇义工联合会”“枫桥镇调解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成立或发展中均有清晰展现。
2.因势利导,有效引导。在上述政府的作为中,尤其值得借鉴和总结的是其对社会组织的因势利导和有效引导,这对准确定位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行动目标,构建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充分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发挥行动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可以发现,对酝酿成立或者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来说,最为困难的问题是如何准确定位自身的组织目标,进而以目标为基础制定行动方案,并对接相关部门、与其他社会组织协调行动等。可以说,组织目标定位对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来说具有核心意义,但是受限于对全局情况的把握和对组织行动规律的充分了解,这对刚刚起步的社会组织具有很大难度,初期成员经常遇到的情况是很想做点事情,但不知何处用力。在此情况下,当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如能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全局情况出发,找准现实需求与社会组织能力之间的契合点,则无论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是当地社会治理来说都极为必要。
“红枫义警”当前已经成长为枫桥最有影响力的平安类社会组织之一,但在酝酿成立时同样面临如上情况。作为主要发起人的陈荣周等反复谋划,也没能为其想成立的组织确定最合适的目标定位,在行动方面更多也是成员单独或依托其他社会组织的各种社会服务工作。就此问题陈荣周等向枫桥派出所进行了积极求教,终于在某次同教导员吴嘉军的深聊之后,吴嘉军注意到这支队伍最初是因大家一起饭后散步健身聚合起来的,既然大家都有散步的需求,那为何不可以一边散步,一边巡逻呢。就此,他们终于找到了成员需求与组织业务之间最初的契合点。于是,以夜间治安巡逻为基点,在巡逻过程中进行矛盾调解、安全保卫、交通维护、社会救援、法治宣传等工作的一支民间治安志愿服务队伍就此产生。进而,基于当地一直以来“崇法尚义、积安向善”的民间传统,吴嘉军及其他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等参与策划了组织名称、章程、会标等组织建构工作,“红枫义警”就此产生并不断成熟壮大,当前还在枫桥镇建立了工作基地“红枫义警”工作站,且进一步推动了“诸暨市义警总会”的成立。
从“红枫义警”的案例不仅可以看出政府最初的因势利导和有效引导的特别重要性,也可以反映出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切实支持,而在此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较密切融洽的合作协同关系逐步建立,这种关系更因为社会组织成员与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个体交往与及时互动而更为顺畅有效,而其背后共同的社区文化认同和更多本土共同性成为他们坚实的协同行动基础。
3.实时互动,协同行动。如果说单个社会组织与特定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行动较为容易的话,那么在诸多社会组织与多个政府部门,乃至政府部门之间形成的交叉网状关系中,难免出现行动目标的相互重叠和部分空白,乃至目标间的相互冲突,这对当地的社会治理来说无疑会产生不利影响,所谓协同治理的效果也难以显现。为此,枫桥镇开创了许多多方互动、协同行动的方法机制,除“四个平台”的总体协调、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方式的使用等以外,以“五议一创”平安议事为代表的集体现场交流,应当是值得推崇的一种既延续传统、又不乏创新的有效模式。
所谓“五议一创”,是由枫桥镇派出所牵头开创的一项集体平安议事机制,其包括了“议安全防范”“议矛盾调处”“议案件办理”“议普法宣传”“议警务工作”“创平安社区”等基本内容,共分为派出所镇一级、警务站辖区一级、及社区民警社区一级三个层次的“五议一创”。以派出所镇一级为例,其由所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邀请镇政府相关党政部门、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村企校负责人、平安信息员及群众代表等参加,大家共同为近期所遇到或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发表看法,相关职能部门则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回应,社会组织能够从中了解到当前的总体治安形势、现实需求和相关工作的具体进展、难题及短板所在,从而可以及时调整自身的行动和工作安排,达到协同行动的最佳效果。职能部门如派出所也可以据此来进一步了解群众呼声,并同相关力量包括社会组织之间进行协同行动,合力解决大家共同面临和关心的问题。如在笔者参加的一次“五议一创”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在交流中发现,幼儿园、中小学门口在放学接送时段的交通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存在困难,单纯依靠某一社会组织维持秩序难以长期坚持,于是最后决定由几个社会组织来进行大致分工,通过轮班的形式来共同完成。
(二)社会组织的务实作为
枫桥社会组织在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矛盾风险预防化解、公共治理、环境整治、促进行业发展和业态布局、活跃社会文化生活、公益帮扶、法治宣传等诸多方面都发挥出了明显作用,并以其广泛的成员基础和多元构成,体现出了极大的本土人缘、地缘优势。因而,可以构成为当地多元协同治理中的重要主体,并在协同行动中不断发展完善。
1.充分体现本土人缘和地缘优势,提供急需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如前所述,社会组织具有群众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优势特征。同时,作为当地的社会组织,具有明显的人缘和地缘优势,熟悉当地的人情、民情和社情,明了当地的诸多行为习惯和社会规则,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风险,提供各种务实有效的公共服务。如在安全防范方面,前述的“红枫义警”提供了诸多的治安巡逻、秩序管理、法治宣传、紧急救助等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当地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在协助侦破“黄鳝血碰瓷案件”、寻找走失老人、每日全面排除街区窨井盖等事项中得到了清晰体现。除“红枫义警”外,传统的村级应急志愿者协会、平安志愿者协会、消防志愿者协会等广泛分布于每个村社之中,成为应急管理和紧急救助的第一道屏障。在此基础上,2018年8月,诸暨全市的75家平安类社会组织整合成立了“诸暨市义警总会”,进一步加强了这些组织之间、及其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行动,达到力量整合,更优配置的目标。
在作为“枫桥经验”金名片的矛盾调解、风险化解方面,“老杨调解中心”“娟子工作室”“枫桥镇调解志愿者协会”,以及广泛分布于每个村社中的基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与镇派出所、镇政府、镇司法所、村级“两委”等部门主体相互对接,协同行动,在长期的扎实工作中调解、化解了难以计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潜在风险,以更可控的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治安和社会效果,显现出了极为突出的治理效果。以“老杨调解中心”为例,其以枫桥镇派出所为基本依托,自2010年到2017年,以杨光照为首的3名退休干部,与其他15名专业人士一道,先后受理各类纠纷760余起,调解结案745余起,调解率达98%以上,结案率达98%,达成经济损失赔偿款3925余万元,群众对调解中心的满意率达到100%,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司法与社会效果。④从整个诸暨来看,从2017年至今全市107家调解类的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843件,调解成功率达95%。⑤“娟子工作室”则发挥出了自身独特的性别优势,除常规的矛盾化解外,更在婚姻家庭纠纷、反家暴等女性权益维护方面做出了诸多成绩。“枫桥调解志愿者协会”则直接对接镇司法所,在协助司法调解方面成效明显。
而在协助推进公共治理、推进城乡社区文明建设中,“枫桥大妈”特别值得一提,这支依托基层妇联组织建构起来的基层女性社会组织,在推进全镇各村(居)的垃圾分类、环境整治、文明规范建设方面发挥出了显著作用。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工作牵涉每家每户,组织发动工作极为艰巨,甚至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必须尽最大可能依靠村民自治力量来完成,政府过多介入不仅人力受限,更可能因其体制性的角色产生行政命令的误解。“枫桥大妈”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人数、人缘和地缘优势,在日常的劝导和亲自帮助下顺利推进了整个垃圾分类、环境整治工作的完成。同时,她们逐渐将整个文明规范建设当成了自己的任务,其人员广泛交叉参与镇里的其他各项治理工作,成为最稳定和广泛的力量之一。
2.大大推进了社区认同与参与意识,成为社区发展的重要精神养料。社区认同和归属构成社区本身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成为社区建设中最难以硬性完成的事项,居民对自身所在社区持久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成为社区建设和发展最稳定持久的精神养料。在此方面,社会组织的凝聚和推进作用也值得一提。首先,社会组织本身就是成员认同聚合的产物,其本身对成员的认同和归属能够产生持久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尤其是其中的兴趣型协会、志愿者团体等。其次,社会组织不断生产社区认同和归属的各类产品,不断推进和塑造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如“古镇枫桥三贤文化研究会”“诸暨市孝文化研究会枫桥分会”“诸暨市枫桥镇侨眷联合会”“枫桥镇乡贤联合会”等,通过文化研究、出版刊物、定期聚会等方式,不断激励所属成员和其他受众对枫桥的了解和认同,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对枫桥和村(居)等社区单元的认同和归属。最后,社会组织还通过组织引导成员的亲身行动,不断投身当地社区的发展建设,在行动、体验和记忆中不断强化认同和归属感。如“枫桥镇义工联合会”,通过招纳志愿者等方式坚持在每个工作日早上在镇区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通管理和服务,定期进入社区提供理发、电器修理等各种服务活动。这些行动本身、以及对参与者的切身影响,都和社区认同和归属发生联系。又如“诸暨市心理卫生协会”对当地留守儿童的专业关爱和帮扶活动,同样让人自觉产生对社区的热爱和感恩之情。
3.活跃基层社会文化氛围,与基层社区文化建设和整体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群众的幸福生活不仅需要坚实的经济基础,更需要活跃繁荣的社区文化。同时,文化也是推进社区文明建设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兴趣型的文艺、体育、休闲、文化研究等各类社会组织在配合政府社区文化建设整体布局的背景下,对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繁荣社区文化生活、活跃社区文化氛围方面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如前提到的“古镇枫桥三贤文化研究会”“诸暨市孝文化研究会枫桥分会”,以及“枫桥镇老莲书画社”“枫桥镇油画协会”“枫桥镇舞蹈协会”“枫桥镇钟山文学社”“枫桥镇登山协会”“枫桥镇篮球协会”“枫桥镇古玩协会”“枫桥花木盆景协会”,还有广泛分布于各个村社的排舞协会、铜管乐协会等,都在不断生产着各类文化休闲产品,并进行一定的文化研究,成为当地文化生产、研究和活动的重要民间力量。
同时,镇一级的协会对跨越各村(居)社区之间的文化和人员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进一步拓展了文化生产和交流的空间。跨越村社的文化演出也极大繁荣了整体的文化休闲氛围,如“枫桥大妈”组织的舞蹈文艺队伍演出,其本身就以“活力”为团队的定位,成为分支队伍中的重要一支。⑥另外,如花木盆景、古玩等协会,还能对当地的文化业态布局,如镇古玩一条街的设计布局提供有益的行业信息和参考意见,体现出了社会组织与当地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多种互动和协同行动关系。
(三)志愿者精神的扎实土壤
枫桥社会组织发展活跃并积极参与基层协同治理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当地孕育出的浓厚扎实的志愿者精神,这既同枫桥长期以来民众乐于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优良传统有关,更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然也离不开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等的积极滋养与鼓励。
首先,志愿精神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经济社会发展为志愿参与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和闲暇基础,并不断推动个体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增强。同时,从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个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生理和安全等需求外,将最大程度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进行志愿服务成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枫桥的经济社会在近年来得到了很大发展,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两轮驱动的基本目标,也为公众个体的自我实现提供了最重要基础。如“红枫义警”秘书长陈荣周在访谈中表示,现在确实经济条件好了,平时也空闲了,因此特别想去为大家做点事情,其他成员大多也都是基于这个想法来积极参与活动的。
其次,枫桥的情况也充分反映出了基层女性主体地位的全面凸显,她们成为参与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来源,在部分社会组织中甚至是主要来源。在调研中笔者了解到,现在枫桥的很多中年女性随着子女的长大,有了很多的空闲时间来参与社会活动,还有一部分更因为丈夫经营企业而成为了“全职太太”,参与社会活动需求格外强烈。以“枫桥大妈”为代表的枫桥女性积极展现了她们多方面的能力和从事公共服务的性别优势,以其柔性形象和耐心、善良的品性在公益帮扶、公共治理、矛盾化解、文化活动等多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在家庭内部也积极支持了自己的家人参与社会组织的活动。
另外,也还需注意到,多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对整体家庭结构和社会交往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此前,多子女家庭维系了中国传统的家庭、家族和亲属结构,当人们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是向自己的整个家族和亲属系统寻求帮助,整个社会交往文化也是内向型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延续打破了这一固有结构,使得原来的求助系统和交往结构变得难以为继,人们意识到作为独生子女必须走出家庭进入社会来获得社会化的各种保障,那么就意味着人人都应该积极训练自己的独立自主意识和独立行为能力,并积极为社会事务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这对整个社会的志愿服务文化产生了不易觉察但却实在有力的影响。在调研中可以轻易发现,很多家长都带自己的子女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一则训练其独立能力,二则更熏陶其进入广阔的社会领域。志愿者精神从家庭领域开始,进而扩展到全社会文化领域,形成浓厚的文化精神氛围。
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等的因势利导和鼓励培育,也进一步树立了积极的标杆导引。如镇政府引导鼓励公众自己创设、评选、颁发“草根道德奖”。当地的永宁兄弟农业开发公司每年出资10万元设立“平安基金”,用于奖励当年为综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五个“十佳”社会组组和个人。
三、结语
中外社会结构、发展阶段和文化传统等都存在一定差异,发源于西方的协同治理理论也不能完全套用到中国的现实实践之上,但近年来该理论在国内学界得到了诸多响应和探讨,反映出了其基本的理论精神和原则也符合我国实际,能够揭示出多个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基本结构关系。
从枫桥的实践经验来看,社会组织与当地政府、企业、公众等社会治理主体之间也反映出了协同行动的基本关系,形成了当地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格局,其中社会组织能够通过协同行动提供多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并不断发展完善。当然,这一结果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管理服务等各种务实工作,也与整体社会志愿精神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
需要注意到的是,协同治理与协同行动结构始终处于动态的发展完善之中,作为社会最重要治理主体的政府一直在努力并有所作为。2018年以来,枫桥镇政府在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又有了诸多创新性举措,如成立了第一个乡镇层面的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统筹协同能力;出台了第一个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意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新建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的充分发展和规范运行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支持;开展第一届枫桥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投入11.85万元扶持14个社会组织项目;开展村级社会组织“5+X”标准化建设,⑦进一步整合了村级社会组织的现有资源等。以上这些显示了政府对社会组织一直以来的鼓励、支持与引导,构成整体协同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一环。
注释:
①笔者曾有幸在2017年8月到10月间,作为联合蹲点调研组的一员,进入枫桥镇全程参与了对“枫桥经验”多方面的实地调研,尤其关注了其中社会组织发挥多元共治作用的情况。本文写作以笔者实地调研所获取的资料为基础。
②张仲涛,周蓉:《我国协同治理理论研究现状与展望》,《社会治理》2016年第3期。
③俞可平:《引论:治理与善治》,载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④枫桥派出所-微信客户端,“老杨调解中心:传承与创新枫桥经验,做合格的人民调解员”,见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MzU0MDc4OQ%3D%3D&idx=1&mid=2247484165&scene=21&sn=4a06a11bb33b96f989a027f0615e74ae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MzU0MDc4OQ%3D%3D&idx=1&mid=2247484165&scene=21&sn=4a06a11bb33b96f989a027f0615e74ae,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9月30日。
⑤浙报集团·诸暨在线:“诸暨市社会组织发展有多牛?全省组团来考察”,见http://bbs.zhuji.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2181,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9月30日。
⑥浙江在线,“诸暨有一群爱管‘闲事’的大妈 她们叫‘枫桥大妈’”,2017年 6月 30日,http://sx.zjol.com.cn/07sxtk/system/2017/06/30/03021284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9月30日。
⑦为解决目前村级社会组织种类繁杂,在日常村级事务中存在着管理无序、服务类别不均衡等问题,枫桥镇在枫源村试点,推进村级社会组织“5+X”标准化体系建设。该体系以村为单位,按村民需求整合同类别社会组织,将其分为乡贤参事议事类、红枫义警(平安巡防)类、乡风文明类、580志愿服务类、邻里纠纷调解类五大类社会组织,并因村而异建设“X”个个性化社会组织,分别制定标准制度与章程,明确各类社会组织的工作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