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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2018-02-06李小宁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社会阶层非公有制人士

路 璐,李小宁

(1.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0;2.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改革开放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创了波澜壮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在实现。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一定要有伟大力量。四十年来,在改革开放中产生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当代中国社会最富有活力、最富有创造力的两支生力军。开展对这两个群体的统战工作,充分调动并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创举。四十年来,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问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理论;正确处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问题,加强团结,积极引导,不断创新政策。统一战线以新理论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政策,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了重要的新生力量。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一战线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创造性展开

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实践的产物。在这个新领域开展统战工作,则是随着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而逐步推进的。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我国消灭了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两个阶级的人们被逐步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整个社会结构简化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搞活经济,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党和政府对内允许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对外积极引进外资,我国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逐步发展起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一政策引起了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重新分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产生并壮大起来。这些改革开放的实践引发了理论上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应当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争论的实质是能否彻底跳出“阶级斗争”的思维框架,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闯出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新路。

邓小平率领全党解放思想,在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问题上,实事求是地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出发:一方面,我国的社会阶级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资产阶级已经被消灭,原来属于资产阶级的人们的绝大多数已经被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已经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另一方面,时代特征发生了根本变化,从“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中日建交、中美建交之后,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的局面已经被打破,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样,对国内的社会结构问题就不能再机械地搬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待和分析。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既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不是阶级矛盾,应当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1-182页。1979年6月,邓小平对我国的阶级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阐述:“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已经大大加强,我国农民已经是有二十多年历史的集体农民……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5-187页。邓小平这段话包含了两个重要思想:第一,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我国已经不再是阶级对立的社会。第二,鉴于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不应当继续沿用阶级对立的思维方式,强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甚至扩大这种对立,而应当通过统一战线把它们组成为一个广泛联盟。

统一战线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工作始于1991年。1990年,改革开放后新产生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到95亿元,雇工148万人;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达到397亿元,从业人员2092万人。他们拥有的资金和人数已经成为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1991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决定由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配合党和政府承担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并且制定了基本政策: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地类比和等同,更不是要像20世纪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是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在他们中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中央这一决策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纳入统一战线范围,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增添了新生力量。第二,把新生的私营企业主同原工商业者(民族资本家)区别开来,把他们当作自己人,制定了团结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新方针新政策。第三,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调整了工商联的主要职能和工作对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工商联以新使命,激活了工商联新的生命力,为统一战线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非公有制经济是党的富民政策的产物,基本方针是“鼓励、支持、引导”,使之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分化出来的,是在党的政策引领下自谋生路、自主创业的开拓者,对他们的工作方针是“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既要帮助他们发展企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断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又要对他们进行以爱国、敬业、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寓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实践中,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1994年我国民营企业家响应《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所发起并实施的“光彩事业”。这是一项开发式扶贫事业,既是对共同富裕理想的自觉追求,又遵循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同时顺应了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投入“光彩事业”,广大参与“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实际行动报效国家和人民,显示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建立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同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的战略任务。经过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精心选拔和培养,1993年有23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全国政协委员;2003年有55人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到2007年10月,共有243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1730多人担任省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担任省级政协副主席,592人担任市、县两级工商联会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统一战线工作范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自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社会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从体制内知识分子队伍中逐步分离出来,同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一起形成了新的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群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开始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旺盛的生命力。到2000年,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13307.9亿元①张厚义、王霞:《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成长新特征》,《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就业(雇工)2406.5万人,投资者395.3万人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把这个数据同1956年对比,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清产核资的私方股金总计为24.19亿元,雇工250万人③《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1991年6月17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编:《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1988~1998),北京:华文出版社,1998年,第73页。,全国领取定息的人员共114.2万人④《当代中国的统一战线》上册,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188-189页。被称为资产阶级,那么,2000年,资本、雇工和投资人都比当时多得多的私营企业主群体是不是一个新阶级?是不是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党的改革开放的政治路线。

江泽民同志率领全党与时俱进,再次解放思想,在理论上作出重大创新。2001年7月1日,他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大会上首次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⑤《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6页。这个新思想再一次跳出了阶级斗争的思维框架,其实质在于:“新阶层”不是新阶级,更不是新的资产阶级;“建设者”不是阶级异己分子,而是自己人,是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力量。

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确认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提出的新思想,确认这些新社会群体是“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两个修正案分别作为国家根本法和统一战线共同行为准则,把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统一战线范围。爱国统一战线从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三者”的联盟,扩展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四者”的广泛联盟,再次呈现出空前的广泛性和巨大的包容性。

在新理论和新政策的指导下,统一战线工作迅速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扩展到整个新的社会阶层。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提出“将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纳入统战工作范围,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2003年,以律师何悦为代表的一批自由择业知识分子首次跻身全国政协委员行列,走上国家政治生活的舞台。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的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增加到30多名,囊括了这个群体的各个方面。对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把新知识分子群体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了他们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各阶层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党的十六大之后,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导致我国社会不同阶层之间产生了“裂痕”,主要表现为以工农基本群众为一方,以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另一方,“老阶级”和“新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表面化,“仇富”的社会心理滋生成潮。2006年,追究私营企业主的“第一桶金”和“原罪”成为媒体的热门话题。2008年两会上,私营企业主张茵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提出三个提案,代表和反映了该群体自身的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相当激烈的抨击。同年5月汶川地震发生后,公众在媒体的引导下特别关注“富豪”捐款排行榜,个别企业家因为在捐款问题上出言不慎而被迫公开“道歉”。这些现象,把一个新的重大问题推到我们党的面前,这就是:当新的社会阶层同工农基本群众在一系列具体利益问题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我们党应当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处理?

胡锦涛同志带领全党解放思想,创立科学发展观,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命题,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论及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时提出,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在发挥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正确处理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使整个社会更加生机勃勃、更加和谐融洽。

科学发展观在处理阶层关系问题上的重要创新在于:第一,根据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利益关系的角度来认识新的社会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把正确处理阶层关系提升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第二,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出要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一方面,必须继续坚持维护工农基本群众的利益,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另一方面,必须维护新的社会阶层的合法权益,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统一战线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既是新世纪统一战线义不容辞的责任,也为统一战线开辟了新的用武之地。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整合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从整体上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出部署。会后,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以下简称2006年《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求统一战线要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积极参与协调重大的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2006年《意见》提出,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①胡锦涛:《不断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 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日报》2006年7月13日,第1版。201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10年《意见》)。为了更好地协调以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工农基本群众之间的关系,2010年《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赋予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关系的职能。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策创新,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重大突破。一方面,从理论上说,私营企业出资人(投资者)是企业资本的所有者,是人格化的资本,这个群体同劳动者的关系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劳资关系。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投资者和劳动者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力量,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利益,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突破“劳资关系”的窠臼,把它当作劳动关系来处理,当作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另一方面,从实践上说,运用统一战线处理阶级阶层关系是我们党的传统优势。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运用统一战线,通过和平赎买、教育改造,完成了“消灭阶级改造人”的伟大历史任务,没有流一滴血,也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动荡。今天的私营企业主不同于当年的资本家,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绝大多数人都出身于劳动人民,绝大多数人都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突破矛盾斗争的模式,通过爱国统一战线,通过工商联来协调他们同企业雇工雇员的关系,化解矛盾冲突。更为重要的是,这项政策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浙江温州市大批以出口为导向的私营企业日子艰难,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私营企业主们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温州市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发出《“共克时艰•促进发展”倡议书》,300多家私营企业代表在会上宣誓,承诺不裁员、不减薪,不减少福利,与员工抱团取暖,共度“严冬”。这种情况当时在全国很多地区都有发生。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贯彻落实新政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制造斗争,统一战线又一次发挥了自身特殊的优势,为推动社会各阶层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促两个健康、聚天下英才,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助推中国梦

2012年,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入新时代,更加需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2015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28-129页。

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达6579.4万户,私营企业2726.3万户,3.41亿人在个私经济领域就业。③《2018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监管服务工作要点分析》,http://www.gov.cn/xinwen/2018-02/09/content_5265204.htm。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占我国全部市场主体9800多万户④参见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的94,96%,对国家的税收贡献超过50%,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外直接投资均超过60%,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了70%,创造城镇就业超过80%,新增就业达到90%。⑤参见2017年10月21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冉万祥在“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党的对外交往”记者招待会上的情况介绍。在阶层结构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动,越来越多的人从体制内流动到体制外,新的社会群体不断产生,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量出现。据中央统战部调研统计测算,当前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体规模约为7200万人,其中党外人士约6900万人,占95.5%。①《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7200万人》,2017年1月4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1-04/8113847.shtml。

进入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开放40年,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不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某些弱点和不足,突出表现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反腐,“打老虎”、“拍苍蝇”,涉案的领导干部中有一些是遭到非公有制企业“围猎”,大搞政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因而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同志率领全党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习近平同志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36页。“党政领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③《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36页。习近平同志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④《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39-140页。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思想指导下,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2016年4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规范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着力破解“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或“清”而不“亲”、为官不为的问题,依据党纪、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尽可能全面地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2016年11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不得触碰的“八条红线”,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五不为”,使得政商关系有章可循。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从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优秀企业家培育、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了27条举措。

进入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个群体主要在党外、在体制外,流动性大,思想活跃。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程度较低。自由职业人员和网络人士大多处于无组织状态,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党建工作起步晚,党组织覆盖率低,在他们当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缺少抓手。二是伴随信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思想舆论工作的主阵地。包括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领袖”在内的网络人士大量涌现。在这两个群体中,有些经营网络是“搭台”的,有些网上发声是“唱戏”的,往往能左右互联网的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同志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习近平同志指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知识分子,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要注意通过他们所在的组织了解情况、开展工作,对其中的代表人士更要重点培养,引导他们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党历来有一个好办法,就是组织起来。新形势下,组织起来不仅要注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而且要注重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34页。对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领袖”,“要把这些人中的代表性人士纳入统战工作视野,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引导其政治观点,增进其政治认同。可以邀请他们参与一些议政建言活动,这比听任他们空发议论好。要在这个领域培养一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让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展现正能量。”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第134页。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思想指导下,统一战线把新媒体从业人员纳入工作范围,把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人士辟为独立工作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2015年8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2015年《条例》)划定了12个方面的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分离出来单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专指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四种新的体制外知识分子,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2015年《条例》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2016年7月,中央统战部正式组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十多个省级统战部也相继设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同年,中央和一些地方先后开展了大规模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研,摸清底数,了解问题,研究对策。2017年2月,中央召开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紧接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17年《意见》),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创新工作平台载体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27条意见。遵照2015年《条例》和2017年《意见》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建立了由统战部门牵头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加速推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新的社会阶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在新的平台上轰轰烈烈展开。

改革开放40年,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从无到有,在争论中展开,在实践中突破。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面对不同问题,率领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动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不断开创出爱国统一战线的新局面,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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