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加强军内民主与军队纪律建设的思想
2018-02-03高延胜
摘 要:军内民主与军队纪律建设是军队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塑造新型人民军队的重要途径。毛泽东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军事家、战略家。他在解放战争时期,把人民军队的实践和建设中国新型人民军队所处的国情、军情以及时代特征有机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军内民主制度和军队纪律建设思想。
关键词: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军内民主和军队纪律;思想
1 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的军内民主思想
(一)新式整军运动
1947年7月,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中国革命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阶段。战争形势及解放区土地改革和整党运动的发展,要求人民解放军更加英勇作战,更好地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但是,由于部队扩编,新成分增加,特别是补入大批从国民党军中解放过来的士兵,部队在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存在许多不纯的现象。为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质,提高官兵对党的土改政策的认识和战斗积极性,许多部队结合地方土地改革运动,先后开展多种形式的诉苦教育,解决部队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提高官兵的阶级觉悟,鼓舞斗志,激励士气。1947年9月28日,毛泽东批转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诉苦教育的经验报告,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全军部队普遍开展了以“诉苦”、“三查”为中心内容的整军运动。
诉苦就是诉旧社会和反动派所给予劳动人民之苦。诉苦教育的步骤:一是进行深入的诉苦动员,提高诉苦的自觉性。通过忆苦、引苦、访苦、比苦等方式,使诉苦运动很快开展起来。二是发挥诉苦典型的示范作用。如东北民主联军的房天静、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的刘四虎、华东野战军的魏来国、晋察冀军区的王鸿禧、晋冀鲁豫军区的王克勤,都是当时影响比较大的诉苦典型。三是全面展开诉苦。无论是野战部队还是地方部队,无论是战斗单位还是后勤部门,从班排到连营、到团,都召开各种诉苦会,官兵同诉,军民同诉,把积存在内心深处所受的苦难尽情倾诉出来。四是挖苦根,找苦源。这使得全体指战员的认识发生了飞跃,由个人苦归结到整个阶级的苦,由地主恶霸的罪恶归结到蒋介石反动统治的罪恶,最后认识到“总苦根是老蒋”,只有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劳动人民才能彻底翻身。
新式整军运动的基本方针是以自我教育为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查整活动是在经过诉苦教育,提高阶级觉悟和政治觉悟的基础上,采取民主的形式和自我教育的形式展开的。“三查”就是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三整”就是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三查”与“三整”结合起来进行,边查边整。通过查整,达到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团结,纯洁和巩固部队,改进工作作风及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部队“三大民主”运动
在诉苦和三查三整的基础上,各部队广泛开展政治民主、军事民主、经济民主“三大民主”运动,把整军运动同部队群众性的练兵、杀敌立功运动结合起来。
1948年1月30日,毛泽东及时总结新式整军运动的经验,为中央军委起草了《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的党内指示。
毛泽东指出,在政治上:“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目前在我军部队中热烈进行的三查、三整,就是用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的方法,达到前两项目的。”在经济上:“关于经济民主,必须使士兵选出的代表有权协助(不是超过)连队首长管理连队的给养和伙食。”在军事上,“关于军事民主,必须在练兵时实行官兵互教,兵兵互教;在作战时,实行在火线上连队开各种大、小会,在连队首长指导下,发动士兵群众讨论如何攻克敌阵,如何完成战斗任务。在连续几天的战斗中,此种会应开几次。此项军事民主,在陕北蟠龙战役和晋察冀石家庄战役中,都实行了,收到了极大效果。证明只有好处,毫无害处。”
毛泽东最后指出:“应当使士兵群众对于干部中的坏分子有揭发其错误和罪恶的权利。应当相信,士兵对于一切好的和较好的干部是不会不加爱护的。同时,应当使士兵在必要时,有从士兵群众中推选他们相信的下级干部候选人员、以待上级委任的权利。在下级干部极端缺乏的时候,这种推选很有用处。但是这种推选不是普遍的推选,而是某些必要时的推选。”
《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的指示发出后,人民解放军各部队认真贯彻这一指示,积极开展民主运动,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官兵的政治觉悟、纪律性和战斗力,密切了官兵关系,增强了内部团结。同时,也有效地加速了把大批被俘国民党军队士兵改造为解放军战士的进程,为人民解放军的巩固扩大和夺取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作用。毛泽东这一指示是对建军以来军队内部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的理论概括,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和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
此后,毛泽东多次谈到了新式整军运动对于丰富和发展军队民主制度的重要意义。1948年1月31日《毛泽东转发朱德关于军事民主及职工待遇问题给中央的信的批语》中提到,这些军队中的民主生活,有益无害,一切部队均应实行。“完全有领导地有秩序地在部队中进行的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的民主发扬了……这样的军队,将是无敌于天下的”
2 加强军队纪律建设的思想
(一)恢复和健全黨委制
早在1945年5月党的七大就决定,要根据古田会议的精神,恢复军队中党的各级委员会。1947年2月27日,以毛泽东为领导的中共中央在《关于军队中党的组织形式给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的复示》中,再次肯定根据古田会议的原则,组织军队中各级党委会,以避免军队中单纯的首长制所产生的一些缺点。从此,全军团以上各级党委会逐渐恢复并日益健全起来。翌年9月20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从理论上阐明了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基本内容。深刻强调: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各级党委会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二者不可偏废;一切重要问题均须提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军队在作战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这个决定对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起了重大作用,它总结了党内认真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促使那些把集体领导变为有名无实的组织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且扩大了实行集体领导的范围。党委制的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的充分发扬,对于整个军队的民主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从而极大地增强了部队的战斗力,保证了战争的最后胜利。endprint
(二)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毛泽东等在土地革命战争中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的纪律,其具体内容在不同时候和不同部队略有出入。在红军初创时期,就已提出部队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伕,不打人,不骂人。一九二八年春工农红军在井冈山的时候,规定了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一九二八年夏提出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一九二九年以后,毛泽东又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对于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内容统一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军的统一纪律。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言简意赅,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严格纪律,以及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等具体要求,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军民一致的原则,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无产阶级的新型人民军队。一切行动听指挥体现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人民军队内部下级服从上级的指挥关系,是达到全军高度集中统一,保证军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胜利完成各项任务最基本的纪律要求。一切缴获要归公,体现了人民军队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和在革命战争中必须充分利用缴获敌人的物资发展壮大自己的原则。不虐待俘虏的规定,体现了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政治胸怀、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瓦解敌军的原则。
(二)恢复士兵委员会和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建立
士兵委员会是体现军队民主的重要制度,是实现毛泽东军队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重要组织形式。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在红四军中首先创立了士兵委员会,但是后来由于“左”倾错误占据了党中央的领导地位,照搬苏联红军经验,曾一度取消了士兵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为了使部队的民主生活制度化,并且客观上部队的民主生活也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作保证,在党和毛泽东的领导下,全军逐步恢复和重建了士兵委员会。
1947年底,中共中央下发的《晋察冀中央局、军区关于军队贯彻整党整军及执行土地改革任务的决定(草案)》中指出:连队与伙食单位,成立士兵委员会,给予士兵以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翌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副书记邓子恢就渤海整党、整财、整军情况向中共中央报告深刻强调:渤海整军通过民主检讨,在各连队成立士兵委员会,发动战士对干部与党员进行批评与检查,战士阶级觉悟和积极性极高。我们认为这种制度是加强部队团结,防止军阀主义,提高战斗力的最好制度。毛泽东在这个报告的批语中写道:在一切官兵关系恶劣、纪律不好、战斗力薄弱之部队,应采取渤海整军经验,组织士兵委员会,放手发动士兵群众的民主运动,只有益处,没有害处。2月17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在《关于在部队中建立士兵委员会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指出:部队中实行广泛的民主生活,经验证明,很有好处。因此,也拟将此种士兵委员会建成经常制度,由士兵委员会管理伙食,娱乐,学习,自己维持纪律。
中共中央于1948年3月8日,发出了由周恩来起草的《在部队中试验组织士兵委员会》的指示。周恩来深刻强调:现在确实需要将这一民主精神的新运动转为部队中集中领导下的经常的民主生活。中共四军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指由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上规定了的士兵会的组织,似较适宜。在名称上,究用士兵会与士兵委员会,或革命军人大会与革命军人委员会,可由各部酌定。指示发出以后,各部队都先后建立了士兵委员会。
部队中虽然对于恢复和建立士兵委員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是这些意见或建议绝大多数都是集中在这一制度的使用名称上,对这一制度是发扬军队民主生活的一种主要方式的见解是基本一致的。而这仍然是承继了毛泽东关于士兵委员会的一贯主张。
1948年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先后发出指示,颁发《关于革命军人委员会(即战委会)条例草案》,要求部队经过试点,在连队中普遍建立这种组织,并指出:这种组织不仅是红军时期士兵委员会的简单恢复,而是在新的条件下,实行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生活的发展。名称为革命军人委员会,以适应包括干部在内的全体人员,并适用于所有机关、学校。1949年12月,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军人委员会条例(草案)》。
作者简介
高延胜(1982-),男,陕西延安人。延安桥儿沟革命旧址管理处,文博馆员。主要研究方向:中共党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