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
2018-02-02
浙江化工 2018年5期
应急管理部5月15日公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试行)》,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在2018年9月底前组织完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据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评估诊断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估诊断结果按照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 (60分以下)、橙色 (60至75分以下)、黄色 (75至90分以下)、蓝色 (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对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四种情形的企业可直接判定为红色;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必须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诊断;要按照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分级情况,对诊断为红、橙、黄、蓝不同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要突出强化对红色及橙色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依法严格处罚发现的事故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