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不断完善中前行
2018-02-02李德超
文|李德超
给人们带来绿色出行的共享单车,却被扔进河里,车锁被撬,钢圈被砸;本应方便停放,却被随意乱扔。
即将开行的高铁被以“我老公还没有到,等他上车再开”的理由强行阻行,没有安全意识,没有他人权利意识,更重要的是没有法制意识,只为私利着想。
当私欲成为无视公众利益的借口,或所谓的个性自由实为扭曲的心态行走于社会,道德的约束已经显得无力:对那些心里只装着自己利益的人,只要不被处罚,哪怕被群起抨击,也依然我行我素。
无数的事实再一次警醒人们:必须法治德治相结合。道德只能律己,法律才能律人。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当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时候,法律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法治必须在不断完善中前行。法律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环节,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017年,我国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环境立法进展明显。《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核安全法》等陆续编制修订并发布。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环境标准接连出台,为环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1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使中国法治与时俱进,在不断完善中前行。
要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就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治保障伟大梦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