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试题对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考查探析及其对教学的启示
2018-02-01陈继辉
陈继辉
三省六部制是高考历史试卷中极其重要的考点之一。唐朝前期,经济繁荣、国家强盛、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对外交流频繁,先后出现“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盛世局面的出现,与政治体制——三省六部制的完善密不可分。本文从近几年高考试题对三省六部制考查角度及其对历史教学的启示进行分析。
一、高考试题对隋唐三省六部制度的考查
1.从特点(或职能)的角度考查三省六部制
2008年山东文综卷第8题虽以三省制的积极作用入题,但侧重考查三省的职能,即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分工明确,决策权与行政权分离,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2015年北京文综卷第13题考查了门下省的审核权。2018年江苏卷第3题:有学者认为,唐代前期中央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地方诸道州府,行政上皆承受于尚书省。“有事皆申尚书省取裁闻奏,不能径奏君相;诏令制敕亦必先下尚书省详定,然后下百司。”由此可见,尚书省成为全国的行政枢纽。对于本题考查的尚书省的地位,教材没有论及。据新版《中国史纲要》:“皇帝的诏、制、敕经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议后,由尚书省下发施行。凡京师各部门的公文符、移、关、牒下发到各州,先送交都省(尚书省),由都省发出……州县各项政务须向上级申报,一些比较重大的政务,须经上级行政机关直至皇帝审查批示,才能放行。尚书省……是上下行文书运转的枢纽。”该论述印证了尚书省的政治地位。
三省严格按政务处理程序分工,确保中央机构高效运转。《资治通鉴》载贞观元年:“上(太宗)谓黄门侍郎(门下省副长官)王珪曰,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唐代统治者精确划分三省职权意在分散宰相之权、实现彼此牵制,加强皇权。2013年江苏卷第3题以著名史学家钱穆对唐朝三省制的评述为命题的依托,深化了学生对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认识。人教版教材简述三省制的职能,没有提及三省制联署办公地——政事堂。据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中书取旨,门下封驳,事亦嫌于迟滞,故后亦合议于政事堂。”政事堂成为三省宰相商讨、处理军国大事的场所。《新唐书·百官志序》云:“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分曹以主众务焉。”严耕望说:“张说盖以其实为左右两省首长之联合会议处,故兼名之为‘中书门下也。”“中书门下”不仅保有政事堂的决策权,还因五房等具体机构的设立,间接获取了行政权,正式成为最高的决策兼行政机构,意味着唐初的三省制已经走到了历史转折的关头。本题旨在说明“它(唐朝)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
2.从目的(或作用)的角度考查三省六部制度
2017年江苏卷第3题透露出唐朝宰相的来源与三省地位的变化:唐初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后来皇帝选拔某些中级官吏出任宰相;执掌行政职能的尚书省地位下降,与决策职能相关联的中书省、门下省地位上升。无独有偶,2018年新课标全国卷Ⅱ第26题也反映出武则天对于某些官阶低、资历浅的官员加授“同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平章事”头衔。在其短暂的执政期内,不仅宰相的数量一度达到几十人,导致议政时人满为患、无处落座,宰相的任免也非常频繁。上述两道试题明确地反映出:唐初宰相人数相对有限,地位尊崇;后来宰相人数迅速增加,行政级别不断降低,宰相地位不稳固。三省制下宰相的上述变化,表面上看与不同时期的政局变动有关,实质上更与君权与相权的博弈相关。皇帝采取这些举措,意在削弱宰相的政治影响力,减少宰相对其施政的限制,稳步增强皇帝对朝政的控制力。
我们清晰地发现,近十年高考试题对三省六部制的考查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试题多以典型材料为依托,所选材料主要出自史学名家的著作,如钱穆的《国史新论》《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吕思勉的《隋唐五代史》、严耕望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纲》、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增订本)。材料简短,指向明确,深化了学生的认识,弥补了教材的不足。二是试题关注设问角度的设计,设问视角多重,屡次考查重点知识(三省六部制度的特点、运行机制、目的或作用)。三是试题立意发生转变,即从知识立意转向能力立意,既要求学生从材料中获取有效信息,又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读信息,完成对某一历史现象的阐释。这契合了学科核心素养的两大目标——史料实证与历史解释。因为高考试题对历史教学有指挥棒效应,所以我们应从选材、设问、立意等方面研究试题的走向,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二、对高中历史教学的启示
以隋唐三省六部制的教学为例,基于高考命题趋势,在复习该知识点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整合人教版、岳麓版教材,形成对三省六部制的整体认识。
鉴于新课程改革以来“一标多本”的现实,教师必须研读多个版本的教材,把握各版本教材的编写视角,做到教学中取长补短。汉武帝时,使用亲信侍从如尚书、常侍、侍中等参与决策,制衡外朝的宰相。到东汉时期逐渐形成了尚书台,取代了三公的权力。魏晋南北朝尚书台改称尚书省,新设中书省和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依次握有实权。但三省职掌和权力分配既未定型,又未正式变为中枢权力机构。隋唐时期确立并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唐初,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议朝政之所。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三省相互牵制、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分散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弥补了因政务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弊端。
第二,阅读史学名家的论著,深化对三省六部制的细节认知。
高考命题人未必完全认同教材的表述,通过史料深化或颠覆传统认知。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打破对教材的迷信,视教材为重要的、并非唯一的教学资源,吸收其他教学资源,丰富教学的深度与广度。教材只是概述了唐初的三省制,但是其模糊的表述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即三省六部制在唐朝是一成不变的。实际上,不论是入政事堂的人员,还是三省的地位,都逐渐发生了变化。唐高祖时期,宰相由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与尚书左右仆射组成。贞观时,唐太宗也指定一些官员以本官加带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为知政事官。高宗时统一官名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末年又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永徽(高宗年号)二年起,虽仆射亦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始为宰相。中宗以后,仆射常不加同中书门下同三品,遂被摒除宰相之列,于是宰相之职惟中书令、侍中、同三品、同平章事。唐朝后期,惟“同平章事”为正宰相,虽侍中、中书令亦非宰相正官,同三品更不复见。宰相固定为四员,皇帝遴选一人为首相。宰相之权甚重,惟后期相权渐被翰林学士、宦官之护军中尉与枢密使侵夺。唐初,尚书省在三省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太宗贞观年间、高宗与中宗之际,门下省、中书省依次取得了中央政治体制的核心地位。玄宗开元年间,中书门下成为超越于三省机构之上的宰相机构。政事堂地点的变化已折射了三省地位的变化。按《新唐书·百官志序》载:“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
第三,选取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史料,多角度、辩证认识三省六部制的影响。
教师不仅可选用2008年江苏卷第3题、2013年江苏卷第3题所选史料及钱穆的论断(汉宰相采用领袖制,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认识三省六部制的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君权,实现了集思广益,尽量避免君主独裁造成的失误);还可以选取其他史料,关注三省六部制的消极影响。例如:宰相职权的分散,容易造成彼此掣肘,降低了行政效率,即《资治通鉴·唐纪》所云:“每议政之际,是非蜂起,上不能决也。”此外,宰相人数的增多、名称的繁复,不仅会促使某些人结党营私,助长政治上的倾轧之风,更会導致职责不清、政令不畅,即“有宰相之职,而无宰相之权;有宰相之权,未必有宰相之责”。我们不仅要看到三省六部制对此后封建王朝政治体制的影响,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为历朝所基本沿袭,还要认识到其对当今中国政府推行的大部制改革的借鉴意义。三省六部制下各部门分工明确,制约机制完备,运行程序规范;跨部门联席会议,减少了行政决策的失误率。这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期望有契合之处。
编辑/李梦迪E-mail:5148748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