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医保控费进行时
2018-02-01张曙霞
张曙霞
全国已有24省实施或正在试点按病种付费,改革范围迅速扩展。
进入2018年,各地以控费为靶点,打响医改“第一枪”。
近日,四川、贵州、宁夏、江苏、黑龙江等省份密集出台实施意见,启动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4省份已经实施或正在试点按病种付费。
2017年6月,国办印发《關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按病种、总额预付等多种综合付费方式,原则是‘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目的是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希望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主动控费,实现医保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雪非说。
福建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按病种付费,将推动医务人员回归以治病为中心,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但它不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终点,下一步还是要探索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改革。
“包”治百病
所谓按病种付费,即从患者入院起,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后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检验、治疗、手术、护理等各项费用,都一次性打包,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从各地发布的实施意见看,推出的看病“打包”套餐涵盖百余个病种,多为临床路径规范、诊断方案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费用水平可考量的常见病。
例如,广西卫计委等多个部门联合试行按病种收费,把127个病种检查、治疗等全部费用分别打包,实行最高限价,在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以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例,腰椎间盘突出症进行腰椎间盘摘除术治疗,最高限价15000元;结肠癌术后辅助治疗最高限价1368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则以此为基准下浮5%。
四川在省管公立医院推广101个病种“打包”收费。例如,三甲医院甲状腺全切术最高限价10380元,急性化脓性阑尾炎阑尾切除术手术费最高限价6480元。
江苏省则要求,优先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除了按病种付费,在各地实施意见中,还提出要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顾雪非认为,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实施按床日、按病种、总额预付等多种综合付费方式,原则是“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目的是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希望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主动控费,实现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收费按照服务项目进行管理,也就是把诊断、治疗、检查等费用细化到单个项目上,医院按项目收费,国家按项目监管。在这种收费方式下,一些医院为追求经济效益,将医生个人收入与科室效益挂钩,导致大处方、大检查等现象。且按项目付费采取“后付制”,医保基金超支风险大。
詹积富介绍,按病种付费属于“预付制”,在这种打包收付费方式下,患者使用的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转变成医院成本项,而非收益。并且,由于事先知道支付标准,医院将关注成本问题,会主动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和药品耗材费用,从而规范医疗服务,优化费用结构,最终达到控费的目的。对于患者而言,将降低看病费用,同时有助于改变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现状,明明白白看病。
由此看来,随着按病种付费的推广,药品和耗材将首当其冲成为医院开刀的对象,尤其是作为大处方首选的辅助用药、高价的进口药以及高值耗材等都将受到冲击。
联动改革
按病种付费最大的问题是,可能造成医疗服务不足、医疗质量下降。
专家认为,由于总额硬杠杆的存在,如果医疗机构过度控制成本,可能会出现推诿重症患者、筛选病人的情况,还可能因耗材问题停止某些手术。
还有专家认为,同样的疾病,病人自身情况有差异,而按病种收费倾向于“一刀切”,没有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疾病的合并症、并发症、手术操作方式、患者年龄等因素,不够科学。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选择是关键。据了解,国家卫计委目前已优选320个“临床治疗规范”完善、成熟且可选择用药充分的病种,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各地在具体推行按病种付费时,可在这320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从而减少医疗不足的现象。
“应在按病种付费、分级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引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顾雪非建议。
业内普遍认为,DRGs是按病种付费的升级模式,是按照患者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及资源消耗程度分成一定数目的疾病组,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支付。也就是说,同为以病例(种)为基础的付费方式,与单病种付费相比,DRGs考虑到了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和治疗成本三个方面,更加科学、符合临床实际。
国内已经有地区在试点这一升级版方案。去年6月2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改革试点在深圳启动,广东深圳、福建三明、新疆克拉玛依列入试点。
以三明市为例,当地医保局、卫计委下发《关于试行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的通知》,推出788个治疗疾病组,按同级别医院“同病、同治、同价”的原则,分二级、三级医院两档确定收付费标准。例如,恶性肿瘤,按照治疗方案(化疗、放疗、综合治疗、其他治疗)、住院天数两个维度被细分为20个组,实行差异定价。
顾雪非还表示,在推进按病种付费的同时,开展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也非常重要,因为医院具备自主分配权是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他解释,过去按项目付费,医生和医疗机构干得越多,回报越多,很大程度上造成医疗资源浪费。而在按病种付费的情况下,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医生不再开大检查、大处方,相当于破除了“以药养医”,但医生的劳务价值需要得到尊重,这亟待配套的薪酬分配制度。
在詹积富看来,目前各地大范围推广按病种付费,最终能否切实落地,还要看医药耗材流通环节的改革是否到位。他认为,按病种付费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庞大的医药代表利益群体,他们通过回扣机制“绑架”了医务人员,造成后者没有动力落实按病种付费。
此外,詹积富表示,按病种付费不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终点,因为从根本上说,按病种付费只是减少大检查、大处方,规范医疗行为,让医疗机构回归以治病为中心、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最终还是要探索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改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