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机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2018-02-01屈小清
屈小清
(湖南省衡阳县农机局,湖南 衡阳 421200)
近年来,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衡阳县多措并举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借助省“百企千社万户”农业发展工程对农机合作社建设扶持的契机,打造省、市级农机合作示范社,全县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全县至2018年6月底止,农机合作社总数达78家,获批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29家、全国示范农机合作社4家。
1 衡阳县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成功作法
(1)扶持措施得力。一是从政策上引导。2009年衡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奖励措施、评奖标准、评奖机制及奖励发放办法。每年由县政府办牵头,农机、财政部门联合对农机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其规范发展。二是从资金上扶持。县政府每年都利用粮食生产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插秧机等新式农机具实行累加补贴(按5000元/台累补,高速插秧机按3台步进式插秧机计算补贴),农机合作组织流转土地从事粮食生产,农业部门一律免费供种。三是从技术上支持。县农机、农业部门每年都要对农机合作组织开展农机操作、机具维护保养、油菜机械化收割和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技术服务,包括农机机具检修、农作物田间管理、施肥、植保等各种农机、农艺技术。2015年来先后组织全县农机合作社的理事长参观考察省内望城、长沙的先进合作社,并赴江苏、上海考察学习了当地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和常发、久保田、三久先进农机企业,促使他们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四是银企对接。组织涉农金融部门与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体洽谈会,由农机合作社相互联合、信誉担保,金融部门发放免财产担保的低利息贷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帮助合作社不断壮大发展。五是规范运行。出台《关于在农机合作社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方案》,通过检查评比,评选“优秀农机合作社”,给予授牌和经济奖励,并优先实施农机项目,“争先创优”内容为创优良管理、创优良设施、创优良服务,促使合作社不断规范发展。
(2)发展速度较快。至2018年6月末,衡阳县已有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78家,主要分布全县21个乡镇,全县仅有4个乡镇没有注册农机合作社。有入社成员894人,总注册资金达10350万元。其中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29家,省级示范农机合作社2家,安邦、利民、仕杰、梅花等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土地流转面积9.3万亩,农机作业辐射面积30万亩。这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较好地解决了土地抛荒的难题,促进了土地流转,活跃了农村经济,带动了农民增收,为全县水稻全程机械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3)效益明显。农机合作社通过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运作模式,积极采取订单服务、租赁服务、承包服务等服务方式,为农户提供耕、种、收、植保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满足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迫切需要,提高了农机的作业效益,产生了可观经济效益。2017年,全县农机合作社共完成机耕31万亩、机收19万亩、机插18万亩,机烘粮食9万吨,合作社成立大米加工厂28个,注册大米品牌7个,全县农机合作社总创收2.3亿元,不但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为全县油菜、水稻生产的耕、种、收后的处理、初加工等过程的机械化作业与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成为农业生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创建平安农机的主力军。
2 农机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制约瓶颈
(1)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机耕道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田不规则、而且落差大,机械田间转移不方便,对大中型高效率农机使用造成较大影响。水利排灌设施老化,导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土地在基础设施上投入增加。农机库棚建设滞后,目前农机合作社的多数拖拉机、收割机等大中型农机具露天停放,机械使用寿命缩短。
(2)土地流转不稳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流转土地过程中问题较多,有的农民不愿意流转,造成流转土地不连片,影响机械作业效率发挥。有的土地流转时间短、不持续,造成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敢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3)经营管理水平欠缺。现有的农机合作社在经营上多数仍为小作坊模式,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有的虽有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具有随意性;财务制度不健全。大部分合作社有简单作帐,但基本上是流水账,不符合要求;生产与市场脱节。没有明确目标计划,市场调研不够,蛮目或跟风上项目,造成生产与市场销售环节脱节,形成增产不增收,甚至亏本的局面。
3 推进农机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政府要持续扶持。省、市要持续实施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农机合作社等财政奖励扶持措施。还可以出台政策,让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农机合作社优先实施各类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各地要争取县级政府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同全县粮食生产一并列入全县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促进农机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2)部门要服务引导。农业、农机、水利、农开、财政、工商、税务、国土等与农机合作社发展相关的部门,要积极履职、搞好管理服务,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协调各种矛盾,解决农田机耕道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整理等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办理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费、用地建设和争取项目等方面为合作社提供便利条件。
(3)合作社自身要规范管理。管理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命门,搞不好管理,农机合作社就难出效益甚至有倒闭的风险。农业(农机)部门要借助政策扶持的契机,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要细化农机合作社规范化设建标准和要求,加大创建工作的组织力度,推动农机合作内部管理进一步升级达标。帮助和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制订好章程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
(4)队伍建设要跟上。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合作社负责人及管理团队既要具备合作经济理论知识,又要拥有经营管理才能,同时,还要掌握农业、农机专业技术。因此,要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培训、引导、帮助和管理,培植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在政策、法规、市场、技术、资金和管理等方面提供信息与服务,提高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农机事故,促进农机合作社可持续自我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