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与公共文化服务互动研究
2018-01-31雷学会李卓嘉王岗
雷学会+李卓嘉+王岗
摘 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在公共文化服务理论和民族传统体育理论的指导下,探讨民族传统体育与当下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内在互动关系。认为:民族传统体育与公共文化服务有着诸多互通之处,并存在显著的互动关系,即: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性”是普及公共文化服务“惠民”的核心要义;民族传统体育的“趣味性”是激活公共文化服务“参与”的必要条件;民族传统体育的“多样性”是繁荣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有效手段。同时,公共文化服务的有序开展“助推”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发展,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促进社会文化大繁荣。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公共文化服务;互通;互动;文化性;趣味性;多样性;国家文化软实力;社会文化大发展
中图分类号:G 85 学科代码:040304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By using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theory and the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 theory,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nternal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and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construction.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and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have many common points, and there is a significant interaction between them. The "culturality"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is the core meaning for popularizing "Benefaction to People"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the "fun"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activation of "participation"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the "diversity"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is the effective means for the prosperity of the "content" of public culture service. At the same time, the orderly developmen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can "boost"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both of which will promote each other, complement each other, and promote social and cultural prosperity.
Keywords: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interflow; interaction; culturality; fun; diversity; national cultural soft power;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如果民族傳统体育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了有效对接与良性互动, 那么,这将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有关文献资料表明:两者割裂或孤立研究较多,而两者相结合的研究却寥寥无几。鉴于此,本文旨在推动民族传统体育更加健康地发展。
1 “公共文化服务”概念的演进
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起步较晚,在进入21世纪初期,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提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政策文件。例如:在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到,“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在2007年《中共中央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在2011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在2013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坚持公益;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统筹城乡、突出基层;创新机制、强化服务。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之,从2006年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以来,其概念的内涵不断被挖掘,理念逐渐明晰。
学术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具体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撑。相关文献资料表明,学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研究较多。例如:蒋永福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指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着眼提高全体公众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营造社会文化生活环境,提供公众享有文化机会的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 [1]周武旺提出:“公共文化服务是满足国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由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为国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制度的总称。” [2]陈威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就是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生产或提供,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着眼于提高全体公众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公共产品。” [3]张妍表述为:“公共文化服务就是经由以国家各层级政府机构为代表的公共部门生产提供的,或是经由该公共部门策动并借助第三方等生产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4]16endprint
综上所述,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概念的演进与探讨,不论是政府的政策文件,还是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每一次概念的更新都昭示着在理论认识水平上的飞跃,都极大地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发展,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有的侧重于公民基本文化权益视角,有的侧重于公共文化产品视野,更有的侧重强调供给主体与原则的确立等。笔者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文化为核心理论,以政府带动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有组织、有目的地向公众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并不断满足其基本精神文化需求的社会活动总称。这些皆旨在培育人们的文化自觉,提升人们的文化自信,传承优秀文化。
2 民族传统体育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互通
首先,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文化为核心指导。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是贯彻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4]49,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全民的文化觉醒、文化自觉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公共文化空间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基本题旨” [5];然而,民族传统体育是实现全民族文化觉醒的重要载体之一,它凝聚了各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这种内在的深厚文化意蕴具有中国色彩和中国文化元素。这是民族传统体育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最为根本的文化互通之处。
其次,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或均衡性方面,城市与农村之间仍有差距。有学者认为:“城乡之间的建设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薄弱环节”。唐亚林等研究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之间出现‘二元结构的非均等化状态” [6]。这种非均等化的现状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要阻力,但是,民族传统体育有着丰富多彩的项目,资源丰富,却在乡间村落无人问津。据中国体育报报道,“中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977个,引经可考的有320个,而目前仍在广泛传承的有30个”[7]。因此,面对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状况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急迫性,应通过当前的供给侧结构调整,在原发地使民族传统体育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结合,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与互通。
3 民族传统体育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互动
3.1 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性”是普及公共文化服务“惠民”的核心要义
“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8],也是文明得以传承的纽带。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是文化得以延续传承的重要载体,它深深地烙着民族的印记,牢牢地根植于人们的生活,有着浓郁的文化性。诚如研究者所言:“中国民族传统体育体现着一种深厚的文化积淀,具有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 [9]对于优秀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必须面对当下的危机,“转型”或“换挡”加速前进,才不至于在现代化进程中被淹没。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与弘扬,就是让优秀文化得以传承。“当前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发展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肩负着保护和发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传承和创新中华文化的重要使命” [10]。
对于近年来,我国在实施文化惠民的过程中,也在实施着文化培育,这应该是公共文化服务更为深刻的内涵。“公共文化服务不是单纯的依靠公共场所和设施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来培养人们的集体意识、公共观念和文化价值观等,体现公共文化更为深层次的内涵与功能” [11];因此,文化性是公共文化服务不容缺失的,文化性更应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惠民”的必要元素。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政府不断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在这一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服务应该被视为这种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为提升人们文化素养水平的参与者,这一民族文化应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所大量汲取的文化因素;因为“经历数千年的积淀、发展而形成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对自然、社会以及生命本身的理性认知和现实感受,蕴含着中华民族深层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 [10],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同样如此。基于此,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性”符合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提升公民文化素养水平的要求。
3.2 民族传统体育的“趣味性”是激活公共文化服务“参与”的必要条件
“社会文明程度越高,越要关注休闲与游戏”[12],因此,当前,在我国物质相对富足的情况下,应该关注到休闲所带来的延续,在提高公民生活素养和质量、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过程中,应激活公民广泛参与的热情,显然,供给产品或服务的趣味性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趣味性是人们获得快乐的重要源泉,是人们共同参与的有效手段。以趣味性来提升公共服务的参与度,进而激活人们的内生性发展潜力,“将人们由公共文化建设的旁观者和被动接收者,转变为公共文化建设的最强有力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共建者”[13],如果没有人们的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也就不可能落地生根。因此,有学者提出:“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需要鼓励公众参与,关注公众声音,并充分发挥人们的智慧和力量” [14];然而,民族传统体育与各族的传统节日息息相关,充满着诸多娱乐性和趣味性。有研究者认为:“纵观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就其基本的价值功能来看,還是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表演性、娱乐性项目居多。这些活动多数安排在节日中进行,欢庆丰收、欢度佳节、闲暇消遣,将体育寓于娱乐之中,增添了欢快的氛围”[15]。例如:哈尼族的传统节日“六月节”;高山族的“五年祭”,竹竿顶球活动;苗族、壮族的“龙舟节”活动等。这些活动与当地的传统民俗节日相伴,充满着极高的趣味性,有着广泛的参与度。从这一角度看,民族传统体育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参与度和公民整体素质方面有着显著的优越性。正如有研究者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具有简单性、健身性、趣味性等特点,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活动形式,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6]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所供给的产品或服务如要获得人们高度支持和广泛参与,趣味性则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民族传统体育的“趣味性”在激活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层面上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