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机械保险发展对策
2018-01-31宋安邦任述光
宋安邦 ,任述光
(1.湖南农业大学工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2.湖南省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12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同时各类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率和经济损失数额也随之上升。针对这一现象,为了降低农民的财产损失、加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必须加大农业机械保险对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性监督。
1 农业机械保险工作基本现状
1.1 国内农业机械保险工作基本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构建农业机械化保障体系的首要目的就是发展农业机械保险。农业机械保险自开始以来,普遍发展较缓慢。以拖拉机交强险为例,保监会批复同意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关于《拖拉机交强费率方案》,但随后的发展不尽人意,农业机械保险的进程之路是举步维艰。原因有两点:其一,对农业机械保险的认识不足,不知道如何理赔等,导致拖拉机交强险的投保率过低;其二,农业机械的市场风险大,又由于拖拉机交强险投保率低,赔付高的原因,也大大降低了企业大力发展农业机械保险的积极性,纷纷由于出现严重亏损而暂停了业务的办理。
伴随中国农机保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农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有越来越严重之势,使很多富裕起来的农民再次返贫,甚至是家破人亡。已有的部分农机保险制度在一定范围进行试点运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给农民到来了一定的保障,但还存在着很多值得商讨和完善的地方。
1.2 国外农业机械保险工作基本现状
随着高科技技术的不断创新,全球机械化水平发展持续提高,农业机械保险体系也不断得以完善、业务产品的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也非常突出,即便各国在地理环境条件、科技发展水平背景以及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上互不相同,但在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却表现出了许多共性的东西,例如,农业机械保险的实体机构,在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发展过程中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在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再保险政策支持,免去一些相关农业所需交的税费,对相应农业机械进行财政补贴,使保险费降低到农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从而规避风险。日本为例,日本的是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然后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再投保来减小风险,并制订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这也是使其农业机械化发展能在良好的环境下有保障的进行,也是日本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证。
2 建议及对策
2.1 加强对农机保险的研究和创新
根据一系列的农机保险新情况的出现,由商业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难以满足现代化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必须真正把农机保险与农业机械系统相结合,找出一条适合农机经营特点的保险之路。
2.2 加快农业保险立法
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得出农业保险仅有政策是远远不够的。法律中应明确规定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职能和作用,避免出现支持农机化保险的随意性,从而保障农业机械保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