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三门县为例
2018-01-30陈榆涛叶伟杨
陈榆涛,李 娥,叶伟杨
(三门县水利局,浙江 三门 317100)
三门县水域总面积88.7 km2,境内溪流众多,河网纵横交错,沿海港湾发达,素有“五港八溪”之称。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三门县历来为洪涝台旱潮危害严重地区,也决定了水利是关系全县人民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命脉。2016年以来,三门县以浙江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契机,以市场化运行管理为抓手,着力水利体制改革、包装试点工程、突破体制范畴、探索市场培育,有效规范水利标准化管理,提升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防汛保安能力。
1 基本情况
1.1 水利工程概况
三门县水利工程面广量大,根据全国第1次水利普查统计,全县共有河道1 610条,总长度1 737.0 km;海岸线长314.7 km,建有海塘166.0 km、沿塘涵闸230座;现状小(2)型及以上水库49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为佃石水库),总库容6 606万m3,万m3以上山塘248座,总容积661.9万m3;现有各类泵站97台、城乡集中式供水工程495处,有效灌溉面积1.29万hm2。这些水利工程,一方面夯实了全县经济发展基础,另一方面也承担着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
1.2 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防洪减灾要求的提高,水资源利用需求的增加以及民生水利的推进,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但由于水利工程数量众多,建设年代久远,以及水利管护责任意识不强、设岗定责难度大、定额匡算难度大、重建设轻管理、工程产权仍未界定、管护经费不足等原因,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管理效率和质量也有待提高,是三门县水利工作中的一大“短板”。
为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三门县在2013年就开始探索水利工程“五化”管理建设,即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探索水利工程市场化承包,推进“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水文化底蕴和内涵挖掘,全面实现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物业化、信息化、生态化和水文化。通过水利工程“五化”管理探索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全县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也为全县水利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基础条件,但与标准化运行管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2 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门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一直处在摸索前进阶段。在推进过程中,这项工作也存在较多问题和困难,三门县结合实际情况,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并归纳总结为以下6类问题。
(1)管护责任不明确。三门县水利工程基本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多数水利工程的责任主体、工程权属和土地权属都不明晰,且三者一般不是同一单位,因此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同时,工程权属多数归村集体所有,而三门县属于贫困县,村集体经济较弱,因此水利工程维修管护工作从未有效开展,形成“有问题、找政府”的等、靠、要。
(2)设岗定责难实现。根据水利标准化要求,全县所有水利工程都要落实管理单位,并设岗定员定责。目前,管理现状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全县水利工程众多,如果按要求设岗定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基层水利人员数量无法满足要求,且政策层面难以实施。另一方面基层水利人员专业技术较薄弱,较难胜任水利工程专业性维修养护工作,如白蚁治理、原位观测等,而工程巡查人员总体业务水平偏低,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专业水平低和年龄偏大的现象,难以满足管理要求。
(3)定额标准出台滞后。在编制《三门县全面推进水利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 — 2020年)、《三门县全面推进水利标准化管理2016年度实施方案》时,需要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定额,进行资金匡算。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最新标准定额还没有编制完成。2006年修订的养护定额版本和2010年实施细则,定额标准相对较低,且多数细项只有系数测算,不能具体量化,精准匡算难度较大。
(4)物业化管理难推进。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属新生事物,自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三门县工商局注册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有16家,且各单位规模相差较大,三门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无法提供物业化管理招标资质条件的认定依据。而且,三门县39座水库已在2014年就尝试将工程绿化、物业保洁等基础工作统一承包给物业化公司,但是涉及政策出台、手册编制、安全度汛、原位观测等技术型工作的管护市场主体培育滞后,尚不能满足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5)确权定界无法推进。以往水利工程建设很少经过县政府审批的征地手续,即使后期经过整改或加固的水利工程也没有要求办理征地手续,因此绝大多数水利工程在土地权属方面模糊不清。如一线海塘土地权属为企业或乡镇,但是工程权属归地方政府;有些工程和土地权属为地方政府,但在企业封闭管理范围内。因此,如果要将水利工程划界之后再确定权责,势必会损失一部分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因此确权定界的难度很大。
(6)创标经费缺口较大。经费保障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和进度,是三门县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点。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在2月份全面开展,而三门县水利工程管理经费需要在上一年列入部门预算,报县财政审批之后统一安排,并无其他固定资金来源。而追加当年年度预算难度较大,程序复杂且到位时间较长,资金缺口很大。
3 对策和建议
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统一部署,三门县牢牢把握机遇,抢抓“东风”,积极申请成为省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县,拉高标杆自加压力,凝心聚力全力推进。
(1)强化主体管护意识。以“政府主导,部门落实,分级联动,合力推进”为原则,以标准化管理工作为契机,将此项工作提到政府层面,并明确将三门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五水共治”考核重要内容。同时,通过举办三门县水利标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部门培训、干群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提高维修养护意识。
(2)多元培育发展市场。针对水利工程“无管理人员、无管理经费、无管理制度”三无现象,以《浙江省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等文件为指导,明确将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工作委托市场,确保落实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设岗定员工作。同时,针对管理模式、技术要求、资质等级的不同标准,有目的地培育技术型和劳务型物业化公司,分别承担水利行业的政策出台、手册编制、安全度汛、原位观测等技术型工作,以及设备维护、防护网建设、绿化保洁等劳务型工作。
(3)精准匡算创建经费。为加快进度,厘清思路,疏通环节,在浙江省水利厅新定额未出台之前,暂时使用2006版养护定额和2010年实施细则,并充分考虑人工工资和物价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定额标准,委托编制单位对2016年计划实施的水利标准化管理项目进行初步的单元预算。待新定额出台,再根据相应系数标准逐项进行修改,并增加信息化等内容的维修养护测算,做到创建经费有依据、如实精准。
(4)成立水利管理协会。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属新生事物,为充分培育市场,促进良性竞争,增强行业自律,三门县积极与省、市水利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引进水利标准化管理协会主体力量。目前,浙江省水利厅已成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协会,台州市水利局成立台州市水利标准化管理协会,对全市已注册的物业公司设置门槛,将全市有资质的物业公司以协会成员的方式纳入其中。同时,三门县计划成立县级水利管理协会,积极探索协会在备案更新、工程验收、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5)摸索梯次确权定界。以“三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为契机,按照“先清楚后模糊、先定界后确权”逐步开展的思路,有序推进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根据已有资料和工程划界标准,重新勘界测量,上报县政府审批,并埋设界桩。同时,针对县水利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明确土地权属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于管理范围和权属来源不清晰的,明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和权属不变,但需按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盘活资金保障实施。遵循“项目包装、资源整合、盘活资金”为理念,以小农水管护项目县和维修养护项目为抓手,坚持省级补助和县级配套资金并筹,统筹利用省补资金、示范县资金、管护县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充分盘活山塘水库、水闸、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文站等各类水利工程的补助资金,其他年度资金缺口则由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填补,有效突破财政资金预算空白的瓶颈,全力保障2016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资金投入。
4 结 语
三门县将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统一部署,抢抓机遇,示范先行,争取实现管理主体明确化、管理范围界定化、监测检查常态化、设施设备完整化、维修养护规范化、岗位培训定期化、生态环境景观化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目标。
(责任编辑 黄 超)
浙江省地方标准《山塘运行管理规程》批准发布
2017年12月29日,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083 — 2017《山塘运行管理规程》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18年1月29日起实施。该标准是国内首个山塘运行管理方面标准,将有效地指导和规范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
浙江省山塘数量众多,在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6年,山塘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屋顶山塘”等重要山塘在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管理水平、形象面貌等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建立山塘长效管理机制,省农村水利局于2016年8月组建地方标准编制组,开始《山塘运行管理规程》的立项升标工作。编制组实地调研了多个市县的山塘工程,面向多个省级部门、市县水利局和山塘主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经数次内部讨论会、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形成了报批稿,经省质监局公示后发布。
《山塘运行管理规程》是以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为出发点,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为着眼点,以落实管理责任和管护经费为着力点制定的,内容分为9章、1个附录,规定了山塘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设施、蓄放水管理、工程检查、维修养护、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山塘运行管理规程》等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进一步补充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水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摘自浙江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