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研究
2018-01-29夏振鹏
摘要:江苏省泗洪县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创新“党员乡贤”制参与乡村治理,将党员的先进性与乡贤文化有机融合,在宣传党的政策、协调矛盾化解、参与村务治理、引导民风改善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今后加以解决。
关键词:党员乡贤;乡村治理;社会治理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年轻学子逐渐向发达城市转移,乡村人才和劳动力大量流失,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面临极大的挑战。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2015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泗洪县通过广泛调研、论证,创新“党员乡贤”制参与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对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和改进民风良俗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党员乡贤”引领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指的是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在传统封建社会,乡贤多是饱学和贤达人士,他们亦民亦官,充当统治阶层和乡村平民的沟通桥梁,被称为“乡绅”阶层,凭借才能学识和道德底蕴成为传统乡村社会的实际管理者,代表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对引领乡村道德教化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巩固了封建专制政权对乡村的控制。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深刻变革,封建统治逐渐走向衰落,随着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深入人心,乡绅作为反动统治阶级的维护者,逐渐从教化乡民治理乡民,变为镇压乡民反抗,乡绅阶层也逐渐丧失了民心,新中国成立后,乡绅治村退出了历史舞台。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全国农村推行了村民自治制度,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精英与劳动力逐渐向发达城市集中,乡村呈现空壳化现象,新农村建设遭遇人才贫瘠和文化遗失,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呼唤贤人志士,乡贤以及乡贤文化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乡贤治村也开始进入实际操作层面。乡贤治村从法理上属于村民自治范畴,2015年下半年江苏省泗洪县在推进乡贤治村工作中,经过实地调研、开会反复论证,决定从村里有威望的党员中选拔乡贤,界定为“党员乡贤”,“党员乡贤”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乡贤”,首先必须是党员,保证了在政治立场上的坚定性和正确性,也引领了社会主义文化的方向,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优良民风起到带动作用,其次才是“乡贤”,党员中的“贤达”。
二、“党员乡贤”弥补了乡村治理短板
在当今农村,品行高、才华突出的“贤达”普遍存在于各个领域,有退休老教师、退休老干部、创业成功人士等等。“党员乡贤”制首先在泗洪县朱湖镇试点,让“党员乡贤”在破解乡村治理难题中发挥辅助和推动作用。该镇在全镇范围内培育和发展农村优秀无职党员中的“乡贤”,发挥其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贴近群众、引领群众、协调群众,用乡情凝聚人心,吸引社会资源造福乡里,他们联系帮扶项目、疏浚沟渠、秸秆禁烧巡查、调解民事纠纷、清洁小区环境、监督村务工程等,显示了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提高了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组织化水平,增强了农村群众的“自组织”能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服务群众、务实发展中彰显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形象,走出了一条农村“党员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子。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泗洪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推广实施“党员乡贤”制,从农村优秀无职的党员中培育和发展威望高、口碑好、责任心强的“党员乡贤”,并由乡镇党委为他们颁发聘书,赋予他们参与村民自治的权利。
经过各村居党支部和村民推荐,乡镇党委考核,2015年以来,泗洪县共任命了430名经验丰富、处事果断的“党员乡贤”。“党员乡贤”制实施以来,该县“党员乡贤”累计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3000余件,引进投资项目50余项,提供就业岗位1200多个,帮助800余户贫困户成功脱贫,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有效发挥了基层治理补位和辅助作用,弥补了乡村治理的“短板”,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民风改善。
三、“党员乡贤”管理模式探索
“党员乡贤”直接参与村民自治,既代表赋予其权利的上级党组织,也代表本村的村民,必须严格选拨程序,在实际工作当中限制条件是本地威望高、口碑好、责任心强的党员,不能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满足这些条件后,还要经过公开推荐提名、村居党员大会表决、乡镇党委讨论、组织部备案四道“关卡”,严格把关审批后,再由乡镇党委颁发“党员乡贤”聘书。实施人员动态管理,采取聘任制,一年一聘,公开公示,明确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并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及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更新“血液”。
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党员乡贤”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并划定了带民风、议政事、做公益、促和谐、助发展“五大工作职能”,出台常态走访、民意直通、列席旁听、月度述职、季度例会、年度评议“六项工作制度”,真正让“党员乡贤”干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组织培训,提升“党员乡贤”的业务能力水平。通过开办“党员乡贤“讲堂、组织现场会等活动,以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互动交流,提升“党员乡贤”素质和履职能力,提高共建共治的参与意识和水平。同时建立“党员乡贤微”信群和QQ群,定时在群里推送政策知识,让“党员乡贤”随时随地都能听到党的声音,跟随党的脚步。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党员乡贤”荣誉激励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杰出“党员乡贤”评选活动,并对作出积极贡献的“党员乡贤”给予适当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上报作为上级党委评选“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切实增强党员乡贤的荣誉感;“党员乡贤”调研走访、矛盾调解进行简要记录备案,试行工作经费按年补助制度,不断激发其履职积极性、主动性。
在“党员乡贤”制实施过程中,除了积极作用以外,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党员乡贤”既不是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也不是村干部,并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没有基本工资保障,在工作动力上存在先天不足,完全凭借“党员乡贤”个人觉悟、道德责任感和政治参与需要义务为乡镇政府和村居党组织服务,如何避免功利化提升“党员乡贤”的积极性;角色定位不明确,“党员乡贤”由村居党组织和村民推荐,乡镇党委考核任命,相对于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居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党员乡贤”村民自治的属性先天不足,如何更科学地选拨使用“党员乡贤”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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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夏振鹏(1983-),男,山东新泰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社会建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