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规则意识培育探析
2018-01-29范娇阳
摘要:规则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培育公民规则意识是塑造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民的文明程度逐步提升,但与一些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公民的规则意识还相对缺失,主要表现为缺乏敬畏意识、诚信意识、遵德意识、守法意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文化传统的影响,也有社会管理的失范,还有公民教育的缺失。为此,要科学制定规则,使公民不能违规;要广泛开展规则意识教育,使公民不愿违规;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使公民不敢违规。
关键词:公民;规则;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是公民自觉遵守社会规则的良好态度和自觉以规办事的行为习惯,公民规则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要素,是衡量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良好规则意识的养成不僅是公民的一种修养、一种品质,更是一种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1](P32)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公民规则意识培育,对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迫切的现实意义。培育公民的规则意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科学制定规则,优化法规政策导向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P333)规则的制定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公正的复杂问题,必须切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还要根据现实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只有根据实践的需要及时完善规则,才能有效防止有人找“偏方”、走“捷径”,规则才能在执行中因更有效地保护多数人的权益而得到普遍认可和遵从。制定规则时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则制定者要从公众的普遍的利益和感受出发,充分考虑规则的普遍性和公正性,决不能使规则偏向某些人,伤害另一些人。要使制定的“规则”体现“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如果现实中的规则不能做到三者的统一,民众就会按“情”行事,这个“情”可能是特定的人际关系,也可能是自身利益或便利所需,只有使所制定的规则合情合理,才能避免民众的逃避。与此同时,要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别是在涉及民生的问题上,应广泛征求民意、集中民智,使规则具有更强的透明性和“可接受性”。当然,规则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而客观情况却经常变化,且有时候情况会变得更加复杂,不同规则之间还可能发生矛盾和冲撞,这就要求规则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强国富民、为民惠民的角度出发,深入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整治“四风”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推进各项改革,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等,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智慧和勇气,彰显了良法善治的力量和成效。
二、广泛宣传教育,优化公民价值取向
公民规则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是在环境的熏染和个人体悟的基础上慢慢养成的。这就要求规则不但要切实可行,而且必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优化家庭教育,让规则意识在孩子的心底扎根。家长应从孩子的年龄特征、思想特点和心理特性出发,深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孩子的责任感、敬畏感、使命感,使孩子怀仁爱、知敬畏、懂宽容、守规矩。二是强化学校教育,让规则意识在学生心中开花。要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评价体系,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核心目标。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增强教学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更好地陶冶情操、修养品德,要积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作用,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贯穿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三是优化社会教育,使规则意识在公民心中结果。要加大社会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积极使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巧妙运用微博、微信、QQ等自媒体,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公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培育公民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敬畏意识、法纪意识、守规意识。要培树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倡导社会新风,使公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建立健全政府倡导、政策引领、典型带动、个人自觉的社会教育格局,营造家庭和睦、单位和美、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规则执行,优化公民行为倾向
社会规则不但要靠公民个人的自觉修养、外在的教育,还要靠法纪、制度的规范和惩戒。当前,我国在规则执行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着选择式执法和运动式执法等问题,这种执法方式不但使受罚者不可能产生对法律的信仰反而会产生抵触情绪,而且使未被处罚者进一步滋生侥幸心理。造成有些人明明知道规则的有关规定,但就是不按照规则要求去做,甚至还故意通过规避规则来获取利益或方便,为此,就要严格对规则的执行,加大对违反规则行为的惩戒,彰显规则的权威和价值。规则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对于任何违背规则、破坏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都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逐渐养成对规则的敬畏意识,达到制定规则的目的。否则,规则就会像泥菩萨成为摆设,被公民忽略和漠视。要对违规现象施以各种惩戒,使遵守规则的人为自己的行动感到心安理得和自尊自信,使遵守规则者所属团体的其他成员对他表示赞许和褒奖;使违反规则者自己感到内疚和羞耻,使他所属团体的其他成员对其表示谴责和劝诫。要实施全面监督,使规则成为社会管理的“高压线”,对违规行为“零容忍”,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和规则,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要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让民众切实感受到法律规则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带领民众自觉敬畏规则、遵守规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思想基础和文化条件。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范娇阳(1999—),女,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