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三类“V的N”结构的韵律句法考察
2018-01-29李静
李静
摘 要 根据论旨角色,可以将现代汉语中的“V的N”结构分为“V的N施”结构、“V的N受”结构、“V的N施/受”结构这三类典型的语义关系结构。通过分析可以发现,“V的N施”结构所投射的核心词是结构助词“的”,整个结构是以“的”为核心的限定性结构,使得动词更倾向于名词属性而呈现双音节形式;“V的N受”结构所投射的核心词是动词,动词保留原有动词的属性,呈现单双音节形式均可的表现;“V的N施/受”结构则兼有前两类结构的特点。
关键词 “V的N”结构 韵律 句法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7.12.016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thematic role, can the modern Chinese "V's N" structure is divided into"V's N agent" structure,"V's N recipient" structure, "V's N agent-recipient" structure of the three typical structure of semantic relations. The analysis can be found, “Vs N agent” core word structure projected by the structure auxiliary word “de”, the whole structure is limited to "de" as the core, the verbs tend to attribute nouns showing double syllables; “Vs N recipient” is the core word structure projection verb, verb retention properties of the original verb, showing single and double syllable form can be performed; "V's N agent-recipient" structure has two kinds of structure.
Keywords "V's N" structure; rhythm; syntax
0 引言
韻律属于语音范畴,组配则是句法范畴,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但是,诸多语言现象表明,韵律与句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句法影响和制约韵律,而韵律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着句法的合法性。因此本文从韵律和句法之间互动关系来讨论“V的N”结构在韵律和句法上所呈现的不同表现。
偏正结构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关于偏正结构的语义、句法、结构中的“的”、语用等方面都有不少研究,其中偏正结构的中心语与修饰语的相关研究也较为丰富。从论旨角色出发,将现代汉语中“V的N”结构分为三类,即“V的N施”、“V的N受”、“V的N施/受”。本文主要讨论这三个结构在韵律与句法之间的互动关系。
1 三类“V的N”结构中N与V的韵律表现
“V的N”结构在语义句法上较为丰富,本文采取“V”与“N”在语义上的限制,将“V的N”结构按论旨角色分为三类,即“V的N施”、“V的N受”、“V的N施/受”。②因为“V”与“N”在不同情况下中的韵律和句法表现存在跟大差异,下面将分类讨论“V的N”结构的韵律表现。
(1)a.“V的N施”
发言的代表 微笑的人们 休息的农民
b.“V的N受”
采取的措施 看的书 出版的图书 唱的歌
c.“V的N施/受”
看的人 帮助的朋友 评论的学者
基于上述的分类,会发现三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韵律表现是针对“V的N”结构中的V与N而言,而不是针对所有的动词和名词而言。陈宁萍(1987)用Ross的连续统词类模式发现,在音节特征上,动性的等级序列为单音节>双音节。也就表明,在单音节向双音节转化的过程中,不仅音节发生了变化,而且名性逐渐增强,动性逐渐减弱。在“V的N”中,根据N是施事或受事的语义角色可以发现,当N为施事时,V的动性较弱;N为受事时,V的动性较强;N为施事或受事时,V的动性与名性相当。从动性与名性出发并结合施事或受事对动词的要求,可以简单地得出,“V的N施”结构中“V”偏向双音节、“V的N受”结构中“V”偏向单音节、“V的N施/受”结构中“V”单双音节均可。
基于北京大学CCL语料库对《汉语动词用法词典》中的动词进行考察,发现许多单音节动词可以进行“V的N”结构中,但相比较双音节动词来说,数量仍相对较少。具体来说,主要有:哭、闹;进入“V的N受”结构的单音节相对多一点,如:熬、做、吃、写;进入“V的N施/受”结构的单音节也较少,如:爱、笑。而双音节在不同的类型中都占有优势。
基于语料考察,我们将“V的N”结构中的韵律表现概括如下:首先,“V的N”中对N的音节形式无特殊要求。其次,“V的N施”结构对V的选择较为严格,主要接受双音节形式,只有极个别单音节可进入;“V的N受”结构和“V的N施/受”结构单双音形式均可接受,但仍是双音节占优势。如:
(2)a.“V的N施”:V主要为双音形式
微笑的人们 考试的学生
*笑的人们 *考的学生
b.“V的N受”:V可单可双
绘制的地图 修建的水库
绘的地图修的水库
c.“V的N施/受”:V主要为双音形式
围攻的敌人 评论的专家
*攻的敌人 *评的专家endprint
从语料来看,双音节在“V的N”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这种韵律差异的表现引发我们去思考不同类型的“V的N”結构在句法方面又是怎样的表现?
2 三类“V的N”结构的句法表现
诸多语言现象表明,韵律与句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句法影响和制约韵律,而韵律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着句法的合法性。在“V的N施”、“V的N受”、“V的N施/受”这三类结构中V都倾向于双音节形式,其中就“V的N受”结构不受单双音节限制。很多学者从V与N之间的语义限制出发讨论该结构合法性的影响,但关于该结构内部的句法上差异并无涉及。
第一,“V的N受”结构中,“的”可省略,语义内容不影响而句法结构由偏正变为动宾结构;“V的N施”结构中“的”不能省略;“V的N施/受”中“的”可省略可不省略,省略后体现出一种语义内容,句法结构由偏正结构变为动宾结构,使得该结构无歧义。如:
(3)a.N为受事:采取(的)措施、经历(的)岁月、看(的)书
b.N为施事:飘扬*(的)红旗、前进*(的)队伍、投降*(的)敌人
c.N为施事/受事:围攻(的)敌人、评论(的)专家、相信(的)朋友
由a与b之间的对立可以发现,如果“V的N”结构整体是名词性成分,那么“的”的存在对于“V的N施”结构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无“的”字,该结构则不成立而没有意义;对于“V的N受”结构,“的”可有可无,但是“的”的省略会影响该结构的句法结构,由体词性结构转变为谓词性结构,意义无变化;“的”的存在使得“V的N施/受”结构产生歧义。依据上述分析以及形式句法学的理论而判定,“V的N施”结构的核心词是“的”,而“V的N受”结构的核心词则不是“的”。
第二,“V的N施”结构可以转化为主谓结构,“V的N受”结构则不可以转为主谓结构,“V的N施/受”结构可以转换成主谓结构而消除结构本身歧义,体现其中一个语义关系。“V的N”这一偏正结构向主谓结构转化,说明其中V仍保留能够作谓语的句法功能。而“V的N施”或“V的N施/受”结构可以转换为“N的V”而不改变结构关系,说明其中的动词更倾向于名词化而能够充当结构助词后的中心语。
(4)a.N为受事:
采取的措施→*措施采取→*措施的采取 经历的岁月→*岁月经历→*岁月的经历
b.N为施事:
飘扬的红旗→红旗飘扬→红旗的飘扬 前进的队伍→队伍前进→队伍的前进 闪烁的眼神→眼神闪烁→眼神的闪烁
c.N为施事/受事:
评论的专家→专家评论→专家的评论 指导的老师→老师指导→老师的指导 相信的朋友→朋友相信→朋友的相信
通过主谓结构的转化这一句法测试,可以发现“V的N施”结构和“V的N受”结构仍存在对立。而在不省略“的”的情况下,将“V的N”转换为“N的V”结构,更能发现“V的N施”结构在转换前后仍为偏正结构,只是语义中心不同而已,而“V的N受”结构是否省略“的”都不可以进行转换。这就说明,“V的N受”结构的核心词是动词,“V的N施”结构仍为上述所述的“的”字。
综上所述,“V的N施”结构的整体结构与属性与“的”字相关,其中“的”为该结构所投射的核心词;“V的N受”结构的整体结构与属性在于V,结构中的动词为该结构所投射的核心词;“V的N施/受”结构拥有上述两种结构的共同特点。
3 “V的N”结构的韵律与句法互动关系
“V的N施”结构的整体结构与属性与“的”字相关,并且“V”主要要求双音节形式;“V的N受”结构的整体结构与属性在于动词的性质,并且对动词的韵律形式无要求;“V的N施/受”结构兼有其他两类结构的特征,在此不做讨论。
从句法结构来看,“V的N施”结构中核心词在于“的”,中心语为名词;“V的N受”结构中核心词是动词,意义的中心语在于动词。而单双音节之间在动性和名性上有明显的区别,双音节的名性较高,因而无论作为定语还是中心语,限制较少。而单音节的名性较低,作为定语的单音节形式受到明显的限制。基于两类结构在句法上的核心词的区别使得动词的单双音节形式受到限制。所以,“V的N”结构在韵律与句法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下产生不同的分类。从本质上说,单双音节的形式作为定语时受到限制,句法的不同形式对单双音节形式的选择是不同的。
“V的N施”结构中核心词在于“的”,该结构的动词更有名词倾向,因而音节形式偏于双音节;“V的N受”结构中核心词是动词,动词的音节形式不受限制。“V的N受”结构可以受数量结构、副词等修饰,如:“第三次修建的水库”,说明该结构的核心在于动词,动词保留动词该有的属性。两个结构在句法上的不同表现使得该结构中的动词在音节形式上有不同的表现,体现出句法与韵律之间的互动关系。
4 结语
现代汉语中“V的N”是较为普遍的偏正结构,其中V与N体现出不同的语义关系。根据论旨角色,可以将“V的N”结构分为“V的N施”结构、“V的N受”结构、“V的N施/受”结构这三类典型的语义关系结构。通过分析可以发现,“V的N施”结构所投射的核心词是结构助词“的”,整个结构是以“的”为核心的限定性结构,使得动词更倾向于名词属性而呈现双音节形式;“V的N受”结构所投射的核心词是动词,动词保留原有动词的属性,呈现单双音节形式均可的表现;“V的N施/受”结构则兼有前两类结构的特点。“V的N”结构所呈现的韵律特点与其在句法的表现是相呼应的,通过句法的测试可以解释其在韵律上的表现,两者呈现相互制约、相互融合之特点。
基金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15YJA740044)、上海外国语大学重大项目(KX161076)、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引领研究项目
注释
① 说明:本文研究的“V的N”结构中,V为光杆动词,不包括动词短语。
② “V的N”结构中“N”所担当的论元角色远不止施事或受事,基于章节有限并且其他论元角色不影响韵律和句法表现,因此本文选取最代表性的三类进行考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