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深入推进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二)
2018-01-29唐立军
唐立军
东城区:
督学责任区建设与学区制改革紧密结合
东城区始终坚持督学责任区建设与区域教育改革的有机结合。以学区为单位建立督学责任区,实行学区工作委员会与督学责任区一体化管理,目前,已初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督学责任区管理模式和工作模式(如下页图片所示)。
督学责任区管理模式,以督导室总体规划与管理为基础,负责兼职督学聘任与专业培训、责任区建立与人力资源配置、责任区督学薪酬管理,重点是责任区工作模式构建与改进,责任区经常性督导的指导与监控、服务与评价。责任区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实现责任区督导工作的自主管理与自主培训。
督学责任区工作包括基础工作和深入工作两部分。基础工作包括经常性督导工作、督学责任区队伍建设与培训、督学责任区督导成果共享与交流、督学责任区工作述职与评价和督学责任区课题研究。深入工作是指责任区督学要全程参与学区评价委员会工作并定期参与学校内部督导,及时了解区域改革发展动态,牢固树立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思想意识。
通州区:建立乡镇教委办与责任督学工作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通州区成立了由主管区长担任主任,相关委办局、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通州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通州区教育督导工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托行政区划和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将全区划分成15个督学责任区,为每个责任区配备2-4名责任督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教委办主任为督学责任区组长,每名责任督学负责的学校不超过4所。教育督导室6名专职督学作为每个责任区的联络员,每人负责联系2-3个督学责任区,使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覆盖到全区每一所学校。
根据通州区的实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督学责任区建设和挂牌督导工作任务分解为两大部分:责任督学履行挂牌督导八项职责内容,帮助并指导学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乡镇、街道教委办主任负责责任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内容,协调社会、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影响学校办学的问题。责任督学与教委办主任工作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使学校在办学环境、办学行为、办学质量、规范管理等方面得到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
昌平区:挂牌督导“三员”队伍与督学责任区管理相结合
昌平区建立了由教委24名职能科室的“协调员”、115名中小学校的“联络员”和16名“挂牌督学人员”共同组成的挂牌督导“三员”队伍。“三员”队伍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畅通了挂牌督导问题投诉的处置渠道,发挥了学校、教委和督学三方的协同作用,增强了挂牌督导工作的力量。
昌平区在每个督学责任区内设立一名挂牌督学,挂牌督学对外公示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并通过“三员”队伍来推进解决。根据工作需要,挂牌督学或者责任区督导组也会积极协调学校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配合,建立协同督導的工作机制,如属地派出所、城管执法队对校园周边秩序开展联合整顿,并给予持续关注。与此同时,根据所投诉的问题确立督导主题,协同责任督学,集体开展“自主式”督导,督促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找准症结、根治源头。
这种将挂牌督导与督学责任区统筹结合的工作机制,使挂牌督导不单单只停留在问题解决的层面,而是更加注重透过问题寻找原因,通过深入督导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栏目编辑 _ 汪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