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 美为怡情
——中小学书法教育课程中的艺术价值体现
2018-01-29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陈振濂先生说:“书法是一种独特的传统艺术,书法教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传统文化传承,所以,书法的学习是一个艺术学习的过程,书法教育要把握的内容是艺术教育。”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的定义是: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中国艺术教育大系《艺术概论》中说:“艺术的认识是审美的认识,艺术的创造是审美的创造,艺术的欣赏是审美的欣赏,可以说,审美是艺术区别于其他社会事物的根本性质,审美就应是艺术的核心本质。”文化与审美,也就是艺术的核心价值。
艺术具有文化的特性,艺术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书法教育是艺术的教育,肩负着技能传递、文化传承、审美传播的使命。在语文的写字教学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写字、识字、读字、用字的学习。书法教育显然不是为解决写字教学的问题而普及的,它更突出传统文化和东方审美对学生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培养学生的艺术能力和心性健康,这在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课程中应该得到充分的体现。
一、博学笃志:书法教育课程中的审美与文化追求
几千年来,书法依助于写字,造成写字与书法彼此不分。时至今日,书法已经彻底退出了“写字”的实用舞台,那么写字与书法就应该有更清晰的界线。但仍有人习惯将书法与写字混为一谈。正是由于这种对书法认识的主观偏差,造成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理念上的混乱,目标上的偏离,方法上的陈腐,从而影响书法教育作为艺术教育、美育的健康发展。
在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中,有写字教育做基础,当然不缺少书写技能的教育,但不能忽视书法作为艺术层面的审美和教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对“充分认识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作了明确指示: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这里更多地强调了书法教育的文化特性和审美特质。书法是有艺术趣味性的,这种趣味性由具体的点画形态、笔法、结构、章法、节奏等因素传达出来,包括字与字之间的呼应联络,黑与白之间所形成的空间分布关系,以及个人性格习惯表现的造型特点,均是艺术审美的价值体现;这种趣味性,也有对汉字起源演变、书体产生流变、书法时代时风、书写工具发展、书法互通艺术等方面的了解,也就是书法文化的融通。在书法教育课程的实施中,有了技法的基础,有了文化和审美的趣味,便切合了书法教育的本质,丰厚了书法教育的内涵。
二、博雅达观:书法教育课程中的审美与文化渴求
学识渊博、品行端正、心胸开朗、见解通达,培养具有这样品格的人,是书法教育所追求的育人目标。除技能的理解和训练,磨砺学生的毅力、品行之外,书法博大的文化内涵、独特的精神气质、丰富的美感表现,更能熏陶学生健康的文化修为和精神品质。
(一)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传承
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中国书法最鲜明地体现中国文化的精神。也就是说,中国书法艺术的特性,契合了中国文化的某种特质。先贤许思园先生说:“书法为最普遍最实用之艺术,中国人审美修养,实基于此,因而陶冶成世界上最能鉴赏形式美之民族。发扬民族文化,必经恢复此艺术境界始,而其根本则在书法。”张平生先生说:“书法作为中国文化之精髓,其所体现的内容是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蕴含了儒释道哲学思想、诗词辞章、六书小学、人文习俗,以及书家修养、学识、情操、品行。不断修炼和充实自身的文化修养,以丰富书法作品的文化内涵与审美意境,已成为历代书家之共识。”近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受“新文化”、西方文化、现代文明等因素的冲击,出现间断、支离,甚至部分消亡。书法在众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仍屹立不衰,并日益繁荣,而且还带动着与书法相关的文化形态的发展,书法教育的普及为此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书法教育中的文化渗透、审美培养,不乏为此贡献中的“功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传承,离不开书法教育教学中的文化与审美的教育。
(二)国家审美教育精神的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2015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中强调: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确定“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的美育课程目标。为“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而制定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指出: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要求“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实用与审美相辅助”,强调“还要渗透美感教育,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关注“学生在书法欣赏中的体验、感悟和个性化表现”“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纲要》中的“基本理念”短短四百余字,就有七八处提到了文化与审美,足见书法的文化与审美教育的重要和急迫。
(三)书法教育课程发展的必要
美学家宗白华先生说:“如果要了解西方艺术,就要抓住建筑;如果要了解中国艺术,就要抓住书法。”要了解中国书法,不只是熟悉它的书写方法和表现技能,更重要的是要了解高于技能方法之上的文化和审美。魏源说:“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书法上的“道”便是文化和审美,书法教育与写字教育的区别,也应该是“道”的区别。书法课堂要想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就必须有书法文化和书法审美的融入;书法教育课程要得到科学、特色的发展,也离不开书法文化和书法审美教育的深入拓展。
(四)学生书法学习兴趣的激发
书法的教学是建立在写字基础之上的,从某种角度说,大部分学生对写字是持逆反心理的,所以对书法学习感兴趣的学生并不多,尤其是随着年级段的升高,这种现象愈加明显。那么,在书法教学中如果能从趣味性、知识性的角度给予指导,就能达到兴趣、知识与技能共同提高的功效。要吸引学生更多地、更主动地参与到书法的有效学习中来,就必须要为书法课堂教学“添油加醋”,让书法课有滋有味,吸引学生乐于品赏书法、勤于躬耕书法。书法课中的“油”和“醋”,也就是书法艺术的文化与审美,有了它们的注入,书法课堂才能生神采,书法课堂中的学生就能生精神。
文化与审美,其实也是每个人、每门学科的所需和所求。作为艺术学科的书法,其文化底蕴和审美内涵深厚,但只有通过善于挖掘和乐于钻研,其熠熠光彩才能在书法教育课程中得以生动呈现。
三、博采众长:书法教育课程中的审美与文化探求
书法教育是艺术教育的一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点,也需要通过书法的审美与文化教育来实现它自身的艺术教育价值。
(一)书法教育课程中文化与审美教育的目标
1.文化教育目标。
了解中国汉字的起源和发展,理清书法与汉字、写字之间的关系,了解中国书法简史,理解书法字体的成因及发展,清楚书法篆隶楷行草五体的特征,认识历代有代表性的书家、碑帖及风格流派等。了解书法与诗歌、绘画、音乐、哲学等其他门类之间的联系,关注书法在生活、建筑等方面的运用。了解书法的表现形式及特征,熟悉书法常用工具的特性及制作、发展。能运用口头形式介绍书法的相关知识及表现技能,简单阐述自己的书法观点。
2.审美教育目标。
感受汉字造型之美、笔画力量之美、章法节奏之美、作品形式之美;理解书法中的匀称、均衡、疏密等造型表现原理和关系,体会书法用墨的浓淡干湿变化及运笔的节奏韵律;了解书法与其他艺术门类之间的美感异同,体验书法艺术的独特美感;感受书法在生活中的运用与装饰作用。
(二)书法教育课程中文化与审美教育的内容
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目的,并非怎样写好字那么简单,也绝非怎样运好笔那么容易。书法是中国上下五千年来的深厚积淀,其内在的文化与审美内容有着丰富的资源供教学挖掘。虽然各个版本的《书法练习指导》通过各种范字的选取及相关知识的介绍,呈现出了各种字体的特色、美感和文化,但教材的内容还只是书法文化和审美中的凤毛麟角。从审美角度看,教材上的内容更多的是呈现规范、工稳的审美对象。从文化角度看,也多是关于书法故事、人物、概念的介绍,缺少书法艺术规律、本质、现象等内容。书法教育教学除了用好教材上的内容,还要求教师通过多读书法史、书法美学、书法鉴赏、书法论等方面的书籍,依据课程内容,选取一些经典书论、造型原理、空间分割等理论整合在教学中,才能让书法课更专业。当然,生活中凡是能见的与书法相关的元素、形式和内容也都具有书法的文化和审美性质,都能成为书法教育的课程资源。
(三)书法教育课程中文化与审美教育的形式
书法文化和审美是贯穿在书法教育始终的,只是其深浅层次不同而已。书法的文化和审美教育当然也是以书法的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其他方式为辅助,构成书法审美教育的多重形式。
1.教学中传播。
课堂教学是书法学习的主要途径,学生在书法课堂中不仅能学习到书写的技能技法,同时也在课堂的讲授、交流、欣赏、评价等过程中,对书法的字体书体、名碑名帖、书家简介、书法故事等书法文化进行了解,对书法的均衡匀称、节奏韵律、章法构成、线条质感、结体法则等书法审美进行感受。课的导入与拓展部分和新授的欣赏环节,是书法文化传播的最佳时机。当然,书法对象欣赏、作范字示范、临摹比对、作业展示讲评,又是书法审美感受的最佳生成机会。
2.环境中熏陶。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精神需求也不断提升。不仅是校园中,在很多公园、小区、家庭,都有书法的主题设计或书法作品等书法元素的融入。学生经常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生活,从中体悟到书法文化及其趣味,多少都能得到书法文化和审美的熏陶,教师或家长能再适当地给予一些介绍、提示和引领,环境中的书法也成为书法文化和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
3.生活中渗透。
虽然生活中的打印规范字体随处可见,但充满生命力的书法也渗透在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如家庭墙壁装饰、商品名称、书本封面题字、签名签字等。当学生在生活中见到有这样的书法影子,时常会在同伴、师生、亲子间进行讨论,如:这字好看吗?这是谁写的?是集谁的字?他学的是谁的书法?要是这样写会更好看……无形之中,生活也成了书法课堂,既了解了书法文化又提升了书法审美。
4.阅读中积累。
如今的学生阅读量不小,也包括了书法类的书籍和内容。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书法专业类书也有不少了,在考古、寻宝、鉴赏等类型中汇集书法的书籍也不少。学生在书籍、报刊的阅读中,也能积累下不少的书法文化和审美知识。
5.展馆中品味。
当今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活动相当活跃,各种专题书法展及书法姐妹艺术展争先举行,展览中不仅有书法作品的展出,可能还有作品创作说明、艺术介绍、专家解说、论坛沙龙等,带领学生亲临展馆,现场直观接受书法文化,近距离品味书法美感,与日常学校课堂书法学习相得益彰。
书法,蕴藏着深厚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与文学、绘画、音乐、舞蹈、雕塑等艺术有着密切的联系。哲学家熊秉明先生认为:“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之核心。”显而易见,其核心并非指书写的技能技法,而是指书法的文化内涵和审美观。教学生写好规范字是基础,丰富学生的书法文化修养,提升学生的书法审美内涵,才是书法作为中小学必修课程的真实目标,才能满足一个中国人文化、审美和品行成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