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课程:在审美与文化中栖息
2018-01-29
2011年,教育部颁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3年,为使《意见》落地生根,教育部又颁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这两个重要文件,为书法教育进校园、进课程奠定了政策和方向基础。近日,教育部正式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其中第二项管理职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之第27项管理内容明确规定:“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自2017年秋学期起,江苏省苏州市教育局调整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从2017年9月开始,小学1~6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这标志着书法教育已不是可有可无的特色课程,而是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开设的、体现国家意志的、普及性的基础课程。
一、审美与文化,书法课程的价值之核
作为课程,书法具有其独特而显著的课程价值。而审美与文化,正是书法课程的价值之核。
(一)审美,丰盈我们精神的要素
“人生的本质是诗意的,人应该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这是法国著名哲人海德格尔的话语,它道出了生活的审美本质。书法课程正是使我们获得审美态度、审美能力与审美情趣的有力载体与有效路径。书法世界是美的世界,书体的美、力量的美、法度的美、韵致的美、意境的美……无不向我们呈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广博与深邃。这里有内敛的气质,有奔放的豪气,有婉约的韵律,有典雅的游走,无论是欣赏还是创作,我们的身心都得到滋养,内心都得到关怀。美,在这里驻足与累积。书法世界是丰富的世界;历史的尘烟、书者的倾诉、生命的展示,无论是欣赏还是创作,我们都无比自然地成为其中一部分,纯粹的一部分,在这“融合”中,我们的情感得到丰盈,精神得到纯净。美,在这里交汇与碰撞。书法世界是自由的世界,艺术的想象,意境的体悟,内涵的亲近,无论是欣赏还是创作,我们的心灵都得到放飞,我们的表达都得到激荡。美,在这里再生与创造,与书法课程的相遇,就是与“美”的邂逅,并在这邂逅中幻生出无尽的美的涟漪。
(二)文化,推动民族复兴的动力
文化是国家民族的灵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而书法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不仅具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还体现了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它与中华民族精神融为一体,是中国人的精神图腾与文化标识。从古朴严谨的篆书、庄重整齐的楷书、典雅秀美的隶书,到流畅奔放的行、草书,都体现了中国艺术的本性。书法中抽象的自然与情感,心态的虚静与空灵,气脉的停驻与贯通,可写心、写神、写意。中国文化的精神是天人合一、贵和尚中。书法的理想境界正是“和谐”,其笔意气势无不体现自然的和谐之美,笔画间的映带之势、顾盼之姿,在注重个体存在的同时,兼顾整体之美。中国文化“和为贵”的价值观通过书法艺术的“中和之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多方面讲文化自信。在文化发展道路上,强调“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可见,伟大的文化创造力是使得文化自信最终得以实现的不竭动力。而书法课程正是在我们心田播撒文化创造种子的三月春风。在丰富而温润的书法课程中,我们不仅继承和发扬着前人的文化创造,更打开了想象空间,激荡着创造活力,自发地进行原创。这种原创广泛而绵长,笼盖了所有参与课程的我们,笼盖了我们的整个人生。这其中势必有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上的积极创新;势必能在书法艺术的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上推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精品力作;势必在不断地创造进程中,建构起属于我们当代中国人、反映我们当代中国人创造力的中国当代文化,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永远昂扬。
二、技能与人文,书法课程的价值所在
审美与文化,是书法课程的价值之核。在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必须考虑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秉持正确的课程观,把准课程实施的起点与归宿。实现书法课程,为“成人”、重“厚生”、求“顺应”的目标。
1.书法课程,为“成人”。
“人”是教育的起点与归宿,“人”是教育的目的与价值所在。在“成人”的书法课程中,“人”居首位,一切从人出发,一切为了人的发展需要。书法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结晶和象征,有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和巨大的文化魅力,对于“人的成长”“人的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作用。从中小学教育的立场出发,我们认为,书法教育的过程本身就应该是一个文化教育的过程,就应该成为引导人的价值取向、改变人的思维方式、规范人的行为习惯、影响人终身发展的一种力量。
纯净其心灵,自由其思想,提升其审美,锤炼其意志,积淀其文化,润泽其生命,应该是书法课程的应有追求。书法课程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高度统一,技能训练是书法学习的常态,客观上比较枯燥、乏味。如何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出发,在不同的学段,选用合适的教学内容,运用多样的学习方法,采取有效的评价手段,激发其学习书法的兴趣,培养其持之以恒的意志品质,都是我们要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2.书法课程,重“厚生”。
学生作为主体与资源参与课程,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实现良好社会性发展,不断丰厚人生可持续发展潜能的重要条件。在重“厚生”的书法课程中,学生的精神发育与内在素质得到高度关注,奠基在人的发展与成长中发挥持续、广泛作用的“核心基础”,一生有用,一生受益,取之不尽,绵而不绝。书法课程的功能是丰富的,“写得一手好字”自然是其最显性的功能,但绝不仅仅止于此。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书法教育的总体目标是:(1)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2)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3)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法的热情,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这一目标告诉我们,书法教育的功能在于提高书写技能、养成良好习惯、培养审美能力、陶冶品性情操、树立文化自信、激发爱国情怀。所以,在实施课程的过程中,我们的教师切忌只组织学生进行技能训练而忽视了书法课程丰富的育人功能。
3.书法课程,求“顺应”。
教育不是制造,学生不是产品。在“顺应”的书法课程中,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契合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关注和尊重不同学生个体的发展需要和方式,文化浸染,审美修炼,润物无声,渐行渐进。这其中,尤其要关注两个方面。
一是书法教学本身内在的客观规律。书法艺术源远流长,书法教育同样悠远漫长,历朝历代,“书论”不计其数,可见书法教育是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科学方法的。但是,这些方法,是否完全适合青少年学生,是需要我们的书法教师认真思考并反复实践、适时调整的。
“顺应”的第二个方面,是要尊重学生差异,关注个性体验。书法是书写的艺术,艺术的核心价值就是创造与个性。中小学书法教育固然要让学生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但还要关注学生在书法练习和书法欣赏中的体验、感悟和个性化表现。尤其在初高中学段,要鼓励学生在规范习字、临碑、临帖的基础上,尝试作品创作,张扬个性表达。也要指导学生学习、品味经典作品,形成初步的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能感受篆书的古朴,楷书的端庄,隶书的秀美,行书的俊逸,草书的洒脱……
学校存在的全部意义在于它能完成“人”的成就,而课程,有价值的课程才有可能实现“学校”的这种全部意义。书法课程正是这一方净土与沃野,孕育的是鲜活鲜活的、堂堂正正的、美好美丽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