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汉中对主位结构的处理
——以Byron的诗《When We TwoParted》为例
2018-01-29吕贝妮
吕贝妮
(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3)
主位和述位概念最早是布拉格学派创始人Mathesius在1939年提出。从功能和目的论的角度出发,他提出形式切分(Formal Division)及实义切分(Actual Division)。形式切分主要着眼于句法结构,研究句子语法上的主语、谓语等;而实义切分主要着眼于语言交际功能,研究句子的表达出发点和表达核心。Mathesius认为,一个句子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主位(Theme)是信息的出发点,述位(Rheme)是围绕主位展开的内容,连位(Transition)即为连接主位和述位的过渡成分。之后,连位逐渐被看作是述位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后到了20世纪60年代,Firbus将其思想发展为功能句子观FSP(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从主述位角度对句子进行组织。
Halliday在1970年总结调整了之前的论述,提出系统功能语法下的三大元功能:概念、人际和语篇功能。其中,语篇功能主要涉及三个系统:主位结构(Thematic Structure)、信息结构(Information Structure)和衔接(Cohesion)。主位结构由主位和述位组成。按照他的观点,主位结构是从说话人的角度出发,而信息结构则是从听话人的角度出发。小句之内,一般主位结构(主/述位)和信息结构(新/旧)存在对应关系;而小句之外,衔接系统使得语篇意思连贯。当然,主位对应已知信息,述位对应新信息也不是绝对的。Halliday指出,人们有时候也会违背一般模式,让主位传达新信息,从而句子便有了诸如强调之类的特殊意义。还有其他语言学家提出主题(Topic)和述题 (Comment)。美国语言类型学家Li&Thompson在1975年提出,主语是语法结构,主题是语用概念。他们指出英语是注重主语的语言,汉语是注重主题的语言,从中可以看出英汉语小句中担当主位的成分存在差异。不过Halliday认为,主题是特殊主位,是主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之后,Halliday又充实了他的主位理论。主位按其结构的复杂程度,分为单项主位(Simple Theme)、多重主位(Multiple Theme)和小句主位(Clausal Theme)。从元功能看,主位属于语篇功能,但由若干个主位组成的多重主位又可进一步区分,可能含有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和语篇意义的成分。这时,英语多重主位内部的结构呈现为语篇成分>人际成分>概念成分的排序。至于小句主位,内部还可以再分主述位结构。
本文认为,句子的主位和主题虽然在不少时候有着对应关系(主题与主位一致或包含在主位中),但在一些情况下二者是不吻合的,这点可以从英汉翻译中出现的主述位变化里看出。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单纯地认为它们之间存在包含和被包含关系。本文主要选取Byron的诗作《When We Two Parted》中部分小句的四个译文(查良铮、杨德豫、卞之琳和陈锡麟的译文)为语料,从系统功能语法下语篇功能中的主位结构入手,对原作和译本间及汉语译本之间的主述位处理情况做对比分析。通过探讨无标记主位和有标记主位的原文与译文之间主位和主题的异同,从而证实句子的主位和主题这两个范畴之间有一定相关性,但并无蕴含关系。
一、英语主语突出型和汉语主题突出型
主述位是一个既形式化又功能性的范畴。功能性很明显就在于主位是小句信息的起点,述位则是对主位的阐述和发展;形式化就在于主位总是位于句首,述位紧随其后。因此,Brown&Yule又将主位定义为小句最左侧的部分。
中西方思维方式存在差异,中国是典型的螺旋式思维,西方则是直线式。思维认知方式反映到语言表达习惯上,就形成了英汉表达各自的特点:前者重形合后者重意合,因而出现在小句句首的成分并不总是一致。英语和汉语的句子分别是主语突出型和主题突出型的句法结构:英语多为主谓式层层逻辑推进;汉语则多先出现主题后出现评论(即述题)。除了表示命令等的祈使句以外,英语句子的主语一般不能省,如“It′s raining”中的主语即为形式主语;而汉语的主语可省略,如“下雨了”就省略了主语“天”。
通常情况下,英语中出现在句首的多为主语,也就是小句的无标记主位,但这时主语并不总是主题,如上文所说的“It′s raining”;而在有标记主位中,主位有可能是主题,如“Time is what she need”,也有可能不是主题,如“In secret we met”。而汉语中出现在句首的则多是主题,如“论文写了吗”,此处的有标记主位并非句子主语。
二、无标记主位小句的英译汉
相对于具有区别性特殊语义的有标记主位来说,小句通常以无标记主位作为信息的起点。汉语主位以主题居多,而对于英语来说,无标记主位都是主语。而英语句子的主语不一定等同于句子的主题,因而在进行英译汉时,有的译者会保留原文小句主位,有的则会选择用句子主题取代英语原文中主语来担当主位。
英语中最常见的无标记主位就是单项无标记主位,此时主位是独立的整体。如下例1中Byron诗《When We TwoParted》节选部分的下划线①处。此外,②处则是典型的由“语篇成分+概念成分”构成的多重主位,表示语篇意义和概念意义。查良铮、杨德豫、卞之琳和陈锡麟的翻译分别如下(横线部分为主位):
例1:…①Thy vows are all broken,②And light is thy fame:….
查译:……①你把盟誓都背弃,②名声也轻浮浪荡;……
杨译:……①你的誓言全破碎了,②你的行为如此轻浮:……
陈译:……①山盟今安在?②汝名何轻贱!……
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 。
卞译:……①你抛了所有的信誓,②声名也断送:……
例1中,第一个小句的四种译文均使用无标记主位的小句来对应原文。①处的主位“Thyvows”与小句主题是一致的。杨译和原文一致,保留了原文中的主语作为主位。而查译虽然使用“把”字句把主位由原文的名词短语变为动宾结构,但也保留了原文的主位。陈译和卞译则都将原文主位处的部分主语成分作为主题安放在译文主位处。不过二者也存在一定区别,陈译将“你的”这一物主代词省略保留主题核心成分“山盟”,这对译文整体的工整来看是合理的,而且从上下文来,读者可以理解“山盟”的所属,故无需重复。而卞译的译文并非典型的汉语主题在前模式,这里把原文主语中的物主代词“你”作为译文主语,主题核心“信誉”却放在了译文的宾语位置,由原文的主位核心成分变为了译文的述位成分。由此处可见,主题并不总担任主位成分,因而将主题认为是特殊主位的观点是不恰当的。
对第二个小句的翻译,四种译文仍使用无标记主位。查译和卞译的处理类似,杨译和陈译的处理类似。原文②处的主位虽然是主语,但该小句的主题是表语部分的“thyfame”,在原文中作述位。因而四个译本都在翻译时调整了句序,将原文的述位和主位调转过来。不过查译和卞译省略了表语的物主代词保留了主题核心部分“名声/声名”,但是根据前后句的并列结构,不难发现此处完整的主位即主题是“你的名声/声名”,由于和①处的主位并列对称,语义上有着连贯性,因而不必重复“你的”。
四个译文中,除了卞译的第一个小句外,①和②后面的述位均是对前方主位(即主题)进一步评论说明。即使没有出现诸如原文“and”这样明显的词汇衔接,语义依然连贯。而原文主位则是语法上的主语,虽然出现了“and”来连接句子,但是如果按照原文来翻译,依然不符合汉语主题突出的表达习惯,因而译文会这样处理第二个小句。如果认为主题是特殊主位的话,就等同于原文第二个小句的述位属于主位,显然这是错误的。因此,再次证明主题不属于主位。
综上,在翻译无标记主位的小句时,译者仍会使用无标记主位,而且大多倾向于将主题按汉语表达习惯突出置于句首。当原文主位为主题时,译文主位可能与原文主位一致,或者选择主题核心成分作主位;但当原文主位不为主题时,译者会通过调换原文语序将作述位成分的主题易位变为译文小句的主位,将原文主位安排到译文述位。此外,无论在英语还是汉语中,主题也会担任述位成分,因而不能将其归为特殊主位。
三、有标记主位的英译汉
除了上节所述比较常见的无标记主位外,当说话人希望突出话语中主语之外的成分(如环境成分等等)或为了方便安排信息焦点时,他会调整句子的正常主谓语序,从而出现有标记主位。但是在翻译这样的英语原文时,汉语译者常常会对原文主述位进行易位调整,选择用无标记主位(往往也是句子主题),使得译文语义更连贯更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值得注意的是,Firbus在FSP理论中提出交际力(Communicative Dynamism),用来表示句子各部分传达的信息量。他将影响句子成分交际力的因素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语法结构(如词序)、语义结构(如强调)和情境(如上下文)。一般来说,句子中后面的成分交际力要大些,第一个成分交际力最小,随后逐渐增加,直到交际力最大的部分,Firbus称其为交际力基本分布(Basic Distribution)。笔者认为,这里指的是正常语序下的情况,已知信息先出现,交际力最小。有标记主位小句对正常语序进行了调整,因而句首的非主语主位并非是交际力最小的成分。在有标记主位小句中,应当优先考虑的是语义结构和情境因素的作用。结合本文所选语料,下文将从语义结构出发将有标记主位看作信息焦点,即是诗人强调的语义成分。
有标记主位不再是主语,而被句子中的其他语法成分所代替,因而与表达相同概念意义的无标记主位小句相比,有标记主位小句具有特别的语篇意义,较之正常语序的句子表现力更强。如下例2,诗《When We Two Parted》中的另一处,正常语序应该是“That hour truly foretold Sorrowtothis”。原文将作情态附加语的副词放在句首,取代主语担任主位,吸引了读者的注意,不再是对当初预言的简单陈述,而是加重强调了当初遇见的正确性,强烈地将过去的预见与现状对比联系起来体现,增强了主观感慨的表达效果。四个版本的翻译分别如下:
查译:......③呵,那一刻正预兆了我今日的悲痛。
杨译:......③确实呵,那个时辰预告了今日的悲伤!
陈译:......③日后伤心事,此刻已预言。
卞译:......③当时真是像预言今天的悲痛。
原文小句中的主语“that hour”是小句的主题,但被置于情态附加语“Truly”之后成为述位成分。以上四个译文中,只有杨译译文将“确实”提前放在了句首,与原文的有标记主位吻合,为了加强感慨语气还加了“呵”,从而引发读者共鸣。虽然陈译也采用了有标记主位,但对原文的变动更大,译文将原文中作述位的宾语易位为主位,而原文的主语则后置依然作为述位成分。实际上,此处译文将前后句顺序换一下使用正常无标记主位也是完全可以的,只是考虑到译文偶数行末压的“an”韵才调整了句序。查译和卞译均选择了无标记主位,将原文主题从原文述位处前置易作主位,同时还原正常语序将“正”/“真”调整为述位成分,符合汉语主题突出的表达习惯更为通顺连贯。不过,查译为了还原原文有标记主位的强调意味,在译文主位首位添加了语篇成分“呵”凸显强烈的感叹,与概念成分“那一刻”构成多重主位,以期达到与原文相似的表达效果。
再看下面《When We TwoParted》中的另两处有标记主位小句,这里正常的语序是“Thycheek grewpale and cold,thykiss(grew)colder”。原文将属性成分提前作为主位使用,从视觉和触觉给读者带来更为直观的感受。四版翻译分别如下:
例 3:…④Pale grewthy cheek and cold,⑤Colder thy kiss,…
查译:……④你的脸冰凉、发白,⑤你的吻更似冷冰,……
杨译:……④你的脸发白发冷,⑤你的吻更是冰凉;……
卞译:……④苍白,冰冷,你的脸,⑤更冷的是嘴唇;……
陈译:……④冷颊向愕然,⑤一吻寒更添;……
这两小句的主语“thy cheek”和“thy kiss”均为主题,但均做述位成分。查译和杨译均通过调整语序将有标记主位小句翻译成无标记主位小句,主位变为主题“你的脸”和“你的吻”。而卞译则按照原文的主述位结构进行翻译,保留了有标记主位。陈译虽然在④处将原句的整个述位作为译文的主位,但与查译和杨译的处理是一致的,在翻译时均将原文中的有标记主位④和⑤移到了述位,换用主题作为无标记主位。
综上,在翻译有标记主位的小句时,译者都更倾向于将有标记主位译为无标记主位,通过易位将原文位于述位的主题调整为主位,原文主位调整为述位成分,从而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从读者的认知理解来看,含有有标记主位的句子不是常规语序,认知复杂性大于无标记主位的句子,因而有标记主位小句和无标记主位小句给读者带来的心理感受是有区别的。保留原文有标记主位的译文,比其他译本更接近原诗的意境,可以更加忠实地还原原诗韵味,使译文读者在客观上能获得近似于原语读者的阅读体验,因而有的译者还是会尽量使译文的主位结构与原文相符。不过考虑到译文读者对过于异化的表达方式的接受度,有的译者在翻译时会用突出主题的无标记主位来翻译有标记主位的英语原文,但是为了弥补译为无标记主位所缺失的原文表达效果,这些译者会采用添加主位成分等其他的折衷方式。
本文对比了主语突出型的英语和主题突出型的汉语句法表达结构,并选取Byron的诗《When We Two Parted》中诗句为语料,从系统功能语法下语篇功能的主位结构入手,结合四个版本的译文,分析了译文对原文小句无标记主位和有标记主位的处理。英译汉时,无论是对于无标记主位还是有标记主位,汉语都倾向于在译文中使用无标记主位;即使当句子主题在原文中作述位成分时,译者大多也会在译文中将主题易位到主位上,从而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对于译为无标记主位的有标记主位结构,有些译者会增补主位成分从而弥补伴随有标记主位流失的原文特殊语篇意义;主题并不一定会在句子中担任主位成分,也会充当述位成分,并非是特殊的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