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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产教融合的三个关键点*

2018-01-29陆俊杰

江苏教育 2018年68期
关键词:产教职业院校校企

/陆俊杰

职业教育开展产学研合作由来已久,且名称不断演变,比如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产学合作等。从201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正式提出产教融合的概念,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产教融合在职教界日益为人所知,并逐渐成为层次上覆盖中、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上覆盖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概念。与校企合作相比,产教融合不仅扩大了主体的范围,而且更能体现深度的变化。

一、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的融合

谈及产教融合,大致可分为两种谈论方式:一是分散视角,即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分别思考自身在产教融合中的可能作为。二是整合视角,即从类型教育的角度分析如何做好产教融合,比如普通教育如何做好产教融合,职业教育如何做好产教融合。笔者认为,尽管从分散视角可以为具体的学校等教育机构提供更为直接的指导意见,但只有坚持整合的视角,才能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体系和产业体系的融合,从而实现真正的产教融合。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与产业体系的融合具有天然的优势。但是,只有将职业教育作为一个体系、一个整体来考量,才能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与产生体系关系的良性发展。其中,最现实的工作便是构建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比如,如果没有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参与,职业教育就无法在技术研发、创新方面形成突破,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的融合程度就很难得到提高。

因此,职业院校必须在观念和实践上做好如下工作:就产业体系而言,产教融合的“产”也不仅仅是企业。校企合作只是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融合的一个方面。因为对于产业体系而言,它不仅包括单个企业,还包括行业;不仅包括具体的产业组织机构,还包括相应的组合方式、行业运转方式。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的融合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教育职业体系与作为一个整体的产业体系之间的融合。

二、实现知识体系与实践体系的融合

产教融合绝不是从产业到学校的单向输入,而是知识体系与实践体系的融合。不难理解,职业教育(包括各种层次的职业院校)更多的是一种知识生产体系,而产业体系更多的是一种实践体系。总体上讲,知识体系与实践体系虽然具有融合的可能性,但它的实现并不是必然的。对于关注技能的职业教育体系而言,能不能与从事生产的实践体系进行良好的融合,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但更多的是一个实践问题。从历史上看,教育界一直在尝试与产业界、与企业进行联系,但在运行过程中,这种校企合作并不是很顺畅。这个问题,并不会因为我们把“校企合作”改称为“产教融合”就能够必然地得到解决,依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由于产教融合比校企合作更为宏观、更为立体、更为多样化,因此这两大体系融合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比校企合作还要大。

技术积累是知识体系与实践体系融合的重要抓手。因为技术积累不仅包括技术知识的积累,也包括实践层面、技术操作层面的积累。技术积累可以成为最好的连接点,也应该成为产教融合最重要的实现平台。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实现产教融合,实现知识体系、实践体系的融合,必须在教育教学方式、技术积累选择方式、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贡献,使学生具备将知识转化为实践的一般能力,进而实现产教融合的最根本目标。

在实践层面,必须进行教育模式的创新,努力实现“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相对理想的状态,更多的时候,我们却必须在实践中确定究竟要先知后行还是先行后知。在教育实践领域,经常出现职业院校教师不能很好地把握理论的深度、理论的广度以及实训教学中理论知识的具体处理技术等问题。因此,实现知识体系与实践体系的融合必须在实践中探索出多种多样的、具体的“知”“行”交互模式。

三、有效推进紧密型共同体建设

产教融合不是实习实训地点的简单变换,而应以紧密型共同体为现实依托。在机构组织方面,产教融合还必须有相应的现实载体。这种载体可能存在于学校,也可能存在于企业。《意见》既鼓励学校为主的产教融合共同体,也鼓励企业为主的产教融合共同体。长期以来,谈到校企合作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时,也会提到“双主体”的要求和设想。但事实上,所谓的“双主体”更多的还是学校主体。然而学校的主要人员是教师,这种模式具有天然的缺陷,存在的问题已经被诸多专家指出,比如教育教学中仍然存在对企业观照不够、对实践关注不足的问题。

当然,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比如,完全否定以学校为主的产教融合紧密型共同体建设。因为我们要推动的产教融合并不是为企业一线进行简单化的、技能复制性的员工培训,更多的是优化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方式。而对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而言,学习一定理论、按照教育规律来办学,依然是我们必须把握的首要问题。职业院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最大的不同是,职业院校更多地注重学生长远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企业生产线快速、直接地培养一线员工。产教融合是一种平台,是一种方式,是培养具有职业发展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扩散能力的创新型应用人才的重要途径。

关于以学校为主的产教融合组织建设模式,许多学者围绕双主体学院、众创空间等进行了探究,这些多为实体性强的机构建设;另有部分学者从“双元”结构小组、协同创新团队等角度进行研究和实践,这些则为软性的合作创新形式。形式不是关键,关键是内容。《意见》提出,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对于新时代的产教融合而言,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融合,只要牢牢把握技术积累,把握机制创新,切实地推进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知识体系与实践体系的融合,并将这种融合内置于紧密型共同体这种现实载体之中,均可有相应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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