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与女性生存困境
——以菲利普·罗斯的“美国三部曲”为例
2018-01-29
(江苏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03)
一、白色与性别
菲利普·罗斯(Philip Milton Roth,1933—2018)是美国当代著名犹太裔作家,他的作品内涵丰富,大多表现了“族裔、种族、性别、性、人类的身体、以色列政治和后移民时代的犹太裔美国人生活”[1]8。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被称为“美国三部曲”(American Trilogy)的《美国牧歌》(AmericanPastoral, 1997)、《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IMarriedACommunist,1998)和《人性的污秽》(TheHumanStain,2000)是关于“美国问题”的小说。笔者认为,三部作品中的三位主要女性人物因白色与族裔、阶级和性别之间的矛盾关系而面临着相似的生存困境,这也是罗斯展现的“美国问题”的一部分。
20世纪90年代,白色批判(Critical Whiteness Studies,也称作White Studies)进入了种族和美国文学研究领域。1991年,美国著名历史学教授戴维·罗迪格(David Roediger)在其专著《白色的酬劳:种族与美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eWagesofWhiteness:RaceandtheMakingoftheAmericanWorkingClass)中,首次使用了“whiteness”一词,从此白色在学术研究中有了一席之地。国外学界对于“白色”一词的定义仍然存在分歧,有学者将白色等同于白人至上主义,也有学者将白色看作白肤色特权。在对白色的各种界定中,鲁思·弗兰肯伯格(Ruth Frankenberg)在《白人女性,种族问题》(WhiteWoman,RaceMatters,1993)中的界定受到普遍认可,即“白色是一个承载结构优势、种族特权的位置;白色是一个‘立足点’,一个白人可以审视自己、他人和社会的立足点;白色是一整套通常未被标记、未被命名的文化行为。”[2]1虽然白色似乎仍是一个难以琢磨的概念,但这一衍生于美国黑人书写和种族批判理论的新视角发展迅速,很快融入了哲学、历史、心理学、性别研究以及文学批评等学科领域,产生了一系列颇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不同于以往的种族研究,白色批判的研究对象是白人群体、白人因白肤色而享有的一系列特权以及白色的运作原理。白色批判的目的就是要破除白色的不可见性(invisibility),使白色不再代表普遍人性,并最终解构白人的种族霸权。
从一开始,白色批判就与女权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二次妇女解放浪潮中,黑人女性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白人女性。她们认为,白人女性的生存经历和困境不具有普遍性,并不能代表黑人女性所承受的种族歧视、阶级压迫和性别歧视。长期以来,国外学者一直坚信,作为社会建构的白色表现出不稳定性的同时也呈现出复杂的交叉性。弗兰肯伯格指出,白色产生的“种族特权有可能和其他表现差异和不平等的因素相互交叉,如阶级、文化、族裔、性别和性特征”[2]1。为了更进一步探讨和明确白色与族裔、阶级和性别之间的关系,安塞尔斯(Floya Anthias)将交集理论(intersectionality theory)引入了白色批判。安塞尔斯指出:“首先,要将族裔、性别和阶级看作相互交叉、相互强化的支配与从属体系,尤其是在等级化、不平等的资源分配和次级化的过程与关系中。其次,族裔、性别和阶级有可能构成多样化、不均衡且互相矛盾的支配与从属模式。”[3]36-37安塞尔斯肯定了白色与族裔、阶级(安塞尔斯的讨论仅限于中产阶级)和性别之间在社会地位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基于安塞尔斯的论述,列维恩-拉斯基(Cynthia Levine-Rasky)从社会地位(social position)和社会定位(social positioning)两个方面分析了四种变量之间强化、矛盾或强化与矛盾共存的关系,这四种变量包括白色、中产阶级、族裔和性别。就社会地位而言,白色、中产阶级和性别之间是强化关系,而白色、中产阶级、族裔和性别之间是矛盾关系。就社会定位而言,白色、中产阶级和性别之间是强化与矛盾共存的关系,而白色、中产阶级、族裔和性别之间是矛盾关系。[4]108立足于白色批判理论,本文将按照作品时代背景的时间顺序依次分析《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美国牧歌》和《人性的污秽》中三位主要女性人物的生存状态,指出白色与族裔、白色与阶级、白色与性别在女性的社会地位层面均表现为矛盾关系,从而揭露白色的种族化、阶级化和性别化本质。
二、白色面具
随着研究的拓展和深入,伪装叙事(passing narrative)的范围逐步扩大。伪装可以指“任何形式的伪装或假扮,伪装或假扮导致某种丧失、屈服或失败来满足对种族、文化、社会或性身份的渴求”[5]7。作为最早的伪装叙事,扮白叙事(passing for white)是黑人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假扮白人并不局限于黑人群体。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大量欧洲移民到达美国,他们“拥有居间的种族地位——从法律上来说是白人,然而通俗来说,他们仍然是非白人,这些移民群体努力地想要达到完全美国化了的白色状态”[6]20。因此,假扮白人成为一条捷径,成功伪装成白人的族裔个体既摆脱了尴尬的居间状态,又获得了和正统白人(在美国,正统白人指白肤色的盎格鲁-撒克逊裔清教徒,即WASP)一样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因此,白肤色的犹太人和其他类似的族裔群体常常“去除所有表明种族差异的显性特征,并在不易察觉的情况下融入主流社会”[6]9。
在《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中,伊芙·弗雷姆(Eve Frame)是犹太移民的后裔。为了能够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弗雷姆隐瞒了自己的犹太身份。二战之后,犹太人在美国的社会地位有所改善,人们普遍认为,犹太人通过同化的方式成功融入了白人主流社会。通过弗雷姆的故事,罗斯表明,犹太人只是表面被接纳了,事实上,他们仍然只是被边缘化的族裔群体。弗雷姆为了出人头地,和男友私奔到了好莱坞。在20世纪50年代,“有魅力的是白人女性”[7]40,而好莱坞的形象塑造体系为弗雷姆提供了假扮白人的可能。在默里·林戈尔德(Murray Ringold)看来,和弟弟埃拉·林戈尔德(Ira Ringold, 即Iron Rinn)结婚的弗雷姆“是一个具有自我憎恨倾向的犹太人,她不顾一切地想要将自己重塑为非犹太贵族”[8]191。弗雷姆更名改姓,抛弃了和“查娃·弗洛姆金(Chava Fromkin)”这一犹太名字有关联的一切。假扮白人的弗雷姆在事业上风生水起,她出演的多部无声电影和息影后主持的电台节目为她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弗雷姆成功的演艺事业使她实现了向更高社会阶层的流动,而“与美国白人中产阶级的认同”[9]162确立并强化了她的白人身份。
好莱坞将弗雷姆变成了一个白人,而她与彭宁顿(Calton Pennington)的婚姻使她“摆脱了过去的侵扰,带着热情融入了美国”[10]158。这场婚姻确切来说是一场交易。彭宁顿要用婚姻和孩子来掩藏他的同性恋身份,而弗雷姆要用彭宁顿纯白人的身份来漂白自己。虽然这场婚姻无疾而终,但白人贵族彭宁顿的非犹太人思想和反犹主义倾向却深深地影响着弗雷姆。弗雷姆的反犹主义具有阶级化的特征,因为她的轻蔑主要指向普通犹太人。对于那些年老的犹太女性,弗雷姆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之情;即使是对那些因为喜欢自己而在街上索要签名的犹太女性,弗雷姆也难掩鄙视之情;对偶然在电梯里碰到的犹太婴儿,弗雷姆甚至会说,“多么令人厌恶的孩子!”[10]152
假扮白人的弗雷姆为了稳固白人中产阶级地位,无论从外在形象、语言还是文化修养上都极力以白人标准要求自己。白色礼服是弗雷姆的首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照片上,弗雷姆“身穿金色绣花的白色晚礼服,带着白色貂绒暖手筒”[10]21-22。叙事者内森·祖克曼参加的聚会上,弗雷姆也身着一袭“白色雪纺的褶皱礼服”[10]136。白色淋漓尽致地展示着弗雷姆的魅力、纯洁与优雅。与此同时,“一口纯正的英语”[10]20,再加上“发音标准,角色演得到位”[10]120,弗雷姆很快具有了当时流行的“英国上流社会的风度”[10]53。较高的文学造诣更是让接触弗雷姆的人自然而然地将她归入白人中产阶级行列。埃拉第一次将弗雷姆介绍给哥哥默里·林戈尔德和家人时,默里觉得弗雷姆“对他书架上的任何一本小说都耳熟能详,那天晚上听上去就好像她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10]56。内森·祖克曼受邀到弗雷姆的公寓做客,成百上千本排列整齐的严肃书籍给祖克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弗雷姆全身心地实践着白人中产阶级女性的生活方式,因为特定的生活方式往往展现着人们的社会属性。弗雷姆的消费模式彰显着她的阶级属性,“她的衣服均由迪奥的设计师设计,那些精美的服装。她有一千多顶带有面纱的、小巧的帽子,真皮鞋子和手袋。很多钱都花在衣服上”[10]82。
埃拉的背叛促使弗雷姆请人代写了传记《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书中被指控为“共产党员”的埃拉受到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 简称HUAC)的调查,并被他主持的电台节目除名。弗雷姆报复了埃拉的不忠,但是也使自己的生活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埃拉并未一蹶不振,他发动同情共产党的记者在各大报纸刊登有关弗雷姆的个人信息作为还击。他们揭露了弗雷姆的犹太身份,撕下了弗雷姆的白色面具。不久之后,“各种排斥在曼哈顿开始了。她开始失去朋友,人们不再参加她的聚会,没有人打电话,没有人想和她交谈,没有人再相信她……慢慢地也没有工作可做了”[10]308-309。
通过对“白色”一词的反复运用,罗斯意在揭示伊芙·弗雷姆悲剧命运的根源——白色。背弃自己的犹太身份,戴上白色面具的弗雷姆扮演着白人,与白色达成共谋。弗雷姆竭尽全力“远离她开始的地方,这并不是什么滔天大罪。使自己摆脱过去的侵扰而融入美国是个体的选择”[10]158。个体重塑的自由是美国理想之一,但是白色主导的等级结构却剥夺了拥有族裔身份的个体这一自由。弗雷姆努力掩藏的犹太身份最终摧毁了她苦心经营的白人中产阶级身份,她的族裔背景最终还是将她隔离在了白人群体之外。
三、白人“圈子里的局外人”
自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的大饥荒开始,爱尔兰人就不断迁往英美等发达国家。美国学者伊格纳蒂耶夫(Noel Ignatiev)对美国的爱尔兰人进行了历时性考察,他指出,爱尔兰人初到美国时的社会地位和黑人相差无几。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肤色决定了人们的社会地位,所以爱尔兰人充分利用自己的肤色成功跻身白人行列。爱尔兰裔和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一样享有白肤色赋予的基本特权,如不受限制的工作机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但是,“对于没有经济安全的工人阶级和穷白人,享有白肤色特权的希望极其渺茫”[4]111。从根本上来说,白色与工人阶级地位是矛盾的。所以,爱尔兰人的工人阶级地位决定了他们只能处于白人主流社会的边缘,无法与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享有同样的特权。
在《圈子里的局外人:白色,地位和爱尔兰女性》(OutsidersInside:Whiteness,placeandIrishWomen,2001)中,沃尔特(Bronwen Walter)指出,生活在英美的爱尔兰女性“从文化属性上来说仍然是作为局外人的爱尔兰人,对于父权制社会来说是女性,但是却被当作白人圈内人”[11]14。沃尔特认为,“本书的题目看上去自相矛盾……但题目的意义之一就是为了表明,爱尔兰女性同时拥有相互联系的两种身份——来自外部/认同外部但又处于/属于内部”[11]9。“圈内人”的身份使她们享有白人优越感的同时也受内部原则的约束;“圈外人”的身份又使她们对“内部”表现出质疑甚至挑战其权威的态度。这两种相互联系的身份使得爱尔兰女性成为非常矛盾的存在。《美国牧歌》中,爱尔兰裔管道工的女儿玛丽·多恩·德维尔(Mary Dawn Dwyer)因为爱尔兰人的白化而成为了白人“圈内人”,但也正因为她的爱尔兰身份,她也是“圈外人”。
不同于伊芙·弗雷姆,罗斯赋予了多恩更多的思想与自主性,但这不足以使她摆脱“圈内人”身份所带来的束缚。1949年,多恩以新泽西小姐的身份参加了美国小姐选美比赛。在瑞典佬利沃夫(Seymore Irving Levov)的记忆里,“她每晚都从丹尼斯饭店往纽瓦克打电话……他以前从未听到过那样的她——几乎让人害怕,是她对于自己的处境、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工作的不加掩饰的狂喜”[12]152。多恩难掩展示自己、证明自己的喜悦,但是她对外却一直声称自己参加比赛只是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多恩极力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部分人和她父亲德维尔有同样的想法,即“整个该死的东西,就是要抛头露面。那些姑娘要站在那里让大家观看。他们给的钱越多,它就越糟”[12]356。深受父权制影响的美国社会普遍认为,女性为了钱而抛头露面,将自己暴露在公众视野下是件有失体面的事情。在感恩节家宴上,瑞典佬的父亲娄·利沃夫认为,电影《深喉》(Deep Throat)中“一个成年妇女……在摄影机前面,为了钱,为了让成百上千万的人看看,小孩、每个人,公开做出她能想到的一切下流的事”[12]311。多恩并未摘得“美国小姐”的桂冠,但这次经历却深深地烙在了多恩的心里。1968年,患上自杀性抑郁症的多恩向瑞典佬痛诉——“多么希望这事没有发生!根本没有!他们将你抬得很高,我并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然后他们又飞快地拆掉台子,使你不知所措。”[12]151比赛结束之后,不知所措的多恩选择了结婚,因为她迫切地想要过上“正常”的生活。事实上,多恩渴望的“正常”生活是成为音乐教师,拥有一份受人尊敬的工作。在早年关于美国小姐选美比赛的文章里,罗斯就表达了新时代美国女性对于这种“正常”生活的向往,当奥克拉荷马小姐“被问及她对第一个孩子的期望时,她说她希望孩子‘是个正常的人……就像我的父亲和哥哥们’”[13]21。但是,无论德维尔先生还是瑞典佬都不会允许多恩过上“正常”的生活,因为无论是工作的爱尔兰女性还是工作的中产阶级女性都是不正常的。
弗兰肯伯格曾表示,“白人女性的生活既是维持也是挑战种族主义的场所”[2]1。“圈内人”的身份让她们肩负维持种族主义的使命,而“圈外人”的身份却让她们质疑、挑战种族主义。多恩“本来可以有佩格那样的幸福生活,甚至比佩格还好……但是玛丽·多恩是家里的叛逆者,一直都是,她总是做她自己想做的事。自从她去参加那场比赛,像其他人那样循规蹈矩很显然并不是她心里想的”[12]166。多恩不顾双方父母的反对,坚决嫁给了瑞典佬。与瑞典佬的婚姻是白色与中产阶级的完美结合,多恩的白人身份推进了中产阶级犹太人瑞典佬的白化进程,而瑞典佬的中产阶级身份帮助多恩摆脱穷白人的边缘处境。带着所有人能和睦共处的美好愿望,瑞典佬和多恩住到了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清教徒的社区——老里姆洛克。“圈外人”和“圈内人”的身份也使婚后的多恩产生了一种双重的自我定位。像其他大多数中产阶级犹太家庭的女性一样,多恩每天忙于照顾家人,打理家务。同时,她也和同时代的白人女性一样维护着自己的独立人格。为了向人们证明她不仅拥有美貌还有能力,多恩决定养牛。农场上的活全靠多恩自己——“她得注意母牛产犊。牛犊还不会吮吸时,她得用带奶嘴的塑料瓶喂。还要给母牛添加饲料,然后赶回牛群。”[12]168
即使如此,中产阶级生活并未给多恩带来多少满足感,她总是认为,“他们住的房子哪一间都不好,银行的存款不管多少都不够”[12]61。确切来说,多恩的不满来自于她对自我身份的认识——“即使爱尔兰人已经成为白人,伊丽莎白和纽瓦克的族裔社区与老里姆洛克的非犹太圣地之间依然存在差距。”[14]97在面对白人邻居比尔·沃库特(Bill Orcutt)时,就像早年和常春藤联合会的富家子弟在一起时一样,多恩清楚地意识到,阶级地位的改变并未从根本上消除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与爱尔兰人之间的等级差异。“对自己出生的阶层感到羞耻”[12]112的多恩会选择中产阶级的犹太人,但对于摆脱出生阶层的多恩来说,“莫里斯县的历史管家”[12]310才能满足她融入白人主流社会的愿望。
多恩和弗雷姆的经历不同但境遇相似。阶级地位可以通过财富的积累,甚至婚姻得以改变。但是,无论是被隐瞒的犹太身份还是被利用的爱尔兰身份,它们似乎都未撼动白色的主导地位。在白色主导的等级结构中,既有白色与非白的区分,如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犹太人之间的差异;也有白色内部的差异,如盎格鲁-撒克逊人与爱尔兰人的不同社会地位。
四、盎格鲁-撒克逊裔的叛逆者
罗斯的作品中不乏女性人物,但大都着墨不多。在《人性的污秽》中,带着“空白点”的福妮娅·法利(Faunia Farley)闯入了科尔曼·希尔克(Coleman Silk)和读者的视野,她“也许是罗斯塑造的最令人难忘的女性人物”[15]645。在“美国三部曲”中,和弗雷姆与多恩不同,福妮娅·法利拥有最纯正的白色,是白人上流社会的一员。即使如此,福妮娅仍未能摆脱悲剧式的命运,因为“对于白人女性来说,白色与性别压迫重合”[4]95。
希尔克第一次见到福妮娅时,“她是个瘦高、棱角分明的女人,发灰的黄头发被使劲拽到脑后,扎成一个马尾辫,五官如同刀削般严厉,属于那种传统观念中严守教规,勤俭持家,在新英格兰严苛的早期吃尽苦头却忍辱负重,从不越轨的殖民时代铁娘子”[16]1。罗斯赋予了福妮娅古老的美国印记,显示着她和美国白人统治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有钱的父亲”和“美丽的母亲”成就了“金发碧眼天使”福妮娅,但是“上层资产阶级的罪恶毁了她”[16]29。父权制使白人女性在物质上依赖男性,这也决定了她们在其他许多方面的从属地位。五岁时福妮娅跟随母亲开始和有钱的继父一起生活,继父的骚扰和母亲的沉默迫使她“从高高在上的地位跌到了社会底层”[16]29。与其说她“被剥夺了属于她的权利”[16]29,不如说她主动放弃了属于她的权利,白人阶层的堕落促成了她的叛逃。福妮娅拒绝上层社会的出身,这也意味着她“否认了社会赋予她的一整套身份标识”[17]182,从而成为了美国社会的“他者”。
带着对母亲和继父所属阶层的深深厌恶,福妮娅成了“虚假的孩子、隐瞒身份说谎的孩子、不识字却识字的孩子。假装不识,心甘情愿将这个缺点加在自己身上,为了更方便地假扮归属于她并不属于也无须属于的那个低级团伙”[16]166。福妮娅对文字的拒绝可以解读为她“有意识地拒绝文字和它所设定的类别,这些类别在时空上禁锢人们,无法引发变化”[18]51。福妮娅对文字的摈弃使她成功脱离了白人上层社会的束缚,成为普通阶层的一员。从逃离的那一刻开始,福妮娅就毅然决然地抛弃了白人上层社会所看重的一切,她“决不勉强自己遵循非礼勿做、非礼勿露、非礼勿说、非礼勿思的规矩行事,而偏要做不当做的人,展示不当展示的部分,说不当说的话,思不当思的事”[16]306。摆脱了堕落的上层社会,福妮娅并未彻底摆脱父权制的影响。福妮娅是她丈夫莱斯·法利的私人所有物,莱斯·法利两次奔赴越南战场后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简称PTSD),因此常常对福妮娅暴力相向——“有两三次他半夜醒过来掐她脖子”[16]67或是“早晨挤过奶,他捡起那根铁管子朝你头上打来”[16]240。和莱斯·法利的两个孩子意外死亡后,两次自杀未遂的福妮娅可以和四个对她各怀心思的“男孩子”坐在草坪上因为俏皮话而放声大笑,也可以在她知道西尔克是黑人之后仍然和他在一起,因为“她是——她自己”[16]158。
成为穷白人的福妮娅“并没有哀悼生活的不完美,她拥抱生活。她没有试图去净化她的存在(和伊芙·弗雷姆与多恩·德维尔一样)”[19]175。福妮娅拥有“消极的智慧”[16]28,她明白“污秽完全是内在的,不需留印记。污秽先于反抗,包围反抗并扰乱一切的解释和理解。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净化行为纯属玩笑”[16]248。她的智慧让她在污秽与净化之间选择了污秽,她坦然地接受了不纯净的状态,这使她与周围那些努力净化的人们不同,也被她们所唾弃。在世人眼中,她是不听话的孩子、放荡的女人和不负责任的母亲,她是“众所周知的婊子。枪支、男人、毒品、污秽和性”[17]310。福妮娅致命的污秽是她和希尔克的恋情,“科尔曼和白人福妮娅的关系含有性污染的种族思想。因为科尔曼有可能破坏种族界限从而实现白人所担心的种族混合,所以他对于白色美国来说是看不见且极其危险的污染物”[20]116。在视异族混合(miscegenation)为威胁的美国,福妮娅无论是和犹太人希尔克还是和黑人希尔克的恋情都会被看作是对白色纯洁性的玷污,唯有死亡才可以阻止他们破坏白色的纯洁性。
福妮娅的经历呈现的是美国白人社会的整体堕落与崩塌的趋势,两个“纯白种”孩子的意外死亡使得白人福妮娅和莱斯·法利的血脉无法延续,而不再生育的福妮娅更是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白人种族的逐渐消亡。脱离白人上层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妮娅抛弃了白人身份和阶级地位带来的种种优势,但也同时摆脱了两种身份带来的束缚。逃离富有的继父,在与莱斯·法利的婚姻失败后拒绝依附任何男性,福妮娅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自由个体。但是,游离于白人中产阶级男性主导的层级结构之外本身就是对这一结构的挑战,获得自由的同时也抛弃了这一结构自然而然提供的保护,甚至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五、结语
种族主义、阶级压迫和性别歧视在美国由来已久,三者的结合成为美国社会分层的基础,三者的共谋确立了女性在这一结构中的从属地位。罗斯的“美国三部曲”仍然以男性为主人公,但从《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中由男性人物默里·林戈尔德讲述弗雷姆的故事,到《人性的污秽》中福妮娅大段的独白,可以看到罗斯对女性人物的刻画发生了巨变,这也映照了历史背景下女性意识逐步觉醒的历程。“美国三部曲”是罗斯对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的种族主义、阶级压迫和性别歧视的深刻思考,是对以白人中产阶级男性主导的社会分层的批判。三位生活在不同历史时期、阶级地位和族裔背景各异的女性却面临着相似的困境——白色与族裔、阶级和性别之间的矛盾给她们带来了种种束缚,她们既是特定时代的受害者,但似乎这种相似的困境又是超越特定时代而存在着的。三位女性的生活历程反映的是在美国影响深远的白色种族化、阶级化和性别化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