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在中文编目中的应用研究

2018-01-29邓福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8年5期
关键词:编目著录题名

邓福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

在旧版《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简称ISBD)的题名与责任说明项中,专门设有一个用来标识受编资源所属类型的著录单元,即“一般资料标识”(General Material Designators,简称GMD),在我国文献编目规则中则称之为“一般文献类型标识”。然而,在最新出版的《国际标准书目著录(2011年统一版)》中废除了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GMD著录单位,将其修订为“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编列为ISBD的第0项,即将ISBD的著录项目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9个。[1]5下面就其修改原因及其在中文编目中的具体用法进行探讨。

1 修改原因分析

设置“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项与原来在题名与责任说明项设置的“一般资料标识”著录单元的目的一样,即都是为了帮助目录使用者藉此识别和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资源。GMD最初产生是为了对图书馆收藏的传统印刷品与后来出现的非印刷品资料进行有效区分,以期让用户从馆藏总目录中即可获知自己需要的资源类型。[2]应该说,这种简单易行的标识方法在当时还是行之有效的,因为当时资源的内容形式与载体形式是密切相关的,如“幻灯片(Slide)”记载的就是静态图像信息,“录音资料(Sound recording)”记载的即为声音信息。然而,随着网络化和数字化技术的深入发展,信息资源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形式也变得日趋复杂和多样,仅靠资料类别来区分已难以满足用户的需要。比如一张光盘上可能同时记录了文字、声音、图像等意义相同的多种形式的信息。根据加拿大国家图书馆汤姆·德尔塞于1998年对GMD的研究,“一般资料标识术语反映了物理格式、资料类别、载体形式以及符号体系(如布莱叶盲文)之间的混淆”。[1]5为此,ISBD评估组于2003年专门成立了资料标识研究组,考察适用于多种格式和混合媒介的一般资料标识和特定资料标识。该研究组于2007年向ISBD评估组提交了一份内容/载体组件的草案,在经过后续修改及世界范围的征求意见后,于2009年正式通过了“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作为ISBD的第0项出版,从而GMD也被从ISBD的第1项(题名与责任说明项)去除。[3]

其实,过去ISBD将GMD安排在第1项属于权宜之计,因为资料类别既不属于题名的范畴,也不属于责任说明的范畴,而且将GMD著录于正题名之后还切断了不同题名信息之间的固有联系。如对于无总题名的合订题名文献,GMD切断了第一个合订作品题名与后续合订作品题名之间的联系;对于由正题名和其他题名信息组成的题名形式,GMD则切断了正题名与其他题名信息之间的联系。

由此可见,ISBD将GMD修改为“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的真正原因有两个:一是面对复杂多变的信息资源,GMD已难以胜任全面、准确揭示的任务;二是GMD原来的著录位置并不恰当,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来找到自己的合理归宿。

2 现有用法简介

“内容形式”是指资源内容所表达的基本形式。ISBD共定义了如下11个专用术语:数据集(用于计算机处理的数字编码数据表示的内容)、图像(通过线条、形状、阴影等表示的内容)、运动(通过改变物体或人的位置表示的内容)、音乐(通过有序的声音或音调产生的作品)、实物(利用自然实体或者通过人造或机器制造的物品表示的内容)、程序(用于计算机处理或执行的数字编码指令所表示的内容)、声音(通过动物、自然出现的噪声源产生的声音或者由人或数字媒介模仿此类声音所表示的内容)、口述(通过人声谈话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内容)、文字资料(通过书写单词、符号和数字表示的内容)、多内容形式(对于3种及其以上形式适用的混合内容)、其他内容形式(对于上述术语均不适用的资源内容)。[1]36

为充分揭示在编资源的内容形式类别,ISBD分4种形式设立了12个“内容限定”术语来扩充:① 类型的说明:地图型(用任何比例尺表示地球或天体的整体或部分的内容)、记谱型(通过艺术目的的记谱系统来表示、用于视觉感知的内容)、表演型(以听觉或视觉形式表示,录制于一种资源中的内容);②运动的说明:运动(被感觉到运动的图像内容)、静止(被感觉到静止的图像内容);③ 维度的说明:2维(以二维被感知的图像内容)、3维(以三维被感知的图像内容);④ 感官的说明:听觉(通过听力被感知的内容)、味觉(通过味道被感知的内容)、嗅觉(通过气味被感知的内容)、触觉(通过接触被感知的内容)、视觉(通过视力被感知的内容)。[1]38

“媒介类型”是指用于承载资源内容的载体类别。ISBD共定义了10个专用术语:音频(对于音频播放器使用的资源)、视频(对于视频播放器使用的资源)、电子(对于计算机使用的资源)、缩微(对于缩微阅读器使用的资源)、显微(对于显微镜使用的资源)、投影(对于投影仪使用的资源)、立体(对于立体画观看器使用的资源)、无中介(对于不需要中介设备的资源)、多媒介(对于3种或更多媒介类型适用的资源)、其他媒介(对于上列术语均不适用的媒介类型)。[1]39

根据ISBD规定,“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的著录位置为每条书目款目的开头位置,即位于题名与责任说明项之前(在旧版ISBD中,书目款目的首条著录信息为题名与责任说明项),[1]213其著录的基本形式为:内容形式(内容限定):媒介类型。其中若有多个内容限定术语,则用“;”分隔。[1]35图书馆常见资源的“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的著录示例如下所示。

例1(一盘电影胶片):图像(运动;2维;视觉):投影

例2(一本纸质地图册):图像(地图型;静止;2维;视觉):无中介

例3(一种电子期刊):文字资料(视觉):电子

例4(一种普通专著):文字资料(视觉):无中介

3 在中文编目中的应用建议

无论我国的编目员或书目机构是否喜欢或认可上述关于资源内容与载体形式的标识方法,都无法改变“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作为ISBD首项著录信息的现实。既然我国的文献编目规则是在ISBD基础上结合中文编目的特点而制定的,那就应该义无反顾地继续接受它。同时,也只有严格按照ISBD设置的著录项目进行编目,才能确保我国的书目数据与国际间其他书目数据的交流与共享。

通过上面的论述和示例不难发现,对于受编资源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形式,“内容形式和媒介类型”较原来的GMD描述得更为细致和充分,但对文字资料类的资源描述却又显得过于粗放。因为我国的中文编目在传统上并没有完全照搬ISBD关于GMD的描述规则,而是将其修改为“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在GB3469中共定义了26种文献类型(1专著、2报纸、3期刊、4会议录、5汇编、6学位论文、7科技报告、8技术标准、9专利文献、10产品样本、11中译文、12手稿、13参考工具、14检索工具、15档案、16图表、17古籍、18乐谱、19缩微胶卷、20缩微平片、21录音带、22唱片、23录像带、24电影片、25幻灯片、26其他)供编目时使用,我国的目录用户也已经习惯了利用文献类型来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文献资源。如对于印刷型的文字资料,读者通常还需要具体了解是图书、期刊、报纸,或是标准、专利、学位论文等,若仅以“文字资料”标识显然不方便读者利用。为此笔者建议,在中文编目中应该将“文字资料”具体化,按实际文献类型标识。如上面的例3若标识为“期刊(视觉):电子”会更受国内读者欢迎。另外,对于实物或印刷型的资源(即无需利用外来设备就可以直接利用的资源),按ISBD的规定应标识“无中介”,这显然没有实际意义,不如省略为好,就像在版本项著录中省略“第1版”不予著录一样。

猜你喜欢

编目著录题名
常用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常用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常用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试析图书馆编目的边缘化与编目馆员的转型
栖凤阁题名记
国家图书馆藏四种古籍编目志疑
文章题名要求
文章题名要求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编目工作问题探讨
新形势下高校图书馆编目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发展契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