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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诚信精神的解构和培育

2018-01-29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0018

大众文艺 2018年23期
关键词:诚信信用道德

(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310018)

西方著名学者斯宾格勒说过:“将一个城市和一座乡村区别开来的不是它的范围和尺度,而是它与生俱来的城市精神。”1城市精神是具有独特特色的城市的精神核心。它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城市精神得到广泛探讨,并受到诸多城市的青睐。那么,什么是城市精神呢?复旦大学教授王邦佐认为,应该从宏观层面对城市精神进行观察和分析。城市精神必须与同一代人的精神保持一致。城市精神必须伴随着发展,必将随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而发展。2

如果结合了诚信和都市精神,它就是城市的灵魂。诚信是一种美德,是城市居民的一种行为方式,也是城市的黄金标志。以上海为例,上海曾经是全国唯一的征信体系试点城市,经过11年的发展,到2011年底,上海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自然人数1400万。2011年11月,第九届中共上海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将上海的历史文化积淀与当前的发展现实相结合。积极倡导“正义,宽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这与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豁达智慧,气氛谦虚”城市精神相辅相成,与上海的城市特色和发展战略密切相关。通过“诚信活动月”,“企业诚信创造”、“6 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上海不断用实际行动打造一座诚信城市,用诚信来提升自身的“软实力”。不可否认,许多其他城市在诚信建设方面也采取了诸多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诚信体系的建设不是一次性的事件。

一、诚信在城市精神中的内涵

我国自古以来崇尚诚信。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儒家认为,“诚”是自然固有之,效法天道、追求诚信,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基本法则。宋代理学家朱熹也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四书集注·中庸注》)简言之,“诚”就是真实,不欺骗。关于“信”,《说文解字》认为:“人言为信。”“信”讲究的是“实”,说话要“实”,做事也要“实”,凡事要信守诺言、言行一致。故《墨子·经上》曰:“信,言合于意也。”《国语·晋语》曰:“定身以行事谓之信。”东汉史学家班固也有言:“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白虎通·情性》)

我国古代对诚信的推崇主要是从品行上、道义上、伦理上来讲的,主要针对的是个人,而没有具体的约束措施,其强调的是个体自律的道德价值。这种诚信在很大程度上“它仅限于私人道德。正是自责和人格的堕落侵犯了正直。面对真正的经济利益,有时似乎无能为力”3。

但现代诚信不仅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一种责任,一种标准和一种资源。诚信是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一个城市的“软实力”,一个公司的无形资产,或一个人的人格力量。诚信渗透到城市的各个方面,任何不诚实行为都可能受到道德和法律约束。在城市中,政府需要诚信,保持绝对的信誉,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保证整个社会的良好运作;企业需要诚信,维护企业的形象,打造企业的无形价值,以便在市场经济的混流中分得更多的羹,为企业带来更丰厚的利润;个人需要诚信,“人无信不立”,诚信是立身之本,关系到个人的声誉,是一个人进行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必须遵守的原则。

二、城市诚信现状解析

在企业诚信缺失方面,医药卫生、房地产、美容业、服务业、家政/婚姻/职介等中介业诚信度参差不齐。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一面,但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许多失信行为。对于这些数据,我们要做的不是质疑,而是反思。为什么在这些经济发达的城市会出现这些不和谐的现象?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1.市场经济对利益的过分追逐,容易诱发市场主体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而言,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趋利性的弱点,容易导致一些人盲目推崇和依赖货币,成为货币的奴隶,从而跨越内心的道德底线,造成行为失范。上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最早、发展最迅速的城市之一,竞争意识弥漫着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经济运行规则在这里被充分运用和解读。当经济运行规则过于泛化,人与人之间只剩下简单的等价交换时,一些人必然会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获取利益,不诚信的现象就会出现。

2.制度监管缺失或不健全,未能从源头上约束不诚信的行为。 “违反诚信的成本太低。”这是人们在经常发生社交不诚实时所面临的共同愿望。“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配套管理机制缺失,失信成本远低于守信成本,这就为违约、无信、欺诈等机会主义者创造了便利。从短期来看,失去信任将带来很多经济利益。但是从长期来说,失信导致的损失会远远超过暂时的收益,并且会导致一系列的联动后果。

3.诚信教育流于表面,而未深入到“里子”,没有形成整个社会的诚信大氛围。“手表”是光鲜亮丽的,没有好的“里子”,则是无效的。学校是诚信教育的主要场所,但很多学校不承担这一职责。为什么学生对德育课程有抵制的心理?为什么学生认为诚信教育都是假大空的内容?为什么学生不会自觉加入到诚信宣传活动中去?这些问题不应该值得反思吗。诚信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诚实守信的人,使学校深入“诚信教育”。注重教育的实质内容,防止学生认知与实践的脱节,做到学生知行相统一,真正使诚信观念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为社会输送更多的诚信人才。

三、城市诚信精神的培育

俞正声同志认为:“诚信体系建设是事关上海发展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涉及道德问题,对上海加快形成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也至关重要。”4因此,诚信体系建设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的大问题。但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每个城市都要提前规划和部署,以确保城市发展的科学有序。

首先,将社会信用纳入当地立法,并加大纪律处分的力度。在当今法制社会,法律是道德的基础和底线,当道德规范不能有效阻止失信行为发生时,就需要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发挥作用。因此,只有通过地方立法,才能提升诚信的法律地位,守住最后的道德防线。否则,道德就没有底线,不诚实就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问题就会大量出现。当然,“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使全国人民能够伸张正义和善行。”5立法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守信者的合法利益,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

二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增加信贷数据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后,各市场主体可以查询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和事业单位产生的信用信息。另一方面经过申请以及信用主体同意,也可以看到其他主体的信用记录。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保护信用主体隐私与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社会公共部门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的需求之间的矛盾。

三是鼓励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明确提出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可通过政府机构牵头使用第三方信贷产品,可以有效扩大信贷产品的使用范围,增加市场对信贷产品的需求。

四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形成社会诚信文化。培养和弘扬诚信精神,最终形成诚信文化,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大城市要立足实际,以诚信教育为基础,以活动为载体,以信用制度宣传为重点,形成遵守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趋势,“以诚实守信为荣,以信仰违法为耻”。首先,诚信教育要有持久性,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企事业单位教育、社会教育贯穿起来,渗透到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每一阶段。其次,诚信宣传要有主导性,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网络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学校教师的信用培训,首先提升他们的诚信意识,从而在主导意识形态下引导更多的人知诚信、学诚信、践行诚信。最后,诚信宣传要有侧重点,要重点加强对信用制度的宣传,通过政策解读、资料印发、咨询解答等形式,促进社会各界了解信用体系,实行制度安排,促进政策调整和改进。

注释:

1.[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5页.

2.王邦佐.《“城市精神”与城市社会发展》,《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5期.

3.金建萍、杨谦.《比较视域下诚信价值观的现代意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年第4期.

4.俞正声:《诚信体系建设是事关上海发展的重大问题》,http://sh.eastday.com/qtmt/lh2012/u1a953428.html.

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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