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培养探究
——基于音乐课程教学视角
2018-01-28崔晨
崔 晨
1 核心素养与音乐核心素养
1.1 核心素养
素养是个体对所学知识、技能的整合,是个人特质与能力相互作用的结果.素养是知识与能力的升华和高层次的再现,它比知识和能力涵盖的范围更广.核心素养(Key Competencies)这一概念始于199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开展的“素养的界定与遴选”研究项目,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中国台湾地区等对核心素养进行研究,纷纷将研究重心落在公民发展“最重要的素养”上.2016年北京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18个基本要点.核心素养的提出体现了现阶段个人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需求.教育不仅仅是知识与技能的传授,更是关注人、强调人综合素质及核心能力的发展的教育.这使素质教育内容产生了新的价值与意义.
1.2 音乐核心素养
从学科角度看,核心素养不单指某一学科的知识,而是个体应具备的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关键能力、知识技能和态度情感等.音乐核心素养是核心素养在音乐领域的综合体现,指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形成的,能够适应各领域、不同情境,不可或缺的关键、必要的音乐素养.音乐核心素养立足于个体音乐发展,强调人的音乐综合能力表现,不单指具体的音乐知识与演唱演奏技能,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音乐能力.音乐核心素养基于音乐知识技能又高于具体的音乐知识技能.音乐核心素养的培养使受教育者对音乐有较高的认知能力和审美能力,对外部事物有较深层次的感悟能力.最终将音乐基础知识、技能等音乐学科素养与其他学科的素养有机结合,形成个体音乐核心素养.音乐核心素养包含联系密切的多项内容,着眼于个体音乐能力的发展及学习过程的循序渐进与不断深化.这使得音乐核心素养具有了综合性、发展性、终身性的特点.[1]
1.3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核心素养
目前,我国对学前儿童实施音乐教育活动主要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纲要》对艺术领域提出如下目标: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由此可见,艺术教育不仅要引导儿童关注艺术美,还须引导儿童通过对生活环境的观察、聆听,感受生活和大自然中的美,增强儿童对艺术和生活的热爱.艺术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再是注重知识、技能的传递,而是注重儿童情感的培养、自我表达以及精神创造的满足.[2]该理念表明,学前儿童音乐培养的核心为音乐审美体验和音乐表达.结合高师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六个维度的核心要素,我们认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由音乐知识与技能、审美感知(体验)、艺术表现(音乐表达)、文化理解及音乐学科教学素养构成.
2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现状
结合国内外研究及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地访谈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喜欢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学生们经常通过手机、电视等电子产品听音乐,关注音乐类节目,喜欢玩节奏类电子游戏,对他们来说音乐是学习以外的事情.看到他人纵情高歌、闻歌起舞时羡慕不已.但由于从小接受的音乐教育较少或者不正规,所以学生的音乐素养比较薄弱.尤其国内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作为未来的幼儿教师,是需要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在大学期间也会接受一定的音乐教育,不过他们的音乐素养仍是不容乐观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素养不高,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欠佳
(1)音乐基础知识薄弱.学前教育专业生源的音乐基础较差,大多数学生在入学前没有受过专门音乐教育,学习过声乐、跳舞或能熟练掌握一门乐器的更是寥寥无几.因此学生普遍不认谱、不懂谱,对音乐语言表现的功能(如音准、节奏、音色、力度、曲式和声等)更是一窍不通.入校后,绝大部分学生表示喜欢音乐类课程,通过学习掌握了识谱方法,具备了基本音乐感知能力(能够听辨出声音的高低、强弱、长短),但对于节奏、旋律等音乐要素的听辨、表现还不理想,对音乐常识、音乐语汇、中外音乐史等应了解和掌握的程度相差甚远.
(2)专业技能发展不平衡.经过专业声乐训练,学生的音准、节奏等得到改善,歌唱技能有所提高.但对于歌唱的理念仍停留在能唱就行的肤浅认识上,歌唱的艺术性不强.同时也存在一些乐感及声音条件较差的学生,他们虽喜欢音乐,但认为音乐技能课对自己有难度.他们在歌唱方面没有自信,不愿意开口唱歌,歌唱能力较差.键盘演奏方面,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具备一定的键盘演奏能力,可以进行基本的儿歌弹唱,但仍不足以完成幼儿园实际教学需求,弹唱能力仍需提高.舞蹈技能方面,能掌握基础舞蹈动作和基本幼儿舞蹈组合,但在舞蹈表现力上欠佳,对集体性舞蹈比赛、表演等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学生们具备一定的歌曲、舞蹈改编和创编能力,但在指挥和打击乐器演奏的编配、设计方面能力较弱.音乐欣赏技能水平普遍较弱.
2.2 音乐教学素养有待提高
学生通过学前儿童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教育活动与指导等课程及幼儿园教育见习、实习活动,已基本掌握幼儿发展特点及幼儿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基本原则,具备了一定的设计和组织音乐教育活动的能力.但对幼儿音乐教育方法的掌握还不娴熟,对教学措施优劣的辨别能力不强.对幼儿音乐教育理念的了解还较粗浅,不够深入.对最新幼儿音乐教育理念关注度不高,主动学习的意识淡薄,音乐教学素养有待提高.
2.3 缺少审美感知及艺术表现力
学生能够通过欣赏音乐,感知作品体现出的情绪和情感,具有较高的情感体验能力,丰富的想象力,特别是对流行音乐的感知力很好,但对音乐慨念的掌握及音乐艺术的美还缺乏理解.学生可以辨别音乐要素,但不会利用所学来掌握音乐的功能关系,不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局限在音乐课程带来的满足,只能够试着使用自己选择的乐器,缺乏运用音乐基本原理来进行艺术表现的能力.
总体来说,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人们普遍重视的识谱能力、键盘演奏、歌唱技能等方面素养是良好的,但在创编、指挥、音乐教学、音乐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及音乐文化理解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普遍存在着教学技能不扎实,专业技能、艺术审美及表现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3 提升学生音乐核心素养教学改进策略
3.1 提升教学理念
音乐核心素养并非与生俱来,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训练获得的.核心素养的提出,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发展目标,为转变教学方式指明了方向.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人才的培养要结合核心素养的需求,结合社会对高素质幼儿教师的需求.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选择,教学评价的进行都要围绕着培养学生音乐核心素养这个目标,以确保这些要求在教学中得以体现,为学生形成音乐核心素养提供适切的教育环境.音乐教学中应“以学生为本位”,我们培养的不是具有高精尖艺术技能的“音乐人、艺术家”,更应该是具有音乐知识底蕴、学前音乐教育前沿理念、了解幼儿音乐审美心理,能够引领幼儿欣赏美、创造美的音乐艺术启蒙人才!更是具有艺术修养,具有审美能力和崇高人生境界的有素养的“社会人”.
因此在教学中,首先要从学生的文化背景和未来发展需要出发,教学不能脱离实际学情.二要遵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艺术教育规律,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丰富、完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变“听课式”的教学为学生参与体验式的综合内容式的教学,特别是在音乐审美感知和音乐文化理解方面,应在教学中予以足够的重视.三要明确以提升学生音乐核心素养为核心的音乐教学目标理念.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选取适合学生音乐能力发展需要的教学内容,进行有的放矢的音乐教学.
3.2 丰富教学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包含音乐知识与技能、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及音乐学科教学素养.其中音乐知识与技能一直是各院校教学中的重点内容,因为音乐知识是学习音乐的基础,键盘演奏、歌唱等音乐专业技能的养成又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大量的练习,所以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内容在音乐教学中占了很大比重.但仅有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讲授和训练是不够的,单一的教学内容难以满足当前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发展的需求,单一的技能更是难以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部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难以适应幼儿园实际音乐教学工作,在踏上工作岗位后感到茫然,在校学习的内容不知道如何运用也是这样的原因.无论是音乐知识与技能、艺术表现还是音乐教学素养,都是音乐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对形成学生个体音乐能力起到关键作用.这些内容在教学中都应该得到重视,不可偏废一方.因此为全面提升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应注重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加强各内容之间的联系.如钢琴是音乐学科学习的基础乐器,在声乐、儿歌弹唱、即兴伴奏等课程中的应用率极高,我们可以将钢琴教学与这些相关内容进行融合.融会贯通的教学更利于学生适应未来幼儿园综合教育工作需要.此外,优化音乐教学内容要根据各素养提升的难度合理地分配学时,根据学情对教材做合理的重组、增补、删减.
在教学内容选择上,不仅要强调知识性、技术性,也要突出音乐性、人文性、创造性与实践性.结合学前专业的教育特点,突出专业音乐教学内容特色,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普遍薄弱的儿童歌舞创编、即兴伴奏、指挥技能,提高音乐教学、音乐审美感知、艺术表现与音乐文化理解能力.纯的识谱、歌唱及手指训练会使学生陷入机械技能练习状态.只强调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缺少音乐感官体验,久而久之,学生们会丧失学习兴趣,学习效率也不高.因此教学中要重视音乐审美培养,并加入音乐文化理解内容.在音乐教学的各领域中融入审美感知内容,潜移默化地进行美感浸润.音乐文化上的学习能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没有文化积淀的感知体验只能浮于表面.学生在体会音乐作品美的同时了解其创作背景及背后的故事.音乐文化上的理解甚至可使部分杂多枯燥的内容变得灵动有趣.
3.3 革新教学方法
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育比较特殊,学生音乐基础较差,而且学额大,通常采用集体教学形式.面对如此学情,要提高学生音乐核心素养,教师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根据教学内容选取适合的训练方式,不应局限于原有程序.教师要思考“我们的设计和训练要发挥什么作用?能发挥什么作用?”.[3]要站在学生音乐能力发展的高度俯视自己的教学行为,诊断自己的教学结果.音乐审美能力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薄弱板块”,那么如何在教学中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学生的审美感知及音乐文化理解能力?学生们在学习钢琴曲《牧民歌唱毛主席》时能感受到乐曲的音律之美,但是美在哪里?这个民族乐曲的精华在哪里?学生们在演奏时更关注手指技术问题,而涉及核心素质培养的那些重要问题往往被一带而过.又如音乐体态律动教学,仅仅停留在浅层次、感受旋律、体验风格特点的律动,难以激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更不能满足学生音乐核心素养提升的需求.教学中需要音乐情感与旋律线条的交融,肢体动作与音乐表现的联系,学生生活经验与歌谣的有机渗透.器乐、歌唱、欣赏等方面的教学亦是如此,缺乏音乐理解的演奏是枯燥无趣的,没有内心情感的歌唱是缺少表现力的.技能与情感的脱节使音乐能力的融合难以实现.方法与目标脱节,提升学生音乐审美能力、音乐兴趣便无法达成.因此,要适时变更教学方法,发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素材,让学生感到音乐不难,音乐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活中.设计具有交互性的教学活动,让学生的身体和大脑充分活动起来,充分融入到教学活动中.调动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引导学生对音乐从感性体验表现到理性认知辨析,方能真正增进学生的音乐文化理解和各项素养.
音乐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缺少实践活动的音乐课堂如同纸上谈兵.音乐素养的养成既需要知识的沉淀,也需要实践锻炼.可根据不同教学内容采取专题式、项目式的课题研究;根据学习方式不同进行小组合作学习、翻转课堂学习等.细化、丰富的音乐教学实践方式可以极大提升学习效果,将一些晦涩、苍白的知识理论化为生动易懂、妙趣横生的音乐体验.学生们在实践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将课堂所学内化吸收,在实践活动中培养音乐表现力,树立自信心,从而促进音乐核心素养的全面提升.教学中适时地引入实践活动可以巧妙地解决传统讲授难以攻克的教学难点.学生们在实践中体验音乐律动之美,感悟音乐的全过程,体味其中的精妙,增加学习的乐趣.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总结,在实践中提高.
东北师范大学尹爱青教授曾说:“音乐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不是非黑即白的.要学会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任何割断历史,全盘否定传统的音乐教学思想都不是正确的.”[4]无论采用哪种教学方法,目标都是引导学生掌握、提高音乐核心能力及素养.
3.4 完善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主要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及改进教师教学.音乐核心素养的整合性、可迁移性等特点使其包含大量隐性知识和态度层面的要素.[5]基于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培养的教学评价改革重点将放在由分科知识的评价转向基于核心素养领域的评价上.适应当前音乐核心素养培养的教学评价应是多元化的,具体体现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上.首先,教学评价的主体应在已有师生互评的基础上加入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互评.进行多角度评价,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第二,教学评价内容、方式多元化.当前教学评价更多地停留在对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上,不能全面反映学生音乐核心素养水平.应加入学生在学习音乐兴趣、态度、习惯等态度层面和隐性知识的测评.如通过观察、谈话等,考量学生参与学习的态度,是否乐于参与音乐学习,是否有学习兴趣;在学习的广度上,是否能通过音乐活动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是否乐于合作分享、表现自己;在学习深度上,是否能提出有意义的问题或能发表个人见解,学生个体思维的活跃程度以及艺术的创新性;学习习惯养成上,是否有欣赏音乐、表现音乐的良好习惯;在音乐能力方面对所学知识技能的掌握,并注重对学生音乐审美、艺术表现能力的测评.[6]这样将演奏演唱技术、歌舞创编能力、音乐理解力、艺术表现力等显性能力与音乐审美感知力、活动参与度、音乐协作力等隐性知识和态度层面的能力相结合,量化评价与质化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构成能真实反映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核心音乐素养提升的教学评价体系.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培养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提升的长期过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明确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实施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培养策略.指导学生将所学知识、理论、技能应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将知识内化为技能与素养.提升自身审美感知、艺术表现、音乐学科教学能力,形成适应未来个人发展及社会需要的关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