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入绿色发展新时代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解读
2018-01-28徐海彪
□徐海彪
浙江正加速重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美好家园。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显示,浙江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三位,增长质量指数、环境治理指数、资源利用指数等均居全国前列;但部分指标变化缓慢和区域间不够平衡,成为当前绿色发展短板。文章指出,要进一步发挥好“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扬长补短,积极引导各地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诞生地。早在2003年,浙江省委提出“八八战略”,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多年来,浙江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一张蓝图绘到底,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先行先试,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到建设美丽乡村和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到整治小城镇环境和谋划“大花园”建设。这场遍及全省的绿色革命,正加速重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美好家园,努力奔向“绿富美”,迈入绿色发展新时代。
浙江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规定,国家统计局与浙江省统计局分别联合四部门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报告显示,浙江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北京和福建。杭州、金华、丽水位居浙江省设区市前三位,滨江区、浦江县、西湖区、安吉县、拱墅区、普陀区、临安区、磐安县、婺城区、江山市分别位居全省县(市、区)前10位。
(一)增长质量指数居全国第3位
“增长质量”主要从经济增速、效率、效益、结构和动力等方面反映经济发展的质量,以体现绿色与发展的协调统一。从全国看,2016年增长质量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均列全国前10位。
从全省分区域看,列全省增长质量指数前10位的县(市、区),人均GDP增长率为9.0%,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9920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5.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4.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3.0%,均明显高于全省总体水平。
(二)环境治理指数居全国第4位
“环境治理”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从全国看,2016年,环境治理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浙江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率、氨氮排放量降低率、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率、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97%,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2%,90%的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86%的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垃圾分类做法在全国推广。
从全省区域看,列全省环境治理指数前10位的县(市、区),平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率、氨氮排放量降低率、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率、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率分别为9.8%、11.1%、6.6%、6.4%,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7.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4%,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为1.46%,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制村覆盖率为18%。
(三)资源利用指数居全国第5位
“资源利用”重点反映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的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和资源利用效率,目的是引导地区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循环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减少排放。从全国看,2016年,资源利用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福建、江苏、吉林、湖北、浙江。2016年浙江省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2000多家,杭钢集团半山钢铁基地顺利关停,单位GDP能耗降至0.44吨标准煤/万元,是能源利用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单位GDP用水量约为39立方米/万元,是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最好的省份之一。
从全省区域看,资源利用指数列全省前10位的县(市、区),平均能源消费总量增长1.5%,单位GDP能耗下降6.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5.4%,用水总量下降3.2%,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0.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为14.9%,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为7.1%。
(四)绿色生活指数居全国第5位
“绿色生活”重点从公共机构、绿色产品推广使用、绿色出行、建筑、绿地、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等方面反映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体现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引领作用。从全国看,2016年,绿色生活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北京、上海、江苏、山西、浙江。浙江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等均居全国前列。
从全省区域看,绿色生活指数列全省前10位的县(市、区),平均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3.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率260%,城镇每万人公共交通客运量308.5万人次,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重为96.8%,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37.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基本达到100%。
(五)环境质量指数居全国第12位
“环境质量”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的环境质量状况。从全国看,2016年,环境质量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海南、西藏、福建、广西、云南,浙江居第12位。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浙江提出“确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彰显出浙江决心。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等位居全国前列,其他指标基本处于中等水平。
从全省区域看,环境质量指数列全省前10位的县(市、区),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比例均处于全省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8%,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设区市及以上城市浓度降低率为7.1%,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为219.1千克/公顷和11.1千克/公顷。
(六)生态保护指数居全国第16位
“生态保护”重点反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自然岸线、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矿山恢复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治理。从全国看,2016年,生态保护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重庆、云南、四川、西藏、福建,浙江位居第16位。浙江除森林覆盖率、海洋保护区面积增长率等指标位居前列外,大部分指标处于中等略靠后位次。
从全省区域看,生态保护指数列全省前10位的县(市、区)中,平均森林覆盖率达到80.2%,森林蓄积量为4.71亿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274.8万公顷。可以说从东海之滨到浙西山麓,从杭嘉湖平原到瓯江两岸,满眼的绿意已成为浙江大地最动人的底色。
部分指标变化缓慢和区域间不够平衡,成为当前绿色发展短板
从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看,浙江省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反映绿色发展相对较高的状况,但也存有自己的“短板”,主要体现在部分进展性指标变化不够明显,部分指标区域之间不够平衡等。同样,从全省分区域情况看,排名前列的地区综合反映绿色发展的程度相对较高,但也有各自的“短板”需要力补,排名居后的地区也有部分领先的指标,应当扬长补短。
(一)从全省看,反映现有水平的指标位次相对领先,反映进展和变化类指标排位相对靠后
55个指标中,反映绿色发展现有水平的指标包括设区市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森林覆盖率等37个指标,绝大多数指标浙江省在全国排位靠前。如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均位居全国前列,水平类指标中因受制于资源条件限制的指标如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比例、湿地保护率和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等位次相对靠后。55个指标中,反映绿色发展进展和变化情况的指标包括人均GDP增长率、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降低率等共18个,这类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的相对较少,主要是浙江省绿色发展总体水平较高,基数相对较好,继续改进和变化的难度相对较大。
(二)从分区域看,部分领域指标区域间差距过大不够平衡
按照评价指标数值排在前10位的县(市、区)和后10位的平均值对比分析,发现部分指标区域间差距过大,发展不够平衡。
从资源利用类指标看,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率前10位下降1.8%,后10位是上升18.8%,差距20.6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前10位下降8.4%,后10位是上升9.3%,差距17.7个百分点;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前10位下降25.9%,后10位是上升23.9%,差距49.8个百分点;万元GDP用水量降低率前10位下降15.8%,后10位是上升0.9%,差距16.7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前10位是下降35.8%,而后10位是上升0.5%,差距36.3个百分点。
从环境治理类指标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率、氨氮排放量降低率、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率、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率前10位与后10位的差距分别在 8.9、12.2、10.7、13.7个百分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前10位是3.3%,而后10位仅0.3%。
从环境质量类指标看,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率前10位为19.3%,而后10位是2.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前10位都是100%,而后10位仅为5.8%;前10位没有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而后10位占36.3%;前10位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而后10位仅为43.8%。
从生态保护类指标看,森林覆盖率前10位为81.8%,而后10位是18.8%。
从增长质量类指标看,人均GDP增长率前10位是10.8%,后10位是4.4%,最低的仅3.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10位是52457元,后10位是21902元,最低的仅20344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前10位是72.4%,后10位为35.5%,最低仅25.6%;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前10位是57.5%,后10位仅3.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前10位是4.2%,后10位是0.5%。
从绿色生活类指标看,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前10位是11.9%,后10位仅1.4%;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前10位是408.3万人次,后10位是16.1万人次。
发挥好“指示器”和“风向标”,积极引导推动绿色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五年考核重在约束,年度评价重在引导。通过衡量过去一年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进展总体情况的年度评价,发挥好“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扬长补短,积极引导各地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一)引领从资源、环境、生态、增长质量、生活方式等全方位共同发力,实现协调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绿色发展不仅仅体现为对生态的保护、对环境的整治,它更是一种思想、一个理念、一种生活方式。通过6个分类指数分析比较在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重点领域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具有优势的领域要巩固和保持,对于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领域要深入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加以落实,补齐绿色发展短板,从资源、环境、生态、增长质量、生活方式等全方位共同发力,实现协调发展。
(二)引领各地区齐头并进,补齐区域性短板,实现全面发展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在成为社会广泛的共识,但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客观存在,特别是6个分类指数和55个评价指标对比排名最后的10位县(市、区),更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摒弃传统思维,真正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把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并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认认真真地抓,扎扎实实地干,努力通过环境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发展方式之变根治环境问题,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