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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典教育中孔子道德观之对待

2018-01-28

泰山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道德观人格孔子

于 慧

(泰山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当前,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儒家经典教育兴盛起来,除了各级公立学校相继开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课程,社会上的各种培训机构也纷纷办起培训班。这些教学培训活动推动了广大青少年对儒家经典的了解,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一个最为紧要的问题,是对儒家经典的诠释。我们知道,青少年对经典的学习,不只是古文字义的理解、古代名物知识的获取和古文篇章的朗读记诵,更重要的是通过经典的学习,得到思想的启发、人生的教益和人格的塑造。总之,有效的经典学习,应达到育人、成人的目的。正因为如此,从教者对经典的讲解,也就不仅是字句意思的解释,更重要的是经典义理的阐释。只有对义理进行适当的阐释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否则就会对青少年产生误导,造成不良影响。

《论语》是儒家经典的基本著作,在《论语》的讲解中,首先涉及的重要问题是孔子的道德观问题。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深刻地影响和塑造着中华民族的灵魂与面貌,孔子的道德观更是从整体上促成了中国人道德观的形成。孔子道德观中有许多优秀的、超越时代的内容,如仁民爱物、温和谦让、博大宽容等,但在漫长的宗法专制社会里也产生了很多负面的东西,如缺少公益心、特重人情、过分约束自我、欠缺独立人格等。要分清孔子道德观的优长与劣势,就要对它有全面的了解,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甄别评判和选择运用。本文拟对《论语》中孔子道德观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并就教育教学中如何对待它谈一些认识体会。

一、天命和鬼神

论述孔子的道德观,有必要了解一下他的天命观和鬼神观。天,是具有最高意志、能主宰一切的权威。天命,就是天的命令,也叫做命,是社会运行中的决定性力量。他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认为其使命和政治主张能否实现,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而是完全由命来决定。命是来自外部的限制和规定,体现了人的无可奈何的处境。孔子对天命心存敬畏,他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认为天命、最高统治者和圣人所说的话,这三者都是可敬畏的。

孔子还认为,人事固然由天命决定,但人还是应该尽自己的力量,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有些事明知不能成功,但只要认为它应该做,就要努力去做。子路谈论孔子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是说孔子要从政,为的是实现君臣之义,可他早已经知道,自己所追求的道在当时不可能施行,而只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宪问》)。孔子的一个学生对他说,我不是不喜欢你说的道,只是我的力量不足。孔子回答说,在追求道的过程中,个人是不能放弃努力的,不能以命为借口画地为牢。天命可以让我们的行动失败,但不能阻止我们去做。

孔子对鬼神的存在持模棱两可的态度。他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也不议论鬼神,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术而》)。子路问他有关鬼神的事,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路又问关于死的事,他说“未知生焉知死?”(《先进》)他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对鬼神要敬,但又远离它,这是一种聪明的方法。又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祭祖先时心要诚,好像祖先就在那里;祭神也要心诚,好像神就在那里。可见孔子既不否定也不强调鬼神的存在。对于祭祀鬼神,他关注的是祭礼的实际作用。正如他的学生曾参所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学而》)举行丧礼、祭礼的意义,在于使民德归厚,使人们知道孝悌,进而达到仁。

孔子这种以人为本的思路,要求保持一种实用理性,重人事、轻鬼神;重实用,轻思辨。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没有发展出一神论宗教的一个原因,也是其不重自然科学一个原因。孔子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观,就是建立在他的人本主义基础之上的。

二、仁

孔子学说主要是教人培养完美的道德。在孔子看来,道德的根本内涵是“仁”,仁是“全德之名”,涵盖了一切美德,道德修养的目标就是达到仁。《论语·颜渊》中说:“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认为仁的基本含义就是“爱人”,即用“爱”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普遍地给予他人以关怀和同情。仁在孔子这里,就成了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高标准。孔子用“爱”来解释“仁”,将其建立在情感性的心理原则之上,认为它发自自然之情,不是脱离内心需要的外在律条。

孔子还讲了“仁之本”。他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这里的“仁之本”是指施行“仁”的起点、开端。“孝悌”是对父母、兄弟的爱,这种出于血缘亲情的爱,是人类之爱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孔子认为它是行仁的开端,以此为起点,扩展到对其他人的爱,也就是“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由孝而悌,进而朋友之信,再进而博爱众人,这样就接近“仁”了。孔子以出自血缘之爱的“孝悌”作为行仁的起点,为仁建立了合情合理的基础,使仁德因出于最具人情味的亲子之爱而能得以实行。

孔子还指出了施行“仁”的方法。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认为“忠恕”就是行仁的方法。“忠”是真心实意地为他人着想,对他人尽心尽力,也就是孔子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就是说,由自己的欲求推想到别人的欲求,要考虑到,自己想要的是不是别人也想要。“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忠恕”讲究的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在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时,能够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孔子所说的这种实施“仁”的方法,仍是依据了情感心理原则,它本于人的内心,又可贯通于众人之心,所体现的是踏踏实实的人间之爱。

仁爱思想从情感、心理原则出发的,以人情为主体,切近生活而方便实施,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塑造了中华民族以人为本的精神,即把人放在一定的伦理关系中来看待,认为人始终在一定的伦理关系中负有责任,人生理想也满足于人群关系和日常交往中。正因为如此,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中国人更重视集体利益;在突出个性和适应社会风习之间,中国人更偏向适应风习。

在当今社会,仁爱这一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依然能够担当起协调人际关系、缓解冲突对抗的时代任务。因为仁爱原则所体现的以人为本和忠恕之道,其心理依据是把别人看成与自己一样的个体,体现了一种人我之间的善意共生意识,它可通过强调尊重、理解和关心、同情他人,为建立和谐亲善的社会做出贡献。进一步说,仁爱不仅是社会团结的前提,也是国与国之间和平共处的伦理资源,可以促成各国在发展本国的同时顾及别国的发展,并且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国,从而达到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然而,孔子的仁爱思想也有局限性。仁以血缘为基础,以孝悌亲情为开端,由此推开去,它在对待不同的人时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这种爱是有差等性的,首先是爱自己的父母、亲人,然后才是爱其他人。正是这种差等性,使仁“打上了较深的亲情伦理的烙印”。而如果孝悌亲情比仁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仁还不能起到制约孝悌亲情的作用,那么仁实际上还没有成为最高的道德标准,它就不能做到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之爱,不能做到博爱。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常常偏重亲情、人情而枉顾社会规则乃至破坏法律的情况长期存在。当前,人们在讲论孔子道德观时,如果对此不辨识清楚,一味讲孝悌而不讲博爱,会助长冷漠自私之心,使人们往往局限于家庭家族利益,而缺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当前的儒家经典教育,应把仁爱思想的这种局限性讲明,破除家族血缘的局限,避免自私和冷漠,培养博爱精神、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礼

“礼”是孔子政治思想的重要概念,与他的道德观有密切联系。“礼”就是周礼,是在周初形成的一整套典章、制度、仪节、规范。礼作为制度文化,既是政治原则,也是修身原则,对形成和维护西周社会的宗法等级秩序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原有的统治体系已经瓦解,臣杀君、子弑父的事情屡屡发生。孔子对这种“礼坏乐崩”的现象痛心疾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周礼的权威遭到破坏,各种礼制名存实亡。要制止暴行、重整秩序,就必须恢复周礼,加强宗法等级制度。孔子认为,恢复周礼、整顿秩序的前提是“正名”。所谓“名”,是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当时名、实常相背离,上下尊卑的秩序已被打乱。“正名”首要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拥有“君”这个名称的人,就要具备“君”应有的德行,得到“君”应有的权利。依此类推,社会中每个人都要根据名分来确定自己的角色,这样才能恢复本有的等级秩序。

关于“礼”对政治秩序的价值,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只用政令和刑罚来统治民众,虽可一时防犯作乱,但不能使其对罪恶产生羞耻感,也就不能保证以后不作乱;如果礼治德化与政令刑罚并用,就能使民众产生道德感,自觉约束个人行为而不会作乱。孔子将“礼”和道德人心联系起来。与“刑”的外在强制相比,“礼”的优势在于秩序和人心的连结,具有感化效用。

“礼”不仅有为政的价值,还与道德修养有关。孔子曾对儿子孔鲤说:“不学礼无以立。”(《季氏》)学礼,才能成为有道德的君子。“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君子不仅要广泛学习文化知识,还要以礼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不越规矩、不犯错误。由此可见,在孔子那里,“礼”是有道德内涵的社会规范,与“仁”有着密切的关系。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这就援仁入礼,把礼建立在仁爱的基础之上了。不仅如此,孔子认为仁也受到礼的制约,维护礼的秩序是仁的根本目标。当宰我认为“三年之丧”太长,孔子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阳货》)小孩出生三年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那么三年守丧可以作为对父母之爱的回报。如此说来,作为心理需求的爱就是礼仪的基础,礼仪也就不是外在的硬性规定,而是人的内在自觉的理念和习惯。另一方面,爱也不是无限制的,所谓三年之通丧,是要使子女对父母的爱有一个普遍的形式,从而建立起人们普遍遵守的伦理秩序。仁与礼相配合,可以在实现个体道德完善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然而,我们还应看到,在中国古代,礼作为治国工具,强调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目的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造成了社会的不平等。今天我们讲解礼时,对此不能视而不见。与古代不同,礼在今天主要作为礼貌、礼节及礼仪来调节人们的行为,使其符合社会规范,同时也是道德修养的体现,对维护社会和谐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当今,人们在使用各种礼节、礼仪时,虽然大体上要按照固有的、体现一定差序的规矩去安排,但要特别注意从尊重每一个人出发,以平等的态度去实施。

由于礼在古代是一套维护统治的制度,强调对人的约束,孔子要求将这种约束内化为个体的自律,即“克己复礼为仁”,通过抑制自我,使行为符合本有的社会身份,从而符合群体的共性,这样才是做人的根本——仁。礼对传统中国人的控制相当严苛,要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人的行为受到严格约束,抑制了自我的个体性和独立性,导致了只讲服从,普遍缺少独立人格。同时,礼的过度强调和使用,也会导致社会生活中的繁文缛节。过度的形式最终会使行为陷入虚伪,使人们只从形式上做文章而缺乏真诚,并成为传统文化的一个痼疾。当前的儒家经典教育,应提倡合乎人性实际的道德和礼仪。要从规则意识的培养入手,使人们自觉遵守公共规则,而不要过分强调一些僵化不合时宜的仪节。应使人们在必要的道德礼仪约束下,合理地追求自由,保护其个体独立性,保持其真实、活泼的生命本色。

四、仁人君子

在礼崩乐坏之时,复兴周礼的任务落在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肩上,而尤其需要一批具备仁的品格的仁人君子。《论语》中有很多对仁人君子的描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泰伯》)“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内省不疚,夫何忧可惧?”(《颜渊》)“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子罕》)……在这些论述中,《论语》给世人展现了仁人君子的伟大人格。他们傲然独立于世,具有拯世的理想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不计荣辱得失,“不怨天,不尤人”(《宪问》);他们临危不惧,勇毅果敢,坚定执着。

关于怎样成为仁人君子,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颜渊》)成为仁人,复兴周礼,需要自觉主动,从我做起。“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人?至矣。”(《术而》)仁虽然高远,但并非遥不可及,只要积极追求,就能施行。“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对于仁,应主动实践,无需谦让。这些论述表明,仁是理想的人格,是伟大的追求,具有这一追求的个体,会主动地承担历史责任,以身作则地去进行仁的实践。

孔子的理想就是要做仁人,但这种人格的完成是不容易的,所以他认为:“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术而》)孔子树立的这种个体人格,对中国人的人格养成产生了很大影响,历朝历代都有执着于理想信念、卓然独立、坚毅果决、不屈不挠的仁人志士。《论语》经久不衰的魅力,不仅在于它阐释了一套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哲学,而且也在于它通过孔子展示了一个动人的君子形象。

孔子以人为本位,宣扬人的价值,因而强调独立的个体人格和社会责任心,如“匹夫不可夺志”“为仁由己”等都是对独立人格和社会责任心的强调。出于对独立人格的重视,孔子反对无原则、无立场、无是非的处事态度,他批判道:“乡愿,德之贼。”(《阳货》)乡愿之人是非不分、似德非德,是败坏道德的小人。孔子认为君子是非分明,“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里仁》)。他们坚持自我,即使陷于困顿,也不牺牲原则去附和众人,即“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他们远离流俗,正道直行,不为私利拉帮结伙,即“君子周而不比”(《卫灵公》),既能保持人际和谐,也能坚持人格操守,也即“君子和而不同”(《子路》),达到多样性的统一。

然而,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普遍缺乏独立的人格。其表现是:对是非善恶的认识模棱两可,由此造成规则虚设而潜规则盛行,不是磊落行事,而是蝇营狗苟;不重视恪守原则和信念,常被短浅势利的观念所障蔽,于外在物质层面互相攀比,为了功名利禄竞相奔逐;属意于依赖、攀附别人,企图通过投机取巧获得利益,乃至变成权势的工具和物欲的奴隶,枉顾尊严更无缘高尚;缺少批判精神,不敢特立独行,不敢有异乎庸常的思想主张,在社会生活中盲从、跟风、趋同;人们陷于无原则、无思想、无个性、无尊严的状态,只为眼前而活,没有超越性的追求。这一状态侵蚀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进取意识、创造精神,导致社会风俗的庸俗粗鄙,也为政治腐败提供了温床。

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值得当代人深思。孔子的仁者爱人,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依存关系,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自我的个体性、独立性,而是因于他具有群体的共性。所以人要抑制个性,以符合群体的共性,才算达到了仁。这样一来,人们的自我就常常湮没于社会群体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传统的互依型自我。如果一味强调互依型自我观,一味把自我个性湮没于社会群体之中,则必然抹杀个体的独立性和创造性。”更有甚者,“存天理,灭人欲”,以名教纲常之天理灭自我个体性之人欲,这种思想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起了消极的作用。

每个时代都需要具有独立人格、有历史担当的去人推动社会的进步,今天也不例外。从教者在讲解仁人君子的伟大人格时,应强调树立国人独立人格的重要性。应激励人们把个体性自我从社会群体中突出出来,同时提醒人们,爱他人应延伸为尊重他人之自我,从而创造一个为仁由己、和而不同的环境,消除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风气。

五、乐

孔子把超功利的道的追求看得比物质享受更重要。有了这样的精神信仰,就会生活得快乐充实并具备人格力量。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尽管生活艰苦,他依然感到快乐。这种乐,是一种精神的快乐。他并不反对富贵,反对的只是以不正当手段谋到的富贵。他还说自己“其为人也,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述而》)虽然辛苦忙碌以至废寝忘食,但他总是快乐前行,忘记了生活中的烦恼忧愁。

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他有一个安身立命之地,那就是他所孜孜以求的“道”。因为有崇高的精神追求,所以并不在意周围的物质环境,即使在条件很差时,他依然快乐。他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道是他的终极追求,他的一生都在求道的途中。“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述而》)君子在通向道的光明的路途中奔走,根本不会顾及个人的得失,所以总是快乐的;小人没有方向,每走一步都患得患失,所以常常不快乐。孔子的这种快乐,是一种精神达到了“仁”的境界才产生的快乐,在他的学生中,颜回就拥有这样的快乐,孔子称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雍也》)在颜回看来,富贵贫贱没什么不同,因而别人难以忍受的住陋巷、简衣食,他却能快乐处之。这是一种经过修养而达到的超越的道德境界。颜回之乐来自于对道的信仰与追求。这种乐,就是后人常说的“孔颜乐处”。

我们还应看到,孔子对道的追求,并没有使他成为禁欲主义者。他并不拒绝物质享受,在追求超越性的道的同时,他仍然保持着一种有节制的世俗的物质生活。这是一种将精神信仰和现世享受结合在一起的生活,它丰富而和谐,节制而自由,使人通向乐以忘忧的人生境界。这种通达态度,使孔子重视人之性情的自由,认为人的真性情的流露,只要是合礼的,完全可以顺情而发。人们的行为标准,应该有一部分是依从内心而不受外在强制的,是可变的而不是固定的,是活的而不是死的。人们的行为可因时因地、随着性情的自然趋向而有所不同。孔子曾说:“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微子》)前贤的行为虽然值得赞许,但我并不一定同他们一样。这表现了孔子灵活处变、顺势而为的通达态度。

孔子重视精神追求和精神层面的快乐,同时也将精神追求与现世享受结合在一起,活泼而真实。这种既超功利又不脱世俗的处事态度,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态度,在今天依然值得发扬。然而,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却是禁欲主义横行,其原因在于对精神追求的过度强调,这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表现得特别突出。由于过分地重义轻利,轻视人们应有的物质欲望的满足,从而造成所倡道德的难以实行。人的本性是逐利的,就大众而言,首先是要满足物质生活需求,否则孔颜乐处就是妄谈。对义过分强调,而实际上做不到,因而导致道德虚伪。对义的过分强调,还把个人利益缩小到不正常的范围,或者干脆不承认个人利益,导致人们在生活中缺少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清晰界定。界限不清的公私格局,反而使得大众在利益面前争抢不休,破坏了社会道德。而上层官僚士大夫则道貌岸然,一派虚伪的嘴脸,更助长了道德的败坏。今天的从教者在讲解儒家的精神追求以及义利观时,应指明传统社会中禁欲主义禁锢人性的危害,强调维护人的基本欲求和基本权利的重要性,避免以僵死的道德信条束缚人性自由,从而焕发人的生命活力,激发人的创造力。

六、结论

综上所述,孔子道德观主要包括仁(爱人)、礼(尊重人)、仁人君子(独立人格、责任感)、乐(精神超越)四个方面。它是社会大变革时期洞察时代先机的思想者对前代文化的损益,体现了超越时代的理性和智慧,其为后世历代治国者所选择有其必然性。在其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各个时代的人都根据自身的需要做出解释,这就造成它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今天的从教者应提示人们,在对待这份沉甸甸的遗产时,一个首要的任务是正确把握其整体内容,提炼正面的东西并发挥其价值,认清负面的东西并及时摒弃。负面的东西是历史地形成的,各个时代的人对它的解释,在彼时大致上适应社会需要,但在今天则可能成为负面的东西,所以今天应以清醒的理智及时加以鉴别清理。

从教者应提示人们,孔子道德观的核心内容——仁、礼、君子、乐——虽然有超越时代的价值,但是,我们今天的运用也要把握好一个度,否则会偏离其本意。我们可以用孔子提出的中庸原则,去统摄、调节这些道德价值,做到适当不偏。就仁来说,既要爱人,又不能因爱人而失去自我;既要给差等之爱以适当的空间,又要追求平等、博爱。就礼来说,既要重视礼仪所规定的差序,又要真诚地尊重每一个人;既要以礼约束人们的行为,又要给人以充分的权利和自由。就君子人格而言,人们既要体现群体的共性,又要突出个体的独立性;既要顾及集体利益,又要强调个体价值。就乐而言,既要有超越的精神追求,又要切实地享受世俗人生。总之,今天的人们,要打破思想局限,以开放的世界性眼光、广阔的人类视角来看待问题,坚守孔子道德观的核心价值,果断消除其负面影响,从而使人们拥有刚健、和融与快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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