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逻辑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
2018-01-28吴新民
吴新民
(江汉大学 人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人们的求知、感受和行动,这三个方面几乎包括了人类进步的整个过程。人们是在认知的基础上认可,在认可的前提下行动,而行动的结果则是指向认知与认可的目的。人是一种认知动物,认知科学则是一种关于心灵智力并包括有哲学、人工智能、神经科学、语言学以及人类学的跨学科研究。有学者认为,人们在认知时所获得的真理性知识,是人类心灵中最为根本的善端。应该说,由于人们最关心、最感兴趣的是那些对其生存与发展具有价值的那些客体,所以,人脑中反映的客观对象就会激发起与之相关的那种情绪、体验和心境。也就是说,正是在世界和我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中,在生活世界不断变化的模式中,事物与行动的价值才变得清晰了起来。进一步讲,正是这种复杂和不断变化生活世界中的“行动”,才使得人们看事物的方式变得稳定了下来。人的认知是“由感性而到知性,再由知性而到理性,知性和理性都属于逻辑思维能力,但是,知性和理性又是以不同的逻辑形式为途径。[1]”当下的涉身认知研究,就是将当下情形与行动相关的情境作为理解的知觉关键。如斯坦福大学一位女教授上课前,叫她的学生看她涂着指甲油的指甲时,同学们都啧啧称美,而当这位女教授剪下指甲叫同学们传看指甲时,同学们异口同声的说“恶心”。这其中就包括有广阔的社会文化情境以及事物整体和谐所产生的审美感受等。时下也有学者尝试用分支时间的方法来给出行动者不同的可能行动或选择,由此逐渐形成了主事性逻辑,而这种主事性逻辑就是将主事性处理成一种模态算子,并借助模态逻辑手段处理主事性问题的方法。与此不同,哲学逻辑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是从心智与心身这样的两个向度,并联系知觉现象等相关条件,进而研究模态语境条件下的认知与心灵理解以及相关的诸多认知问题。
一、模态语境认知的多维度理解以及必然性与可能性和偶然性
社会科学的进路不同于自然科学,物理世界是没有“以少胜多”的,更没有“围魏救赵”、“王顾左右而言他”等语用与策略意义上体现主观能动性的东西,但它是可以认知的。认知逻辑研究的是一种知识推理,从公理系统的角度来说,它是模态逻辑的一个分支。“模态逻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阔的前景,尤其是模态逻辑与认知科学联系了以后,就使得模态逻辑在认知科学领域里发挥着更大的作用。”[2]蒯因认为,模态语境是逻辑上不可分析的,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必然”、“可能”这样的模态词汇不能像“不”、“或者”、“所有”等词汇那样取得同样的逻辑地位。但是,模态语境、意图与背景知识以及对目的的理解等因素,则是人们动态认知的条件与构成要素。卡尔纳普认为,模态语境作为内涵语境只允许共内涵的表达式进行相互替换,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外延。有学者认为,像空集合能够归入任何集合一样,“必然”、“可能”这些反映事物模态状态的模态词是能够归入任何命题的,而一旦命题有了模态词并成为模态命题后,这些命题中的模态词恰恰就是模态逻辑称为哲学逻辑的哲学要义之所在。也因此,模态语境可以概括为,就是含有模态词语义关系并可以用明确的目的符号系统关系标明的语境。塞拉斯的主张是,外延是内涵的有限实例,它不能离开内涵而得到理解。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也说,外界物质东西是感觉的对象,自己的心理作用是反省的对象,人们的一切观念之所以能够发生,两者就是它们唯一的来源。从“理解”的角度看,在逻辑意义上离开了性质“类”就不能够被理解,而离开了命题“真”也不能够被理解。因为生活世界是一个主观上的领域,它不仅对于科学理论的成就是主观的,对于其它一切形式的实践成就来说,也都是主观能动的。事物不仅带来了知识本身,而且正是事物频繁丰富性地给予人们所说的词语,工具地服务于知识的辩护与精确化。因此,人们说理念化成就向生活世界的流入而言,境遇真理成就的流入与客观逻辑真理成就的流入之间,具有本质的亲缘关系。
自然世界与生活世界中的可能性远比现实性丰富得多,一方面是因为自然世界与生活世界本身具有无穷的奥秘所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的认知能力与认知范围的渐进方式与工具条件所致。所以说,人们应该通过生命体验、科学研究和哲学沉思这样的几个方面,来体悟自然世界与生活世界给予人们的启示。虽然人们无法驾驭自然本身,但人们可以通过对身边各种自然物的认知而领会到自然的启示。如生活中“一切皆有可能”的说法,以及面对可能的自然灾害时,人们说出“以万分的努力,应对万分之一的‘可能’”,就是一种领会自然启示的模态认知进路。经验有主观性特征,这与人的视角以及视域直接相关。而且,任何向客观性的推进都会让人们更加接近经验现象的真实本质,只不过认知自然与走入他心的认知,这二者之间又有一定的区别。人们为了谈论精神状态,需要涉及将它们归属给他人的某种意义上的可观察标准,这不仅与精神状态归属句的语义学有关,而且还与任何言语行为中说者与听者的精神状态、心灵理解有关。威廉·詹姆士在《心理学原理》中说,心在每一阶段都是个同时包含着许多“可能的剧场”,而意识就是将这些同时的“可能”相互比较,用注意的强化或者抑制来选出某些“可能”,压制其它“可能”。用模态命题逻辑的推理公式表示就是:(◇P∧◇Q∧◇R)∧(┓◇P∨┓◇Q)├◇R。人有“知情欲”,人不能离开情感,而情感性又是自我体验的,并且,只有它才可以让恐惧、痛苦和喜悦得以成为可能。虽然在客观事物面前这种情感性有着个体差异,但这种情感性又是“人所共有”的。如时间本身不能被主体直接感知,但人能直接感知各种“时间对象”。“具有完满性的时间本质的每一种澄清都会向后导致前经验的时间一样。”[3]人的心灵尽管具有不能被客观所把握的具体特征,但这种特征却能够通过观察进行分析的。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探究的是哲学理性与实践理性交互的空间,但也关注语言特殊使用者的语用学层面。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充满着流动的动态关系,其中包含文化交往、视域融合、审美共通、文本互涉等多向度的必然性与可能性和偶然性状况。
对事物的认知,一般意义上是指对事物真理性的认知。什么是真理,不同的理论有不同的说法,但“真”是事物本来的样子,这却是没有争议的。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对各种社会现象的分析,会发现许多表面真实的东西,其实它是虚假的,而虚假的东西却又有可能是真实的。而且,有时候真实和虚假又彼此纠缠在一起,以至于人们需要通过虚假才有可能揭示真实。模态语境认知具有多向度的特征,它不仅涉及到事物的必然性、可能性与偶然性,还涉及到模态词在模态语句中的辖域问题,即宽辖域与窄辖域问题。值得指出,其实早在中世纪欧洲经院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们那里,早就已经对模态做了从言模态与从物模态的区分:从物模态断言,一个对象可能有某属性、必然有某属性、偶然有某属性,它预设了被讨论的对象存在;从言模态的模态词在修饰一个完整的句子时,有时可能涉及到真实的对象,有时涉及的可能是纯粹的虚构对象。因而只有“这个在此时此刻被提及的对象存在”时,才有可能看成是事实真或表达真,而这里所谈到的“真”,不是本体论的而是认识论的维度。所以,要更加具有哲学认知的前瞻性,就必须“理性精神”与“思维杂质”分离,拚弃诸如“一厢情愿”、“巫术思维”等认知科学中的瑕疵。在这里还要强调的是,认知的困难还在于区分存在者与存在,存在者是能够通过实证来认知与把握的,而存在则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哲学沉思才能够全面认知的。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说,一个理论如果不关心“无”,那么这个理论也就不可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真”,这种观点在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中是完全站得住脚的。因而在这一意义上,应该说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又是一种语言学与哲学的联姻。它的关键就在于,人们在认知与表达的过程中,是沿着“语义上升”的通道,还是沿着“语义下降”的通道,因为沿着前者“语义上升”的通道,就会越来越抽象并且连通着语法,而沿着后者“语义下降”的通道,则会越来越具体,并且连通着语用。这是因为,从理解与认知的角度看,前者更加接近于主体(思维),后者则更加接近于客体(对象)。
二、模态语境认知与可信信息选择以及因果链条中的他心理解
人是“思想的实体”。尽管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不同于发源于西方古希腊哲学的“智的系统”,但我国古代哲人也有许多关于知识论的阐述。如荀子将“知”称为性,与情性并列,同时提出了能知与所知,作为表达主体认知和实践活动的重要概念。中国古代哲人认为,人之“心”有体用之别,未发为“心体”,已发为“心用”。如果人们把言语行为纳入心用,那么“心智”则真包含于心用。发就是表达,表达就是语言与对象世界之间的联系。无论是自然语言还是人工语言,就功能而言,它们都是思维的物质载体,人们精神活动的表达最终仍要借助于语言。但值得强调,虽然西方哲学从本体论转向认识论始于笛卡尔,但直到康德才明确指出,认识论的关键就在于理解。也就是说,不论是从本体到知识,人们强调的是良知良能,还是由知识到本体,人们强调的是闻知与实践,信息与信息的选择始终直接关系到人的理解。而且,人们的每一视角及其体验到的细微感知,也只能从心灵内部在主观上被理解,所以,人们认识得以可能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可能的条件。如在“A说:‘S是P’或‘S必然P’抑或‘S可能P’”中,A是理解者,是主体,并在主体认知的主题域里断定了,“S是P”或“S必然P”抑或“S可能P”。说到底,那些影响A的理解与表达的要素,就是在模态语境中与主体相关的确证因素,尤其是主体所拥有的关于可信信息的证据。然而,有些概念的理解或事物的认知,又是有着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定,有着直觉的认知基础和人性的心理基础,这又称之为规范性内容对象。在一般的情况下,它是能够独立于模态语境所提供的信息,从而进行确切的对象认知。与此不同的是,即便在因果关系链条之下,模态语境中的心灵理解及其认知对象的真实性与否,却又不是约定俗成的,它会出现可能性、必然性或偶然性的情况。原因就在于,场景提供、背景因素、道德风险等要素,它们都处在因果链条中的某一环节之内,人们在认知与理解过程中丝毫不能忽略。而且,主体只能够提出某种可能性推测,或者是在已知条件明了的情况下,在有穷的步骤之内,一步一步地做出正确性的推断。而且,这种断定的必然性结果,放在认知对象个体域的属概念或者说高阶范围里,认知对象的结论断定,仍然会出现可能性、必然性与偶然性情况。这种可能性、必然性与偶然性无论是在认知自然的主客式方面,还是在走入他心的主主式方面,无一能例外。
德谟克利特说,智慧生出三种果实:善于思想,善于说话,善于行动。其实,这三种果实是依次向前依赖的,恰当的话语依赖于思想,正确的行为亦依赖于思想。尽管智慧是心智领域,但它的果实却是认知与行动。人们给予“知识”的经典定义就是,“证成了的真信念”。辛提卡就认为,即使是逻辑学家也可能不知道某些难以捕捉到的不一致。这种看法和框架类似于真理符合论的要求,它的一致性就是有现实意义的“知识”。这是因为,“合对象的‘存在’与合逻辑的‘是’都是理解存在的条件”[4]。在模态语境中,指称的指示性作用与谓述性作用的界限,较之于一般的情况更加的难以区分。如名字是对象指称的符号,这在现实世界是指示性的,这没有任何疑虑,但在可能世界里却可能是述谓性的,有时指称的是不同可能世界中对象所具有的特征、状态、属性与作用,如“飞人”、“飞马”等等。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有些对象是虚构的,并不真正存在于物理世界。这是因为,人们在使用语言与世界打交道过程中所获得的成功,需要得到一种系统的解释。语言世界来源于现实世界这是没有争议的,但语言世界一旦产生了之后,就与现实世界有一种张力。如“挂羊头卖狗肉”的含义是名不副实的意思,也就是标榜是高贵的,实际兜售是低贱的。而在现实世界中,狗肉的售价早已高出羊肉的售价。显然,这里语言世界中的“羊头”与“狗肉”,已经成为了一种“虚指”。对这一情况,古往今来哲学家们给出了各式各样的解释,除了亚里士多德的符合论之外,还有紧缩论、融贯论等等。值得指出的是,人们在概括逻辑的四种性质时,它一般是指全人类性、基础性、工具性和规范性。而这四性之中的规范性则在认知领域里,应是认知他心的主主模式。相对于行为者(人)而言,虽然生活中的行为规范有可观察的客观标准,但从动机、行动、目的的一致性看,它却是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认知别人且走入他心,由内而知用问答,由外而知靠观察。如“拔剑”与“挺剑”的表现姿态一样,但它们产生的动机却大相径庭,前者是要亮剑,后者却是要亮相。所以,理解既是由外而知的,又是由内而知的。因而,一个人可以承诺一个规范或者大体上按某个规范来行动,或者大体上按某个规范来做出他对某件事情的评价,但行为规范绝对不完全是主客式的认知。这样一来,在辩论、演讲等理性语言表达运用中,人们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其中的某种非协调性和他人观点中的紧张状况,人们有时必须承诺或认可所不愿接受的看法与观点。
不仅如此,模态语境中的认知与心灵理解还有极强的语境与因果依赖。在模态语境中,人们所指称的对象,或对象的所指,并不一定都是物理个体,它们还包括依附性对象和虚构性对象以及内涵对象等等。因为在知识分类中,人们还把知识区分为能用语言表达的知识,以及不能或难以用语言所表达的知识。能用语言表达的知识通常称为命题知识、理论型知识或者明言知识等,而不能或者难以用语言表达的知识则称为非命题知识、操作型知识或者内隐知识等。从对知识的这两类划分来看,有些知识只能藏于心,而难以示于人。尽管模态语境中的认知对象并不是操作习得的知识,或者也不是意会的知识,这些知识的认知与可信信息的选择,应属于能用语言表达的知识,但它们大多是在人们的对抗与互制、交锋与交流中,以逻辑与语言技巧的运用以及人们的认知差异和重叠为其前提来实现的,其中繁多的模态状况认知,足以使人们眼花缭乱。如在模态语境中,指示代词就不同于一般的语境,因为一个指示代词是直接指称的,其辩识的条件是:它实际指称的是由一些确定语境要素的相关证据决定的。并且,在这一语境中的所有命题里,它都是确定的,因为一般语境大多涉及到我们生活其中现实世界的实然情况。但是,模态语境中的指示词或模态词,不论是取宽辖域的还是取窄辖域的,它们都涉及到必然情况、实然情况与或然情况。也就是说,在语境要素的相关证据不充分,对某一命题的断定拿捏不准时,人们就会得出可能A,或者不可能A这样的绝然不同的断定。在模态语境里,每一对象(个体)都指称解释域(个体域)中的个体,而语句的外延则是它们的真值,那些复合表达式的意义则是它们各个部分表达式意义的函项。如模态命题公式□A←→¬◇¬A;¬◇A←→□¬A;◇A←→¬□¬A;¬□A←→◇¬A。还有,□□A、◇◇A与偶然A、实然A等等这样的一些复合模态命题,以及它们的各种等值置换。可以这样讲,模态语境中的对象与涵义构成了密如蛛网的意义及其丰富繁多的表达式,并且,由这些表达式所产生出的心灵理解,又有必然性与多种可能性的理解含义。
三、模态语境认知与欲望认知以及理解的角度与认知目的性
生活世界纷繁多变令人眼花缭乱,认识论可以帮助人们把握与厘清一些实质性的东西。知识的事实性是指知识蕴含真,而不是所谓的知识预测真。有时,实在界不经意的外在于人们的预测,并且外在于人们的知识、经验与视野。所以,人们对于这种变化着的实在界的认知,既要靠感知与认知判断以及价值断定,又不可避免地存在必然性、实然性与可能性等多种认知倾向与结果,但这也并不是说,人们对事物的认知是浑沌的。对于身心二元论有一个形象的比喻,那就是先把蛋糕切开,然后再问这二者是如何关联的。智能和技能都是人的能力,只不过前者侧重于先天性,后者侧重于学习。在捍卫人的心灵与外部世界关系时,有人会用相对独立的主观理性能力构造一个独特的所谓感觉材料世界,它和真实世界保持着某种张力。人有智慧,也有情与欲。只重情和经验并单纯地累积与使用,就像蚂蚁式的难以在密如蛛网的模态语境中,找出真正的目的性认知方向。只重智慧,忽略人的情与欲,单纯地理性布局,就像蜘蛛从自己身上编织网络,会逐渐走向虚无,难以在模态语境中认知目标的价值与意义。而“欲”则是人审美诉求与行动的动力,“欲”始终影响着人的“知与情”。如男子送女朋友回家,从A点出发到E处女方的家,有B、C、D三条道路可走,C处直线距离到E处女方家,距离最近,路程最短,B路向左边绕了一大圈到E处女方的家,D路向右边绕了一大圈到E处女方的家。当这对男女选择B路或者D路时,“情”就对理性选择进行了影响。当这对男女走到E处女子的家门口时,女方说“没想到故意选择这条远一点的路,还是这么快就到了”。在这一句话里,这对男女此时的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就很难分得清楚。培根认为,蜜蜂的道路介乎两者之间,蜜蜂从田野与花园采集材料,能够把它们转化成蜜,一种对人有益的营养物。模态语境认知与欲望认知不是单纯经验主义的,也不是单纯理性主义的。如果把认知目的性,比作人们思想与行动的营养物,那么,欲望认知只是强调“人”不能只是抽象的,因为欲望认知、审美认知都有着丰富的情感作为人的价值意义基础。
可以这样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意义主体,欲望作为一种智力自由有其思想内容。模态语境里的主体在变动不居的行为体验中,有事实真的断定比较困难。人所感觉到的不一定能成为知觉,因为人的感觉器官接受信息的能力远大于人脑处理信息的能力,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感觉信息都能被大脑选中,只有经过筛选的信息或者那些对于价值目的的紧急信息,才会被人的心身加工成知觉。在摇篮旁熟睡着的母亲,对周围的喧闹声一点儿也听不到,但小宝宝稍有动静,母亲就会立刻醒来。有时,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难以下断定,就会说,也许吧!可能吧!其实,这也是一种断定,它含有可能P(◇P)与可能非P(◇┓P)的断定。人的欲望对理性的理解有一定的影响,因为理性本身也有认知欲望。欲望指涉的是人的各种需要、兴趣与爱好,尤其是与人的身体愉悦中某种性情相关的欲求需要,它有无数的类别和形式。这些欲望有些是作为灵长类动物的人所具有的本能,有些则是对动物欲望层次的超越,并夹杂着人类特有的知觉智慧。而且,欲望的生产是一种持续不断并无所不在的创造流和强烈的情感流,它既“随心所欲、独出心裁、别具一格、奇思异想”与发明创造相联,又是不逾矩的。前者由人的心身、心智决定,后者由人的社会性与道德感决定。研究表明,欲望与情感密切相联,而情与欲又都连通着人的智识。正是那些暴露的情欲动力所追逐的欲望对象,在推动着叙述、表达和想象力的向前发展。如在自然科学领域里,科学家们往往成功于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神秘感的好奇,对未知领域的冲动;在社会科学领域里,大师们往往是对人性的好奇,对人类命运的关照,对人类社会美丑善恶事件表现出的责任与正义感;在人文艺术领域里,文艺家们往往成功于强烈的情感、快感、美感、表现欲、荣誉感,对审美形式、审美能力的钟爱与向往。如此等等。说到底,人性包含有理性、情感与欲望,人们的交流理解既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分析与表达,也是一种情绪或情感的价值理解。理解的内涵是“领会”,其中包含有“会”和“领”,能领受某事并能会做某事。但对“他心”理解又不是主客式的,我的心灵对于他人而言是不可直接观察的,对自己而言则是全然透明的。如当人们说“颜回之乐”时,也许不好理解,但那不是因为颜回总爱偷着乐,而是因为这种类型的快乐,不仅与某种面部表情或某件喜事相连,而且与个人生活行事的方方面面“千丝万缕”地连在一起。人们要在一定的深度上读懂“颜回之乐”,就要对颜回的生活有一个整体理解。
模态逻辑是经典逻辑的扩展,模态命题则是人们对事物模态状况的摹写。由于生活世界中人们的认知是切身主体的认知,所以,人们的理解及其表达,还有内干扰与外干扰以及语义干扰与不恰当的语境敏感等。这样一来,认知漂移、理解偏差等现象也就会引起人们的认知手段与认知目的远离,并出现目标认知的结果有多种可能性情况。时下,物理世界与赛博空间以及虚拟空间交织,实在界已不再是传统认知那样,它既是“脚踏实地”的,又是三维空间中的物质在一维时间中的演化。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下的时间本身已成为一个四维时空流形。人们在每一时刻所经验到的世界,只是四维时空连续统中的一个截面。此时,时空直接影响着理智能力下的判断活动,思想实践除了心理状况的解释之外,主体没有其它的证据来证明认知和理解能力的完全可靠性。因为人的直觉有着离散性,人类社会中不同的人群,对于同一个思想实验的反应也是不尽相同的。在科学解释与科学说明等活动中,人们的模态认知表达层出不穷。如人们在尚未有明确证据能证明产生某现象的原因时,总会提出多种可能性,然后经过逐一验证,排除一个又一个的可能情况,直到留下没有理由排除的那一情况,而这一情况就可能成为产生现象的原因。这类似于命题逻辑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P∨Q∨R)∧(┓P∧┓Q)├R)所运用的认知路径。应该说,在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中,这种路径有极强的方法论意义。
四、模态语境认知的特征及其表现以及身体认知与认知价值
模态语境认知是一种在语用意义上的心灵理解与价值认定。虽然模态语境认知不能做到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以及价值论的统一,但是,模态语境认知既要求诉诸理性分析,又要求诉诸生命体验。模态语境认知既不是只有慎思明辩的理性分析,更不是先验与超验的。也就是,先从绝对精神下降到人,然后,从人的自我意识落实到现实的人,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满足人的情感需求与价值选择。模态语境认知是一种切身主体能够体会得到的真切情感与含有价值认知的断定。由于模态的必然性、可能性与偶然性以及语境的情景性与动态性,所以,模态语境认知不可能只是认知主体一系列观念的链接,它蕴涵着极强的生命体验并与身体认知紧密相联。正如黑格尔所说,同一句格言,在一个饱经风霜、备受煎熬的老人嘴里说出来,和在一个天真可爱、未谙世事的孩子嘴里说出来,其含义是根本不同的。因为理性能力的形成,完全取决于人的大脑所具有的独特的结构与功能以及有内在冲动力的身体感觉,因而正是我们身体的特殊性质构成了我们的概念化和范畴化的各种可能性。人的身体作为认知和实践的主体不仅是反应与感知的器官,也是创造、建构和传播的力量。美国学者戴奇沃迪在大量的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后说,“身体是一本活生生的心灵自传;探索身体是一个自我了解和自我疗愈的旅程。”[5]戴奇沃迪认为,正是我的身体造就了我的心灵,它与先验特性正好相反,心灵完全是由我们身体的特性、大脑神经结构的非凡细节以及人体在世界中的日常活动的特有方式来决定的。而且,人类的意识活动有高低之分,围绕高级意识活动的各种争论目前已经全面展开。人类智能除了能够体现出推理、计算等这样一些意识活动之外,还能够体现出情感、感受质、意向性、自由意志等一些更加高级的意识活动。虽然一些关于人工智能的科学研究都只能是客观活动,但只有对这些智能问题进行研究,才会产生出查莫斯关于意识的易问题和意识的难问题的区分。模态语境中的认知是一种意识的难问题,当前人工智能虽然不能够模拟解决只能够解决意识的易问题,但人们可以在哲学逻辑框架下对模态语境认知进行研究,因为无论是未来还是未来的未来,人类智能始终是“前行者”。
当前,人工智能有突出的三种观点,即计算主义、二元论和心脑同一论。计算主义认为,人们可以将人脑看成是数字计算机,因此心灵本质上是可计算的程序,由此高级的人工智能是可能的,因为说到底世界只有两样东西:能量与数字;二元论则认为,人脑是能产生主观经验的独特装置而非数字计算机,情感体验与爱恨情仇这些对象,人们是没有办法计算的;心脑同一论的看法是,人脑是神经活动的生理器官而非数字计算机,因此计算主义意义上的人工智能是不可能实现的。模态语境认知既有心脑同一的特征,又有逻辑计算的功能。这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模态语境认知是情境的语用的,而语言储藏着前人的智慧,它的本质不仅意指声音和符号的统一,而且语言是通过人的身体行为“把一个存在者同另一个存在者相调谐的最基本形式”[6]。胡塞尔说,语言作为人类进行交流的手段和非独立的事实,是针对某些对象的一种独特的方式,“是思想的身体”;其次,模态语境认知中的语言运用,既是身体发出的声音,包括情感声音、经验声音、象征性声音以及反映真相的声音,同时也是在外部世界中呈现为客观形式的身体能量,以及通过发话行为和节奏快慢超越肉体感受、知觉形象和事件过程形成的带有秩序和结构性质的词语、符号和语素等,在语用层面上模态语境认知与人的身体认知紧密相连;再次,模态语境认知是把认知客体当作感知的人的活动对象,在实践的动态中去从主体方面理解,而不是像旧的唯物主义那样,对对象只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换言之,模态语境认知的特点就在于,有可能与偶然以及实然等多种情况出现,这样就增大了切身主体断定的难度。如在现实生活中,每当人们权衡利弊不决时,就会用掷硬币来看它的正反面,以便帮助人们在价值选择中做出最优决断。在生活世界里,这就是模态语境认知与身体认知以及价值选择在心理层面选择,它是人们择优不决时的一种方法。
模态语境认知既是对象认知的价值权衡,也是对于认知结果不确定性的平衡。如今天是阴天,下雨是可能的。尽管事后得知全天并没有下过一滴雨,但这一模态命题是没有错的。当然,模态句的真之条件是子句的意谓处于模态词所表达的可能性之下。在模态语境条件下,专名和摹状词也有重大区别,如对命题模态性质而言,一个未遂犯,就有必要确定是能犯的未遂,还是不能犯的未遂。能犯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客观上有可能完成犯罪,但在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可能P”等值于“并非必然不P”(◇P←→┓□┓P);不能犯的未遂则是指行为人因为某种认知错误而使其犯罪行为根本不可能完成犯罪的未遂形态。“不可能P”等值于“必然不P”(┓◇P←→□┓P),这两种未遂所具有的危害社会的现实与危险社会的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可以说模态语境认知扩大了认知主义研究范式的应用范围。人的认知和全部符号都是源自于人的身体及其行为,并不完全是单纯的大脑活动,它产生于身体活动中获得的感觉、知觉、经验与悟性,它既是作为认知和实践主体的身体,对认知对象、作用对象、审美对象所发出的认知意向,也是人的身体所拥有的兴趣、志向、目的、动机等共同作用于认知活动的结果。塞尔认为,与观察者相关联的特征和不依赖于观察者的特征之间的区别,比人们的哲学文化中的许多传统的区分,如心灵与肉体的区分或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更为重要。“意识和意识性是实在世界不依赖于观察者的真实组成部分,但它们使动物有了创造与观察者相关联的现象的能力。”[7]我的感觉、我的思维是我的心理部分,这些部分是看不见的,虽然这些心理活动被认为是主观的,但它仍然遵循着一定的心理学规律。“人体这种物质,不仅在它内在的无形的精神对外部事物造成最初概念时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于重复这些概念,把概念联系起来的内部活动,即思维活动,也是不可缺少的。”[8]从哲学中的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哲学、认识论等子哲学领域而言,模态语境认知是认识论的,但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也是实践的,它多运用于不明朗状况下的模态命题以及对模态命题真假的断定,而不是对于事物不确定现象的简单摹写,或者对于事物模糊状况做出哲理的辩证法的分析。
五、结 论
罗素在《哲学问题》第十五章“哲学的价值”中说,哲学的用处在于能够指点出人所不疑的各种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彰显了哲学逻辑的哲学意蕴。心灵本质上是生物学的现象,因而它的两个最重要相互联系特征——意识和意向性——也是生物学的特征,但这不能忽略文化。人们说,人有了文化,文化就产生了人。这种说法看上去似乎是循环论证,其实这里面的“文化”一词有着不同的含义。前者是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文化是人类所独有的;后者是说,现在所有的人都在一定的文化下成长,都是文化价值熏陶下的人。因为人不但生活在由实践生成的事实世界中,同时也生活在由主体赋予客体以情感与审美意义而生成的价值世界中。时下,认知科学分为计算主义、表征主义与认知主义等研究范式,虽然模态语境认知还谈不上是一种范式,但要归类可大致算作认知主义范式。模态语境认知看重生命体验与理性分析相互渗透,或者说重视理智分析与情感动人相互交融,而且特别强调普遍概念与具体情境相互贯通。模态语境认知与可信信息选择以及因果链条中的他心理解,既是“静态的”主客式的对“对象世界”的认知,又是“动态的”主主式的认知他心、走入他心、“主体间性”的认知。质言之,模态语境认知的必然性与可能性以及偶然性等多维度认知与理解,既是哲学逻辑的同时也是语用逻辑的。模态语境认知既将人的“身心灵”分为心智与心身这样的两个维度,又强调人的“知情欲”之间相互影响,从而探究模态语境里切身主体认知的多种可能性状态。
总之,认知论不同于心理学,而囿于意识向精神和心情的安宁中求真知,那也最终只会是某种宗教。但如果固执自己的思维,向心情和意志不动摇中求取安宁,独断地绝念于一切知觉实践又会堕于怀疑主义,意识原理不会贯彻于生活世界之中。模态逻辑与一阶逻辑的区别就在于模态逻辑引入了模态算子,因此也就引入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隐晦语境、内涵实体真值等问题。值得指出,真实世界的指称对象与虚构世界的指称对象的实在性是不同的,人们无论如何推不出后一种的实在性。但也应看到,后者正是人类各种心智创造活动之丰富性的生动体现,这是由于认知本身就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当今,人工智能的进步动动手指的办公自动化,赛博空间与模拟现实的虚拟经济等等,与真切知觉日益同一化的现象不断大量地出现,这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生活思维空间。模态语境认知与欲望认知以及认知的目的性和理解维度都无一不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认知能力。因此,从文化制约思维,思维影响文化来研究模态语境认知尤为重要。概言之,模态语境认知就是不用纯数学演算与模型建构等技术手段,而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结合人的“身心灵”探知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模态语境认知也把“真”这一问题放到价值视域框架下进行分析,这样也就深化了“哲学逻辑模态语境的认知与心灵理解”这一中心主题。约翰·塞尔在《心灵、语言和社会——实在世界中的哲学》中说,“当我意图向人们进行传达时,我的意图是要产生理解。但理解就在于要领会我的意义。因此,传达意向就是要使听话人认识我的意义的意向,也就是理解我的意向。”在此意义上,人作为“灵与肉”相结合的存在,既带有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又带有不懈追求生存与认知高度的无限“可能性”。模态语境认知与心灵理解就是在此意义上,给人们提供一种探讨这一“可能性”的方法论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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