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辽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思考
2018-01-28孙晓东
孙晓东
(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110003,沈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工作。2016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2017年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建设目标和工作措施,提出: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7年10月31日,财政部、水利部提前下达了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617亿元,为地方统筹安排资金、提前谋划来年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加快并保质保量完成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提出相关建议。
一、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重要性
1.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正是着眼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解决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不断把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事业向前推进。
2.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是通过着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水利建设投资拉动作用、经济支撑功能和生态环境效应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提升防汛抗洪和防灾减灾能力的有效举措,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贯彻落实。通过《方案》的实施,经治理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将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江河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将有显著改善,防洪工程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在中小河流治理中充分考虑生态治理措施,将减轻治理河段的水土流失,两岸生态环境将得到美化,并随着河道管理的加强,乱采砂、侵占河道、排污、倾倒垃圾等现象将受到严格约束,河流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将得到逐步改善。
3.是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基础工作
按照《方案》的基本原则,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必须与推行河长制有机结合。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率先建立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总河长、河长的重视,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各级有关部门必须积极利用好各级河长在推进前期工作编制与审批、落实配套资金、推动项目提前实施、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加快方案实施。
二、当前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以辽宁省为例,2016年,经省水利厅组织,各地区积极复核上报,全省共将6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7条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和104条中小河流治理、22项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纳入《方案》。上述项目均是近年来汛期辽宁省暴露出的突出防洪薄弱环节,群众高度关注,治理呼声强烈,因此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必须尽快补齐小型水利设施短板,增强水利防灾减灾能力。
2.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方案》已明确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并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2017年8月水利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省级层面也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真正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中央明确的目标任务。
3.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时间紧、任务重
《方案》中全省共涉及大江大河、中小河流、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大类项目,规划总投资近90亿元,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平均每年要完成近30亿元的建设任务。上述四类项目今后三年辽宁均将按照超过近年同类项目投资规模的2~3倍组织实施,压力与挑战可想而知。
4.制约项目实施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与质量亟须提高。以辽宁省为例,目前占全省方案规划总规模63%的、流域面积3 000 km2以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相对滞后,项目储备不足。各地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文件报批进度缓慢,导致部分地区可研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部分地区前期工作质量不高,审批把关不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延误工期,影响年度任务的完成。二是制约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及验收进度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项目因存在占林占地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建设及验收进度受到影响。三是部分地区招标手续繁琐,项目组织协调不力,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个别地区未及时清理标前审计,未做到财政投资评审与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查同步进行,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三、对全面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发改、财政、水利、国土、住建、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职责范围内推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相关工作;并由各级政府建立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自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
2.完善前期工作,突破主要瓶颈
当前,前期工作滞后已成为制约方案实施的主要瓶颈。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汇报,积极落实前期工作编制经费,推动加快前期工作的编制与审批进度;应逐项落实前期工作责任,明确前期工作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应加强技术审查,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应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提倡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治理标准和方案;应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方式,做好项目储备,确保2020年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同时,建议国家大力支持省级层面积极推动审批权下放,将流域面积3 000 km2以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前置件和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并合理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充分调动市级技术力量,加快审批进度。
3.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建设资金
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由政府协助筹集配套资金,切实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提供必要保障;要确保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和防洪排涝直接相关的堤防加固、清淤疏浚、防渗处理、护坡护岸等主体工程建设,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4.鼓励提前实施,强化工程建管
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转变思路,对前期工作完备、市县配套资金可落实,且符合提前实施要求的项目,可按要求申请提前实施,全力加快建设进度。各地应按照面上项目投资完成率必须达到年度投资计划80%以上的建设目标,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应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应积极配合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创新管护体制,实现长效管理
建议各地积极推进建立项目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小型水利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应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高位推动为契机,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应切实发挥基层水管员的管河护河作用,切实肩负起河道管护责任;应落实河湖合理保护和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设障等行为;应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确保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结 语
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事
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将其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和对各市的绩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尤其是推进前期工作缓慢的地区要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通过不断创新推进体制机制,全力抓好 《方案》的推进实施,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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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雷.适应新常态 落实新理念 全面加快“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J].中国水利,2017(2).
[3]陈雷.凝心聚力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J].中国水利,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