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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来唐代翰林学士及相关问题研究述评

2018-01-28赵世金马振颖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中书翰林学士

魏 臻,赵世金,马振颖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

翰林学士设置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是在唐初秦府“十八学士”、弘文馆学士、“北门学士”等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而来。唐朝初年秦王李世民出于统一政治和战争的需要设立秦府“十八学士”,“擢房玄龄、杜如晦一十八人,皆以本官兼学士,给五品珍膳,分为三番直更,宿于阁下,讨论坟典”。[1]李世民即位后又进一步设置弘文馆学士,“精选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虞世南、褚遂良、姚思廉、欧阳询、蔡允恭、萧德言等,以本官兼学士,令更宿直。听朝之隙,引入内殿,讲论文义,商量政事,或至夜分方罢”。[2]秦府“十八学士”与弘文馆学士的主要职责都是参谋顾问,并且经常有官员兼任这两种学士,如虞世南、姚思廉等人。同时还有一些名儒学士被赋予草诏权,但是未加学士名号。武则天时在唐太宗李世民的基础上发展出“北门学士”,参谋朝廷疑议和表疏,同时分割宰相的职权。这些行草诏职能的学士就是唐代翰林学士的前身。

至唐玄宗即位后设置了翰林院,“盖天下以艺能技术见召者之所也”。[2]此时的翰林院还没有将文学之士与其他艺能伎术之士区分开来。这些文词之士经历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的演变后,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改为翰林学士,并在翰林院南面别建翰林学士院。至此才将翰林学士与其他翰林待诏区分开来。

1980年以来翰林学士的研究逐渐得到重视,2000年以后得到较大关注。本文在全面收集现有论文的基础上,将近三十年来唐代翰林制度研究归纳为翰林学士史料的考订、翰林学士的设置、翰林学士职能及相关制度、翰林学士与唐代政治文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唐代翰林学士史料的考订

资料的搜集与考订是进行研究的基础。由于翰林学士是唐代新设置的一种使职,但是新旧《唐书》官志、《通典》《唐六典》等典籍中对其不载或记载简略,而且都没有注明官品。经赖瑞和研究认为这是由于唐代职官书所记载的官制与实际政治体制运行时的差别所致。[3]因此,我们对翰林学士的研究就需要借助于两《唐书》中的人物传记、墓志碑刻、类书、唐宋乃至明清时人的文集笔记中的相关资料等。但这些资料往往较为分散并多有抵牾,对其收集和考订很有必要。

1947年岑仲勉《白氏长庆伪文集》一文中就对东洋本《白氏长庆集》卷三七至四〇所收翰林制诏分六类进行了辨伪讨论。作者根据诏书的草制时间、制书中的姓名和官制等,再结合史传记载,认为确属白居易为翰林学士时所草制诏有一百二十二首,根据现有史料无法判断真伪的有三十首,可以肯定为伪作的有四十八首。[4]

翰林学士壁记是研究唐代翰林学士的重要资料。最先注意到翰林学士壁记价值的是岑仲勉先生。岑先生1982年在《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一书中首先肯定有关翰林学士壁记的价值,同时结合两《唐书》、碑刻、诗文笔记等史料对其进行考订补证。书中对翰林学士壁记的研究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翰林学士壁记注补:作者以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为基础,参以韦执谊所作《翰林院故事》和元稹《翰林承旨学士记》,分朝代对唐玄宗至唐懿宗朝的翰林学士的人数、官历、出入院等情况作了考证补充。第二部分是补唐代翰林两记:卷上是对唐末期僖昭哀三朝翰林学士的补记和辩疑;卷下主要对唐文宗至哀帝朝的翰林承旨学士进行补记,还对唐代翰林学士相关史料作了附录或校订。这项工作丰富了唐代翰林学士研究的资料。[5]

继岑先生之后,傅璇琮先生在唐代翰林学士资料的收集考订上也用功颇多。首先傅璇琮、施纯德先生于2003年编写《翰学三书》,将南宋洪遵《翰院群书》、明代黄佐《翰林记》以及清代鄂尔泰、张廷玉《词林典故》三部专门记载翰林学士的书汇编起来。其中《翰院群书》中收录了由唐至宋有关翰林学士的相关史料,方便了研究者查找使用。[6]

其次,傅璇琮先生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撰写了《唐翰林学士传论》及《翰林学士传论·晚唐卷》两书。《唐翰林学士传论》一书,由上、下两编组成。上编收录了九篇作者关于唐代翰林学士的研究论文。其中《唐翰林学士史料研究劄记》、《唐翰林学士记事辨误》、《岑仲勉〈补僖昭哀三朝翰林学士记〉正补》这四篇文章主要是对唐代翰林学士史料的考订;《唐代翰林学士与文学》、《从白居易研究中的一个误点谈起》、《唐翰林侍读侍讲学士考论》这三篇文章从文学的角度对翰林学士进行研究;《李白任翰林学士辨》一文认为应该对开元前期与后期的翰林供奉与翰林学士进行区分。《〈蒙求〉流传与作者新考》一文对敦煌《蒙求》卷子考辩后,得出其作者应为李瀚,而非唐代宗时翰林学士李翰。《〈翰学三书〉编纂小记》一文对《翰学三书》编纂的缘起、内容、特色进行了叙述。下编为唐玄宗至唐敬宗朝七十余位翰林学士立传,主要从两方面进行撰写:一是翰林学士在任职期间的活动,如草拟奏章、参与谋议等;二是翰林学士入院前的官历。史料使用上,除使用两《唐书》、《全唐诗》、《全唐文》等基本史料外,还广泛采用诗文别集、杂史笔记、石刻文献等资料,在史料的相互对比中去伪存真。[7]

《翰林学士传论·晚唐卷》为唐文宗至哀帝朝一百五十余位翰林学士立传,订正了两《唐书》中有关的误记。认为晚唐翰林学士的活动有所扩展,因此应该从生平事迹、参政方式、生活心态、社会交流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的研究。[8]

卢燕新于2007年撰写《〈翰林学士集〉题名职官考辩》一文。通过参考两《唐书》等史料对集中诗人职官题名进行考订,认为这些题名可能被改动过。同时还考证出该集存在着篇目遗漏和目录编制体例不一的问题。[9]提醒我们在使用此材料时要审慎考辩。

新墓志的发现丰富了唐代翰林学士的研究。2012年陈尚君撰《唐代翰林学士文献拾零》一文,主要是对前述傅璇琮所著《唐翰林学士传论》和《唐翰林学士传论·晚唐卷》两书内容进行充实补证。所用文献主要是墓志,特别是近年来新发现的墓志。文章关注新资料、新研究动态,开阔了唐代翰林学士研究的空间。[10]2016年卢燕新《出土墓志所见唐翰林学士黎幹考》一文,将《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兵部侍郎寿春郡开国公黎公墓志铭并序》与两《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中有关黎幹的史料对比考证。勾勒出黎幹一生的官历,认为他在唐肃宗至德末年(758)至上元元年(760)做过约两年的翰林学士。虽然无法考证他在翰林院期间的活动,但是作者推测他的思想心态和政治活动应该是与任官前期一致的。[11]

二、翰林学士的设置

正史与政书中对翰林院设置的记载不是很一致。《唐会要》卷五十七翰林院条:“(翰林院)开元初置”,“盖天下以艺能技术见召者之所处也。学士院者,开元二十六年之所置。在翰林之南,别户东向。考视前代,即无旧名……至二十六年,始以翰林供奉,改称学士。由是别建学士院,俾掌内制。”[2]根据《唐会要》记载,翰林院设置于开元初,至开元二十六年(738)另置翰林学士院。而《新唐书》中并未记载翰林院的设置时间,只是将学士一职与翰林待诏作了区分,认为“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语言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12]其对翰林学士院成立时间的记载与《唐会要》一致,“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12]故要研究翰林院与翰林学士院的问题,首先必须厘清两者的设立时间及相互关系。学界关于翰林院及翰林学士院的设置时间,大致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翰林院设立于唐初,之后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为将草诏之臣与伎术之士分开另设翰林学士院。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1985年杨友庭在《唐代翰林学士略论》中认为唐初设立的翰林院是由文学伎术之士共同构成的,其主要职能是供皇帝娱乐。唐高宗及武后时期,设置“北门学士”用来参谋决议,以达到分宰相之权的目的。此时以“北门学士”为代表的文学之士的职权和作用比前一阶段有所提升。玄宗即位后因为中书事务繁剧,故选词学之士进入翰林院以翰林待诏的身份来处理部分表疏批答。到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才将翰林院中的翰林供奉与伎术之士区分开来,并另立翰林学士院,将学士院中掌诏书者称为翰林学士。[13]1986年,赵康在《论唐代翰林学士院之沿革及其政治影响》一文中认为翰林学士院肇始于李世民秦王府的文学馆,李世民即位后设置弘文馆学士作为政治上的参谋顾问。发展到高宗乾封时,弘文馆学士因为在宫城中地理位置的关系开始有“北门学士”这一别称。开元初年,唐玄宗又把北门学士改为翰林待诏,并于开元十三年(725)设置集贤殿学士,使两者分掌诏书制敕。至开元二十六年(738)又将翰林待诏改为翰林供奉,并建学士院。至此翰林学士最终形成。[14]1987年李雪华《唐代翰林学士考述》一文认为唐初的翰林院是文学伎术之士杂处的“待诏之所”。之后随着文学之士地位的提高和巩固,于开元二十六年(738)建立了翰林学士院,并将此前翰林院中的翰林供奉改称翰林学士。[15]

第二种观点认为唐玄宗即位时设置翰林院,至开元二十六年(738)又设翰林学士院以示区分。1992年徐茂明在《唐代翰林院和翰林学士设置时间考辨》一文中对两《唐书》以及《唐会要》中相关史料进行考证,认为唐玄宗即位后才有翰林院这一机构。作者还对历史上产生的三种有关翰林学士名称产生时间进行考证。在比较了开元二十六年(738)说、肃宗至德说(756~758)和德宗以后说三种观点后,认为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始置翰林学士,但此时只是泛称,到德宗与宪宗期间才有“翰林学士”的习称。翰林学士的设置体现了从“实”到“名”的过程。[16]毛蕾《唐代翰林学士》一书[17]以及王定勇、李昌集《唐翰林制沿革考》一文[18]中也大致持此观点。

综上来看,虽然学者们对翰林院产生的时间有唐初和开元初两种看法,但是就翰林学士院及翰林学士产生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这点形成了共识。

从以上关于翰林院设置时间的争论来看,厘清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解决关于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的形成时间问题。《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中对三者关系作了说明:“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12]这里明确指出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的演变路径。唐代李肇在《翰林志》中也有相同记载:“玄宗初,改为翰林待诏,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相继为之,改为翰林供奉。开元二十六年,刘光谨、张垍乃为学士,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至德宗已后,翰林始兼学士之名。”[1]

一些学者结合史料记载,对翰林待诏、翰林供奉和翰林学士出现的时间进行了梳理考证。1989年唐长孺《跋唐天宝七载封北岳恒山安天王铭》一文,根据撰碑人李荃左羽林军兵曹参军事、直翰林院学士、供奉,上柱国勋的结衔,认为最迟在天宝七年(748)时,翰林学士院已经开始设置学士。并且从官衔上看此时直翰林院学士与翰林供奉是并存的。[19]1995年孙永如《唐代的翰林待诏》认为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翰林学士院的设置将掌诰命、参枢密的“翰林学士”和以艺能供奉的“翰林待诏”区分开来。[20]2002年马自力《唐代的翰林待诏、翰林供奉和翰林学士》指出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三者之间存在着演变关系。认为翰林待诏是唐初为皇帝消遣娱乐而设立的伎艺之臣。翰林供奉则设立于玄宗开元十年(722)前后,选翰林待诏中文学之士来掌诏书制敕。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为了区分草诏词臣和伎艺之士,别置学士院。[21]2015年王溪《唐五代翰林待诏与翰林学士职任关系探讨》一文在认同翰林学士与翰林待诏之间的分化、演变关系的前提下,提出应该关注二者之间的相似处。例如二者都是差遣职、有时可以相互迁转、合作撰写碑志等。[22]这为我们研究翰林学士的演变提供了新的视角。

三、翰林学士职能及相关制度研究

唐代翰林的主要职能,大致可以归结为草拟诏书、顾问侍从两方面。毛蕾的《唐代翰林学士》一书对此进行了较多探讨论述,认为唐代翰林学士的职能主要体现在草拟诏命和充当侍从顾问两个方面。草拟诏命职能方面,依据唐代李肇《翰林志》中的论述,从文书类别、名称、用纸规格、用印、包装规格这五个方面,绘制了翰林学士草诏范围的表格,并进行归纳。以图文结合的方式,清晰地说明了唐代翰林学士的草诏职能。在顾问谋议方面,则认为晚唐时翰林学士的主要职能是通过解决藩镇问题和宦官问题表现出来的。最后对翰林学士的临时差遣作了归纳,认为主要集中在撰文辅佐政治、奉诏撰写纪念文章、参译佛经、和主持科考覆试等四个方面。[17]

翰林学士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人员组成、选拔、任免、宿直、俸禄赏赐、朝服班序等制度。1996年杨果在《中国翰林制度》一书中概述了唐代翰林学士制度,有朝服班序、俸禄赏赐、保密制度、值日、考试、加衔、员额、内部组织、机构布局等诸多方面。作者的论述使我们对翰林学士制度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23]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考证论述的是毛蕾《唐代翰林学士》一书中第二章翰林学士院制度。该章主要从人员组成、学士的选拔、学士的迁转与俸禄赏赐、朝服班序以及宿直制度与工作环境等五方面进行了阐述。在人员组成上,作者认为翰林学士院主要由翰林学士、承旨学士、学士院使、院吏组成,晚唐穆宗至文宗时期还断续存在翰林侍讲和侍书学士。翰林学士的选拔主要是通过入院考试,考试内容并不固定,主要是制诏和诗赋。文中勾勒出翰林学士在院时的大致迁转次序:员外郎知制诰—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侍郎知制诰。出院则多有机会出任宰相。德宗兴元元年(784)始对翰林学士朝服班序作了规定,“宜同诸司官知制诰例”。宿直的时间长短,根据唐代李肇《翰林志》中的记载,与入院时的寄禄官官阶有关。[17]

学者对唐代翰林学士有关制度的讨论热点,主要集中在翰林学士的人员组成、翰林侍讲、侍书学士的设置和翰林学士的迁转。唐长孺《唐代内诸司使及其演变》一文先据《册府元龟》卷六九九内臣部谴责和《文苑英华》卷七九七中关于翰林使的记载,认为自宪宗元和以后翰林使开始参与军国大政。而后又通过考察学士使郄文晏的任命制书和吴承泌的墓志中所记二人参谋决议的职责,认为学士使与翰林使应该是同一种使职的改称或异称。[24]在翰林学士的员额问题讨论上,毛蕾《唐代翰林学士》一书归纳分析唐代以来的观点后认为,有定额或者无定额这两种说法可能并不一定完全矛盾。这可能正体现了翰林学士员额由随意设置到制度化的过程。[17]有关翰林侍读、侍书、侍讲学士的争论主要在于是否设置过侍读学士。2004年傅璇琮《唐翰林侍讲侍读学士考论》一文认为侍讲侍读学士存在于唐穆宗至武宗初。[25]而杨贺于2013年发表《唐翰林侍讲侍读学士新考》一文则认为唐代并无侍读学士,应是侍讲学士之误。同时考证宋代咸平二年(999)才设置侍读学士。[26]有关翰林学士迁转的文章有:2010年孙国栋《唐代中书舍人迁官途径考释》一文认为在唐文宗至哀帝时期,翰林学士的叙进多为中书舍人迁户部侍郎或工部侍郎。[27]2011年,赖瑞和在《唐代中层文官》一书中考察了郎官与翰林学士的关系,认为唐代以郎官充翰林学士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郎中或员外郎身份任学士;另一种是在学士任期内升为员外郎或郎中。[28]

四、翰林学士与唐代的政治文化

翰林学士出现并发展的中晚唐时期,也是中枢机构由三省制向中书门下体制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官职分离的趋势出现,使职盛行。同时由于中晚唐政治局势的变化,政令的传递主要依靠书檄,故翰林学士由于其草诏职能日渐受到重视。这是探讨翰林学士与唐代政治文化的大背景。

(一)翰林学士与皇帝、宰相以及宦官的关系

学者们对于翰林学士与中枢政治关系探讨,主要集中于翰林学士与皇帝及宰相之间的关系、翰林学士与宦官之间的关系、以及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的关系这三个方面。

学者们分别从三个角度对翰林学士与皇帝及宰相之间的权力关系进行研究。首先是以袁刚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从君相矛盾斗争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代表性的文章和著作有袁刚《唐代的翰林学士》[29]一文和专著《隋唐中枢体制的发展演变》。[30]从唐代中枢政治演化的角度,认为旧有的三省制逐渐被唐中后期形成的翰林学士、枢密使以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取代,从而形成了新的政治中枢。持大致相同观点的还有戴显群《唐五代政治中枢研究》一书。作者在该书第三章“唐代的翰林学士”中认为唐代翰林学士职权的发展起到了分割相权的作用,而唐德宗朝是翰林学士职权发展的转折点,这体现在德宗建中四年(783)的泾原兵变后倚重陆贽草拟往来书诏。唐顺宗时翰林学士成为皇权对抗宦官的重要工具。宪宗时由于对抗藩镇的需要,宰相权力有所提高,但是在元和年间设置了翰林学士承旨“独承密命”。这标志着翰林学士制度的完善和翰林学士地位的提高。[31]2008年戴显群在《唐五代社会政治史研究》一书“第三章唐后期政治中枢的演变与唐王朝的灭亡”中进一步认为唐代后期政治中枢由唐初三省制演变为由宰相、枢密使、和翰林学士共掌权力的新中枢。[32]

对上述观点提出商榷的是赵康于1986年发表的《论唐代翰林学士院之沿革及其政治影响》一文,他认为唐代翰林学士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参与朝廷决策,但是决策权还是掌握在皇帝手中,还不能与宰相相提并论。[33]

随着研究的发展,学者们开始以唐代皇帝的更迭为顺序,对翰林学士与中枢的关系进行研究。2000年毛蕾《唐代翰林学士》一书主要从皇帝对翰林学士职能作用的影响的角度,对唐德宗朝至武宗时期皇帝和翰林学士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德宗时翰林学士多被猜疑,迁转极缓。顺宗时,王伾、王叔文在永贞革新中失败,翰林学士地位有所下降。宪宗时很好地平衡了翰林学士之间的关系,同时也确立了翰林学士的迁转顺序,使翰林学士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穆宗、敬宗时由于皇帝无法驾驭大权,翰林学士的作用也因此受到削弱。因文宗是在宦官的扶持下即位的,所以在政治上也受到其控制,翰林学士依旧权力有限。武宗时期,政事专委宰相李德裕,翰林学士几乎不用事。[17]

傅璇琮先生在对唐代翰林学士史料详考的基础上,认为研究唐代翰林学士,应当重点关注他们参与政治的方式和心态,并且重视个案研究。进而在此基础上以朝代为断限,撰写了一系列有关唐代翰林学士文学与政治的文章:2000年《唐玄肃两朝翰林学士考论》一文在对玄宗、肃宗两朝的翰林学士作个案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唐玄宗、肃宗时期的翰林学士并没有多少职权可言。[34]2001年《唐永贞年间翰林学士考论》一文认为永贞革新是翰林学士与宦官集团之间的一场政治斗争。导致翰林学士最终失败的原因是他们不能齐心协力,虽然有远大的政治抱负,但却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力量。[35]2002年《唐宪穆两朝翰林学士考论》一文认为翰林学士地位具有双重性,表现在翰林学士地位尊崇;但也因此极有可能成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36]2005年《唐德宗朝翰林学士考论》论文认为德宗朝是翰林学士职权演化的关键时期。同时也以陆贽为例来说明如何正确地运用史料来合理地判断唐德宗时翰林学士的职权。从而避免过高估计翰林学士的作用。[37]

2012年黄楼《唐宣宗大中政局研究》一书中以发展变化的眼光对翰林学士制度进行了考察。认为宣宗与翰林学士的关系随着时局变化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大中早期宣宗为确立统治地位特别优待翰林学士。大中中期由于皇权巩固,开始防范翰林学士的势力扩大。大中后期时局动荡,宣宗又加强了对翰林学士的依赖。这一系列变动体现出宣宗对翰林学士制度的改造其实是以强化君权为目的的。[38]

第三个角度是在唐后期中枢议政决策程序中,考察翰林学士的作用和影响。2000年毛蕾《唐代翰林学士》一书中把中枢决策的运作过程分为讨论、审批、撰制三个阶段,认为翰林学士可以在第二、三阶段的运作过程中发挥作用。但是这些作用都会受到来自皇帝的制约。[17]2004年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公文形态·政务运作与制度变迁》一书通过考察翰林学士在制书成立过程中的作用,认为无论是在宣授还是中书进拟的程序中翰林学士都不参与决策。[39]2014年叶炜《信息与权力:从〈陆宣公奏议〉看唐后期皇帝、宰相与翰林学士的政治角色》一文,通过对比陆贽做翰林学士和入相后议政方式和政务信息来源,认为在议政中翰林学士以被动咨询为主,宰相以主动提议为多。进而得出导致二者议政方式差异的制度性基础是翰林学士与宰相在获得政务信息渠道上的结构性差异。[40]由此看来,从中枢决策程序运作过程中来考察翰林学士的职能作用越来越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

中晚唐时期,宦官日益成为中枢政治中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甚至可以操纵皇帝的废立。翰林学士与宦官作为中枢机构中的两股力量,他们之间的关系对中枢政治的影响也越来越不容忽视。学者们对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是着眼于二者既斗争又合作,并以此来考察二者势力的消长。

1989年袁刚《唐代翰林学士反对宦官专权的斗争》一文认为虽然由翰林学士发起的“二王八司马”事件和“甘露之变”由于宦官握有兵权而以失败而告终,但翰林学士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宦官起了约束作用。[41]1990年王永平《论翰林学士与中晚唐政治》认为翰林学士和宦官之间既有合作关系又相互斗争。合作体现在由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可以承受表章,以及翰林学士院内设置由宦官充任的学士使。斗争则体现在甘露之变、永贞革新等事件中。并认为二者关系的趋势是翰林学士逐渐成为宦官的附庸。[42]2001年赵雨乐《唐代翰林学士院与南北司之争》认为在南衙北衙的斗争中,北衙宦官委任翰林亲信,进而设置由宦官担任的翰林学士院使,使得宦官群体逐渐形成了独立的决策系统。[43]

(二)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的关系

翰林学士在不断发展中逐渐与中书舍人形成两制格局。学者们对唐代两制格局的分合进行了探讨:1992年张连城《唐后期中书舍人草诏权考述》一文对唐后期的实任中书舍人与翰林学士的草诏权发展变化作了勾勒。认为唐肃宗、代宗时期中书舍人草诏权重,德宗以后中书舍人在草拟外制的基础上还保留部分内制的起草权,最后中书舍人的草诏权被限定在外制和命官文书上。[44]1995年张东光《唐宋时期的中枢秘书官》一文首先分五个阶段对唐宋时期两制官的演变过程作了梳理。认为唐宪宗时期两制草诏权分工基本明确,以翰林学士草内制,中书舍人草外制。[45]2014年赖瑞和《唐后期三大类词臣的升迁与地位——以白居易、元稹、权德舆、李德裕为例》则认为自从唐后期德宗以来,翰林学士的权势超越了中书舍人。同时,想要获得政治上的实权,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进入学士院成为翰林学士。[46]进而赖瑞和还从使职的角度对翰林学士进行研究。2014年他在《唐后期一种典型的士人文官——李建生平官历发微》一文中认为翰林学士是中层文官中非常典型、理想的使职。[47]2015年又撰写《论唐代中书舍人的使职化》认为唐代的中书舍人经历了使职化的过程,并且在掌王言制诰的过程中与翰林学士和知制诰并存使用,形成了双轨制。[48]

(三)翰林学士与文学的关系

翰林学士因其词臣性质,故对其探讨也离不开文学与政治这一主题。陆扬认为中晚唐时期逐渐形成了以“文”为核心的政治文化观念,这种观念日益成为一种主流意识。[49]在清流文化的影响下,草诏词臣逐渐具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陆扬在《论唐五代社会与政治中的词臣与词臣家族——以新出石刻资料为例》一文中选取窦华和卢文度这两位翰林学士的墓志,通过考察以他们为代表的清流家族的发展轨迹,来探讨当时社会与政治文化中词臣身份的演变和结果。[50]

翰林学士对中晚唐文学创作的影响也开始得到学者们的关注。2005年马自力在专著《中唐文人之社会角色与文学活动》中,通过考察中唐翰林学士在任职过程中主持的科举考试、参与政治、文学等活动,认为翰林学士对中唐文学以及当时学风、士风和文人心态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51]2007年康震《文学与政治之间——唐玄宗朝翰林学士述论》一文认为玄宗朝翰林学士多选用文学之士,而这些文学之士也对当时文学创作的风格起到了一定的影响。[52]2012年周京艳《中唐元、白制诰研究》一文对元稹、白居易文集进行考察,认为元、白两人对制诏进行了改革,反映出当时制诰与文人政治生活有密切关系。[53]综上,学者们多认为翰林学士对唐代文体以及文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五、问题与展望

从上述几方面对唐代翰林学士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来看,学界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基本上厘清了唐代翰林院及翰林学士的产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职能、在政治文化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但是随着新资料的发现和相关理论的发展,唐代翰林学士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首先,应注重拓展资料来源,同时关注新材料,特别是墓志资料。近年来新出土的唐代墓志层出不穷,可以在校释、录文和考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政治文化方面的研究。同时也应该更多地利用类书和唐人文集中相关部分,如《文苑英华》中书制诏、翰林制诏,唐人文集如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元稹《元氏长庆集》等。在对其史源仔细考察的基础上,将墓志、文集、类书中有关翰林学士的资料与正史结合起来,进行文史结合的研究。以此来推动翰林学士与唐代政治文化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其次,研究的思路与范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唐代翰林学士研究的进程。今后的研究中,应逐渐将唐代翰林学士与政治文化的研究重点从君相矛盾斗争方面转向其对提高中枢行政效率上。以动态的眼光客观地看待翰林学士的作用。

最后,对于晚唐翰林学士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唐懿宗、僖宗、昭帝和哀帝时期。这样才能对唐代翰林学士,以及设置有翰林学士的历史时期形成一个全面整体的认识。同时,对晚唐翰林学士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理解晚唐政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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