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2018-01-28余国华郑冬保
余国华 郑冬保
近年来,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逐年加大,项目逐年增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水利工程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重点分析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至关重要。
一、高度重视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水利设计单位由于工作繁忙,设计人员到项目区现场勘察次数少,不能深入了解工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认真听取群众的需求和建议,造成设计方案过于粗糙,甚至有的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施工图纸不能及时地交给施工单位,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施工单位为了抢抓进度,影响了工程质量,造成了工程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效益,甚至有些工程不能付诸实施,变更调整较多。为改变这种现象,项目法人要督促设计单位到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项目区工程现状,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因地制宜地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减少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形成后,要组织水利工程方面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审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工程造价的经济合理性等。
二、完善项目法人工作机制
项目法人制是开展项目建设的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应按照项目类别的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能进行项目的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要求专业齐全,人员素质高。目前很多公益性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都是临时组建的,人员配备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专业人员的配备数量及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给工程建设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此外,项目法人制度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奖惩机制,给建管工作带来了很多负面消极的影响,致使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质量差,进度慢等。为搞好建设管理工作,应建立项目法人考核制度,实行奖励惩戒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项目法人进行考核。
三、落实工程监理制
部分监理单位存在着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自身角色定位不明确的情况。有些监理人员对政策的掌握能力欠缺,经常出现钻制度空子的现象。监理人员对工程的评定手段无准确的指标,工程的鉴定结果不具备权威性。要积极探索“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的责任,让业主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工程的宏观管理上,主导工程建设全局,而不是把更多的时间纠缠在微观管理上。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集中在“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等工作上,“四控制”是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理”是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是施工组织协调。可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制定量化标准,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在签订监理合同时要有奖惩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后业主对监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满意度的测评得分情况支付相应级次的监理费用。
四、充分发挥好质量监督站及社会监督的作用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指导,还要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同步、已完工程是否及时签证、监理日志和现场建管日志是否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情况。每个星期质量监督站要对本周的质量监督情况形成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并召开一次质量监督会议,对上周的工程建设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另外,要充分调动受益乡镇的群众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加大对整个施工环节的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五、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的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和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以便规范、约束承包方的行为。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工作积极性。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对项目经理到岗进行考勤,对于不能按照投标承诺出勤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经济处罚。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上报到省水利厅做不良记录处理,并限期整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工的,也要按照处罚标准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工程质量较好且工程提前完工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积极探索“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后管护模式
长期以来,很多水利工程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工程建好移交后,有些小型工程特别是田间的小农水工程由于缺乏管护经费,无人管护。实践证明,工程缺乏管护,不能长久发挥效益,造成资产闲置、资金浪费。为强化工程管护,真正发挥效益,应积极探索“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后管护模式。一是在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方案批复时,在审查项目建设技术方案之前,先行审查机制建设内容。相关机制建设内容不全面、不明确、不具体的,不予立项、不予批复实施。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监管制度及方案,落实管护责任,明确使用权人为工程建后管护责任主体,并明确具体的管护责任人。三是要明确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运行经费来源,结合农业水价改革,探索建立“工程使用权人负责筹集,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和经营性工程“以水养水”的经费筹措机制,并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工程管护奖补办法。四是项目在竣工验收时,要检查工程管护运行机制建立情况,重点查验产权移交手续及“两证一书”预备、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建立、管护经费筹措计划制定情况等。管护机制不健全、不落实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
七、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政策,是关系到民生民计的大事。这就要求水利工作者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通过完善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把控项目,切实发挥质量监督部门的作用,积极探索管护机制,做好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水利工程事业和经济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