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立学校的“管理定位”影响“减负”效果
2018-01-28
“减负”说了几十年,治理的成果有起有伏,但近些年,学生的学业负担总体上有增无减,原因有三:一是对“减负”相关问题的认识需要明确、提高;二是“减负”问题在不断变化,但我们处理问题的思路却相对僵化;三是“减负”的现行办法受制于诸多顽固的限制性因素。对这些问题,应本着“系统分析、综合治理”的方法逐步解决。其中对公立学校的“管理定位”是影响“减负”效果的重要因素。
负担从何而来
我们都知道,学习的“负担”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只能通过教师更有效、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去减轻负担。
东方人特有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认识,驱使家长们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时间、金钱和希望,这些会自然地转化为对孩子过高的目标、要求,学生过度的时间投入以及单一教育价值目标的追求。“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说法,和对分数、排名过多关注的现象,在很多家长、老师心里是具有很强的“合理性”的。
同时,因为历史的原因,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不平衡长期存在。为了能升入管理科学、师资水平高、学校文化先进的“名校”,家长与学生们的各类投入巨大,而时间上无限制的投入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办法。
当然也有因为利益的目的,或因为师资水平等问题,学习被更多地以“训练”的方式替代,而本应尊重提倡的学科思想方法,学习、创新思维的培养等一系列符合教育规律的做法,反而被忽视。
以往“减负”的主要手段
人们普遍认为,减的是学生的“负”,那么学生学习主要的场所——学校就应该是“减负”的重点、主攻对象。所以,在过去的几年,我们“减负”的主要做法就是针对学校而展开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做法: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作业量;控制教材及考试的难度;控制招生过程中文化课的要求;控制不同学段的学习内容进度等等。
客观地讲,这些做法确实一度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也受到了欢迎,但也引发了相应的问题:一是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减负”将会无效,还会使得公立学校的教育教学地位受到一定的质疑;二是上一级学校选拔人才的标准与公立校校内的大幅度“减负”之后的学生学习质量现状之间存在落差;三是公立校大幅度“减负”之后“挤”出的时间和学习任务空间,又被民办教育机构挤占,形成新的负担。“质疑”与“落差”对公立校本身将是致命的打击,同时也会使得可控的“减负”工作,变得失控。我们又将面对重新挤占学生学习时间和任务空间的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带来的新问题。
“减负”面临民办教育机构带来的新问题
民办教育对公办教育是个重要的补充,如果发展得好,对学生的整体发展大有帮助。但现实是,有些民办教育机构夸大了对公办教育的“质疑”与“落差”,挤占了学校“减负”之后的时间和学习任务空间,形成了学生学习负担的新来源。特别是在利益驱动下的宣传中,存在违背教育规律、虚假宣传的现象。但是“一对一”“小班教学”“个性化服务”确实吸引人,也会有一定效果,使得许多的家长、学生被裹挟其中。
不容置疑的是,民办教育机构再个性化的服务,主体也是重复学习、训练式教学,学生们的负担只是换了来源,学校“减负”后给学生们留出的课外时间再次被文化课占用。某省的统计数据显示: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98%以上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等文化课,培训的方式以讲授题型为主,以应对小升初、中考为主要目的。调研还显示,某省的中小学生参加课外文化学科培训比例偏高,67%的小学生参加课外文化学科培训,且有39.7%的小学生每周参加的课外文化学科培训次数为2次及以上;57.4%的初中生参加课外文化学科培训,且有32.5%的初中生每周参加的文化学科培训次数为2次以上。
我们针对学校的“减负”要求确实较容易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民办培训机构再次挤占了学生的时间和任务空间,从而使学生的所谓学业负担,没有“减”,反而增加,这是“减负”面临的新问题。
要对公立学校管理进行“系统定位”
“减负”之所以成为中国教育的一个“顽疾”般的问题,除了上述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欠缺“系统分析、综合治理”。
当我们习惯性地用行政手段去强制学校“减负”时,效果会“立竿见影”,短期的效果会很明显。我们且不说这样做对“质量”的影响,以及对公立学校发展的负向作用,最关键的是,没有把学生的“减负”问题当成一个综合问题,系统分析、综合治理,而是完成了行政层面的干预,即为完成任务。这样就出现了学校“减负”后,负担又重新压在了学生身上,使得我们“减负”工作无效甚至“负效”。
基于此,相关领导和部门也指出:“减负”必须要顶层设计,合理“减负”;育人为本,科学“减负”;明确目标,切实“减负”;综合治理,“系统减负”。这些都非常好,但切入点是什么呢?关键点是什么呢?
我认为,对公立学校管理的“系统定位”,是把“减负”问题由“失控”变为“可控”的最有效途径,而所谓的“系统定位”就是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我们在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的时候,必须明确在课余时间把有意义的内容安排到位;我们在控制学生校内作业量的时候,要强调作业的个性化以及学生总体学习负担的控制;我们在一味控制教材和考试的难度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能牺牲质量而去实现“减负”,否则不但减不了负,还会损害到学校,甚至国家的学科建设。
我们在控制招生过程中文化课要求的时候,又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课学习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该一味追求分数与排名,但文化课学习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只是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要求可以个性化一点罢了;我们在控制不同学段的学习内容进度时,更该和家长讲清楚,教育是门科学,要在适当的时候学习相应的知识。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效“减负”的重要工作。新的理念、手段、方法,都要靠教师去实践。教师的业务水平越高,学生学起来的负担就相对减小。当然,这里还有个教师“减负”的问题,这里不作赘述。学校在学生学习以及成长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要十分清楚,需要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的工作也应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那样的话,“减负”可控,只是个技术实现的工作。
总之,学生的学业负担客观存在,但过多的负担必须削减。“减负”不单是学校的事情,需要综合、长期治理。但作为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学校对学生学习的总体定位,学习总量的控制,入学考试的总体考量,以及相关的评价问题,都应该更加主动、积极、理智地做到减应减的负,担应担之责,除应除之“病”。为了“减负”的可控和最终效果的呈现,把工作重心放到公立学校管理的“系统定位”上,也许能为“系统研究、综合治理”的总原则,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