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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研究

2018-01-28廖泽安

体育世界(学术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拖带溺水者公安院校

廖泽安

1. 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的必要性

1.1 形势发展的需要

据联合国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26个发达国家中,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中仅次于交通事故的第二位死因。[] 据估计,每年有超过50万人因溺水而丧生,这意味着更多的人死于溺水而非战争。[]当代社会警察的社会职能在不断的延伸,人民群众对警察的服务需求也在逐步的提高,世界上很多国家将水上救生技能作为警察一项必备的技能来进行训练。跟随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国很多公安机关举办了水上救生培训班开展水上救生训练,并且不少公安机关将水上救生技能作为人民警察必备的岗位技能之一。公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时间相对充裕,领悟能力强,在游泳课上熟练掌握水上救生技能对以后的从警生涯切实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2 提升自身素质的需要

在发达国家,“学习救生,救人自救”的理念深入人心,有些城市甚至将游泳乃至水上救生技能的掌握作为学校招录条件之一。澳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要求青少年儿童必须进行水上救生培训。我国水域众多,溺水死亡的悲剧时常发生,至亲的离去对整个家庭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对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预备警官作为未来人民的忠诚卫士,其所掌握的技能决定了将来能否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每一名学员都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而水上救生技能的掌握就成为其提高自身素质的途径之一。

1.3 服务人民的需要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和平年代广大公安民警担负着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任。“有困难,找警察”是人民公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真实写照。人民需要警察,这是不争的事实。现代警察不仅要会预防、打击和控制犯罪,也还要掌握水上救生技能,这对警察和预备警官的要求就更高了。因此,每位预备警官都应具备一专多能,掌握现代水上救生技能,挽救溺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的服务人民。

2. 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的现状

2.1 学生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学校和家庭只重视学生的应试教育,而忽略了一些基本生存和求生技能的训练。导致学员对水上求生和救生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据调查,公安院校的学生在入学前掌握游泳技能的不到全部学员的1/5,由于学员自身的基础薄弱,导致其学习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的兴趣不高;其次,很多公安院校学生对警察的职业风险尚未产生足够的认识,忽视水上救生的重要性。

2.2 硬件和师资投入不够。游泳池和救生设备是开展水上救生训练的必备条件之一,据调查:22所公安院校中7所有室内游泳池,占32%;5所室外游泳池,占23%;10所没有游泳池,占45%。[]通过对几所公安院校的实地调查发现,由于水上救生训练难度大、危险系数高、课时短,导致愿意教授水上救生训练的教师寥寥无几,游泳课程的教师一般都由聘请的体育学院游泳专业的研究生和警体老师构成,而且警体老师还要担任其他课程的教学,精力实在有限。同时,公安院校水上救生课程由于资金投入不够,救生设备落后,仅拥有一些简单的人体模型,一些现代警务救生设备尚未引入教学。

2.3 目前的游泳教学中涉及水中救生和岸上急救的内容只安排了很少的课时。并且警察水上救生与游泳池救生的环境不同,往往更为紧急,在水况不明,衣服、鞋尚未脱掉的情况下就赶赴浑浊的水域中救助溺水者,已经习惯穿戴泳帽、泳镜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对这种情况往往无所适从,按照传统的从部队引用过来的训练大纲和训练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当代警务的需求;最后,游泳救生训练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和复训制度,在校期间缺少复习和巩固的机会,无法达到预期训练效果。

2.4 综合模拟训练欠缺。公安院校学生在毕业参警以后,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过程中,将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形,而公安院校往往将水上救生、岸上急救分块进行训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最后没有将各个板块进行综合训练,学员对水上救生的整体程序缺乏认识;警员在实际执勤过程中着执勤服、皮鞋和单警装备,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怎样解掉装备→选择合适地点下水赴救→水中拖带(解脱)→救助上岸→搬运和心肺复苏等都要在课堂上得到训练,在实际水上救生训练中往往忽略了这一点。

3. 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的内容和手段

3.1 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的内容

3.1.1 水上救生技术训练

水上救生技术训练分为救生的间接赴救和直接赴救技术训练。间接赴救技术是一种最简易、最安全的救助方法,但要求救助者离岸边警员距离近、落水意识者清醒且具有一定的判断力。当落水者离岸边警员较远,无法利用间接赴救技术进行救助时,可采用直接赴救技术。

①现场评估。警情评估是行动的基础和安全前提,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对水域环境、溺水者的状态以及现场人群进行观察评估,及时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和危险因素,为下一步行动奠定基础。处置民警不仅要保护自己,而且要保护警员、老百姓、溺水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民警没有经过现场评估,贸然下水救生,是一种不负责的体现。

②入水。入水是警员发现溺水警情迅速入水进行水上救生的一项专门技术。警察在进行水上救生警务活动时,对水底的情况不熟悉,可能有尖锐的石头、杂草树根缠绕产生的障碍,入水时尽量采用跨步入水方式。警察到达现场时由于着制服、佩戴单警装备等物品,入水前尽量卸下随身物品,自己穿戴一套救生装备(有条件的再携带一个其它救生装备)前往,此时落水者心理恐惧,警察要善于用语言安抚、引导溺水者,这样更有利于确保救助者和民警自身的安全。

③接近。接近是指民警靠近溺水对象并对其进行及时有效控制的一种技术。直接接近溺水者具有很大的危险性,特别是对那些还存在一定意识正在水中拼命挣扎的人来说,如果接近的方法不对,将会发生不可预料的后果。入水后,采取抬头爬泳的方式快速接近目标,在离目标3米左右时快速停下,踩水观察救助对象的状况。在实际警务过程中,一般采取背面接近的方法,用清晰的语言进行引导,双手紧握住救助对象。

④解脱技术。溺水者往往神志不清、惊慌失措,会拼命地紧握能够握住的所有事物,使自己和前来救助的警察人员一起处于危险的境地。被溺水者缠绕无法摆脱时,只能和落水者一同沉入水中,溺水者出于本能反应会自行松开双手,挣扎离开水底。根据被抓的部位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解脱方法,常见的有转碗解脱法、推击解脱等方法。水中进行的解脱技术与公安警务实战中徒手防控的解脱技术有相类似的地方,学员进行训练时可以参考,通过逐渐增加抓握的力度来提高训练质量。

⑤拖带。拖带是在警员控制救助对象以后采取反蛙泳等技术,将落水者拖带到岸边的一项技术。拖带过程中用语言对救助对象进行控制,使其配合警员的拖带。常见的拖带方法有托腋拖带和夹胸拖带等方法。在警察水上救生活动过程中最好采用托双腋拖带法,警员绕到救助者身后,用双手分别托住溺水者的腋下,用反蛙泳的腿部动作进行蹬水带离。这种方法不仅方便对救助者进行语言控制,不容易被溺水者缠绕,易于控制落水者,而且比较省力。拖带过程中选择最短的距离上岸并且要始终确保溺水者能够呼吸。

⑥上岸。根据岸边的情况和溺水者的状况不同,上岸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上岸技术一般分为单人上岸技术和双人上岸技术,由于警务活动至少由两名以上的民警参与,当场围观的群众也相对较多,所以公安院校水上救生训练的上岸技术以双人上岸技术为主,如果岸边是规则的建筑结构,水中的警员握住溺水者的一臂往上举,岸上的警员抓握住溺水者手臂并使其身体背对岸,用力往上提并将溺水者平卧于地面,如果是野外礁石滩,上岸时注意保护溺水者的腰部和脊柱,并将溺水者置于相对平整的地方。

⑦运送。溺水人员被警察救上岸以后,如果现场环境不便施救或者可能发生二次危险,则需要将溺水人员运送到安全地带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国外有资料统计,30%左右的溺水者都有不同程度的脊柱损伤。[]错误的搬运方法会加深救助对象的伤害程度,增加其痛苦。现场如果有条件,应该首选担架、木板、门板等工具进行运送,这样可以减少对溺水者造成二次伤害。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溺水者已经完全失去意识时,可以采取肩背技术,前后抱离法进行搬运,在进行运用时要注意保护溺水者的颈部,防止在运送过程中与墙体、其他障碍物发生磕碰。

3.2 现场急救训练

3.2.1 心肺复苏训练。溺水者被救上岸以后,抢救的方法正确与否,对挽救溺水者生命起着决定性作用。①判断溺水者意识。将溺水者就上岸边以后,用手轻拍其肩部以试其反应,如果没反应,立即用拇指掐溺水者的人中穴。②畅通呼吸道。溺水者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舌肌和会厌后坠以及水中的杂物等可能会阻塞呼吸道,因此畅通呼吸道是施救成功的前提。③人工呼吸。经检查如发现溺水者无呼吸,应立即进行呼吸支持,尽最大的可能挽救溺水者的宝贵生命。警察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之前,最好先垫上一层医用纱布或者其他薄的织物。④胸外心脏按压。经检查发现溺水者无脉搏,应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由于胸外心脏按压体力消耗很大,每隔一段时间警员进行交替,不能间断,直到溺水者恢复脉搏和呼吸或等到专业医疗救护人员赶到。⑤AED的使用。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警务的现代化,自动体外电击除颤仪应用到水上救生警务活动已经成为了可能,公安院校作为警务信息化、科技化研究的前沿,学员应该掌握这一仪器的应用。自动体外电击除颤仪具有操作简单、培训简单等特点,对于心脏骤停的病人首先进行电除颤,病人复苏的概率会显著提高。

3.2.2 综合模拟训练。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训练,为了教学的需要,往往将整个水上救生分为若干部分,但最后缺乏综合模拟训练,导致学生毕业参警以后面对溺水情况,出现所学水上救生技能不会用、处置时心理紧张等情况。综合模拟训练就是提前设置好情形,学员从远处接到110的指令,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和救生设备赶赴溺水现场,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当事人的描述,判断案件性质并对整个环境进行评估,在只能采取直接救援的情况下,从现场评估、入水、接近、解脱、拖带、上岸、运送、岸上的急救,到调查相关溺水原因和做好报告的全过程进行训练。水上救生综合模拟训练通过最大程度的接近实战,考验警校学员的体能、技能和心理素质,提高其快速反应能力,锻造成合格的预备警官。

4. 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技能训练的方法和建议

4.1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领导对水上救生训练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学员参与水上救生训练的激情。通过学校官微、联系知名学者进校开展相关讲座、开展其他相关水上救生专项培训、建立与体育大学等高校交流互动活动等方式宣传水上救生训练的重要性,激发广大学员的训练热情,形成“人人爱救生、人人爱训练”的良好氛围。

4.2 增加资金和师资的投入。通过增加水上救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建设现代化的恒温游泳馆,使全年培训培训成为可能;采购一批最新的水上救生和现场急救设备,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更多的设备操作和应用;引进更多既懂公安业务又懂水上救生技能的中青年教师补充到水上救生师资队伍;引进现代化的课堂教学技术(CAI课件、VR技术等)真实模拟训练内容;增加院校游泳馆的补贴,使学员经常进入游泳馆进行全年、无天候健身训练成为可能。

4.3 完善制度设计。首先将水上救生训练纳入公安院校综合素质测评范围,与评奖评优、奖学金挂钩,每学期进行水上救生训练,从而达到复训的效果;以北京某公安院校为例,将1000米考核成绩纳入综合素质测评以后,学生自发的进行跑步训练,身体素质有了极大地提高。其次,将水上救生训练考核与考取国家职业资格救生员证相衔接,鼓励广大学员考取救生员证,成为专业化的救生人员;建立校内校外水上救生合作机制,增加学员的水上救生实践经验。

4.4 公安院校开展水上救生训练要遵循循序渐进原则,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进行,让学员保持水上救生训练的激情;其次要遵循区别对待原则,根据不同学员的个体差异,针对实际的不同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训练,从而使每一个学员达到全面发展;最后,由于水上救生训练是一项体力消耗大的运动,在进行训练时要遵循适宜负荷原则,科学安排具体训练活动的负荷方式、合理的休息时间等。

:

[1] 高野,公安现场急救操作规范[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10.

[2] Adnan Turgut &Tevfik Turgut.A study on rescuer drowning and multiple drowning incidents,Journal of Safety Research 43 (2012) 129-132.

[3] 魏毅.公安院校游泳教学现状及解决对策分析[J].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9.9.

[4] 方千华,梅建明.游泳救生系统及其运行分析[J].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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