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控制算家暴吗?
2018-01-28叶祝颐
文/叶祝颐
每月只给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庭暴力?2月28日杭州市妇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前夕,发布了一份杭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指出,杭州居民对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家庭暴力现象认知态度较为统一。但对于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等暴力行为认知不足。换句话说,很多人被“家暴”了却不自知。(3月1日《钱江晚报》)
李阳家暴事件、白静被杀害案曾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故事情节至今让人记忆犹新。不仅是杭州,有数据显示,中国至少有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虽说《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两周年,但是家庭暴力举证困难,夹杂着婚姻、亲情的因素。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对家庭暴力制造者的威慑力还没有显示出来。杭州市妇联的调研报告表明,很多人被“家暴”了却不自知。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和社会舆论都是息事宁人、劝和不劝散。“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公众的潜意识中,家庭暴力仍然被看作是家务事。由于家庭暴力涉及婚姻、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家庭伦理问题。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暴力受害者在抗争无果以后,除了忍气吞声,或者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以外,其权利主张往往难以伸张,或者说不愿意闹得满城风雨。
除了打骂外,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都属家庭暴力范畴,拓宽了家庭暴力的外延,体现了法律保护家庭弱者尤其是经济不独立女性权利的姿态。夫妻的收入有多有少,特别是全职太太,她们与丈夫之间存在经济依附关系,她们不惜牺牲自己的事业在家相夫教子,其权利与尊严,无疑应该得到保障,受到尊重。从法律上讲,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夫妻双方的收入是共同的家庭财产。收入多的一方不应歧视收入少或者无收入的一方。
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一片权益天空,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如何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让受害者有底气对包括行为控制、经济封锁在内的各种家暴行为说“不”,比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更重要。在反家暴的问题上,公检法、妇联等相关部门与媒体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家暴违法成本,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法律法规与道德舆论的合力,共筑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