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族“火把节”特征与旅游开发策略研究
2018-01-28赵宏赵志明郑立杰谌睿
赵宏 赵志明 郑立杰 谌睿
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被推进民族特色体育旅游的有关项目发展方向,体育旅游已成为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的热点之一。云南彝族传统体育文化深厚,旅游资源丰富,蕴藏着巨大的民族体育特色旅游市场开发价值。“火把节”作为云南彝族传统体育旅游项目资源,被重点应用推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旅游深度融合与发展。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对推动云南彝族传统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云南彝族火把节起源及特征
1.1 云南彝族火把节起源
“火把节”的传说源于远古时期,天上有六个太阳七个月亮,白天烈日炎炎,晚上强光照耀,土地荒芜、庄稼颗粒无收,人间妖魔横行,世间生灵涂炭。彝族的民族英雄支格阿鲁射掉了多余的五个太阳和六个月亮,又驯服了唯一的太阳和月亮,而后,他率领彝族各部落治服了肆虐的洪水,消灭了所有妖魔,族人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天神妒忌人世间的安宁和富裕,心生不满,遂派大力神斯热阿比到人世横征暴敛,另一个力大无穷的彝族英雄黑体拉巴,在摔跤决战中摔死了大力神。天神大怒,为了报复,放出天虫想要摧毁庄稼。在阴历六月二十四,支格阿鲁率彝族同胞点燃众多火把,经过几天几夜的奋战,烧死了所有的天虫,成功保护了庄稼。为纪念支格阿鲁的英雄事迹,将阴历六月二十四日定为“火把节”,通过传统的方式打燧石、燃火把,纪念他们的民族英雄,向上天祈求来年的庄稼丰收。美丽的神话表达了彝族先民对“火”敬意,认识到“火”能够帮助人们祛除污秽、消灭疫病、净化所有。彝族居民特定的生存环境,使他们的生活与生产劳作都离不开火,对火产生了很大的依赖和崇拜。凉山彝族谚语“所吃的都要见火”。新媳妇进家门前也需要跨过小火堆以示驱秽。他们不仅生前敬火,死后更以火葬为幸。这些习俗都是彝族最典型的文化表现形式,火把节更是集中表达了彝族人对火的崇拜[2]。
1.2 云南彝族火把节节日特征
俗话说,“火把节”是“玩”的节日,亦有“东方狂欢节”之称。首日,彝族同胞祭先祖。夜幕降临,人们将蒿枝扎成的火把燃至火焰高升,在家中各处照耀,接着手持火把挨家挨户串走,呼喊“都洛火”聚集队伍。聚集队伍达到一定的规模时,人们舞动火把巡游田间并跳起火把舞。舞蹈时,其队形为“4”形鱼贯而行,人数多少不限,犹如一条跳跃的火龙,十分壮观。聚集过后,开始了第一个火把夜的欢庆活动,一支支火把队伍就移聚到寨中心的敞坝上,小伙子们进行传统体育活动 “狐狸抱蛋”,又称 “老虎抱蛋”,姑娘们则玩着被称为“抽”的传统体育活动,小孩们也尽情地玩着“老牛跳栏”、“拔圈根”和“取蜜蜂”等游戏。
次日,人们一大早带上丰盛的食物,身着盛装,男人们骑着马,赶着牛、羊;女人们打着黄油布伞,从四面八方汇聚到“火把节”盛会的目的地山头大草坝“火把场”。安排了摔跤、赛马、斗牛、斗羊、斗鸡、抢羊、射弩、爬油杆、拔河、板牛、打秋千、打磨秋、打陀螺、顶扁担、蹲斗、跳火绳、耍龙、“三跺脚”、达体舞、阿细跳月、扁鼓舞、镰甲舞、老虎笙等传统体育项目。
火把节的第三天,彝语叫“都沙”,是“送火神”、“送节”的意思。活动形式类似首日的祭祖,不及前两日那样丰富的活动内容。人们在杀鸡敬神,举行完相关的祭祀活动后,也来到户外燃起篝火,对歌跳舞,迎接来年的丰收。
2. 云南彝族火把节体育旅游开发现状与问题
2.1 云南彝族火把节传统体育旅游开发现状
2.1.1 从火把节的内容来看
“火把节” 经历两次重大转型。从民间节日到政府督办,再从政府买单举办节日到在政府主导下引入市场。从一个民族区域性的传统节日逐渐演变成娱乐、文化、经济等功能一体化的民族传统体育旅游项目,成为城市形象的重要表现形式和彝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随着彝族地区居民新型生活方式的介入和政府主导下体育旅游业的肆意开发、旅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火把节”增添了大量现代体育元素。媒体对于“火把节”的报道仅限于一些壮观热闹的场景,未能对其文化内涵进行深入解析,内容的呈现过于单一化,原始气息弱化,越来越官方化,形式越趋倾向舞台化,逐渐偏离了初始状态的发展轨迹。民族传统体育旅游是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根基的,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濒危消亡,对民族传统体育旅游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无疑是致命一击。
2.1.2 从政府的主导作用来看
云南彝族传统体育旅游的开发,“弱小散乱”的现象时有发生,“弱”指的是在整个体育旅游业中,民族传统体育所占比例相对较小,本该存在的影响实际并未体现;“小”指的是民族传统体育仅仅极限与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局部地区,或是只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一小部分开发;“散”指的是缺乏完整体系,彼此之间缺乏合作与交流;“乱”则是缺乏对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深度探索,单纯的将不同民族的体育文化硬拉扯到本民族文化中来,出现相互排斥现象。
2.2 云南彝族火把节体育旅游开发问题
2.2.1 政府主导
在对传统体育旅游开发上,政府的政策,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是重要的支撑,彝族火把节旅游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行业和部门之间自成体系,存在壁垒,协调不充分,区域合作实现途径较少,管理上也缺乏全面性和协调性,难以形成合力,政府部门在资源整合、部门协作、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整合;体育旅游战略的制定,体育旅游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不够完善,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行之有效的战略与政策去引导和支持火把节旅游的开发;目前,体育活动的活动范围都是民间组织,呈现散乱现象,政府部门应对体育活动的规化范围进行划分和统一管理;另外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缺少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督,致使景区管理机制不严,服务质量不到位,基础设施不齐全。
2.2.2 火把节内容
火把节组织性特点逐渐消失,随着现代体育项目的融入,彝族火把节民俗特色逐渐淡化,组织性特点逐渐消失;“火把节”节日内容过于单一化和形式化,缺乏有序的组织和管理;媒体对火把节的报导也仅限于热闹的节日气氛,使得原有的节庆气息弱化,也逐渐官场化;节日形式趋于舞台化,更多的为观赏性项目,像彝族的选美、赛马、斗牛、斗鸡、斗羊、摔跤等项目就只能局限于观看,感受其热闹氛围,游客参与性不强,未达到亲身体验的目的也逐渐失去其原始的特色,民族性和真实性大打折扣。
3. 云南彝族火把节旅游开发的策略
3.1 加强市场开发
为提高云南彝族“火把节”的体育旅游市场开发竞争力,应不断加强建设与优化基础设施,对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对吃、住、行、购、娱日益增长的需求进行满足。首先关于食宿方面,可以考虑适量增加酒店,餐厅的数量,解决游客食宿困难,泊车困难问题;其次对交通运输条件进行优化,道路等级的提升,新路段开发,分散车流量;另外在旅游消费方面,根据物价水平制定合理的价格标准,防止乱收费、乱涨价现象的出现;最后在安全保障方面,不仅要由相关的安保组织,公安机关来积极维护,而且需要专业的民族体育旅游向导、指导员、救生员的各方面配合。昆明作为云南省省会,是中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也是省内外旅游的核心交通枢纽。以云南地理位置优势为游客打造民族体育休闲徒步游、骑行游、自驾游提了便利的条件。设计民族体育旅游自驾游、徒步、骑行线路,可进一步拓展传统民族体育旅游市场,吸引更多游客,增加旅游者重游的概率。
3.2 发挥政府职能
云南旅游产业的规划偏向于对云南风景区的旅游开发,未针对民族体育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与开发,尚未对民族旅游具备具体的管理方法,也未出台相关的管理开发政策与文件,使其任然处于比较散乱的发展状态。缺乏对民族体育旅游资源市场开发的宏观规划与指导。因此除了在政策给予支持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还应采取不同的规划指导方式,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和开发政策来应当相关民族体育旅游业的开发;在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市场开发与商业化经营上缺乏监督与管理,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应对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市场开发和商业化经营进行统一管理,整合与优化民族体育组织资源,规范管理民间组织,只有给予全力的支持和良好的引导,才能使民族传统体育得以更好的开发。
3.3 打造品牌形象
目前云南火把节宣传方式主要为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推广,但合作媒体大多只局限于本地媒体,而且针对网络媒体来说,官方网站及信息发布端对旅游者关于民族体育旅游的咨询问题达不到满足。因此,在今后开发过程中首先要建立深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模式并借助强有力的宣传方式提升彝族火把节民族体育旅游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对民族特色要特出宣传,可借助这一些影视经典巨作对体育旅游进行宣传,核心主题为以回味经典、回归原生态,并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这种宣传方式去扩大其影响力,从而打造民族特色旅游;云南彝族火把节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专属LOGO,也并未开发像商标权、民族体育品牌、民族体育俱乐部名称和特许经营纪念品等无形资源。
4. 结论
云南彝族火把节体育旅游开发现今还处在一个基础性开发阶段,还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全面,监督机制不完善,形式内容单一等问题,经过对彝族火把节体育旅游开发现状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对彝族火把节体育旅游开发需要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更多的关注彝族火把节文化内涵,在坚守彝族“火把节”原始特色前提下,对节日内容进行丰富与发展,开发创新性体育旅游项目,完善监督机制对其开发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大对市场的开发,打造品牌形象,扩大彝族火把节的影响力。对云南彝族火把节的旅游开发,会对云南地区相关服务产业的发展起到拉动作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云南进行观光游览,提升云南旅游的知名度,促进云南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