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2018-01-28付卫东
文 | 付卫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国有1600多万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这支教师队伍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为了扎实推进《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近期出台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不仅明确了新时代教师的职业规范,更为新时代教师划定了教书育人的底线。具体来讲,《准则》有三个特点:
一是内容全面,目标明确。《准则》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了十条针对性要求,既有正面倡导,也有底线要求。其中,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秉持诚实守信、坚持廉洁自律等是共性要求。同时,针对不同阶段教师职业特点和基本要求,提出了针对性强的大中小幼学校教师的职业准则,划定不同阶段教师基本职业底线,强调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为了配合《准则》顺利实施,教育部还制定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使师德师风建设内容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
二是高位追求,底线约束。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水平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必然要对教师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准则》提出促进教师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体现。同时,针对个别人思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放松自我要求,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损害教师队伍形象等行为问题,《准则》明确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底线,列出教师职业行为的“负面清单”,这是大中小幼学校从事教师职业的最低要求,也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是防微杜渐,立足长远。师德师风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同时,教师专业行为规范需要从平时一点一滴做起,《准则》针对教师从教行为有了细化表述,操作性强,为大中小幼学校教师的行为举止、师德师风建设指明了具体的方向,也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