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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方式分析及阐述

2018-01-28王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消费导刊 2018年24期
关键词:民商民商法财产

王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随着社会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水平逐渐提高,社会与国家越来越关注私有财产的民商保护,并拟定私有财产的民商法。所谓的私有财产民商保护法,就是指保护广大人民私有财产的一种法律,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保障。然而现阶段我国私有财产的民商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仍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着社会挑战。基于此,国家要重点关注私有财产的民商保护工作,整合民商保护内容,构建民商保护体系,保障我国公民私有财产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为创建和谐美好家园奠定基础。

一、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必要性

民商法为我国司法结构中重要的法律组成部分,与人类的工作和生活紧密相连,决定着人民生活质量与营利性社会商业活动的高效进展,对我国人民幸福的生活具有积极影响,对体改人类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公民在生活实践中应依据自身的劳动获取效益与报酬,进一步享用自己的私有财产处理生活问题,得到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以公民的角度进行分析,民商法服务的对象就是私有财产。民商法需要承认人民享用私有财产的权利,同时以公民为主体,赋予公民追求使用财务的权利,对公民拥有的私有财产不断进行法律级别的保护。综上,私有财产的民商保护对实现财产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保证公民的美好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实施私有财产民商保护尤为必要。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特征

1.平等性。依据《民法通则》可知,民商法的制定目标是确保各个私有财产主体之间享有平等的社会发展权利[1]。平等性主要体现在全部民事项目活动中,对于民事主体而言,其具有相对平等的法律法治地位,不论经济条件是否良好、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都要按照民法相关规定执行一切事务,确保各个经济主体之间存有的私有财产具有平等性,得到统一的保护。

2.被动性。民商法规定并约束了私有财产的主体行为举止、财产权利使用与保护等内容,但不约束私有财产与与产权受到威胁的一切行为,只有当私有财产拥有者发出求助信息之后才能利用民商法对其加以保护,比如说确认签约合同的实效性、财产权利确认方式、侵犯财产使用责任。因此在民商法发展过程中,怎样保护私有财产、开展私有财产事务方式需要当事人的参与和安排。

3.补偿性。民商法往往通过侵权的手段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并且要求赔偿事务由实际损失加以确定,争取赋予享有权力者最大社会权益,保证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利大小维持在平衡状态。这种情况下补偿活动是直接救济受害人的一种手段,不涉及任意补偿方式,也可以被理解为补偿活动是执行合同法的最佳方式,即使没有刑事法补偿手段的严厉程度,却是最公平的补偿方式。

4.多样性。民商法被广泛的应用在私有财产保护中,不仅分为财产形式的权利,包括合财产收入,还分为知识形式的权利,包括商家标志权利、著作权利等。此外,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民法中含有土地的使用权利、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利、集体生产权利等都可以内视为抵押物品。经济机构的逐渐变化,扩展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的领域和范围,对民商法工作者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面临的挑战

(一)民商法监督力度不够

民商法的有效实施和运行不足,缺少相关支持和监管力度,根据现在我国民商法根据私有财产进行有效保护,不过在实际运行和发展中却存在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就是在保护私有财产上,民商法的运用执行不到位,也不够具体,没有建立在法律支持和监管上进行,监管力度不足。私有财产是我国人们自己独立拥有的全部资产,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具有个人性。不过,在实际保管中主要是由个人力量保管和维护财产权益,因为我国政府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私有财产设置相对应的财产监督系统,使得人们财产权益维护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维护力度和监管力度不到位。

(二)私有资金财产保护不够全面

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监管不够合格和规范,法律条款内容不够具体,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能够转化为私有财产保护的基本内容,只有在法律支持和具体实施下才能够发挥自身的作用,不能单单凭借法律支撑,却不做具体操作和执行[2]。目前我国的民商法对私有财产的维护并没有应用到实际生活中,使得人们的财产在具体生活中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维护。

(三)没有树立正确民商法使用意识

现在我国人们对于运用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到位,意识不够强,在具体工作中具体包括民法和商法两个部分,民法在我国属于基本法律,商法在我国属于特殊法。不管在社会发展中的任何时期,相关部门和个人,都要根据具体的民商法律条文内容,在违反人们意愿的情况下进行。不过现在,我国存在的有关私有财产维护法律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款内容,对人们保护私有财产不利。

四、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有效措施

(一)加大民商法的监督力度

因为现在我国存在的法律很多内容和地方具有一定留白和不足,所以我国关于法律监管机制也不够系统和全面,依旧存在不够完善现象。从古至今,并没有研制相对应的法律监督机制,使得法律在执行中出现不良状态。而且,私有财产是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的权益,要求每位公民都要对其进行维护,所以在民商法中适当加入相关法律监管机制对财产维护特别重要。因此需要在未来发展中不断提升法律监管机制的运作,对个人保护私有财产奠定基础和保障,使得人们的私有财产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管。

(二)落实私有资金财产保护工作

要将私有财产的维护工作全部都进行到实处,对其进行安全维护和监管,是新时期下的我国存在的司法工作执行过程中值得严格掌控和监管的重要流程。其实这一策略可以换一种说法就是,在司法应用到实际生活过程中,要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有效维护[3]。大家都知道,司法是确确实实为人们保障权益和利益的一部真实有效的法律,是人们维护正当权益的基础和关键。要在具体实践中进行相关法律运用工作,使得法律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权益和监管价值。

而且,只有在人们确实感受到司法对我们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维护人民自身权益时,才能够更加积极和主动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知识,为建立社会主义奠定基础和保障,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因此要在民商法中适当加入私有财产维护条款内容和监管内容,需要司法工作者能够根据法律条款严格规范的执行法律和策略,为人民保护私有财产和基本利益奠定基础和保障,确保我国所有人民的财产都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三)树立民商法使用意识

加大法律宣传了力度,增强人们群众对法律保护的认识,提升人们群众对私有财产保护的意识,因此,要在新时期发展中不断提升私有财产保护宣传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能力和水平,为私有财产保护提供一定法律支撑。在一步相关法律制定和出台时,要想将其地位不断巩固,使其力量能够充分发挥在市场中,就要想尽办法进行相关知识宣传,才能够提升该项法律在社会上的作用和价值。

例如: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法律宣传活动和社区建设宣传活动,邀请懂法知法的专业人士在社区中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向人们讲解如何运用民商法合理维护个人私有财产,使得人民能够掌握相关民商法知识,当私有财产受到不良侵害时,人民能够正确运用民商法对财产进行保护和维权,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正确维护自身经济权益,为私有财产保护提供有利条件。

(四)构建完善的立法机制

根据现在我国存在法律的情况进行有效分析,目前我国推进和制定的相关法律系统,在实践和具体应用中存在过多问题和不足,具体展现在很多法律中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将犯罪行为有效分类和规划,也就是说制定和出台的相关法律和我国社会发展严重不符,存在一定差距性,和我国快速增长的经济不相符,与社会实际情况和需求也存在不同。所以,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和各方面发展协调统一进步趋势下,要对法律进行有效完善和构建,不断改革和创新,使得我国能够拥有全面系统的法律系统,将实际犯罪行为具体分析,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使得犯罪行为能够有法可依。将社会上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他人权益的人员进行严格惩罚和处理,为私有财产保护提供有利条件,构建完善的法律系统,以法律手段支持私有财产。

结束语:综上所述,开展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方式分析及阐述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现阶段,国家应给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方式高度重视,结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必要性,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特征,包括平等性、被动性、补偿性、多样性,全面分析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面临的挑战,例如民商法监督力度不够、私有资金财产保护不够全面、树立正确民商法使用意识等,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质量,通过加大民商法的监督力度、落实私有资金财产保护工作、树立民商法使用意识、构建完善的立法机制,不断将私有财产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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