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浙江省对私家藏书的保护研究*
2018-01-27
(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杭州 310018)
浙江的私家藏书历史渊远流长。自三国两晋以降,经两宋至明清,纵览浙籍藏书家名录,灿若繁星,绵延不绝。据王河主编的《中国历代藏书家辞典》统计,明代知名藏书家计有358人,其中浙江占114家①。又据顾志兴的《浙江藏书史》统计,浙江的重要私人藏书家,明代计有49家;清代计有101家;民国计有79家[1]。著名浙籍书商王松泉则记载,“民国时期杭州籍或寓居杭州的藏书家,藏书均在二十只书箱以上,计达七十五人。”[2]
近几十年来,学界对江浙地区私家藏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富有成果②。但总体看较少涉及建国初期国家对私家藏书实施保护的内容。本文拟以浙江省档案史料为据,对这一方面作一探讨,以奏拾遗补阙之功。
1 建国初期浙江省人民政府通令保护私家藏书
浙江的私家藏书风尚鼎盛于清代中叶。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朝廷修《四库全书》,通令地方捐书。规定凡进书500种以上者获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全国获此殊荣的私人藏书家仅4家。浙江鲍氏的“知不足斋”、汪氏的“开万楼”及范氏的“天一阁”3家有幸入围,一时名动全国。乾隆并将宁波天一阁作为宫廷、官府藏书阁建筑的范本[3]。
自三国两晋,经两宋至清中叶,浙江私家藏书文化的演进对浙江地方人文素养的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梁启超说:明“万历末年以来,风气渐变了”,“藏书及刻书的风气渐盛。”“这点反动,实在是给后来学者很有益的工具。例如黄梨洲、万九沙、全谢山都读天一阁藏书。”[4]蔡尚思在谈及清代“浙东学派”的开山鼻祖黄宗羲时,也称:明末“藏书风气大盛”,“没有明末这批私人大图书馆,清初黄宗羲等人能博览群书,广搜史料吗?”[5]
建国伊始,浙江地方“一般群众,不了解国家保护图书文物之政策,竟有讹传今后古籍旧书为无用者,人心未定,乃有纸业生产者运取名贵旧书毁为造纸与伞扇原料之事。”[6]为保护祖国文物与典籍,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系列政令条例实施保护。
1950年5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谭震林主席签署命令保护古旧书刊等各类文物。其中命令3规定:“凡古版及各种珍贵版本、孤本、绝本、抄本与不常见之书籍,碑版、甲骨、金石文字及其他拓本,图书版片、简牍、档案文书、字画、佛像以及近代的中外图书仪器,报章、杂志、图表,均应妥为保管,不得毁损。”命令6规定:“私人收藏之历代文物,仍为私人所有,任何人不得侵毁,政府应加以保护。如搬移、转让时,须呈报政府或当地文物管理委员会,如无力收藏,可洽商当地政府,由文物管理机关代为保护陈列,其主权仍属私人。”[7]
1951年6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文教厅转发文化部代电至各区专员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文件指出:“查华东各地区,因土改后所保存各项文物及书籍等件,为免于散佚,以资保护起见,应由各地文化机构集中封存保管,或就近交由当地文化馆封存,并报由我部处理。”[8]
1952年2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三点命令。其中第2点指出:“对于各地私家藏书,各级地方政府应即加以调查,分报省文教厅与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备查。并应随时注意保护,勿使遭遇损毁。如遇物主无力保存时,应鼓励其捐献国家。其中如有名贵文物图书,亦可酌予实物奖励。严禁售予纸厂化作纸浆原料,或零星售予杂货店铺作包扎用纸。”[9]
1955年6月22日,浙江省文化局发文至各县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文管会、浙江图书馆,就浙江省今后如何改进和加强古书保护工作提出五点意见。其中第一和第二点意见强调指出:“各地文教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文物法令知识的学习,首先对当前旧书保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现有旧书及保藏情况告诉省文管会和浙江图书馆。”“根据当前人力及经济条件,各地旧书一般均以就地保管为原则(必要时运到就近适当地点集中保管),但须将是项书籍安置在高燥的地方,最好是楼房,用旧木箱和书架安放(根据需要,在夏秋间进行暴晒),防止霉烂和虫蛀。”[10]
1961年5月15日,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下文指出:“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古旧图书、史料和字画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使祖国优秀的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提出五点意见。其中第三、四、五点分别强调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有关保管部门必须切实负责保管好所藏的古旧图书、史料和字画,订出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对藏书较多的镇和人民公社,各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应协助和指导他们做好保管工作。积存在政法、财政等部门的古旧图书、史料和字画,应当移交给文化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在文化行政部门尚未接受之前,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准备移交。”“各地收藏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史料和字画,严禁擅自出卖。”“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该经常注意收集本地的府、县、乡、镇、寺庙等各种志书、家谱、本地人的著作等地方文献和资料。”[11]。
上述政令条例在浙江地方被迅速贯彻实施。建国初期,浙江省对私家藏书的保护主要通过收购、接收及保管3种途径。“世治藏于国”终成为浙江众多私家藏书的良好归宿。
2 浙江省对海宁蒋氏衍芬草堂藏书实施收购保护
海宁硖石衍芬草堂为清代藏书家蒋光焴③藏书处,衍芬草堂自诩“九侯望族;万卷藏书”,是清末浙江规模较大、藏书较丰富的藏书楼之一。
1951年5月11日,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郑振铎致函浙江省文管会主任邵裴子,称:“硖石蒋家的书,怕有散失,亟需先行接管。”“请早日派几个人(或与浙江图书馆联系,请他们也派一、二人同去)。所有费用,华东文化部或文物局可以筹出。”[12]
5月14日,浙江省文管会将此事报告浙江省文教厅。经与省图书馆联系,称其因忙于接收南浔嘉业堂书籍,已派出4人,目前无法再派出人来。“兹经本会第卅五常委会决定:拟先派本会张任政委员赴硖石了解蒋氏藏书情况。”“为求工作上便利起见,拟请钧厅令行海宁县人民政府知照并随予协助照料。”[13]
8月12日,浙江省文管会张任政委员赴海宁调查后报告称:“八月八日上午了解蒋家藏书,地点在硖石西关厢蒋氏祠堂内之藏书楼。计有大小书箱六十只,内明刻本书约百种左右,每箱编定字号,箱门内粘有目录一纸,形式尚整齐。下午了解蒋家住宅内之藏书楼,计有大小书箱四十只(内有一、二箱未满),内有宋刻复印本三种(柳文音义、五代史详节、吕氏家塾读书记),明刻本百种左右,诗集传音释板片全部。所有书籍均编定字号,箱门内亦粘有目录。总计两处所藏约在一万册以上。”[14]
10月13日,浙江省文管会报告省文教厅,称:“对于蒋家藏书,中央文物局郑局长原主张一部分由政府收购,现郑局长在国外,是否须俟郑局长回国后由本会通知进行。目前暂照现状由蒋氏自行保管,县府随时监察。至是否可以没收一节,按本会初步了解,该批藏书并不专属于已经判刑之蒋雅举,又难以提出其中某一部分为蒋雅举所独有,似未能如此处理。”[15]
10月17日,浙江省文教厅下文浙江省文管会:“附送海宁县人民政府对该县藏书处理意见一份。”[16]海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硖石镇蒋家藏书”处理意见称:“蒋家原地主成份,因后裔六房,分家时由六房分散保藏,现多完整,并未散失,县里一再派人调查并通知不得损失。存硖石蒋家的约壹百箱,大都是清版书,明版书百余部,宋版书拾余部,据地方人士说,藏书中有全部老子道德经,是很名贵的。前蒋家代表人蒋雅举已病故,现代表人蒋鹭涛居上海愚园路。蒋家的书仍由自己保管,但由我们经常检查,以防散失。前据云中央文物局郑振铎局长有由国家收买的说法,终未见明文指示,至今搁置。”“蒋家的书还是属于私人所有,如果由政府收买请即指示。款项来源,购买的书名最好由上级派来专家统一办理。”
1953年6月16日,浙江省文管会报告浙江省人民政府:“查海宁硖石蒋氏衍芬草堂藏书,已有近二百年历史,其中宋刊孤本、名人抄校之本,名闻全国者为数不少。自一九五一年以来,中央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曾派员先后向蒋家洽购,至本月(六月)初,钧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宋云彬副主任自北京致函本会郦承铨副主任,略谓中央社管局郑振铎局长拟以一亿元收购蒋氏藏书归国家所有,嘱代为接洽。旋又得宋副主任第二次信,谓社管局决定派赵万里南来办理此事,嘱我会与省立图书馆各派干部前往硖石协助点接。并云该批图书将来分别以一部分留浙江,一部分留华东,一部分归中央等语。”
6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请省文化局予以协助[17]。
6月23日,浙江省文化局下文海宁县人民政府,称:“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一九五三年六月十六日函,关于代中央社管局接洽收购海宁蒋家藏书事,该会即派一干部陪同中央文化部赵万里前来你处。查硖石镇蒋氏衍芬草堂藏书已有近二百年历史。其中宋刻孤本、名人抄校之本,名闻全国者为数不少。希你县了解该蒋氏的情况,如无问题,则请协助赵万里同志等与其洽购。”[18]
6月30日,浙江省文委指示浙江省文化局:“请你局对该项藏书收购工作予以协助。”[19]
7月1日,浙江省文管会张任政、王士伦对此次协助中央文化部社管局点运硖石蒋氏衍芬草堂藏书工作向浙江省文管会作出汇报。称:“此次我们奉派协助中央文化部赵万里同志去硖石点运蒋家之藏书前后共计四天。运往杭州部分的书箱全部由我们负责贴封,然后由浙江图书馆负责装运。”六月“廿四日上午出发至硖石,下午即开始工作。廿四日下午与廿五日上午,主要是清点工作,地点在蒋家。张任政同志协助清点,接洽有关装运方面等问题。王士伦同志帮助将书及书箱由楼上搬至楼下,并稍参加一些造册工作。廿六、七日开始转至藏书在蒋家祠堂部分的清点装箱工作。廿六日我们两人全部参加清点蒋氏祠堂部分的藏书。视当时具体情况,因时间急促,由赵万里同志决定,除运往中央十二箱外,根据蒋氏原标字号,分成甲、乙两组,然后召集蒋氏原主及参加工作的同志当众抽签。华东部分由上海文管会孙同志代表抽签,杭州部分由张任政同志代表抽签。最后将抽得之‘甲’或‘乙’,即在书箱上写上,并编定号码,以便分别进行拼箱启运。廿七日张任政同志负责接洽有关装运等方面事情,王士伦同志负责运往杭州部分之书籍的造册工作,廿八日将运往杭州部分书箱全部贴封完毕。”[20]
10月10日,中央文化部社管局下文浙江省文管会,称:“我局前收购硖石蒋氏衍芬草堂藏书一批,其中一部分书籍计641种,共9 600册,另附详目一份,已由赵万里同志点交你会。”[21]嘱补办正式拨交手续。此批拨交书籍,经浙江图书馆点验如下:“特藏,126种,1 336册。普藏,513种,8 020册。总计649种,9 656册。”[22]至此,对海宁硖石蒋氏衍芬草堂藏书的收购工作基本完成。
3 浙江省对其他重要私家藏书进行接收保护
建国初期,浙江省除对部分名家藏书实施收购保护外,还对其他重要私家藏书进行接收保护。典型案例如下:
1950年2月,浙江图书馆接收余翼、余遂捐赠其先人余绍宋④寒柯堂藏书14 600余册,其中善本书1 882册。
1951年3月,海宁管大雄捐赠家藏6 000余册,浙江图书馆选藏2 338册,其中《管庭芬日谱》⑤手稿47册尤其宝贵。
1951年4月,象山陈庆麟捐赠其父陈汉章⑥遗藏,浙江图书馆选藏836册。其中包括陈汉章手稿《缀学堂丛著》等188册。
1951年4月,浙江图书馆接收诸暨余重耀⑦捐赠藏书1 377册,其中自著《遁庐丛著》手稿88册尤具价值。
1951年4月,富阳夏震武⑧家属捐赠藏书,浙江图书馆选藏106种443册,其中称善者朝鲜刊本、明刊本共21种189册。
1951年5月,宁波李庆城⑨捐赠其萱荫楼藏书3万余册,其中《明实录》等7种508册由中央文化部提走。
1951年12月,浙江图书馆接收湖州刘承幹⑩捐赠其南浔嘉业堂藏书112 700余册,另自印书2万余册[23]。
1951至1952年浙江图书馆接收海宁硖石朱氏⑪藏书“约10 000册左右”。朱家藏书中有不少善本,其中尤以明写本《明穆宗实录》70卷12册,世所罕见[24]。
1952年4月,浙江图书馆接收王新捐赠原长兴王修⑫诒庄楼寄存浙江图书馆的书籍计667种371册,中多善本。计有宋元刊本5种12册,明刊本298种2 272册,稿本、抄本149种463册,日本刻本50种262册,朝鲜刻本、活字本66种297册。
1952年12月,余姚朱公束⑬捐赠其四明楼藏书数万册,浙江图书馆选藏其中的101种914册,等等[23]。
1954年接收保护绍兴祁彪佳⑭遗稿遗书。其中浙江省文管会点收绍兴祁氏稿本书籍目录如下:“右祁忠敏遗稿二十三种,内手稿十六种,旧抄本六种,刻本一种,共三十四册。各家撰述祁忠敏传状行实及祁氏三世著稿二十二种,共二十三册。祁氏藏明清刻本十九种,共五十九册,又朱卷一包,杂件二包,绢地画像二件:祁忠敏像一幅,商夫人像一幅。”[25]
1954年接收奉化县孙鹤皋⑮私家藏书。由浙江图书馆接收的此批藏书计特藏书籍2 648册,普通书籍3 106册,总计5 754册[26]。
1955年接收绍兴安昌镇天官第沈家⑯藏书。由浙江省图书馆丁慰长、张正夫赴绍兴接收,共一万二千二百册[27]。
4 结语
征集、管理古旧图书、史料和字画,是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解放后,在各级党委的重视领导下,浙江省在这一方面进行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政府文化部门、公共图书馆收藏了大量的古旧图书,并进行了初步整理和利用。浙江图书馆古旧图书已从解放前30万册增加到70万册。温州、绍兴、嘉兴、宁波、余姚,临海、瑞安等十一个县、市收藏古书达60余万册,其中20余万册已经过初步整理,有的已编目造册,妥为保管[11]。
今后,浙江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有关保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继续损坏,认真做好防火、防风、防洪、防虫、防霉工作。”“对于其中的善本和珍品,尤应加强保管。”[11]浙江省并向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有关保管部门下发由浙江省文化局制定的《古旧图书、史料和字画保管简则》一份,通令执行。
1956年10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社论指出:“中国的古典文籍是我们历代祖先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记录,是发扬中国文化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它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估计的。每一人都有爱护保存的责任,而无损毁破坏的权利。”“中国人民是热爱文化的人民,当他们认识到爱护祖国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之后,他们就会自觉地加以爱护,也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彻底消除损毁古旧图书的现象。”[28]
注释:
①本文引用数据由笔者根据辞典统计得出。
②主要研究成果有:吴晗《江浙藏书家史略》,王松泉《民国杭州藏书家》,傅璇宗、谢灼华《中国藏书通史》,顾志兴《浙江藏书史》,苏精《近代藏书三十家》,范凤书《中国私家藏书史》等。
③蒋光焴(1825—1895年),浙江海宁硖石镇人。其祖父蒋开基性喜聚书,建有“衍芬草堂”“渊芬草堂”藏书楼。延至光焴时,收罗尤勤。祖孙三代,共得图书珍籍数十万卷,藏于“衍芬草堂”,与从兄蒋光熙之“别下斋”藏书楼齐名。
④余绍宋(1882—1949年),浙江龙游人。1930年,余绍宋于杭州菩提寺附近(今浙江杭州上城区萱寿里)买地建“寒柯堂”作为私人藏书处。“寒柯堂”占地约500平方米,藏书逾十万卷。
⑤管庭芬(1797—1880年),浙江海宁人。《管廷芬日谱》是管氏记载其日常生活的日记。始于嘉庆二十年(1815年),终于同治四年(1865年)。每年各成一册,共47册。日记除了记载管氏的日常活动和学术交流外,对于天气现象、自然灾害的描述非常详尽,为后人留下一批研究海宁历史气候与灾害的珍贵资料。
⑥陈汉章(1864—1938年),浙江宁波人。青年时代曾师从著名经学大师俞樾,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历史学家、经学大师。
⑦余重耀(1876—1954年),浙江诸暨人。“文宗两汉,诗学唐宋,以书法名”。
⑧夏震武(1854—1930年),浙江富阳人。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进士,曾任工部营缮司主事。宣统元年(1909年)任浙江教育总会会长,并兼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监督。
⑨李氏“萱荫楼”由李植本遗孀方夫人在20世纪20年代末建成。李氏“萱荫楼”藏书计有宋元本25种,明本556种,抄本189种,清本2 109种,共计3 000余种,34 031册。1951年,“萱荫楼”所有藏书由李氏后人李庆城捐赠给国家。
⑩刘承幹(1881—1963年),浙江湖州南浔人。1920年在南浔故居建造藏书楼,号“嘉业堂”。“嘉业堂”鼎盛时期号称藏书六十万卷,共十六、七万册。“嘉业堂”是我国近代著名的私家藏书楼之一。
⑪朱氏为海宁望族,家富藏书,其后裔有朱至、朱昌燕等,为海宁藏书名家。朱昌燕藏书处计有“朝经暮史昼子夜集之楼”“沙浜草堂”“学易斋”“衎庐”“椒花后舫”“拜竹龛”等多处。卒后,其藏书散佚。
⑫王修(1898—1936年),浙江长兴人。王修素喜藏书,其祖居长兴仁寿堂旧藏甚富。后因购得七世祖王继贤知蒙城时所刻《古蒙庄子》一书,将藏书楼改名“诒庄楼”,以示不忘先祖之志。
⑬朱兰(1800—1873年),浙江余姚人。清道光九年乙丑科一甲第三人及第,授编修,迁侍讲学士。同治年曾出任安徽学政,期满归里后筑四明阁(约1866年)以藏书。朱公束为其玄孙。曾任无锡国专教授等职。
⑭祁彪佳(1602—1645年),浙江绍兴梅墅村人,明代政治家、戏曲家、藏书家。明天启二年进士,崇祯时曾任右佥都御史。清兵入关,力主抗清,任苏松总督。清兵攻占杭州后,自沉殉国,卒谥忠敏。祁家“澹生堂”藏书楼名满浙江。
⑮孙鹤皋(1888—1970年),浙江奉化人。早年留学日本,追随孙中山先生从事辛亥革命事业。民国时期,孙鹤皋在家乡办奉北小学,并购书藏故宅天孙阁,有书37箱。
⑯浙江绍兴安昌镇天官第沈家,其先祖沈以痒将装有甍愣碧瓦、砖璜粗椽、双层楼板、细木花窗的五间200余平方米大楼辟为藏书楼。后裔沈永钦继承祖辈藏书世业,续又广泛罗致更加充实。藏书楼上悬“抱遗阁”匾额,内置大小木质专用书箱211只和画箱多只。楼中珍藏《四库全书》珍本1 957册,《四部丛书》215册,《四部丛刊》132册,《宛委别藏》150册,《昭代丛书》173册及《楚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