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产业扶贫实践与机制创新
2018-01-27林萍
林 萍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产业扶贫是农村脱贫攻坚的主要途径。所谓农村产业扶贫,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发展为支点,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化基地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1-2]。
福建是全国较早实施扶贫开发的省份。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在闽工作期间,立足福建实际,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农村产业扶贫为主要模式的山海协作。几十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继续发扬“弱鸟先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的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农村产业扶贫,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关资料[3-4]显示,从1986年到2015年,福建实施了以农村产业扶贫为重要模式的一系列扶贫政策,累计减少贫困人口近400万人。“十二五”期间全省扶贫开发对象从140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50万人,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发生率已由2010年的5.42%下降到2015年的1.82%。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福建和全国一样,都面临着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根据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福建省委省政府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省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时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定扶贫标准相衔接;2200个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平均水平80%以上,村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重点县全部摘帽,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4]。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矢志不渝地继续推进扶贫攻坚战略。本研究立足福建实际,走访省扶贫办、永泰县扶贫办及贫困村、省属企业等单位,通过座谈、实地访问、查阅资料等方法,尝试对目前福建农村产业扶贫模式的创新提出对策建议。
1 福建农村产业扶贫的做法与成效
1.1 主要做法
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现代农业,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提出的要求,也是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与目标。多年来,福建的扶贫工作正是按照这个思路和方向不断向前推进,形成了以下五个主要模式:
1.1.1 “政策撬动”模式 利用国家和省级下达的财政扶持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个体农户,根据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增收脱贫,如三明市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每人440元)的作用,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创业项目,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的增收脱贫项目。
1.1.2 “龙头带动”模式 发挥龙头企业技术、资金优势,发展规模生产、集约经营,让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优先劳务等方式获得增收。宁德市引导117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512户实现户均增收5634元;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形式,福鼎市天湖茶业有限公司带动贫困农户发展有机茶、无公害茶,有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通过技术帮扶、共同出资、信贷入股、吸纳就业、流转土地等多种形式,屏南县寿山乡秋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引导贫困户参与发展黑山羊产业,实现增收脱贫[5]。
1.1.3 “能人发动”模式 发挥农村经济能人的技能、经济、创业优势和典型示范作用,发动更多贫困户一起发展产业,从而带动增收脱贫。如,柘荣县大学毕业生缪霞英回乡创立了“五姐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成立2个专业合作社,采取“务工为主,土地入股、承包管理、包购包销为辅”的措施,发动柘荣县际头村12户贫困户一起参与,实现基地与贫困群众共同发展[5]。
1.1.4 “旅游拉动”模式 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发展观光、休闲、体验、健身等多功能的休闲农业。目前,全省有52个国家级旅游扶贫试点村,有效地拉动了就业,促进了收入。宁德市有14个村被列为旅游扶贫开发示范村,117个村被列入全国旅游扶贫开发重点村,2017年全市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直接就业人数达到3万人,拉动间接就业人数30万人;乡村旅游人数1344万人次,比增25.3%,乡村旅游收入81亿元,比增29.7%。再如,三明市通过打造一批乡村游示范点,有效拉动1226户4005人增收致富[4,6]。
1.1.5 “电商推动”模式 采取“互联网+基层党建、精准扶贫、现代农业、专业市场、现代物流、人才培育”等方式开展扶贫帮困。如,宁德市商务局与京东集团签订电子商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乡村电商服务站点236个,其中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14个,培训贫困户258人,帮助119名贫困户实现增收[5]。
通过农村产业扶贫的实践与探索,更好地将政府引导作用与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有效结合起来,将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与扶贫对象特点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富有成效的农村产业扶贫新路子。
1.2 主要成效
1.2.1 构建了特色产业新优势 全省已形成了7个千亿产业、10个重点农产品。目前,茶产业产值全国第一,食用菌产量、出口量全国第一,并在扶贫开发县形成“古田食用菌”等一批特色产业县[7]。
1.2.2 建成了现代农业新园区 福建建设了10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6个台湾农业创业园、16个福建农民创业园、50个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并已形成41个园艺、畜牧、水产、花卉、种苗示范区,吸纳农民就业20多万人,实现园区内农民人均收入比该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0%以上。
1.2.3 培育了农业经营新组织 全省确定了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74家,带动贫困户15万户以上;其中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81家,带动贫困户6万多户,覆盖50%以上的贫困户;全省培育了农民合作社3.2万家,有近4万贫困户参加合作社,其中,全省2200个贫困村每村至少都有1家以上的农民合作社,近2万贫困户参加合作社。
1.2.4 形成了农村消费新业态 一是农村电子商务。全省农产品网上交易额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阿里巴巴加快布局淘宝村,并与农村信息进村入户联系,催生“一村一品”网店。二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2016年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900多家,年接待游客820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120多亿元。
1.2.5 建立了资产收益新模式 一是扶贫资金量化折股增收模式。凭借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有利政策,三明市在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立首批11个扶贫资金量化折股试点,辐射带动了31个村,让402个贫困户、1193个贫困人口享有股权收益。二是资产盘活和入股分红增收模式。引导贫困户盘活自有资产,如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土地承包权等,将耕地、林地等流转到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激活“沉睡的资产”。目前,全省已流转林地面积约42.67万hm2、土地面积5.2万hm2,有30%的贫困户从中受益。三是水电资源扶贫增收模式。在建宁县7个空壳贫困村开展水电资源收益扶贫试点,将乡水电站技改后的新增收益的60%用于村集体收入,40%用于贫困户分红,实现贫困户和贫困村双增收[8-9]。总之,通过农村产业扶贫,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了其自身“造血”功能,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2 福建农村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
虽然福建农村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1 脱贫意愿不强,内生动力不足
一是一些贫困户将扶贫攻坚看成是政府理所应当的救助,安于现状,不求发展,一心只想财政补助;二是一些贫困村老、弱、病、残人员偏多(如永春县的占比为65.5%),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观念陈旧,劳动技能不高,导致生活收入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这些地方地处高、偏、边、远,外出的大学生、务工人员也不愿返乡创业,造成区域经济不活、内生动力不足。
2.2 政策依赖明显,社会效益低下
当前,国家对产业扶贫的投入大多是以扶持项目的形式,贫困户通过发展规定的项目,才能获得国家补助。这种政府主导型的产业扶贫模式,往往会产生产业同质化问题,产业结构单一。有些地方为了套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将一些效益低下、甚至脱离实际的产业项目列为扶贫项目,待验收后,扶持资金下达了,产业也结束了,根本发挥不了产业项目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
2.3 产业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
绝大部分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经营都是以农产品初级加工为主,基本上没有形成产业链的加工销售,附加值低。这些没有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往往市场脆弱,特别是当遇到恶劣天气的时候,市场抵抗能力更差。有的农业产业还是依赖家庭作坊,组织化程度低,无法发挥规模效益,且这些企业市场份额低,没有竞争力。
2.4 利益共享不均,权益难以保障
首先,企业与农户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一个产业项目落地,农户可以通过租赁或转让土地的方式,实现收益;也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共营的方式,获得家庭收入。据调查,目前这种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还是一种松散的关系,仅靠合同来维系,缺乏保证机制,一旦市场行情变化,有可能导致购销合同解除,没有约束力,农户处于劣势,收益难以保证。其次,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主要负责原料,龙头企业主要负责深加工,合作社主要发挥衔接农户和企业的作用,因此,一旦合作社没有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但农户的实际利益得不到保障,而且也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发展。
3 创新福建农村产业扶贫机制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目前我省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同时,还要积极应对因病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发生。可以说,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这就要求在“精准扶贫”的战略构想中进一步对农村产业扶贫模式进行创新,为全国扶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福建应有的贡献[4]。
3.1 坚持党建引领
注重发挥党建在农村产业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抓基层打基础。以今年两委换届为契机,帮助贫困村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发挥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建设一支“不走的”工作队。比如诏安县坚持把基层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的“主阵地”和“作战部”来建设,采取本土选拔、上级选派、跨村任职、下派第一书记等办法,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并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优充实村级班子队伍,从而提升村主干带头脱贫致富能力。该县推行“党建+产业”孵化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财增收的空壳村60个、薄弱村62个,村财增收达到579.89万元。建议推广漳州诏安县党建扶贫经验,切实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充分发挥全省基层党建在产业扶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10]。
3.2 加强动态管理
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一是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全部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二是坚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完善进退机制,建立健全贫困对象(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筑牢精准基础;四是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地制订省级扶贫开发工作23重点县、2200贫困村分年度有序退出计划,确保全省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时,还要继续巩固帮扶,确保“脱贫不脱政策”,重点关注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救助、低保等兜底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采取更加有力的帮扶举措,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使其能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3.3 强化文化扶贫
一是扶志。切实发挥好党的政治优势、宣传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贫困群众形成“我要脱贫”的思想,激发群众的内在潜力。二是扶智。通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的专业技术水平;将培训与就业直接对接,不定期举办“扶贫专场招聘会”为贫困户畅通就业渠道,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和贫困户缺技术、无处就业的矛盾。如,泉州市依托国务院扶贫办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蓉中)培训基地,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千人培训”计划,培训学员1000人,带动20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此外,还应积极鼓励青年大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集聚人才,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3.4 壮大龙头企业
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区域和资源优势,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发展畜禽、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烤烟、中药材等主导农产品,优化提升园艺、畜牧等支柱产业,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一区两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在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对23个重点县“一区两园”建设的项目资金给予倾斜支持。每个重点县重点培育壮大1个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力争到2020年,重点县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贫困村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产值增加50%以上。通过龙头企业的培育壮大,以其扎实的产业基础、雄厚的资金实力、高效的生产效率、先进的技术水平、成熟的运营经验以及有利的市场地位等企业优势为依托,带动整个产业高速有序发展[4]。
3.5 保障利益共享
农村产业扶贫的效益如何,关键要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受益程度。因此,要将利益联结共享理念贯穿于农村产业扶贫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各方收益机制。对农户来说,在现有与龙头企业合作契约的基础上,政府要加强监管,保证龙头企业与农户间建立良好的利益共享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能从产业发展获得应有的收益。对龙头企业来说,肩负着带动整体产业发展的重任,同时也是实施产业扶贫的关键参与者。只有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链完善,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扶贫责任,为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发挥带动作用,吸引周边贫困户主动脱贫。因此,要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园区基地、能人大户以及普通农户间的合作共赢,依法签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协议。对合作社来说,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建立有效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合作社金融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带头发展合作社,有效提升合作社技术水平与竞争优势,推动合作社高效高速发展。
3.6 构建扶贫合力
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协会、工青妇、科协、残联、工商联、侨联和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一是强化社会帮扶。发挥福建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广泛发动民营企业家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商贸扶贫、捐赠扶贫,推动扶贫开发事业发展;成立镇村扶贫爱心基金会、爱心微信群,筹集善款、日用品,解决贫困户吃穿问题,如泉州市实施的“三百工程”(百企帮百村、百会扶百村、百侨助百村)。截至2017年底,市、县两级共发动企业、商会854家,结对帮扶贫困村473个(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企业实施帮扶项目1889项,落实帮扶资金12629万元,受帮扶困难群众达11955人;共发动侨青、侨商105人,侨企23家共同参与,结对帮扶贫困村数85个(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帮扶项目169项,落实帮扶资金8745万元,帮扶群众达24770人。福建民间资金比较充裕,建议积极借鉴推广泉州的社会帮扶经验。二是强化部门结对,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如,霞浦、福安、屏南、福鼎等县(市)针对老、弱、病、残的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8类公益性岗位,包括生态护林员、村级保洁员、公路养护员、交通劝导员、河道(水库)清理员、学校保安、政府派遣工、村卫生员等,解决了近900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就业问题[5]。三是强化舆论宣传。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扶贫政策和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