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治的运行逻辑
2018-01-27张靖
张 靖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 200300)
“法治政治”作为法治中国战略的重要命题,是对新中国69年法治探索历程的提炼和回应;“法治政治”的实现需要由中国共产党这一政治力量来领导对社会基本规则与整体结构的顶层设计与宏观规划;同时这一命题也内涵着政道逻辑,即法治政治是以人民为主体。综上,理解这三者的关联意义也就成为我们寻求“法治政治”逻辑的关键所在。
一、“法治政治”的历史逻辑:依法治国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废除国民党的旧法,修订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这一阶段的法律工具主义倾向相当严重,为“文化大革命”的灾难埋下了祸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认真总结了我们党在“文革”期间的经验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们党对法治的理解不断加深,对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党的十七大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从十五大到十九大,我国在民主法治领域的探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法治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不适应、不足的地方。如果我们抽丝剥茧地去思考我国法治探索的历程就会发现这样一种逻辑线索的变迁:建国伊始,废除全部旧法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法治世界;文革期间,法律思维严重受到意识形态的干扰,出现权大于法,权高与法的法律虚无主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吸取文革教训,转向西方意识形态法律的观察、移植;最终开始意识到自身主体性问题的过程,反思和平衡本土和西方的法律资源,避免法律虚无主义和制度浪漫主义。
谈到法治,其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这就意味着在整个法治政治探索历程中,如何用我们自己的眼光去认识法律与法律赖以生存的社会就是一个关键的命题。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应该立足于本国社会,而不是抽象的理论或者概念,更不是移植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在完成现代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律无疑是重要的一环,而只有面对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根植于优秀的本土资源,才有可能完成现代中国这一重要的历史任务,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
二、“法治政治”的实践逻辑:党的领导
法治政治建设中之所以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新中国成立69年间,中国共产党凭借高瞻远瞩的历史洞察力、政治领导力和发展创造力,承担起了非常艰巨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另一方面,法律依附于政治。从学理层面讲,法律应该独立于政治,进而超越于政治之上。但遗憾的是,法律不是独立的,它必须根植于特定的政治土壤之中。每一套法律的背后都有它的价值,价值的后面都有逻辑,逻辑都有起点,起点就是政治立场。因此,法治的有序推进,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整体政治力量,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引领这一进程。
党的领导问题是法治政治推进过程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坚持处理好这两者的辩证关系,是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关键所在。传统意识形态倾向于党的至上性,“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等问题都曾在中国引发过激烈争议。“党大还是法大”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党是一个政治集团,是一股政治力量,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把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违背了逻辑学上的同一律,毫无道理可言。关于对“权大还是法大”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理解为所有的权利都来源于法律,所有的权利都要受法律制约,所有违背了法律的权利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现代社会中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当然,艰巨并不意味着对法治的放弃,相反这会促使我们党严肃地思考法治,澄清某些有混沌、争议的问题,提出某些局限和限制,加深对法治理解的深度。因此,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所有环节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事业的发展。
三、“法治政治”的价值逻辑:人民主体
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是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的政道定位,也是法治政治建设的逻辑起点和价值追求。法治政治推崇“以人为本”,中国语境下的法治政治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法治。在目的上要为了人民,在实施上要依靠人民,在功能上要造福于人民,在运用上要保护人民。我们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法治的主线。我们不仅要在每个司法案件中让人们感到公平和公正,而且要在每个法律制度和每个执法决策中让人们感到公平和公正。立法要反映人民的共同意志,执法要保护人民的利益,司法要维护人民的权利。总书记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的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任务,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以人民为主体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更好增进人民福祉。
四、结语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塑造出了“法治政治”有序推进的逻辑。从事实上讲,法治不仅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理念,它在生活中往往扮演了一种意识形态和政治宣传的角色。正是由于这一特性,使得在具体操作和实践层面会变得艰难。我们希望中国的未来,会将法治思想融会贯通于政治运行的全过程,实现制度法治化的建构、权力(权利)过程法治化的运行、社会问题法治化的解决,使法治和尊重权利的精神真正融入中国社会的肌体和神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精神价值和制度风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